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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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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努力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构建以"奖励为基础、减免为先导、优惠为依托、帮扶为主体、救助为重点、社保为保障"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全面实施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率先小康"工程,引导群众少生快富。奖励机制。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夫妇,一次性奖励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1000元;对主动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独子户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对未满60周岁的  相似文献   

2.
为深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加大对农村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福建省石狮市出台了《关于提高部分计生优惠政策奖励标准和调整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通知》,主要内容;独生子女家庭的一次性法定奖励由500元提高到i000元;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的一次性法定奖励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二次性法定奖励由1000元提高N1soo元;  相似文献   

3.
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出台《实施办法》中规定,“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终身只生一个,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财政一次性奖励300元”。  相似文献   

4.
三言两语     
河南义马煤业集团公司 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可一次性享受2000元奖励金,独生子女可报销70%的医疗费,直到年满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除享受法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外,每月月加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父母退休.  相似文献   

5.
近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行署印发了。《阿拉善盟独生予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扶助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扶助补贴对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阿盟户籍人口中的城镇和农村牧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从被纳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人群中产生,女方年满49周岁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精神慰藉金2万元,并自女方或男方年满60周岁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扶助补贴,所需经费由盟、旗(区)财政专项列支。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北碚区加快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近日出台四项计生惠民政策,所付扶助金由区财政出资。一、中年丧子独生子女家庭定额扶助制度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按照国家奖励扶助制度的运作方式,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直到其年满60周岁与国家奖励扶助制度接轨为止。  相似文献   

7.
从今年4月1日起,昆明市全面施行《昆明市贯彻》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对符合二孩生育规定而自愿放弃生育,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  相似文献   

8.
河北省石家庄市矿区驻区大企业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认真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给予3000元奖励”的规定,为全集团手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1255人兑现奖励376.5万元。  相似文献   

9.
河南省扶沟县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2010年,该县在认真落实对领取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奖扶政策的同时,又对45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和政策内双女户父母,县财政每人每年给予100元的补贴。  相似文献   

10.
宁夏青铜峡市在全市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温馨工程"——市人口计生局经常组织专业妇科医生为广大育龄妇女免费进行妇科检查,并为每一位参检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市财政、农业、劳动就业、民政、教育、卫生、畜牧等部门在千村扶贫、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发展养殖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对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项目户给予倾斜和重点扶持;将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独生子女的保健费全部列入市财政预算解决;对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子女,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并免除其父母每人每年缴纳的1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对采取永久性节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户每年奖励1000元,直至60岁和国家奖励扶助政策相衔接;对依法结婚、女方24周岁以后生育头胎的农村家庭,一次性奖励500元。  相似文献   

11.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指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夫妇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扶助的制度。 2.“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相似文献   

12.
黄德明 《人口研究》2004,28(1):80-81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 :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税费改革后 ,由于配套的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及时出台 ,农村欠发达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正处在非常窘迫、甚至举步维艰的境地。独生子女父母牺牲了自我 ,而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 ,同时又不按法律、法规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极大地挫伤了独生子女父母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趋于下降 ,时时引发群众信访 ,不利于安定团结 ,更不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农村欠发达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13.
宝鸡市制定出台了“关爱女孩行动”的优惠政策与措施。把新制定的优惠政策编印成册发送到家家户户。这些”关爱女孩行动”利益导向优惠政策与措施主要有,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提升为每月10元,对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县计划生育部门统一发放;对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及无子女户夫妇年满60周岁的.每月发给夫妇双方各50元的扶助金。  相似文献   

14.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文件,规定:2003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的,退休时分别由双方单位发给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2003年10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1972年8月15日以来无违反计生政策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分别由原单位发给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相似文献   

15.
近期,福建省长汀县在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中实行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加分政策。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并已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家庭的女孩,在高中招生中享受5分的加分照顾;农村实行计划生育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女孩,在高中招生中享受3分的加分照顾。据悉,全县有150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孩子在高中招生中享受加5分、3分的照顾。  相似文献   

16.
近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施社会救助的工作意见》。《意见》明确对三类计生特困家庭实施社会救助:一是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其父母年龄在45至60周岁以内,且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二是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其父母年龄在45至60周岁以内,且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三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且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意见》还同时规定了对救助对象的救助申报程序和不同对象的救助额度。江苏省高邮市对计生特困家庭实施社会救助@范习岭$江苏省高邮市计生局!225600  相似文献   

17.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口计生委大力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自行组织开发设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电子档案,以科技手段为依托,以完善管理制度为保障,切实为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口计生综合服务水平。近年来,由于户口迁移、婚姻变动、再生育子女等原因,其原有的审批登记资料已不能作为户籍地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依据。为提高奖励  相似文献   

18.
河南省鹿邑县计生服务站自2008年初开始,为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计生双女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包含血压、血糖、B超、乳腺病、妇科病普查等多项内容的免费健康检查。全县已为农村计生家庭检查1万余人次,查出患病5052人次,治愈3800人次,转诊323人次。这项惠民措施的开展,实现了“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事业得发展”的多赢局面。  相似文献   

19.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00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在5个西部省份和其他部分省份的10个地(市)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由中央和地方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困难,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相似文献   

20.
史新生是东高村镇青杨屯村村民,1989年7月与妻子高秀旌喜结连理。1991年11月,聪明可爱的儿子出生了,为这个刚刚组建的三口之家增添了无尽的乐趣与幸福。不久,他和妻子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向村计生干部了解了相关计生政策后,主动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时的生活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家庭非常幸福美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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