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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是否存在道德的客观性是自古以来争论不休且至今未决的难题。该难题围绕道德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客观性和主观性的讨论展开,并形成了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客观主义两派,前者肯定道德的特殊性、相对性和主观性而否定道德的一般性、绝对性和客观性,后者却认为道德是二者的统一。目前学术界普遍存在道德相对主义倾向。但研究表明,道德相对主义是片面的,而道德客观主义正确反映了道德本体。  相似文献   

2.
档案价值以文件的价值为基础,随时间、空间及人们需求的变化而波动,而特性受客体、主体及人们社会活动影响。因此,具有客观性、主体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及不可替代性特性。  相似文献   

3.
真理具有二重性。它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普遍性和特殊性、一元性和多样性、科学性和价值性的对立统一体。只有全面地、深入地揭示和把握真理的二重性,才能更准确地掌握真理,并在实践中有效地发挥真理的指导功能  相似文献   

4.
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同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相对真理由于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主体对客体的正确认识,所以它具有真理的相对性;又因为相对真理在历史发展中不断扩展和深化,并最终积累成绝对真理,所以它又具有真理的绝对性.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只是相对真理的两种辩证统一的属性,而绝对真理只能是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 ,哲学界一直认为斗争性只是绝对的 ,同一性也只是相对的。我们认为 ,对于客观辩证法来讲 ,斗争性既具有绝对性 ,又具有相对性 ,同一性既是相对的 ,又是绝对的。在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理论的实际运用的转换过程中 ,不同时代的历史主体有着各自不同的价值取向 ,而现代人类的价值取向是社会生活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6.
从分析幸福概念、幸福价值和幸福本性中可知:幸福,就其形式、样态来说,它是主观的,是主观的心理体验;就其内容、内在本性来说,它是重大需求的满足,是存在发展的完满,因而是客观的,具有不依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客观本性。所以,幸福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物,是主观幸福与客观幸福、虚幻幸福与真实幸福的统一物。  相似文献   

7.
真理的二重性问题,是真理论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但却是研究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以往,学术界或教科书把真理二重性仅仅归结为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笔者认为,这是片面的!正确认识真理的二重性,应当把它概括为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真理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一元性和多样性的统一、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具体性和普遍性的统一、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它们共同体现着真理的本质属性,体现着真理的本质特征。本文试图就这些  相似文献   

8.
只肯定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的相对性的观点是偏颇的。静止也具有绝对性,运动又有相对性。无论从物质的根上属性,还是从自身的内涵,抑或从与运动的关系来说.静止都具有普遍的、广泛的、无条件的绝对性;而运动也离不开运动的主体,它的产生、存在和消失,以及具体的运动形式,又都具有有条件的相对性。因此,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不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价值不是一种实体,而是一种关系。价值具有物趋于人或价值主体性通过价值关系中的主体创造性体现的主观性,也具有来源于客体或外部世界或实践的客观性。价值评价的主观形态有愿望、兴趣、情感、意志、信念和理想,价值评价的客观形态须满足对客体状况与主体需要的科学正确认识。随着拜金、拜权、拜名主义等西方流行的资产阶级价值观传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的选择出现了金钱至上、个人第一、崇洋迷外的选择困惑。正确的选择应是:集体主义为最高原则;对个人价值适当定位;借鉴西方价值观的合理成分。  相似文献   

10.
在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的讨论中,争论的焦点是绝对贫困化问题。有的同志认为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趋势具有普遍性和现实性,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有的同志还认为,绝对贫困化不能离开相对贫困化而存在,在相对贫困化中也包含着绝对贫困化。我认为这种看法不妥。因为他们把无产阶级贫困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以下简称“两性”)与无产阶级绝  相似文献   

11.
物权的优先效力仅仅只是物权内部的优先效力。可以并存的物权以时间先后确定优先效力;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登记物权优先于未登记的物权;以占有为要件的物权优先于不以占有为要件的物权。债权内部也有优先效力问题。担保之债优先于独立之债;主债优先于从债;人身之债优先于财产之债。论证物权对债权有无优先效力,要在法理、逻辑和实践上都应讲得通。物权对债权并无优先效力。租赁(改称赁权)应是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12.
在价值层面上,诚信有三重境界,表现出不同的社会价值:功利主义的诚信追求的是诚信之外的功利目的,诚信只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义务论的诚信坚持把诚信作为一条可普遍化的规范而无条件地遵守;德性主义的诚信把诚信作为具有内在价值的实践,注重诚信品德的生成与培养。在当下社会,诚信的这三重境界各有自己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但功利主义的诚信因其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忽略诚信的目的性意义而纯粹成为手段,在当下社会虽被提倡,却不应该被继续强调、倡导和肯定;德性主义的诚信强调高尚的追求和境界,但超越社会现实的道德水平而曲高和寡,难以被普遍践行;作为义务的诚信兼顾主体内在的义务感、责任感和外在行为模式的普遍化规范,且在当下社会有相适应的约束机制,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当下社会的实际道德水平,是应该被强调且能够被普遍践行的。  相似文献   

13.
由于行政权力自身的矛盾性 ,即行政权力“所属主体”与“行使主体”的分离、行政关系与行政价值关系的不同一、“公共意志”与“权力意志”的冲突 ,行政权力就具有了双重的规定性。一方面 ,行政权力具有执行性、管理性和领导性的权利规定 ;另一方面 ,它又具有合法性、责任性和服务性的义务规定。权利特性与义务特性是辩证统一的 ,它们是行政权力两种内在的规定性。  相似文献   

14.
全国各地成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在疫情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该议事协调机构并非我国法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原因在于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制度存在诸多现实困境。对此,基于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现实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接受性考虑,应在与行政主体理论分离基础上,从功能标准考虑,以是否依法享有、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权作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制度重构逻辑,它具有不再脱离行政组织机构设置实际、不再过分注重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不再局限于国家行政职权、不再局限行政主体和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相合一等优势。在进行具体重构时,可从以公共行政管理职权“名”“实”相统一确立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质”、以公共行政管理职权合法性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量”、以最先受理原则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受理权冲突等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15.
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影响家庭关系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生活的稳定 ,与公民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的要求相违背。传统道德观念和家庭关系的流毒、我们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的不足、“转型期”人们对社会生活的不适应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完善等 ,使家庭暴力得以滋生、蔓延 ,并具有了由隐蔽走向公开、逐渐突破文化和地域的限制、实施家庭暴力的手段越来越残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以妇女为主且不易公开等特点。针对家庭暴力表现出来的特点 ,切实加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建设、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法治 ,采取措施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对于预防、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德福一致的问题在中西哲学中的解决显示出各自不同的智慧。康德强调追求幸福是人的义务 ,但又把它置于实践理性的约束之下 ,最终引出了上帝的公设来保证“至善”的实现。牟宗三以孟子的心性本体为依据 ,发掘其内在而超越的特性 ,将德福问题消解在体用之心内 ,使物随心转、心意知物只为一事 ,完成圆善论。实际上 ,他们都还笼罩在理性主体的阴影中 ,从而忽视对展开状态下生活世界的关注。作者认为通向真理的道路在马克思所指出的历史与实践中  相似文献   

17.
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环境、线索与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现代经济理论是一门正在开拓的崭新学科,是辛亥革命以来关于经济现代化的观点、理论与学说的总和。概括其基本线索、环境特征、研究方法是该学科研究的基本要求。任何新学科的确立都必须科学设计并确定其所依存的客观环境、基本线索与研究方法。对于这些要求及其内容的阐述、概括与评论则是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基本任务。  相似文献   

18.
债权让与制度以让与通知为核心内容,我国《合同法》第80条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让与通知作出的规定在总体上是合理且符合国际立法趋势的,然其缜密性仍有不足。我国《合同法》对让与通知的规定属于"对抗要件模式"。作出通知的主体是让与人以及一定条件下的受让人。通知的方式因通知主体不同而有别,而且地方各级法院的判例逐渐发展出一些新的通知方式。让与通知可以在让与同时或让与之后作出,也可以在让与之前预先作出。让与通知是否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主要取决于通知中是否包含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意思。当受让人作为通知主体且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发生表见让与。秉持民法上不保护恶意之人的基本理念,表见让与不应当适用于恶意的债务人。虽未为通知,但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已经知晓发生了让与事实的,债务人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相似文献   

19.
债权让与制度以让与通知为核心内容,我国《合同法》第80条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让与通知作出的规定在总体上是合理且符合国际立法趋势的,然其缜密性仍有不足。我国《合同法》对让与通知的规定属于"对抗要件模式"。作出通知的主体是让与人以及一定条件下的受让人。通知的方式因通知主体不同而有别,而且地方各级法院的判例逐渐发展出一些新的通知方式。让与通知可以在让与同时或让与之后作出,也可以在让与之前预先作出。让与通知是否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主要取决于通知中是否包含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意思。当受让人作为通知主体且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发生表见让与。秉持民法上不保护恶意之人的基本理念,表见让与不应当适用于恶意的债务人。虽未为通知,但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已经知晓发生了让与事实的,债务人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相似文献   

20.
厘定执政伦理研究的基本范畴是进行执政伦理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大致说来,执政伦理研究的基本范畴主要有:执政价值、执政价值合理性、执政工具合理性、执政正当性、执政善、执政责任。厘定执政伦理研究的基本范畴对深化执政伦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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