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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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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错董事会制度作为“驱鲨剂冶的一种,起源于美国,现已成为西方国家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并在其法律中有相应的条款进行规制。当下我国法律并未对交错董事会制度做出明确规制,实践中我国已有部分上市公司在章程中置入限制改选董事比例的条款,即被我国学者所称的交错董事会制度。但域外与本土交错董事会制度之间具有实质差异,本土交错董事会制度实质上限制了股东选举董事的权利,应属无效条款,而域外交错董事会制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另外,交错董事会制度能否发挥抵御敌意收购的功能并不仅取决于其自身,尚需考虑股东是否有任意罢免董事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针对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预先设定的反收购条款与该公司风险承担水平的关系,基于2008~2017年A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采用OLS和Tobit等实证方法,考察了累积投票制、绝对多数条款、董事提名权的时间限制和股份限制、董事会资格审查和交错董事会等6种反收购条款的数目与公司风险承担水平的关系,并用PSM-DID和工具变量法考虑了自变量的内生性问题、自变量的滞后效应和非线性影响、风险承担的度量、公司的个体效应等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研究认为,反收购条款的数目与风险承担水平呈正相关关系,上市公司的反收购条款越多,风险承担能力就越强;当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较低、CEO为创始人、CEO存在股权激励、产权性质属于民营企业及处于创新型行业时,上述反收购条款对风险承担的影响将更大。研究表明,应当鼓励创新型公司制定一些反收购条款,稳定公司的控制权,使管理层更加专注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相似文献   

3.
累积投票制的本质特征在于,公司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集中使用。而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实为累积投票制与直接投票制的共同点,两者的区别仅在于表决权的使用方式不同。  相似文献   

4.
累积投票制度对改善公司治理和实现股东间的实质公平具有重意义,但由于我国《公司法》仅对该制度作了啄则性规定,这在立法和实践运用中是不足的。有必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根据不同公司形式对累积投票制度进行模式选择,并针对其不足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幕积投票制的本质特征在于,公司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集中使用。而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实为累积投票制与直接投票制的共同点.两者的区别仅在于袁决权的使用方式不同。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作为概括条款打通了强制性规定干预法律行为效力的通道,监管规则作为强制性规定的表现形式在干预股权代持效力时具有正当性。需要指出,现有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识别方法仅能解决公法规范进入私法领域的源头问题,无法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判断提供指引。相较之下,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为判断股权代持效力提供了规范路径。因此,对于股权代持无效认定需要从比例原则的子原则进行展开,即进一步确认无效手段有助于实现强制性规定规范目的、强制性规定干预股权代持效力具有必要性、认定股权代持无效满足均衡性要求。在操作层面上,为了研究方便,可将司法实践中股权代持行为细分为变换股东身份形成的代持、虚伪表示型的代持、变换行为类型的代持,最终经比例原则层层过滤之后才可将严重违法代持行为认定为无效。同时,在判定违法代持效力时,应当注意区分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之行为的不同,只有监管规则规范目的在于限制、禁止法律行为本身时,才有必要干预法律行为效力。至于股权代持法律行为之行为的效力,可直接依据公法规范处以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考虑到无效规制技术作为限制私人自治最为严厉的手段,对于股权代持无效的认定应当予以缓和,即在认定股权代持无效时应当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部分无效、相对无效、向后无效等效力形态,而不必受到绝对无效的限制。此外,在处理无效后的获益返还时,应当注意区分控制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差异,并按照"不法原因给付不得请求返还"制度进行清算。在法律制度的安排上,实际出资人不得请求返还股权及收益,但股款本金及利息未发生终局性转移的,则不在此限。此外,基于法秩序相统一的要求,虽然受领人能够在诉讼上排除返还获益的法律效果,但仍然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甚至被追缴受领物。为了法益保护的特殊需要,若名义股东为主要过错方或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可例外允许返还,此时才有可能适用折价补偿以及损害赔偿规则。同时,为避免背信获益、违法获利的情形发生,在认定法律行为无效时,可由法院向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让行为人接受公法惩处。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公司法》尊重意思自治的理念,凸显公司章程的效力。新《公司法》分别从对公司内部组织关系、经营行为的效力和对外的效力两个方面予以规定,同时明确了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准确界定了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关系以及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似文献   

8.
《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规定作为违法无效规范,承继了现行法中的强制性规定概念,且增添了但书条款,但并未采纳效力性限定,该种做法尽管与当前司法进路不符,但殊值赞同。以该规定的解释论为中心,通过法教义学方法,引导司法实践走出效力性规定的事前识别误区,正当其时。强制性规定仅指行为规范,有别于单纯强行规定,后者并非违法无效规范的规制领域,二者可从规范重心、违反规范的方式、是否有效力瑕疵外的他种制裁、是否施加行为义务四项标准进行区分。在规范适用进路上,法律适用者应当走出效力性规定的识别误区,效力性规定仅具事后描述之效,其事前识别无法离开利益衡量的实质判断路径,且在某些情形中完全不可实现,进路本身存在先天性缺陷。在民法总则时代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效力判定上,司法界应当直接采纳以利益衡量为核心的比例原则判别模式。  相似文献   

9.
格式条款的规制是现代合同法的难题,旨在妥当平衡合同自由和合同正义。我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格式条款立法均存在不足。民法典合同法编格式条款立法应当主要围绕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和效力规则二个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就订入规则而言,格式条款使用人未履行提示及说明义务的,格式条款的法律后果不应当是可撤销,而应当是没有订入合同。在效力规则方面,应借鉴比较法的成功经验,采取概况条款加具体列举的立法模式,即诚信原则加灰名单和黑名单的模式,诚信原则可通过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化作业,即要求格式条款明白易懂、格式条款不得与法律规定的重要思想相抵触、格式条款不得限制因合同性质而发生的重要权利或义务致使危及合同目的;格式条款落入灰名单者,须经法院评价而定其效力,落入黑名单者,一律无效。  相似文献   

10.
郑晓剑 《南都学坛》2012,32(3):71-80
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是民法行为能力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成年人私法地位的重要表征。探讨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主要是研究不同模式下的行为能力制度的构造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之效力具有何种影响。我国现行法上的未成年人行为能力制度基本上延续了三级制模式的作法,存在着严重的立法体系性矛盾、缺乏缓和行为能力之僵硬适用的具体条件等缺陷。在中国民法典制定的过程中应当增加"零用钱条款"、"营业条款"、"日常生活行为条款"等具体的缓和条款,来弹性化地处理和对待未成年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之效力。另外,将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改造为相对无效,即可缓和绝对无效之规定的严格性,也可限制国家在私法领域内的过多作为。  相似文献   

11.
《围城》包孕着丰厚的审丑意蕴,钱钟书先生把他对中西方化、对人性以及对社会的畸形、片面、病态及丑陋的的揭示,真诚地奉献给读者。这些对文化、对人性及对社会生活的审丑的新的纲领,极大地扩大了文学表现的感觉空间和思考空间,让读者睹见作家对中国现实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和人性善恶的严厉的审视乃至洞穿,从而反复引发人们的审美体验,这其实正是《围城》被认为是美的文学作品的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12.
《梁书》、《陈书)历经千年,传抄过程中难免造成文字差错,后人直接引用,必然与事实不符。文章对这两部史书里面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进行了考证,对错误之处作了剖析,并参照有关史料予以纠正,有助于正确把握梁陈史实。  相似文献   

13.
自建党以来 ,中国共产党的新闻事业性质观念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 ,认为新闻事业是政党宣传工具和阶级斗争工具。第二阶段 ,认为新闻事业是政党宣传工具、阶级斗争工具、社会舆论工具。第三阶段 ,认为新闻事业是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第四阶段 ,认为新闻事业是政党宣传工具、社会舆论工具、大众传播工具  相似文献   

14.
黄帝陵祭祀是近现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和发展的重要载体。晚清以来,革命党人对传统黄帝陵祭祀加以改造利用,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初步形成作出贡献。民国时期,借由对黄帝陵祭祀的制度化,黄帝为整个中华民族始祖的身份逐渐广为人知。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祭黄帝陵的仪式进行了借用与创造,赋予了"黄帝符号"以"劳动人民性"等新内涵。改革开放后,黄帝陵祭祀越来越得到重视,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和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方面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还要找到历史和现实的结合点,总结黄帝陵祭祀的有关历史经验,以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相似文献   

15.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是一种物本主义形态的唯物论,还是一种超越物本主义形态、从实践理解世界的本质相关问题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唯物论?这是一个我们必须搞清楚的有关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本质规定性和精神实质的重大问题。在考察物本主义的唯物论及其思维方式的局限性的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是现代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并重点研讨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关于从实践理解世界的物质性和自然世界的先在性的原理,以期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进一步阐明人类世界的实践性原理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6.
散曲的套数成熟在前 ,对元杂剧的形式有重要作用。后为元杂剧的唱曲起了定型作用 ,并为之提供了基本的乐调和曲牌 ,奠定了本色美的艺术特征。元杂剧的形成 ,从体式到风格 ,皆与散曲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新制度经济学对国家作用分析的理论演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制度经济学对国家作用的分析是逐渐纳入其框架的 ,总体上通过组织的演进来说明。其代表人物经历了科斯、张五常、威廉姆斯、巴泽尔和诺斯等 ;其逻辑经由交易费用演进为契约合同 ,再由交易维度转向产权的“公共领域” ,最后扩展到国家的作用 ;其中心思想是 :在不同的领域和层面 ,存在着利用“公共领域”财产的各种各样的组织 ,而国家也是一大组织 ,它的存在和作用是为了利用整个社会层面的公共财产  相似文献   

18.
企业理论的发展对产业组织理论演进的影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产业组织理论分析的基础是企业理论,企业异质性假定对企业同质性假定的替代和企业异质性假定的不断深化是产业组织理论获得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20世纪70年代以来,产业组织理论沿着两个基本方向发展:一是坚持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哈佛和芝加哥学派对企业异质性假定的基础上引入博弈论等新的分析工具,着重研究企业行为及其相互依存关系,形成了以泰勒尔为代表的新产业组织理论。二是修正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前提和分析方法,在对企业的异质性作出全新假定的基础上,构造新的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框架。企业能力理论把企业的异质性归结为企业知识和能力积累的差异,并把产业组织理解为企业专业化分工和企业专业化知识与能力成长的协调机制。企业理论的创新对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从那些在历史和传统中一直被排除在主体和作者之外的群体--女性、黑人、被殖民者等等弱势群体的角度来看,"作者之死"理论不适合他们.不应该简单地否定主体,否定作者,而应该把被排斥的部分包括进来.不过正是因为"作者之死"理论,传统作者主体的权威地位受到质疑,弱势群体才得以在历史中发现自己的位置.而这种新型的作者主体追求并确立自身的主体性,同时也尊重他人的存在.  相似文献   

20.
现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控辩双方享有质证权,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它们之间的对抗,在对抗中澄清争议,发现案件真相,使庭审不走过场。然而,审判实践中质证大都以书面形式出现,往往流于形式,与立法初衷相去甚远。其症结在于:我国缺失有关质证权实现的保障措施。该保障措施来源于:交叉询问规则之完善和相关配套措施之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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