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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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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党政监察制度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恢复与发展.根据党的十三大作出的有关决定,我国党政监察机关相应地进行了体制变革,党政监察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进入新世纪,我国的党政监察制度建设正逐渐超越苏联模式,开始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模式.我国现行党政监察制度在领导体制、职责与权限以及监察立法等方面尚待完善.  相似文献   

2.
监察管辖制度关涉监察机关的权限及与其他机关的权力分工,并对被调查人的权利保障、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产生影响。该制度是立法者基于强化党对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惩治腐败的战略优先性、实现监察全覆盖、权威高效反腐的多重逻辑创设的,凸显“监察优先性”特征。针对该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短板,为避免“监察优先性”陷入“监察中心主义”,应以法治化发展为导向,确立法定管辖原则、管辖能力匹配原则、有效衔接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以此为基础,可先后通过提升监察管辖制度的法治化能力、修法消除影响监察管辖制度法治化发展的制度成因,逐步提升监察管辖制度的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3.
严新龙  张琦 《理论界》2006,(9):65-66
遵循刑事诉讼运行的基本原理和人类认识活动的一般规律,取消立案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程序开端的独立地位。借鉴不同诉讼模式国家的立法例,将其改造为一种犯罪信息登记制度,作为侦查的前期工序,发挥司法统计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功能;建立随机型的刑事诉讼启动模式,吸收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以及实践中“初查”的做法,将其完善为初步侦查(调查)阶段,对案件进行分流。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制约,尤其要预防强制措施的滥用,提高刑事侦查阶段的人权保障水平。  相似文献   

4.
行政监察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廉政高效的政府、遏制腐败之风的滋长和蔓延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运行中,由于监察体制、运行机制以及监察人员的结构素质等问题,导致了监察制度的效能发挥不高。因此,要加强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完善监察程序,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便使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5.
初查是指侦查机关为确定案件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条件而进行的初步调查活动.该程序机制最早为提高立案质量而设,此后因“实质性的立案审查标准”及“计件式的绩效考核机制”而逐渐发生异变.在司法实践中,初查行为不宜作统一定性,有些“具有社会调查性质”,有些则是“准侦查行为”.司法实践中“以初查代替侦查,侦查阶段前移”的现象时有存在,废除初查程序实有必要.但为保障立案质量,时下的刑事立案机制应作相应调整,包括改革立案审查标准以及改革绩效考核机制.刑事诉讼中“自然演进”所形成的制度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必须严格以正当程序为依托.  相似文献   

6.
董坤 《江海学刊》2022,(1):178-187
职务犯罪案件缺席审判本质上是一项司法活动,但在案件办理的前端会经历监察调查环节。该制度的运行离不开监察与司法的有效衔接,衔接的理论基础在于案件的同一性、反腐败目标的一致性等共识性认识,以及不同程序间的差异化价值理念所形成的必要制衡。前述理论决定了在缺席审判程序的整体运行中,要做好监察与司法的有效衔接,首先,要就缺席审判的适用条件作出标准一致、口径同一的规范性解释;其次,要通过构建体系化的制度机制加强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缺席审判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中的配合协作和沟通协调;最后,要将正当程序、人权保障的理念不断注入程序衔接的各个环节,通过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辩护权、知情权的特殊保障,修正和规制监察办案中可能彰显的强职权倾向,保障国家监察权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相似文献   

7.
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主要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使得该类犯罪存在于刑事追诉时效之外,而《监察法》又未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追诉时效问题,法律的空白引发了广泛的争议。文章认为应完善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的追诉时效内容。时效制度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时效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权力的行使都受时效制度规制,这是法制统一原则的基本要求。这亦有实践上的必要性。其是继续巩固反腐败高压态势的需要,有利于节约监察资源,亦是法法衔接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回顾与反思:透析刑事案件初查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初查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实践的产物.刑诉法有关立案程序的设置、犯罪的复杂化和诉讼实务中对立案指标的应用,是形成这一制度的法律原因和现实原因.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初查制度发挥着保障人权、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基于现行刑事程序法律框架的限制,初查制度不仅面临着合法性不明、法律性质不清的理论困惑,而且难以发挥案件分流的功能.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立法上取消立案程序,在"明示初查"与"默示初查"两种模式间作出选择.在当前立法尚未修改的情况下,应当肯定初查制度的存在价值,正确运用初查的方法和有效使用初查中获取的证据材料.  相似文献   

9.
林艺芳 《理论界》2014,(9):63-69
我国现行的程序型侦查启动模式存在一系列弊端,包括立案程序的虚置化、初查程序性质不明和侦查机关权力过大。除了这种侦查启动模式之外,域外还存在着另一种随机型的侦查启动模式,这种模式有效地控制了侦查机关的权力,更加适应案件办理实践的需要。我国有必要以域外的随机型模式为借鉴,改革本国的侦查启动模式,即弱化立案程序的功能,承认初查的侦查性质,并建立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外部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0.
公正与效率是国家司法活动所要追求的两大永恒价值目标,刑事诉讼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一部分,在设置刑事诉讼制度时当然也是以公正与效率作为主题。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把对公诉案件的立案作为一个独立的程序,旨在通过立案制度的屏蔽功能与权利保障价值最大限度地实现刑事诉讼所要追求的公正与效率价值。然而经过十年的司法实践,立案制度并未按照立法者所想象的那样发挥它应有的功能。本文拟从公正与效率的视角剖析现行立案程序,从而对刑事立案制度独立存在的必要性进行反思,并提出一些完善立案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监察建议尽管是一项法定职权行为,但它并非只具有纯粹的强制效力.从结构功能主义来看,监察建议区别于行政监察建议,更多地依靠柔性效力整合并维系监察权与其他权力之间的互动.监察建议具有“硬法”的外观、“软法”的内核,宜定位为相对柔性的对事监督权.从权力结构的功效来看,监察建议具有延伸、修复、治理功能,应以功能为中心构建延伸型建议、修复型建议,拓展治理型建议,并就制度预设目的和功能实现构建建议前的信息互通和听证申辩机制、建议中的说明理由和沟通反馈机制、建议后的责任分担和社会回应机制,以此解决监察实践中建议行使的强制性有余、权力间沟通不畅、结果有效性不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当前司法实践中的刑事立案困境引起了很多争议,本文通过引用“颤抖手均衡”、“信号传递博弈”两种博弈分析,论证了在不完全信息动态立案博弈中部分立案标准的非纳什均衡性,并认为非均衡性的存在及立案和起刑的双重标准是导致立案困境的经济动因,提出立案标准的均衡水平应与政府的客观现实状态相适应。  相似文献   

13.
谢登科 《东岳论丛》2023,(6):156-165+192
电子数据冻结作为一种新兴侦查措施,实现了由“财产型冻结”向“证据型冻结”的扩展,这不仅意味着冻结措施适用对象的重大变革,也带来价值功能、法律性质、具体制度等方面的巨大转型。电子数据冻结属于侦查措施而不是技术措施,它是否属于强制性侦查措施,需要结合电子数据类型予以具体分析。电子数据冻结作为证据型保全措施,与财产冻结在适用范围、运行程序、冻结期限等方面有较大差异。电子数据冻结会对第三方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产生消极影响,其适用顺位具有置后性,仅在无法适用扣押、封存来保全电子数据时才可以适用。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电子数据冻结制度,但仍然有较大的完善空间。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犯罪立案数只占实际发案数40%左右,存在大量的犯罪黑数。立案不实主要是法制不完善(尤其是刑事法律有关立案的规定不完善)和司法环境的影响。为了有效地打击犯罪、预防犯罪,解决立案不实的问题,必须改变我国现行立案主体多元化的局面,于检察院建立统一的立案科,并完善立案程序,同时推进司法改革,改善司法环境,真正实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相似文献   

15.
民事立案登记的确立与实施是中国逐步走向司法文明的重要举措。然而由于司法传统、司法体制、司法理念以及法治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制约,中国民事立案登记在制度上、运行上、理论上均面临诸多困难。立案登记制是中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民事立案登记困境的破解应当密切结合司法改革的步伐,从司法体制的全局出发来把握,从"中国问题"和"中国语境"的实际切入,合理借鉴具有亲缘性的大陆法系经验,探索整体性破解方案。  相似文献   

16.
宋代监察制度体系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全面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官员的监督,建立行政机关对监察机关以及监察机关之间的监督机制,构建对监察机关及其官员的严密监督网络,对监察机关及其官员进行多重监察,实现对监察官进行监督的法律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17.
作为国家的行政监督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察机关主要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进行监察.监察事项主要包括法的遵守和执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处分决定的申诉和政务公开等.监察机关承担着广泛而复杂的职责,必须科学把握自身权力,有所为,有所不为.  相似文献   

18.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以事模式的立案程序实现了对大量普通刑事案件及时有力的侦办。然而,对于职务犯罪,特别是贿赂犯罪,其犯罪事实的发现及其后继侦查并不符合"先事后人"的发展规律,现有的立案模式不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而且还对案件的办理造成实质影响。应建立符合贿赂犯罪查办规律的、集启动、初查、查问、决定环节在内的立案程序。  相似文献   

19.
朴宗根  乔良 《齐鲁学刊》2022,(2):108-118
《政务处分法》双轨处分制度具有激活主体责任,规范专责监督的重大意义,但存在任免机关、单位管辖判断标准模糊、管辖冲突等制度性“间隙”,也存在对历史演变与现实运行的模糊认识,影响双轨处分制度的实践运行,导致监察机关处分案件占比较高的情形,过多消耗监察资源,影响监督治理效能的提升。为此,应从制度层面促进双轨主体协同发力,出台《政务处分法》的配套规定,细化双轨处分主体管辖、标准及争议解决规则。具体破解路径:一是明确任免机关、单位管辖判断标准;二是明确双重管辖冲突处理规则;三是明确监察机关监督任免机关、单位处分的法律概念;四是完善任免机关、单位处分制度的程序性规定;五是制定合理的考评考核制度。  相似文献   

20.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关系逐渐呈现出程序衔接、强制措施衔接和证据衔接三重维度。程序衔接主要通过职务犯罪案件在监检机关之间的流转来体现,具体表现为横向流转中的职能管辖和纵向流转中的提前介入和退回补查三个方面。强制措施衔接指监察机关的留置措施与检察机关强制措施之间的衔接,主要表现为被调查人、犯罪嫌嫌疑人/被告人人身状态的转变。证据衔接主要通过监检办案过程中证据材料的移送予以体现,集中聚焦在证据资格、证据规则以及证据标准等方面。职务犯罪视域下监检衔接的三个维度各有其运作机理和规律,也有独立的存续空间。通过研究监检衔接过程中的这些维度,可以勾勒出新时代监检关系创新发展的新图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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