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侵权法一般条款与纯粹经济损失的责任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上,首先应明确权利保护与纯粹经济损失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利损害与义务违反之间的关系.权利保护与损害赔偿之间存在着巨大裂隙,通过权利损害来界定可赔偿的经济损失范围的作用相当有限,侵权法应更多地从义务违反的角度关注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关系.相应地,基于现有法律架构和基本国情,我国应采取德国侵权法一般条款立法模式,从义务违反的角度解决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2.
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互联网网站和报刊都不享有转载、摘编对方已发表作品的权利,网站之间也不能互相转载、摘编作品,否则均构成侵权。网络链接虽然不是直接将作品放置在网上进行传播,但该行为毕竟帮助了作品在网上的传播,因此有可能面临侵权指控,但一般情况下不应由设链者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只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创设了发出侵权通知的权利,未来立法还应对反通知和指定接收侵权通知的代理人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3.
赵新潮 《河北学刊》2023,(4):202-210
企业数据权利的法律保护与侵权救济是企业数据权利研究中的两个重要问题。企业数据权利的法律保护路径具有多元性特征,既要依赖《民法典》获取保护,也要适时制定专门的单行立法,还应将民事特别条例作为数据财产立法的重要补充。企业数据权利的侵权救济是对企业数据权利构建的延续和完善,侵权救济规则设计的得当与否决定着权利的设置能否充分发挥其保护企业数据财产的作用。在企业数据权利能够依法确立的情况下,对于企业之间的数据纠纷,不可再单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进行裁判,而应参照一般财产权保护路径,为企业数据权利设计科学、合理、有效的权利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4.
宽带网络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传输的开放性、便捷性特性,导致网络盗版侵权的形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近年来,为在版权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中找到动态平衡,侵犯网络版权归责原则出现了许多新的变革,主要表现为过错责任原则的限缩、间接侵权责任的引入和"三振出局"逐步引入。侵权归责原则在互联网领域迎来了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P2P系统的应用,使得作品的传播变得更加方便与快捷,也使得对作品的侵权越来越成为可能,为了寻求文化艺术作品的传播与版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从网络技术和法律方法相结合的角度,研究了P2P系统中的著作权侵权问题。认为P2P系统中的著作权侵权应当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只要ICP所提供的内容侵权,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软件提供商在明知或应知软件侵权的情况下仍然提供服务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软件经营者则可以适用"通知与删除"规则,在有证据表明有人利用P2P系统侵害著作权的情况下,软件经营者应当停止相应服务,否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P2P用户,则可要求其对其共享文件夹中的侵权作品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6.
亲属身份权是自然人基于婚姻、血缘等亲属关系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促使亲属身份权的性质发生根本意义上的改变:从对人的支配权转变为平等人格所派生的权利。亲属身份权主要包括配偶权、亲权以及其他亲属身份权。由于亲属身份权兼具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双重特征,因此其侵权法的保护具有特殊性。依据亲属身份权的价值与立法目的,亲权属于侵权法的保护范围,但配偶权并非侵权法的保护对象,其他亲属身份权原则上不受侵权法的保护。我国民法上的亲属身份权及其保护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钱矛锐 《阴山学刊》2003,16(1):86-89
权利的主观形式性决定了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在后知识产权的合法性 ,其与在先的合法权利构成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关系而非侵权关系 ,因此 ,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不应单一地适用保护在先权原则 ,而应坚持保护在先权利与遵守正当法定程序并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 ,对人身权的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网上人身权的保护首先就是网上人身侵权的确认问题。网上人身侵权与传统人身侵权存在许多不同 ,在保护范围、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的认定、过错认定、损害后果、证据适用上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应当建立网上侵权的相关规则 ,以规范网上活动 ,更好的保护网络时代的人身权  相似文献   

9.
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我国确立被害人当事人地位也日益显示出非现实性,本文就国家控诉权与被害人权利保护之间平衡的问题,从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出发就如何平复被害人的复仇情绪和满足其获得赔偿的愿望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犯罪活动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私人侵权性的双重属性,并进一步从人权保障的理念角度提出私人侵权性先于社会危害性的理论。为被害人权利保障提供理论依据。进而就如何保障被害人充分的参与到刑事诉讼中来提出若干建议,并论证了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以期对推进我国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包括绝对权与法益.绝对权包括人格权、物权与知识产权.亲属身份权由于具有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双重特征,因此我们对其保护应该具体对待,但继承权与合同债权并非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法益包括死者生前的人格利益、占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纯粹经济损失以及合同债权.我国侵权责任法应该借鉴德国民法典,对权利与法益的保护区别评判,采取例示性的立法模式,明确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的同时,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使其能够适应未来侵权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