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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最初的土地登记始于1535年,由于早期的登记是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所以一直发展得比较缓慢,直到1990年,强制性土地登记法律才开始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全面实施,从此英国土地登记跨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迄今这两个地区境内约有70%的面积已完成土地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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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人居环境》2012,(1)
2011年5月21~27日,以“发展振兴、合作共赢”为主题的“台湾·四川活动周”,在台湾隆重展开,四川省省长蒋巨峰率团访问台湾,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宋光齐随团参加了考察访问。5月22~29日,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徐志丈率队的“四川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分团”,集一厅、一校、四局的相关领导和专家墩般,赶赴台湾参加“台湾·四川活动周”,并随期进行学术交流,本刊记者有幸随团参加了考察。24日,四川团参观了台湾“土地改革纪念馆”,交流中,该馆馆长赠送了一套《台湾地政简介丛书》,丛书较为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台湾从1950年的土地改革以来的土地管理模式及发展情况,本刊将在后期连续刊出该套丛书,以期达到大陆同行收集鉴之长避其短的管理素材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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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登记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并据此颁发土地权属证书的一种制度。从其内涵和具体行为来说,土地登记是依法确认土地权属的具体法律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从而确立了以土地登记为基础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制度。根据科斯定理,如果没有产权的界定、划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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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人居环境》2012,(4):33-35
第七章台湾的土地登记申请一、申请人台湾土地登记的申请,依"土地登记规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计有"双方申请"、"单方申请"、"迳为登记"、"嘱托登记"、"代位申请"及"部分人申请";此外,为简政便民,如有简单的土地登记案件,如住所变更登记等,实施"通讯申请"。兹依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略述如下:(一)双方申请1.土地登记,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之,应由权利人及义务人会同申请。(第26条)2.权利人:因登记完毕取得权利之人,例如承买人、抵押权人等。3.义务人:因登记完毕丧失权利之人,例如出卖人,或原权利发生负担之人,例如所有权设定他项权利之所有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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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是土地产权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权利及其它事项记载于专门的薄册,以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维护土地权利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的土地登记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成立土地统一管理机构开始实施以来,经过发展和完善,现已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障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保护了有限的耕地资源,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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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改计划配置为市场配置。首先,要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为此须转变政府职能,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线;改革产权制度,把公有公用的土地公有制改成公有私用的土地公有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开放集体土地入市;改革征地制度。其次,要建立适应市场配置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政府主要有4种调控手段:确立以公众参与式的规划制订办法;正确实施土地用途分区,限制土地使用权,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能促进节约用地、优化配置、公平分配土地收益的财税制度,使税收、投资、补贴成为国家调控土地的主要手段;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政放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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