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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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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城市地租     
论城市地租马壮昌在我国现段,城市地租是否存在,它由哪些部分构成,数量如何决定,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问题.科学地回答这些问题,对于确定城市土地价格,从而对于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市场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些探讨.一、城市土地绝对地租1、...  相似文献   

2.
有没有社会主义城市垄断地租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农业地租时指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是地租的基本形式,垄断地租则是地租的特殊形式。那么,有没有社会主义城市垄断地租?这是需要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研究我国经济建设的实际,创造性地回答的新问题。马克思在研究农业地租时指出:由于在特殊自然条件下(如在特殊稀有的土地上)生产的稀有产品,这些产品的供给又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致使这些产品价格形成了垄断价格,“这种垄断价格既不是由商品的生产价格决定,也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而是由购买者的需要和支付能力决定。”①由于这…  相似文献   

3.
城市土地市场城市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城市土地需要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市土地市场中的主体市场必然是国家直接参与经营的垄断市场,是全面展开的市场。在城市土地的垄断市场上,政府不会出卖城市土地的全部所有权,始终保持着“在必要时可以依法有偿使用或者收回已经允许他人有偿使用的土地权利”。政府部门不以追求利润为最高目的,根据国家出租城市土地的基本原则,确定和调整城市土地的用途、期限和城市土地租赁价格。城市地产所有权为工商企业所有,由于城市地产所有权仅是城市土地所有权中的一小部分权项,是部分…  相似文献   

4.
城市绝对地租的价值来源和形成条件是近年来土地有偿使用讨论中一个争议分歧较大的问题,其焦点在于:在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城市产业中是否存在着绝对地租的价值来源和形成条件,如果存在,又是什么?从目前已经发表的一些颇有影响的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看,有的同志虽然也承认城市土地国有权的存在是产生城市绝对地租的“必要条件”,但又认为,由于城市产业的资本有机构成高于农业,因而不具备产生构成绝对地租价值实体的超额利润这一“充分条件”,进而否定城市绝对地租的存在。有的片面引用马克思的有关论述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5.
一、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绝对地租时,对绝对地租产生的经济条件作了全面的分析,马克思认为,一个产业部门中产生绝对地租,需要有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农业生产力水平落后于工业,从而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资本平均有机构成,这是产生绝对地租的前提条件。马克思指出:绝对地租的“产生一般是由于,农业资本所推动的劳动量,就资本的不变部分而言,比非农业生产中的平均资本所推动的劳动量大”  相似文献   

6.
目前,社会主义绝对地租理论已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但对绝对地租量如何确定?尤其是城市绝对地租量如何形成和确定?却分歧甚大.本文将循着马克思对绝对地租分析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绝对地租量的形成和确定,作一尝试性的探索.一、马克思对绝对地租量的分析1、农业绝对地租调节其他形式用地的绝对地租.城市级差地租可以不由农业级差地租来决定,而由自身(城市)土地的位置级差所带来  相似文献   

7.
近两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城市土地问题的研究,已从前一阶段的有偿使用的理仑依据的论证深入到城市地租的实现形式、城市土地的开发、经营方式、城市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开放、城市土地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问题。在研究过程中,一般都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改革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8.
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是土地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通货膨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结果,是土地所有者参与社会产品初次分配的方式,具有明显的内生性,因此采用紧缩银根的货币政策无法有效治理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采用宽松的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应对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是顺势而为,既不会导致过去的滞胀,又可将物价上涨水平限制在社会公众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9.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建设用地仍然有现实的影响。地租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杠杆,对城市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合理布局起着直接的调节作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地租反映的是国家、企业和个人对超额利润的分配关系。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用地中存在的不少问题都可以从马克思地租理论中寻找答案。特别是在我国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施背景下,更需要积极地研究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调节作用,根据客观的经济发展需要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节。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深入分析绝对地租的内涵、类型及不同的产生条件,揭示了城市绝对地租的形成机理和一些相关范畴的内在联系。文章认为,城市绝对地租是客观存在的,它来源于内涵扩大再生产或集约经营水平较高条件下的利润平均化前的扣除  相似文献   

11.
在城市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有许多理论问题急需解决。土地公有制条件下是否存在绝对地租范畴;如果存在,只限于农业土地还是也包括城镇建筑用地在内的非农业土地?与此相联系,城市国有土地使用费(实际上是地租)应否包括绝对地租?如果包括,城市土地绝对地租的来源何在?凡此种种,由于人们认识问题的理论依据和方法不同,往往得出的结论相去甚远。本文试图以马克思主义土地所有制与绝对地租的关系的理论为依据,提出几点看法,供讨论参考。  相似文献   

12.
我国城市土地优化配置与地租调节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城市土地优化配置韵目标,就是通过土地的最优分配和最佳使用,形成一个土地使用结构合理、土地空间布局适当、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综合效益高的城市土地利用模式。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必须改革以行政配置为手段,以无偿、无限期使用城市土地为内容的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大胆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地租对城市土地配置的调节作用。  相似文献   

13.
地租新释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利用率低下,浪费惊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以上种种现象和我国土地产权不清,无偿或低价使用有直接的原因,而地租理论上的严重缺陷则是其深层根源。本文将界定土地及其产权概念,阐述地租和地租来源,并评论几种代表性的地租学说。 一、重新认识土地和土地产权 1.土地概念界定。自然意义的土地是指地上、地下、空中的一切自然资源,包括土壤、岩石、水文、气  相似文献   

14.
地租问题作为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是人们一直关注并易引起争论的问题,而其焦点和难点是以下几个方面:地租是如何决定和界定的?地租这部分价值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如果是真实的,其源泉是什么?真正的归属又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实际上成为不同价值理论的分水岭.笔者曾在以往发表的论述“三元价值论”的文章中涉及过这些问题,但尚未系统而充分地论述过.本文试图通过论述地租决定、界定、循环三法则,比较全面和明确地解答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15.
公共住宅金融最终目标是促进劳动力的再生产,因此公共住宅金融只能以劳动力价值而不是住宅商品价值为经济基础。城市地租不属于劳动力价值的基本组成部分,不应该进入公共住宅供给成本。公共住宅供给成本只包括建筑成本、土地投资和农业地租。从历史上看,城市地租是否进入以及多大程度上进入公共住宅供给成本,取决于不同时期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城市地租进入公共住宅供给成本,既增加了消费者财务负担,又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严重时还会诱发公共住宅金融危机。中国生产力水平低,财政负担重,应避免城市地租侵蚀公共住宅金融的经济基础。  相似文献   

16.
城市地税作为调节城市土地合理使用的经济杠杆,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尚存在着许多问题,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探讨一条具有我国特色的城市地租运行模式,构建我国城市地租运行的新机制,对于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充分发挥城市的主导功能和产业优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地租问题是土地制度建设中的一个现实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的土地制度建设已日益提到议事日程。与此相应,经济理论界对地租的研究也已从社会主义是否存在地租进入到了如何具体计量和征收地租等操作性政策的探讨上。但是,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我国经济理论界在社会主义地租产生的条件等基本问题上并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这将影响我国土地制度建设的进程。因此,全面认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对社会主义地租的产生条件作进一步的探讨,在目前仍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鉴于社会主义地租问题上的认识分歧主要在于绝对地租,因此本文的讨论集中从绝对地租方面来展开。  相似文献   

18.
周代地租制度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近来学者们对于周代的社会性质仍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周代是封建社会,有人认为周代是奴隶社会,有人认为周代是原始氏族社会的未期,有人认为周代包括着两种社会。谁是谁非,还未得出结论。因而讲述周代的各种历史,也就形成纷歧的现象。例如周代的哲学和文学,就有人讲成封建社会的产物,有人讲成奴隶社会的产物,将来可能有人讲成原始氏族社会的产物等。这不免使学习祖  相似文献   

19.
社会主义农业地租是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课题。科学地阐明这一问题,对于指导我们制订正确的农业政策,完善农村联产承包制,有很重要的意义。 自从五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经济学界就有不少同志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地租的理论,来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地租问题,并形成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地租是土地私有制的产物,社会主义消灭了土地私有制,所以,地租也随之消失。另一种观点认为,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社会主义尚存在土地所有权,所以,也必然存在地租。这两种观点都把地租同土地所有权相联系,这是正确的出发点。但我认为,这两种对社会主义农业中是否存在地租作完全肯定或完全否定的观点都不符合我国农业土地经营中的客观经济关系。因而都是值得研究的。经济理论概念是现实经济关系的理论表现。不符合客观经济关系的理论观点就不能认为是真理性的认识,就应当否定利作进一步的新的探索。目前对社会主义地租问题的研究要从两方面深入:一是  相似文献   

20.
研究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禄田、职田,可以发现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即政府以土地作为俸禄,"依品而授地,计田而出租".也就是说,官吏的俸禄有一部分直接来自职田上的地租.这种情况表明,封建官吏在直接行使地主的经济职能——榨取地租.封建官吏是如何行使这种职能的?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唐代职田的经营方式及其劳动者的经济地位略作说明.作为官吏俸禄之一的职田,它在唐代的经营方式如杜佑《通典·田制》所说:其田亦借民佃植,至秋冬受数而已.显然,职田与劳动者结合的形式是租佃制.这种形式,并不是唐始有之,两晋南朝的禄田亦如此.不过,较之前代,唐代的职田既有沿袭,更有发展和变化.所谓沿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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