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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八九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凌晨,北洋海军副将、济远管带方伯谦被军前正法,斩首于旅顺口。方伯谦正法是根据九月二十三日军机处寄给李鸿章的“本月十八日开战时,自致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副将方伯谦首先逃走,致将船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著即行正法”的谕旨执行的。这是清政府在甲午中日战争中,为整肃军纪而处斩的第一个高级将领。方伯谦被处以军前正法极刑,是罪有应得,还是冤杀?这成了中国近代史上一桩疑案。方伯谦被杀不久,其妻即以方被冤杀为由,上北京告皇状,但未有结果。此后,方的部  相似文献   

2.
<正> 在中日甲午海战中,济远舰管带方伯谦因首先遂离战场而被清政府以“临阵退缩”罪正法。九十多年来,人们对此看法不一。近年来随着新资料的发现,为方伯谦翻案的呼声愈来愈高。笔者通过对有关材料的分析认为,方伯谦在黄海海战后被杀不能视为冤案;新发现的材料尚不能成为翻案的证据。一、方伯谦确因犯“临阵退缩”罪被杀1894年9月23日,清政府对方伯谦作了如下判决:“李鸿章电奏查明海军接仗详细情况,本月十八日开战时,自致远冲锋击沉后,济远管带方伯谦首先逃走,致船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着即行正法。广甲管带吴敬荣随济远逃至中途搁礁,着革职  相似文献   

3.
1894年9月24日凌晨,清政府以北洋舰队“济远”舰管带(舰长)方伯谦在中日黄海海战中,“自致远冲锋击沉后”“首先退避将队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等罪名,将其正法于军门之前。方伯谦被杀,引起当时军内外极大震动,或谓罪有应得,或谓实属冤杀。此案聚讼至今,犹未了却。近百年来,为方伯谦鸣冤叫屈者,首推方氏之妻。方氏被杀不久,方妻即以被冤杀为由上北京告御状。此后,方氏的部属以“冤海述闻客”署名,撰写《冤海述闻》,公开为方鸣冤。由林乐知采译蔡尔康札记的  相似文献   

4.
代理北洋舰队提督刘步蟾于光绪二十年八月二十三日以丁汝昌名义致李鸿章报告黄海海战经过的电文提出方伯谦的罪名有三:1、首先逃跑;2、将队伍牵乱;3、撞坏“扬威”。其巾2、3两罪名之属于捏造已成定论,只有第一罪名是否成立尚有不同意见,现先对第2、3两罪名略作说明,然后讨论第1罪名。北洋舰队在开战后未久即为日舰队冲击不成队形,“济远”撤离战场在北洋舰队已被冲乱以后。这一点太明显了,绝大多数论文都认为这一罪名是不能成立的。只有戚其章同志曾有“济远”首先逃跑,牵乱队伍,‘广甲’随逃,这也是如实反映”的论断。但最近戚其章同  相似文献   

5.
1894年4月,“济远”舰管带方伯谦受命赴朝鲜帮助当局镇压农民起义。方伯谦在朝鲜仁川,亲见日本军事动向,预感中日之战,在所难免,于是上书李鸿章从战略高度提出了应敌之策。一谓:海军战舰,合则力厚,分则势单。未决裂时,宜速召聚一处,遇有变局以便调遣,若以数船分驻仁川、牙山,港道分歧,三面倭兵可列,若倭以浮雷顺流而下,必遭暗算。且我聚各船于威海、旅顺,有率则全队出北洋巡七,若遇倭船,便于邀击,至收油处,低于炮台,以固北洋门户,边疆自不至为所扰。一谓:九连城、凤凰城、鸭绿江一带与高丽接壤之处,宜调数十营,以…  相似文献   

6.
由于资料等方面缘故,对于“济远”舰该不该撤离大东沟战场,目前尚存一些认识上的分歧:争议焦点之一,便是“济远”舰是否因炮械损毁而失去了战斗力。本文专此作一考证,以供商榷。一、与黄海海战有关的中外人士如何记述“济远”舰炮械损坏,本来是个简单而容易查明的问题。据总办旅顺船坞工程并会办北洋水陆营务处龚照玙电告,黄海战役的次日(1894年9月18日),当济远舰驶回旅顺军港后,  相似文献   

7.
戚其章 《东岳论丛》2000,21(1):106-113
方伯谦于甲午黄海之役后被清廷军前正法 ,究竟是否冤案 ,百年来聚讼不断。近年来学界部分人士及方氏后裔撰文为之翻案 ,论争加剧 ,引人注目。然揆诸史实 ,最早为方氏鸣冤之《冤海述闻》一书 ,虽有相当的史料价值 ,但作者在书中多有歪曲史实以回护方氏之处 ,不能视之为信史 ,因而不能作为翻案之据 ;80年代在福州发现的《卢氏甲午前后杂记》稿本 ,所述之事前后乖误 ,错漏百出 ,不可采信 ,亦不能依此为方氏翻案 ;方氏后裔及某些学人提出所谓“时差”说和“西战场”说 ,更属主观臆造 ,毫无史料根据 ,也就无法洗脱方氏的罪责 ;方氏逃离战场后的“方伯谦自白” ,却明白无误地证明济远舰在海战结束前两小时就逃离了战场。因此 ,方氏被诛 ,证据确凿 ,无可为之翻案  相似文献   

8.
黄海海战后第七天,“济远”舰管带副将方伯谦以“首先逃走,致将船伍牵乱,实属临阵退缩”之罪,被清政府处决于旅顺口。对方伯谦案件,究竟是“冤”还是“不冤”的争论,已近百年。近十年来,海峡两岸的学者,对丁汝昌向李鸿章报告中所列举的方伯谦“致将船伍牵乱”及“撞毁扬威”的罪名不能成立,已成共识。而方是否“先逃”则成为争论方案的焦点,本文拟就此发表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方伯谦是甲午中日战争中的重要人物,他死于1894年9月24日,这是铁的事实。但是,关于他的生年却有不同的说法,值得探讨。 1982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代史词典》说:“方伯谦(?—1894)福建人。字益堂……”1988年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代史辞典》说:“方伯谦(?—1894),字益堂,福建人……”都不知道方伯谦的生年,籍贯也不具体。1984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甲午中日战争人物传》中有戚其章先生写的《方伯谦传》说:“方伯谦(1852——1894),字益堂,福建侯官人……”不知何据。1987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近代中国百年史辞典》中“方伯谦”条可能根据戚其章先生的意见,写道:“方伯谦(1852——1894),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字益堂……”生年和籍贯都十分明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国内掀起一股为方伯谦翻案热。郑守正先生的《再论方伯谦被杀是冤案》一文是翻案文章中颇具代表性之作,但该文所提出的“方之冤案已划下了句号”、“济远舰始终在战场上与敌舰作战”等说法,缺乏根据,纯属无稽之谈。该文对所据史料不加辨析,且随意增删改窜,无所顾忌,实有悖于学术规范,称不上一篇严肃的学术文章。历史结论要靠确凿的史实,翻案更需要充分的证据,就现有史料看,尚无充分证据为方伯谦翻案。  相似文献   

11.
经历了近百年的研究与争论,对方伯谦案件中有关“济远”舰在丰岛海战中的表现,及黄海海战中“牵乱船伍”、“撞坏扬威”等问题,已经基本取得了共识。因此,本文仅就方案研究中尚需说明与深入的某些关键点发表一孔之见,敬请指正。一、关于《卢氏甲午前后杂记》的稿本自从1988年发表的《方伯谦案新探》一文中首次使用了《卢氏甲午前后杂记》的材料后,不仅使方案的研究上了一个台阶,而且《杂记》也引起了史学界的广泛重视。该书是于  相似文献   

12.
甲午海战,海军将士,战勇死烈,北洋海军战败,系由于政略战略错误,快船快炮太少。实人谋之不臧,非缘战阵之不力。而大臣诿过,方伯谦蒙冤,驯致海战胜败之因果不明,责任不清。特就伯谦之被诬代罪,详研经过,以剖白乡贤百年之沉冤。一、《冤海述闻》所见之诬陷情形(一)大东沟海战济远作战实况据《冤海述闻》所载“济远”作战情形,与中、日双方所纪实况均相符,《冤海述闻》所述摘录如次:  相似文献   

13.
中国是我们伟大祖国的简称。这一专称出现于何时,其含义的演变过程如何,至今在学术上还论说不一,实有进一步考述之必要。 现在史学界对此大都采用于省吾和范文澜同志的说法:“中国这一专称起源于武王时期”,狭义的中国指京师,广义的中国指全中国而言。或“秦以前,华夏族称它的祖国为中国;秦以后,中国扩大为当时国境内各族所共称的祖国。近年一些同志又提出,中国这一专称起源于商代,甚至更早的夏代。蒋至静同志的文章说:“自夏以来,少数民族称中原王朝为中国”。或认为:“在夏朝,‘中国’就是指夏朝的‘王畿’指夏王朝。”“在周人的观念里,他们居住的地方为‘西土’原夏朝和商朝的王畿为‘中土’或称‘土中’,再往东则称之为‘东土’”。这些提法,都还是值得研究的。  相似文献   

14.
答读者问     
编辑先生: 我年鉴有一组数据,是以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统计的,所以在数据前特别标明“截止11月30日”。检查编校质量的先生指出:“‘截止’应当改为‘截至’。”我们认为用“截止”并没有错,  相似文献   

15.
中共何时得知“西安事变”的消息?有人认为,中共是事前得知,并言之凿凿:“一九三六年十二目十二日零时三十分,在‘西安事变’爆发前夕,张、杨就已经把将要发动‘西安事变’的消息,秘密电告了中共中央。”“这样,中国共产党在事变爆发前的五个小时就得到了‘西安事变’的消息(原文注:‘西安事变’是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五时三十分爆发的)。”还说,“中共得到这一消息后,极为振奋。红军战士当夜举行灯火游行庆贺。”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一、事变爆发前夕,张、杨有何必要冒此风险事先电告中共中央?  相似文献   

16.
词头“阿”用于人名(本文称该用法为“阿某”),古已有之。其中的“阿”同“妸”。许慎《说文解字·女部》:“妸,女字也,从女,可声,读若阿。”黄侃《说文笺识四种》:“妸,后世称人于其名上加阿字,阿本作‘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99页)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中认为  相似文献   

17.
宋代以后,下迄近世,外人习称中国为“唐”,“唐人街”之称,更为世人所熟知。宋人朱或《萍洲可谈》卷二说,“汉威令习于西北,故西北呼中国为‘汉’;唐威令行于东南,故蛮夷呼中国为‘唐’。崇宁间,臣僚上言,边俗指中国为‘唐’、‘汉’,行于文书,乞并改为宋。”又说:“北人过海外,是岁不还者,谓之‘住蕃’;诸国人至广州,是岁不归者,谓之‘住唐’。”不但外人称中国为“唐”,即中国人在海外者亦自称为“唐”。宋人赵汝适《诸蕃志》卷上说:“交趾……王系‘唐’姓。”所谓“唐姓”即中国姓。又说,“占城……‘唐人’被土人杀害,追杀偿死。”所谓“唐人”即中国人。交趾、占城皆东  相似文献   

18.
一甲午中日战争前十年,即一八八四年(光绪十年),康有为开始写作“大同书”,其中甲、乙两部于一九一三年刊载于他的门人陈遜宜、麦鼎华所编的“不忍杂志”上,一九三五年他的弟子钱定安将全稿交中华书局出版。梁启超在“康南海传”一书中把“大同书”看成是康有为的哲学代表作,称它为“博爱派哲学也”、“主乐派哲学也”、“进化派哲学也”、“社会主义派哲学也”,最后这样称道康有为的“大同”理想:“此等理想,在今日之欧美,或不足为奇,而吾独怪先生未读一西书,而冥心孤往,往闢新境,其规模如此其宏远,其理论如此其精密也,不得不叉手赞叹曰:‘伟人哉!伟人哉’!”可见梁启超是很推崇这本书的。  相似文献   

19.
《全唐诗典故辞典》(湖北辞书出版社1989年1月第1版),775页,“刘桢沈痼(刘桢病)”条。所注[出典]云:“《三国志》卷二十一《魏书·王粲传》:‘粲与……东平刘桢字公干并见友善。干为司空军谋祭洒掾属,五官将文学。’南朝宋·裴松之注引《先贤行状》:‘干清玄体道,六行备修,聪识洽闻,操翰成章,轻官忽禄,不耽世荣。建安中,太祖特加旌命,以疾休息。后除上艾长,又以疾不行。’”按,注误。《魏书·王粲传》所云“干”者,指徐干,非刘桢公干。原文前半传王粲,接着交待王粲与徐、陈、阮、应、刘五人“并见友善”,以为过渡。下面依次介绍说,“干”如何,“琳”如何,“瑀”如何,“玚、桢”如何。五人均称其名,所以“干”,一定是指徐干,不可能是刘桢。退一步说,即使以字称刘桢,亦当称“公干”而不当称“干”。弄明白了这一点,裴松之引注之《先贤行状》同样是指徐干,不  相似文献   

20.
《西厢记》杂剧第三本第三折中有段唱词:“自从那日初时想月华,捱一刻似一夏,看柳梢斜日迟迟下,早道‘好教贤圣打’。”这里“柳梢斜日迟迟下”,字面意义很明白,但“好教贤圣打”却颇为费解,历年各家注本均未得到文通义顺的确当解释。王季思先生《集评校注西厢记》第三本第三折注为:“贤圣,犹云圣贤”;第一本第一折注为:“贤圣,王伯良曰:‘北人称菩萨神,不曰圣贤,则曰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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