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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求是学刊》2015,(5):87-99
我国与苏联有关法律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之论述,多数均将法律行为的合法与生效混为一谈。实际上,法律行为的成立并不以违法性为判断基准;法律行为是在成立要件中判断其是否成立,于生效要件中才判断其是否生效;法律行为经常与合法与否没有直接关系,"适法"比"合法"更能准确体现出法律行为的本质。《苏联民法》继受自《德国民法》,但缘于意识形态与计划经济的需要,苏联以国家意志取代了通过意思表示所形成的私法自治,因此认为合法行为才是法律行为。我国的《民法通则》以"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代替了"法律行为",此规定与理论难以自洽,在实践上产生许多变形,一直不乏学者批评。确认无效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得以撤销,对法律行为的中立性与适法性等特质,有辅助厘清的效果。未来民法总则中有关法律行为的规定,将决定我们国家与民族的生活方式,法律人应为此奋斗。  相似文献   

2.
田喜清 《探求》2014,(3):39-45
公法私法化是传统的公法与私法的二元区分从近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趋势,是公法与私法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必然产物.公法私法化的产生有其深层的法律价值观和政治经济制度上的原因.在公法的私法化潮流中,出现了私法原则引入公法关系和公益事业的私营化管理,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了现代政府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手段的多样化,它的理论基础仍然以坚持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为前提,但同时肯定了私法对公法的渗透、私法原则对公法原则的影响.正是这种意义上的“融合”、“渗透”,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调整手段的多样化.行政法作为公法的典型代表,私法化的表现最为明显.  相似文献   

3.
国际强行法的出现改变了国际法体系纯粹由任意法组成的局面,使得国际法获得了“公法”属性,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公法”.国际强行法的约束力并非根源于主权同意,其法律渊源与传统国际法大相径庭.国际强行法与《联合国宪章》第103条共同促使国际法律体系出现了一定规范的等级秩序,前者在于维护所确立的法律关系之排他性,后者在于确保宪章义务之优先性.  相似文献   

4.
严格主义行政责任立法观是希望通过严格的责任设定来实现行政法治化。这是我国目前关于行政违法归责的主流认识,其立法的集中体现是行政处罚法关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一律无效”规定。这一立法模式造成了我国规范行为过程法律与对行为进行监督救济法律的矛盾、非系统性。虽然我国司法实践对此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正,要深入解决必须从法律的系统研究与移植入手,从价值观念上对法律责任、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进行正确的定位。  相似文献   

5.
《求是学刊》2019,(5):117-127
投资劝诱是金融机构销售投资性金融产品时的主要营业行为,是金融机构成功销售金融商品的主要途径。从私法视角考察,投资劝诱法律本质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从金融商品销售规制的法理来看,强化私法规制尤为重要。现行金融基本法律规范中缺乏金融消费者的合同撤回权制度,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适用亦存在诸多困境。治本之策是完善金融特别法律规范,在投资性金融产品销售法律规范中全面引入"冷静期"制度,并完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而治标之策是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一般私法规范和原理,对投资劝诱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和相关民事责任进行法理解释从而实现规制。  相似文献   

6.
欺诈在公法、私法中具有多样的规范意义.因旨在维护表意人的意思形成自由,法律行为范畴中的欺诈非立足于欺诈者,而是立足于受欺诈者进行规范设计的.因此,单纯的、对他人的意思形成自由未产生错误影响的欺诈,虽在道德上具有可谴责性,但在法律行为范畴中并不具有规范意义.法律所关注的是,应如何救济受欺诈的法律行为或受欺诈的合同.对欺诈与受欺诈不作区分,将受欺诈误解为欺诈的著述方式,值得检讨.  相似文献   

7.
自20世纪60年代起,女性主义学者们把目光转向了法律,其中就包含侵权法.以女性视角重新审视侵权法,女性主义学者们有了新的发现:侵权法是男性的法律,法律原则和规则无不带有男性的偏见.为此,她们向传统的侵权法发起了挑战,于是就有了侵权法的女性主义理论.女性主义理论在侵权法研究中的发展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首先,她们揭示侵权法中的性别差异;其次,她们批判“中立法律”标准中隐含的男性偏见;最后,她们呼吁法律实践中女性的经验.女性主义侵权法理论与传统侵权法理论的核心冲突是对“理性之人”、“注意义务”和“救助义务”的不同理解.女性主义者给法律带来的实际影响是显著的.在私法领域,女性学者们主张以“理性之女人”取代“理性之人”的标准,以“相互依赖、责任和关心”取代“个人权利”的理念,加大法律对易受伤害女人的特殊保护.把女性权利的主张由公法扩展到私法如侵权法,使女性得到了更大的补偿.  相似文献   

8.
《求是学刊》2015,(3):71-79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实施,对于保障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在不动产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该条例并未明确登记机构登记行为性质。不动产登记作为一个整体,由当事人所实施的申请登记的私法行为和登记机构所实施的登记审查的公法行为共同构成。不能将作为公法性质的登记机构登记行为界定为民事行为中的补助行为。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不能想当然解释为物权行为,从登记机构登记行为的性质、登记行为与补助行为的区别及补助行为功能角度分析,将登记机构的登记行为界定为补助行为,并不妥当。登记行为并非补助行为,并不影响登记机构因错误登记所应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性质。  相似文献   

9.
陈振一 《学术交流》2005,(11):54-56
我国实现现代法治的制度性建构尚需在四个方面进行:其一,建立一个以私法基础、公法优位和社会法制约为格局的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其二,形成具有自治地位和足够资源的独立司法系统,当务之急是保障司法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司法裁判所具有的公信力;其三,奉行与严格的法律解释传统不同的富有创造性的自由解释理论;其四,形成具有独特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相似文献   

10.
法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极其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属性的内在要求、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及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需要公法强力介入,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财产属性的内在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要求和利益平衡的要求需要私法的适度调节,以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因此,公法、私法互补共存的保护模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11.
王静 《社科纵横》2009,24(2):91-93
夫妻侵权责任是夫妻一方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方民事权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夫妻侵权责任首先是一般侵权责任,须具备“侵害行为、损害事实、主观过错、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但是其构成要件又有特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社会宪法与社会法是一种共生的法现象,根源于国家与社会的融合、个人主义与团体主义并重、公法与私法趋同诸种因素的综合.社会宪法是传统政治宪法裂变出来的部门宪法之一种,社会法是独立于私法领域旨在保障社会安全的一系列法律部门的总称,二者各有自己的形式与规范内容.鉴于原则与规则规范属性之区异,社会宪法的实施主要依赖民主多数的立法机关制定社会立法,但在一定条件下可由司法实施.  相似文献   

13.
传统"行政"角色定位不当与功能缺失,造成政府管理体制成旧、效率低下、人权得不到充分保障.行政行为选择自由是行政法学疆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发展的最新成果,有着充分的公法保障和私法基础.而作为公法领域私法化特例的公共行政民营化,与行政行为选择自由相互交融,二者以人权保障为契合点,是人权保障在行政法学领域中的新路径.人权保障是行政行为选择与公共行政民营化存在与发展的正当性理由与合法性基础,是最终检测标准.鉴于行政行为选择与公共行政民营化有可能偏离人权保障轨道,因此可以通过规范其运行程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国家权力结构运行机制、采用最小成本激励机制等措施,再辅之以私法视角下的权力限制理论对其予以适当"关怀",加强行政主体意识教育对其进行控制以充分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4.
“法律行为”的概念像道德、政治、美学、职业行为诸概念一样,起着重要的认识与评价作用。不同类型的法律行为,因其内容与目的不同,而得到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社会评价。法律行为范围内的基本区别,是合法行为、不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法律行为从本质上说是对立的统一。应当研究这些对立现象与社会生活条件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15.
黄小玲 《探求》2003,(5):51-53,68
法律的本质是法学研究中一个基本问题。在我国长期以来把“阶级意志论”作为法律的本质,今天,有必要对法律的本质进行反思。本文从社会契约论出发,提出了法律总是来自最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在调整相互利益关系,约束自己的过程中形成的规则。法律制定以后,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那么实际上是违反了自己对约定的承诺,要他承担违约的责任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所以这种制裁也不是别人强加给违法者的。立法者也一样要遵守法律,也不能违反自己所承诺的约定,否则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似文献   

16.
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了维护安全、人权保障、程序规制、监管权限、监管机制和责任分配等公法挑战,需要公法规制予以回应。美国人工智能的公法规制体系包含了公法规范体系和权力结构体系两个部分,展现出一种综合性的公法规制路径,将立法、行政和司法相结合,力图构建一种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为弥补私法路径之不足,我国有必要提倡人工智能规制的公法路径,将人工智能系统视为一种公权力行使系统,充分且审慎地考量一些国情变量,采取综合性的公法路径来对人工智能进行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7.
科研不端行为是指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不端行为准则的行为。文章在论述科研不端行为属“法律问题”性质的同时对其表现形式进行了概括,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形成从利益、道德、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以期找出导致产生科研不端行为的根本原因,并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完善国内相关制度入手,对如何防范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了制度上的思考。  相似文献   

18.
余少祥 《国外社会科学》2023,(5):210-224+247-248
19世纪中期以后,资本主义遇到了空前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国家为保护产业工人等群体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和生活安全,使得社会法得以最终形成。其中,空想社会主义、国家责任理论、人权理论、新财产权理论和福利经济学思想成为社会法形成的理论先导。在法律实践中,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成为法律发展的新趋势,使得第三法域的部门法——社会法应运而生。社会法源于民众的生存权保障,并为全体国民提供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独特的法律价值、法律目标和法律功能。  相似文献   

19.
法律诚信与道德诚信辨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道德诚信是指作为道德准则的诚信 ,要求人们言语真实、恪守诺言 ,强调的是行为人的操守和自律 ;而法律诚信作为一项法律原则 ,是指当代各国在法律上尤其是在私法上普遍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它强调的是规范与监督。违反道德而失信于人 ,可能会遭受舆论的谴责和良心的诘问。法律诚信和道德诚信并非同一范畴 ,研究分析诚信问题的时候不可简单地将二者混为一谈。我国市场经济中诚信缺失问题日益突出 ,道德诚信的基础不断被削弱。对诚信的期望已不能再仅停留在道德层面 ,而应该提升到法律层面去构想。解决诚信缺失问题的关键不是道德诚信的再教化 ,而是建立、健全一套市场经济法律规则 ,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市场经济秩序 ,并进而建立起人们对法律诚信乃至法律的信仰。  相似文献   

20.
本文通过对身份概念的考察,界定了民事身份的私法性质,确立了身份登记制度具有公法意义和私法效力.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和国外有关法律的比较鉴别,确定了身份登记的应有登记范围,使所有围绕主体而展开的各项法律内容都能被登记下来,尤其是事关个人人格之信用信息,以供他人查询,实现身份登记制度公法上有效管理人口和私法上保障社会交易安全之主要功能,以弥补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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