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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由于直接涉及全球气候变暖这一典型公共问题,且可有效促进气候、市场、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有机结合,碳交易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及加快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制度安排,进而成为世界各国落实《巴黎协定》框架下国家自主贡献的重要选择。从实证分析视角来看,我国碳交易实践虽普遍开展,但其相应法律促导机制还存在诸多不足:国家层面尚缺乏有效、详细的碳交易规则;地方上各地出台的碳交易规范尚待统一;已颁布的有关法律规范内容实效性有待提升。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碳交易制度的实践绩效,未来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适时出台统一的碳交易规则,以加强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的规范性、权威性;完善既有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内容,增强制度的实施性、实效性;适时出台国家层面碳交易平台建设立法,构建统一、有效的碳交易平台体系;解决碳交易有关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2.
碳交易市场的监管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的政策催生了碳交易,也诞生了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作为一种特殊的新兴市场,兼具环保市场、能源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特点,这些特性导致各国政府需要对该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管,以防止市场滥用、价格操纵、市场欺骗等现象,保障温室气体减排行为和市场行为健康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若干可从事碳交易的交易所,部分省份正在进行碳交易试点,碳交易市场机制及监管机制必须同时建立及完善。碳交易市场的监管体制和制度是综合的,监管主体包括综合经济管理、环保、能源和金融管理等部门。  相似文献   

3.
中国将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自己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目前该市场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碳市场发展滞后,缺乏国际话语权;区域性碳市场失衡,全国性碳市场缺失;碳减排指标无法分解,碳交易制度尚未建立。中国碳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体制不健全,碳交易非标准化,交易成本难下降,人才和中介短缺,交易所"有场无市"。这种碳交易市场不完整性的机理在于:尚未界定碳排放权,交易缺乏法律基础;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难体现公平和效率;碳监测和报告制度缺失导致管控不力;碳交易制度缺乏制度衔接和制度支持。只有事先在内在机理和作用机制分析的基础上,真正解决建立我国碳交易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才能使整个市场的建立和运作更加有效和安全。  相似文献   

4.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减排与节能双重驱动。碳交易体系与绿色低碳政策在适用范围、主要目标、实施效果方面具有交叉重叠性,多个环境政策工具并用能够有效应对减排问题的复杂性,但应注意环境政策工具之间的张力与内耗。碳交易体系与绿色低碳政策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一定的“默契性”,后者能够弥补前者的一些不足,如市场失灵、金融风险、道德风险等。然而基于两者目标上的潜在重叠,碳交易体系的配额价格传导性和“水床效应”对绿色低碳政策的外部性影响应予以有效规制。我国应确立碳交易市场在减排体系中的统领地位,首先避免绿色低碳政策与碳交易体系在规制范围上产生交叉或重叠,降低政策内耗;其次要完全评估绿色低碳政策对减排的影响,确保以一种兼容和透明的方式与碳交易体系并存;最后要合理管控其他绿色低碳能源政策对碳交易体系减排的渐进影响,确保减排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相似文献   

5.
论中国碳交易市场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中国的碳交易市场不仅是应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减排压力的积极行动举措,也是中国走可持续的低碳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中国节能减排的宏观政策法律环境已经形成,碳交易的实践也为建立碳交易市场创造了重要条件。就中国碳交易立法、碳交易市场的定位、市场主体结构、碳交易所的功能、中国碳产品的设计等提出相关建议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6.
随着全球变暖的影响日益扩大和人们对全球气候的担心,以碳排放权交易为中心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已成为推动低碳经济最为重要的机制之一,碳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也成为世界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碳交易的基本法律规则尚未确定,本文拟就碳交易中排放权的法律属性、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碳排放权的定价和碳交易场所设置等问题,提出构建我国碳交易法律制度的具体设想,以供国家立法和决策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7.
论市场     
市场的要素由产权、契约和交易制度组成,市场三要素环环相扣形成市场的三层结构,产权制度和交易制度形成市场的内核,政策制度、法律制度和伦理制度是市场的维护体系.  相似文献   

8.
商业银行应该发展碳金融,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较多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可以采取以下几条措施防范:建立并完善法律体系,规避法律风险;制定稳定的政策制度,降低政策风险;构建完善的内控体系,管理和控制经营风险;多渠道培养专业人才,解决人才风险;建立并健全的碳金融市场,减少市场环境风险。  相似文献   

9.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第二代环境规制的产物,其中第三方核查作为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关键要素,仍未跳出政府直接干预的窠臼。社会系统高度分化的情势下,法律系统不能对碳交易第三方核查系统进行充分规制,造成碳交易第三方核查存在法律规制模式单一、法律规制标准不统一、法律规制绩效不彰、法律规制存在盲区等现实困境。反身法理论强调尊重社会子系统的运行逻辑,主张受规制者的自我规制,为突破碳交易第三方法律规制瓶颈提供了新路向。基于反身法理论对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法律规制的范式进行革新,并结合其组织、程序、权能规制策略形成碳交易第三方核查监管的半自主社会系统,弥补传统命令控制型模式的不足,即从更新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法律规制的理念、调整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法律规制的结构、优化碳交易第三方核查组织的内部理性、增设碳交易第三方核查的民众参与路径等方面健全系统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0.
基于中国碳交易试点建立政策分批实施的交叠双重差分(Staggered DID)模型,进行碳减排效应和政策机制检验,结果表明,中国碳市场产生了显著的减排效应,且未表现出直接的“两难冲突”问题。但其通过降低煤炭占比实现减排效应的政策机制,在“双重约束”下对中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挑战。经过基于市场制度特征的进一步异质性分析,发现中国碳市场在自发竞争提升排放“基准”水平方面存在“市场失灵”问题,CCER市场也还未发挥出应有的创新激励效应。因此,建议在碳配额有偿分配环节设计构建“政府+市场”的优势互补制度,以科学论证的“标杆”作为排放“基准”目标,弥补“市场失灵”,在全国统一市场架构下完善、规范CCER市场,作为中国碳市场实现“共赢”的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1.
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的立法进程对中国碳交易立法具有借鉴意义。中国可以借鉴欧盟渐进式的立法进路,并结合自身特点,通过试点模式,摸索建立大范围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的可行性。欧盟排放交易机制立法全面的智力支持体系对中国的启示是:应对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进行系统化的研究,综合分析应对气候变化的各种政策并保证各利益方的充分参与。  相似文献   

12.
《京都议定书》对于附录1国家提出的强制减排义务催生了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由于"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开发,中国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及巨大的国际减排压力,使得中国有必要建立本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但是中国目前面临着诸多的现实障碍与法律困境,摆脱困境的对策是我国碳排放市场的构建要与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与承诺相适应,在承担强制性减排义务之前,我国以自愿性减排为主,不宜出台强制性减排的立法,应通过法律机制的引导作用逐渐构建和完善自愿性碳排放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13.
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存在审批设立混乱、投资建设市场成本较低、交易模式的“变相期货交易”、缺乏政策支持、无法律约束等诸多问题和风险。研究中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历程,比较分析国内外相关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需在完善市场法律法规、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立、实现市场协同监管、健全统计评价制度、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加  相似文献   

14.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基本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排放权交易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碳减排工作中,以较低的成本达到减排目标,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于今年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并更新了技术条件,但是却存在较为严重的法律规范缺位现象.因此,我国亟须通过立法来确认和规范碳排放权及相关许可证、交易主体、交易规则等基本问题,明示其合法性与正当性以保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运行.  相似文献   

15.
随着中国碳交易体系日益完善,有必要系统性分析中国试点碳市场与能源市场之间的风险溢出效应。基于溢出指数模型,使用2014年4月4日—2019年6月28日的周度波动率,刻画中国碳市场与能源市场之间的静态波动溢出指数和时变的波动溢出指数。结果表明:中国碳市场与能源市场之间存在双向的溢出效应,不同区域碳市场与能源市场间溢出效应的特征、净溢出关系存在差异。通过滚动宽口方法计算的溢出指数呈现出明显的时变特征,市场间的总溢出水平主要在能源市场震荡期内呈现显著上升趋势。总体来看,在能源市场震荡时期中国碳市场接收到的风险溢出效应显著高于其他时期,但中国不同试点碳市场在相应时期受能源市场的波动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性。据此认为,下一步应加快形成中国碳市场与能源市场间内在稳定的价格机制,完善中国碳市场自身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构建统一碳市场交易体系的同时,综合考量并有效协调各地区差异以促进碳交易体系稳定运行。  相似文献   

16.
西方各国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而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初始分配不公、缺乏监管机制、不成熟的交易市场等。在对各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论述的基础上,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研究与借鉴,从公平化初始分配、完善监管机制、建全交易市场等角度充分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截至2021年,全球投入运行的碳市场共覆盖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约16%。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初步建立了全球性碳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2021年7月16日,首批纳入发电行业的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线上交易,截至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1.79亿吨,成交额达76.84亿元,运行较为稳健,价格基本平稳,临近履约期交易活跃度急速攀升。2020年中国试点碳市场受新冠疫情影响,活跃度有所降低,价格整体稳定。2021年试点碳市场的交易量整体有所增加,价格稳中有升,各试点之间的差异仍然较大,其中北京碳市场的成交均价最高、价格波动性最大,广东碳市场的总交易量最多、市场最为活跃。全国碳市场2022年后有望逐步纳入建材和钢铁行业并引入机构投资者,缩减碳配额总量,增加交易产品种类,强化和其他减污降碳政策措施的协同性,发挥规模优势并探索国际化道路,成为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18.
中国碳交易市场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7年12月19日,首先纳入发电行业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1万吨标煤的准入门槛使全国碳市场几乎涵盖了所有主要火电企业。全国碳市场短期内虽然不会产生明显效果,但长期来看,将通过倒逼发电行业优化结构来促进低碳发展。对中国碳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及进程进行梳理,分析各个试点碳市场的市场表现及履约情况,通过对其配额和CCER交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各个试点市场的政策效果,并对全国碳市场的发展进行展望。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7个试点的碳市场累计完成线上配额交易量逾1.35亿吨,达成交易额逾20亿元,为全国碳市场的建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7年,7个试点碳市场交易活跃度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大量交易集中于履约期前后的情况。重庆碳市场一改以往低迷的市场表现,交易量和活跃度增加迅速;天津碳市场因全年长时间休市,交易量较低;湖北超过广东成为交易量最大的试点碳市场,交易集中度也为7个试点中最低。2018年是全国碳市场的基础建设期,各试点碳市场将继续并行运行,全国碳市场在实际的配额交易前将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模拟交易。碳市场的机制设计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要真正发挥全国碳市场降低碳减排成本和促进碳排放量下降的作用还需要至少两三年的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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