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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专业人员的职业责任也可以发生在第三人与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之间。各国对专业人员第三人责任性质的认定主要有英美法系的侵权责任说、德国民法上的合同责任说和法国学者所主张的第三种责任说。我国应将专业人员对第三人的责任界定为侵权责任,并应在制订相关法律时对这一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2.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缔约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相对人受到实际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1999年10月已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我国法律上将缔约过失责任规定为独立的制度。本文对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和制度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裨补。  相似文献   

3.
随着海峡两岸法律文化交流的进一步深入,对两岸各种专门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便成为法律工作者研究和关注的热点。本文将担保物权法中最为重要的抵押制度作为比较分析的对象,从立法背景和体例、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抵押登记制度、抵押权的效力和实现诸方面对两岸抵押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和分析,指出了各自规定的利弊和立法技术的优劣,从而对完善我国抵押制度提出了作者的看法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合同编第558条将旧物回收义务规定为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之一,第625条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了对特定标的物的回收制度,这标志着企业旧物回收义务被正式纳入民法调整范围。企业承担旧物回收义务,体现了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企业旧物回收义务目前在民法法律规范中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具体表现在义务承担主体界定不明确、缺乏旧物回收内容和范围的规定、法律责任适用不清楚等等。通过对法律规范解读,我们发现,《民法典》合同编第558条规定的旧物回收义务实则具有后合同义务性质,而第625条规定的旧物回收义务亦可能成为合同的主要义务;旧物回收义务的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和材料供应商等;旧物回收义务的对象既包括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回收的物品,也包括相关主体自行决定回收的物品;在旧物回收方式上,可以采取自行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在履行旧物回收义务后,还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处理和利用回收的物品;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履行旧物回收义务的可能面临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公法责任。推动建设和完善企业承担旧物回收义务的法律机制,将为促进企业履行好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支撑。  相似文献   

5.
缔约过失责任的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责任。从本质上讲它不同于合同责任,但又与合同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缔约过失责任所涉及的范围以及责任承担的形式等问题,理论界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了解决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必须从理论上加以深入研究以求达到统一的认识。本文拟就《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一些理论上的梳理和探讨。  相似文献   

6.
<正> 无效经济合同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经济合同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有效经济合同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或合同的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经济合同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二者虽然只一字之差,但在责任的前提、责任解决依据的法律条文、责任要件、经济责任的形式、责任的主体以及责任确认的程序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不能混淆。然而在经济合同仲裁、经济合同纠纷审理实践中,还存在着一方面确认合同无效,另一方面又追究当事人违约责任的错误做法。导致这种错误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无效经济的合同责任与有效经济合同的责任又有着形式上的相同之处。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经济合同法律制度的统一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二者的异同加以分析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7.
中国<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加以规定,导致理论和实践认识不统一,出现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误用和滥用.因此,有必要厘清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关疑难问题,系统构建中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是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保护 "信赖利益"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法律特征;违反"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责任构成的疤嵋"信赖利益"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对象;"信赖利益损失"大小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8.
我国传统的合同法理论在责任承担的问题上只注重保护合同从生效到履行阶段 ,即规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忽视了合同尚未成立或无效时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给对方带来损失时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为了更加全面和公正的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需要有一种新的责任形态来追究有过错方的责任 ,新《合同法》的第二章将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即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的过程中 ,是违反先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从而确立了我国合同法上的这一制度 ,弥补了合同法学理论的不足 ,这是新合同法的贡献。  相似文献   

9.
合同风险制度是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在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合同风险制度与合同责任制度、所有权制度、合同落空制度以及货物保险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 ,但它们却是彼此独立的 ,各自有其自身的内涵 ,并同为合同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0.
为了建立和完善中国合同法中有关合同义务扩张的制度,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关合同义务扩张的学说,阐述了我国的合同法理论和现有法律体系,明确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合同义务扩张制度的必要性和途径.研究表明国外各种学说的理论基础与建立我国合同义务扩张制度的宗旨具有相同的价值取向,即实现公平、合理的价值取向,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平衡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合同义务制度的完善应通过立法的形式,并在实践中辅之以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以求达到法律制度的确定性和审判制度的灵活性之统一.  相似文献   

11.
担保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民事交往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法律保障措施,尤其是在契约法中受到特别的重视,有无担保不签订契约之说。故在民事立法中得到充分肯定,从罗马法始至现在各国立法莫不如此。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下称大陆民法)和《中华民国民法典》(下称台湾民法)都作了具体规定。台湾与大陆民法皆受传统中华法律文化与外来法学思想和观点的影响,民事立法有许多共同之处,反映在担保法律制度上,两岸的立法及法学理论都有具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中最为主要的制度。抵押权制度中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设立方面的问题及抵押权效力范围问题是中韩两国抵押权制度值得比较的部分。关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因为对物权行为的不同理解,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对此中韩两国都采取了相似的处理方式。抵押权的效力范围、有关第三人利益的方面,中韩两国的法律规定有一定区别。尤其是关于登记方面,因为两国的登记制度的差别,对于第三人相关的登记事项有诸多不同。  相似文献   

13.
<正> 离婚制度是当代各国重要的法律制度。海峡两岸四十年来由于处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因此在离婚制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异。随着两岸人民往来日趋频繁,相应出现的婚姻法律问题也不断增加。因此,开展对两岸离婚制度的比较研究,无论从理论或现实意义上看都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4.
商标权是依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产生,它既享有法律上所赋予的权利,又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本文对商标权的产生、对商标权的保护和限制进行分析,提出我国商标法应健全民事赔偿责任制度,运用民事赔偿责任的理论,更能充分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同时指出,法律规定对商标权的保护和限制是统一的。  相似文献   

15.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之本旨在于解决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过失致不能成立或无效时,有过失的一方应否就他方当事人及因信赖合同成立而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 42条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从文义上分析,重在禁止订立合同时的欺诈行为,易使人产生误解,不利于法律适用.在立法模式选择上,亦有可商榷之处,应采单一法律原则模式.  相似文献   

16.
“超市购物”不仅体现为一种消费关系 ,而且更应体现为一种合同关系。对“超市购物”中的合同关系及其合同规则的分析和适用 ,可以弥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法律适用方面规定上的不足 ,丰富和完善超市经营的法律治理结构 ,实现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公平保护。适用合同法律制度调整“超市购物”中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合同责任同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调整“超市购物”中的消费关系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在具体案件中存在冲突 ,冲突协调的规则是 :“由消费者选择具体的责任方式”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  相似文献   

17.
论缔约过失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上过失责任属于合同前责任,该责任既不同于侵权责任,也不同于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上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以先合同义务为成立前提,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而非履行利益损失的赔偿。《合同法》颁布以前,我国法律上已有一些关于缔约上过失责任的规定,只是不尽完善。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不但对缔约过失责任加以明文,并且将该责任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扩展至订立合同阶段,这种做法既弥补了合同法及侵权行为法功能上的缺陷,又为缔约当事人提供了周全的法律保护,这无疑是我国合同立法上…  相似文献   

18.
台湾地区辩护律师会见权相较于大陆来说,在法律制度、实务操作、救济途径等方面发展较早,研究比较深入.体系相对健全。本文通过比较两岸律师会见权的理念基础、制度规定、救济程序等方面的异同,阐释台湾地区律师会见权制度对大陆的两点借鉴。  相似文献   

19.
律师辩护制度是否健全、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如何,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民主程度的标志之一。比较中外律师辩护制度,旨在博采众家之长而补己之不足。本文仅就笔者认为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有重要意义的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试提出一些建议和设想。一、律师辩护的基本原则律师活动的基本原则取决于法律对律师使命和基本任务的确定。律师的服务性职业特点又决定了各国律师责任的基本一致性。日本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多田武进一步解释到:“辩护人的地位首先是被告人的保护者,必须坚持使用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方法和法律知识,尽可能地把被告人的权益反映到诉讼中  相似文献   

20.
通过附随义务理论的发展,实现合同责任主观范围或客观范围的扩张,乃是合同法实现现代社会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德国“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就是以附随义务为媒介,将第三人纳入合同责任的保护之下,是合同责任主观范围扩张的典型制度。其法理基础在于,诚信原则要求合同债务人对与债权人有密切关系的特定第三人应负必要的照顾、保护等附随义务。通过附随义务扩大合同责任,体现了在现代社会中信赖关系的增强以及法律对信赖利益的日益重视,是合同法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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