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丁鼎 《文史哲》2002,(4):120-124
《仪礼·丧服》经、传的基本内容虽然大多在其他先秦文献中有所反映 ,但其他先秦文献中也记载了不少与《仪礼·丧服》经、传相歧异的内容。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歧异 ,一方面是由于《仪礼·丧服》所记述的丧服制度已经过儒家学者的加工整理 ,其中已加入了加工整理者的一些主张和理想 ,而其他先秦文献所载则往往是当时实际实行中的丧服礼俗 ,因而二者出现一些歧异是不足为怪的。另一方面 ,可能还与丧服制度的发展演变有关 ,由于《仪礼·丧服》是春秋战国之际儒家学者对宗周时代流传下来的丧服礼俗加以编订整理的结果 ,其内容相对于其他先秦文献所载春秋战国时代实际实行的丧服礼俗肯定有滞后性 ,这也势必决定了二者会存在某些歧异。  相似文献   

2.
本文对我国古代丧服制度形成和确立的过程进行了探讨和论述。文章认为我国古代以《仪礼·丧服》为代表的系统、严整的丧服制度,大约形成于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 之后。当是周人在原始丧服习俗的简单内容上,逐步增添,注入“尊尊”、“贵贵” 的内容,经长期损益、修正,至春秋末期才基本上形成比较周密的丧服制度,并由孔子及其弟子将此一制度著于竹帛,编定为《仪礼·丧服》。《仪礼·丧服》的编定成书即是丧服制度确立的标志。  相似文献   

3.
戴德字延君,梁人,号大戴,曾任信都太傅,是西汉著名礼学家.他的主要礼学成就是:撰有丧服方面的著作《丧服记》和《丧服变除》;删《古礼》204篇为85篇,称为《大截礼记》,宣帝时该《记》立于学官,成为今文经学14博士之一.另外,曾定《仪礼》17篇次第,与当时著名和学家戴圣、刘向所定次第不同,具有相当的见解,而影响最大的是有关丧服的著作与他所辑的《大戴礼记》.该《记》将从前遗留下来的《古礼》和礼学家们议论礼义制度的《古记》,根据他的要求.进行删削、取舍、整理、编辑而成,保存了古代礼学文献,也是他礼学思想的重要方面.但是,关于戴德的丧服著作,保存到现在的汉代文献,如《汉书》、《汉纪》及当时一些个人的著作中,都找不到这方面的记载.所以,当前有关研究汉礼的著作与论文,几乎都没有提及.而唐朝人的著作中却有所引述,故根据唐人著作的引述,对戴德的丧服思想进行分析探讨,既是填补空白,又是完善汉礼研究的重要学术工作.现根据唐人引述的《丧服记》和《丧服变除》有关记载,以及《大戴礼记》的主要篇章、作初步的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4.
《仪礼·丧服》与《丧服传》对我国古代礼制中非常重要的“丧服制度”作出了系统而严密的规定。然而由于“古制茫昧”、“古文简奥”等种种原因,现代一些学者却对《仪礼·丧服》经传关于“丧服绖带”的规定作出了错误的理解与诠释。他们误认为《丧服传》所谓“苴绖大”与“去五分一以为带”均是指丧服绖带长度而言。考诸文献,揆诸事理,便知这是对《仪礼·丧服》经传的误解。实际上所谓“苴绖大”与“去五分一以为带”均是指丧服绖带的围径周长而言,而绝非指丧服绖带的长度而言。  相似文献   

5.
在古代典籍中,“方”与“策”常相对而言。如《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於策,不及百名书於方。”郑注:“策,简也。方,板也。”《仪礼·既夕礼》:“书赗於方,若九若七若五。书遣於策。”郑注:“方,板也。书赗、奠、赙、赠之人名与其物於板,每板若九行、若七行、若五行。策,简也。”《礼记·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策。”郑注:“方,版也。策,简也。”那么,“方”与“策”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相似文献   

6.
《仪礼·乡饮酒礼》及相关各篇记有贵族酒会使用犬牲的规定,按这一规定举行的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和大射礼都带有食犬宴会的性质。如果不计饮酒仪节,《仪礼》描述的乡饮酒礼其实就是一场"狗肉盛宴"。对照周代用牲制度来看,《仪礼》所说专用犬牲的规定并非当时乡饮酒礼和类似酒会的通例,很可能只是鲁国及邻近地区特有的习惯。西周春秋时期的鲁国保留了较多的商文化因素,该地区乡饮酒礼使用犬牲的惯例当是沿袭了商族常用犬牲和喜食犬肉的传统。辨明《乡饮酒礼》食犬惯例的性质和来源,有助于全面准确地理解《仪礼》的史料价值和周代礼俗的地区差异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传》曰:“妥,安坐也;侑,劝也”。案享、祀、妥、侑四字并列,俱应为祭名,妥字不应别为安坐之义。妥当读如堕,为堕之借字。《仪礼·有司徹》注“不绥祭”,释文曰“绥本作隋”。《仪礼·士虞礼》“不绥祭”,注曰“绥当为堕”。绥从妥得声,堕从隋得声,其字俱得通用。堕为祭名。《仪礼·士虞礼》“祝命佐食堕祭”,注曰:“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齐鲁之间谓祭为堕。”《仪礼·少牢馈食礼》:“兼与黍以授尸,尸受同祭”,注曰:“黍稷之祭为堕祭”。《周礼·小祝》:“大祭祀,逆(齐皿)盛,送逆尸,沃尸盥,赞隋,赞徹,赞奠”,注曰“隋,尸之祭也也”。《周礼·守祧》:“既祭,则藏其隋”,注曰:“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据上所述,则助祭者以肺、脊、黍、稷等祭品授神尸,神尸以之祭,祭毕则藏其祭品以依神,如此祭祀仪式总名曰堕。  相似文献   

8.
伦理,是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史记》是一部史书,其《礼书》、《乐书》,乃后人采《荀子·礼论》、《议兵》及《礼记·乐记》补入,其中有关伦理的论述,不能视为司马迁的东西。但统观《史记》,司马迁则往往通过写人论事,来阐明他所推崇的社会伦理。他的伦理观也因此而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9.
<正>《仪礼》是《十三经》之一,是我们今天了解和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礼制和儒家礼学的一部最重要的典籍。但此书极为难读难懂,就连唐朝的韩愈都曾慨叹“余尝苦《仪礼》难读”(《韩昌黎集》卷十一:《读仪礼》)。清人凌廷堪也曾说过,读《仪礼》若“不得其经纬途径,虽上哲亦苦其难”(《礼经释例·序》)。正因为如此,不少人明知此书之重要,却对之望而却步,因此甚渴望有一部好的白话注译本,以帮助一般人都能读懂它。然而建国以来,还从未有人做过这项工作。前不久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杨天宇同  相似文献   

10.
《仪礼·丧服》本于家庭内部父尊于母的尊卑差异,规定父服重于母服,即子女为父始终服斩衰三年,父卒为母服齐衰三年,父在为母仅服齐衰杖期。然至上元元年(674),武则天以“报母之慈”为据上表主张将父在为母服的丧期由期年升到三年。武则天的这一提议挑战和背离了儒家丧服制度背后尊祖敬宗的“尊尊”精神和信仰,开元年间众位朝臣从家庭伦序、禽兽知母不知父、丧服制服原理、现实政治几个层面对武则天抬升母服的做法进行了反驳。但在社会层面,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已成为新的风气。为适应这种社会变化,唐玄宗于开元二十年(732)下令修订《开元礼》,父在为母服最终以齐衰三年为定。  相似文献   

11.
清华简《耆夜》中"饮至礼"的仪注与《仪礼》之"燕礼"确有不合之处。这是因为《耆夜》所记是西周王室的礼制,与《仪礼·燕礼》反映的诸侯之礼不应该放在同一层面进行讨论。基于传世礼书建立的知识体系并不能覆盖周代礼制的全部,以所记仪节是否符合传世礼书记载来判定清华简的真伪未必合适。在讨论出土文献反映的新问题时,要对现今已不得见的佚失文献进行充分地考量,避免使用不加限度的"默证"。我们阅读出土文献,不能以现有知识体系作为检验其真伪的唯一标准,更不应该因其有违"经说"而产生先入之见。  相似文献   

12.
《仪礼》为“三礼”之一,汉代称为《礼》、《礼经》,又称《士礼》,孔子以诗、书、礼、乐、易、春秋教弟子的礼,即是此礼.但《仪礼》之名其实尚未使用,直到唐文宗开成年间石刻《九经》,以《周礼》、《礼记》、与《仪礼》并列为“三礼”,始正式有《仪礼》之名.《仪礼》以独特的形式记述了我国古代的礼仪制度和行为规范,分冠、婚、丧、祭、乡、射、朝、聘八项,包括从成年到死亡、从冠婚到丧祭,从交际到饮食、从聘问到朝觐的一系列礼节仪式.凡有可能原来生活实践中存在的风俗、仪节、规范等都有专篇,由孔子修起成书,从《春秋左传》中大量对礼仪的记叙及《论语》“不学礼,  相似文献   

13.
马克思在晚年,虽年事已高,身体状况极度恶化,但为了适应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需要,把自己的研究领域从政治经济学转向人类学,写了《马·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一书摘要》、《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亨利·萨姆纳·梅思<古代法制史讲演录>一书摘要》、《约·拉伯克<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一书摘要》和《约·巴·菲尔<印度和锡兰的雅利安  相似文献   

14.
在汉宋礼学思想史上,郑玄和朱熹的礼学体系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郑玄精心构建了以《周礼》为中心的礼学体系,而朱熹却反对以《周礼》为经礼,主张《仪礼》是礼经和本经。郑玄的三《礼》统摄诸经,影响极其深远。朱熹注重学人研习《仪礼》,其《家礼》《仪礼经传通解》对宋以后的学术和社会都有着深远影响。与郑玄礼学重文本不同,朱熹礼学更重礼义的创发,其对《礼记》中《大学》《中庸》的诠释最见其礼理双彰的礼学思想特色。  相似文献   

15.
本文再次讨论郭店楚简《六德》篇的“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指出这段话的确是在讲丧服之礼,但它所表达的父丧重于君丧,与传世儒家文献强调的君丧重于亲丧,恰恰相反。“古礼最重丧服”,因为丧服之礼详尽地规定了“亲疏贵贱之节”。“服莫重于斩衰,时莫久于三年”,《六德》篇与《礼记·曾子问》恰恰在“斩衰”“三年”这个丧服的最高等级上发生了矛盾。《曾子问》的思想更适合了战国中期以后君权的地位日益提升的趋势,而《六德》篇则与《唐虞之道》等篇一样成为被历史埋没的绝响。  相似文献   

16.
胡新生 《文史哲》2007,(1):23-36
清代一些学者基于鸿雁难以猎获等考虑,认为《仪礼.士昏礼》所记礼物“雁”是指家鹅。这种解释不符合礼书原义和周代礼俗。《仪礼》有“雁”和“舒雁”(鹅)对称之例;汉初婚礼使用鸿雁系上承周礼;周人具备短期饲养鸿雁的能力,下层贵族又多在秋末春初举行婚礼,取用鸿雁并不困难。这三方面事实足以证明《士昏礼》之“雁”本是特指鸿雁。婚礼用雁是在社会高度重视射猎技能和勇武品质的背景下产生的礼俗,“纳采用雁”的原始意义是把鸿雁这种猎物作为求婚者精于射技,具备社会和家庭责任能力的一种象征,汉代及后世学者从鸿雁的生理特性着眼对用雁象征意义的解释均属附会。战国礼书所载用贽等级带有设计成分,依据此种等级得出的“士级婚礼用雁属于临时使用大夫礼仪”的观点不足凭信,婚礼用雁应是周代各级贵族共用的通礼。  相似文献   

17.
孟子与经学     
<正> 赵岐说:“孟子通五经,尤长于《诗》《书》。”(《孟子题辞》)可见孟子也是传经之儒。孟子于五经中,除了《易经》没有讲到以外,其余《诗》《书》《礼》《乐》《春秋》都有所论述。 (一)孟子论诗司马迁说:孟子与其徒公孙丑之属,“叙《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史记·孟荀列传》)所以赵岐说他“尤长于《诗》《书》”。现在《孟子》中引《诗》论诗的,不下三四十则,可见司马迁、赵岐之说是有充分根据的。《孟子》中讲到诗的兴衰,他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孟子·离娄下》,以下  相似文献   

18.
邓声国 《殷都学刊》2013,34(2):99-103
在康熙、乾隆年间出现的“张扬朱学派”《仪礼》研究学者中,姜兆锡以问学的博稽群书和独特的《仪礼》诠释方式,引起了许多礼学名家的关注和重视.姜兆锡对《仪礼》的研究,既有对《仪礼》本经及《记》文相关问题的独到见解,同时也注意通过博稽群书重构礼经文本,形成了以经补经、以传补经、以子书补经、以史补传的独到《仪礼》诠释方式.姜氏《仪礼经传内外编》通过陈述先秦两汉典籍中的各种文献记载和说法,总揽了三代以来有关礼制文化的精华篇章,深入探讨了礼经中蕴涵的义理要素内容,以供识礼者酌古今之宜,而并非以考证、辨析为旨趣,从本质上讲还是一部融义理与礼乐为一炉、力求经史结合的经世致用之作,体现出求真务实的治学作风.  相似文献   

19.
吴虞对儒家经典的怀疑黄开国儒家自创立以来,就与古代的文化典籍《易》、《书》、《诗》有着密切联系,并以此作为教授弟子的教材。孔子重礼教,《仪礼》虽未必成于孔子之先,但儒家对礼的一贯重视,使《仪礼》后来也自然成了儒家的必备教材。加上据传是孔子亲手修订的《...  相似文献   

20.
<正> 在先秦时代的伦理道德中,“男女有别”是一条重要原则,而对嫂叔关系防范尤严。在丧服制度中就规定有“嫂叔之无服”(《礼记·檀弓》)。“嫂叔无服”就是“嫂”对丈夫的兄弟们不服丧服,“叔”对兄弟们的妻子也不服丧服。《礼记·檀弓》疏引何平叔云:“夫男女相为服,不有骨肉之亲,则有尊卑之异也;嫂叔亲非骨肉,不异尊卑,恐有混交之失,推使无服也。”顾炎武在《日知录》中也说:“夫外亲之爨犹服,而独兄弟之不为制服者,以其分亲而年相亚,故圣人嫌之,嫌之故远之,而大为之坊。”他说尚多,恕不备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