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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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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行法律对村民委员会的定位不准,尤其是没有理顺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会议以及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故有必要对村民委员会的地位进行探析。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对村民委员会进行重新定位。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明确界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参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模式来确定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现行法律对村民委员会定位有不足,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中对村民委员会应重新定位,以理顺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应按照法人理念确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应为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就是说,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和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一样。法律应明确规定村民会议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股东大会。由于每个行政村兼有社区和生产单位的两重性,村民会议不仅对村内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最高发言权。同时,对村内公共事务也享有最高发言权。村民会议应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对一些涉及村民委员会干部自身利益的村民会议,比如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评议村干部的村民会议,尤其是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特别是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会议,如果仍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难以保证村民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村民委员会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董事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执行由村民会议交办的各项经济事务;作为社区的自治组织,一如城市居民委员会,处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这样,在法律上就理顺了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村民会议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从而确立了村民委员会应有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3.
现行法律对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规定的不合理,导致产生许多问题。完善村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应依照法人理念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依照公司治理结构来重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从法律规范而言,村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关系厘定不清、功能混同,不符合《宪法》结构确定的属性分配。传统村社合一具有难以避免的体制弊端,各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证明两者具有联合之必要性。从乡村善治视角出发,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之改革主导作用,利用村委会干部"能人效应"推动农村制度变革。同时维持乡村"三驾马车"治理结构之体制合理性,在保证村、社职能分离基础上实现人员交叉任职乃村民委员会重构之路径。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单位犯罪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开始衍生并逐步蔓延.近年来,在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犯罪案件中,单位走私、偷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贿赂等犯罪案件大幅度上升.单位犯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探讨单位犯罪的成因以及建构单位犯罪的预防机制,对于有效打击单位犯罪行为,扼制其发展蔓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单位或者法人能否成为犯罪的主体,一直是刑法理论界颇具争议的问题。传统观点仅从刑法理论层面去探讨法人的犯罪能力,以此来考察法人是否能成为犯罪主体,难以得出一个确定、合理的结论。因为法人是由自然人组成的,所以法人本身的“活动”其实质是自然人的活动,既然自然人具有犯罪能力,完全否定法人的犯罪能力就难以让人信服。另外,作为一种犯罪“能力”,法人与此相关的支配这种能力的意识就是必需的.然而法人并不具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否定说”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最终的结局只能是聚讼不已。问题的解决在于突破刑法学本身的局限性,时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进行本体论考察,法人究竟是“拟制”的?还是一种“实存”?抑或是法人成为独立的犯罪主体跨越了“拟制”与“实存”?由此出发,使这一论题得到相对完满的解决。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组织是实施自治的平台与载体。村民自治发展从本质上也是自治组织变革的过程。自治组织建设直接决定着要素整合、组织形式与自治效度。作为一种特殊的微观公共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落实民主价值为元目标,但具体目标存在时空差异。自治的首要任务是建立有机自治体。自治体建立的关键在于粘合成员,主要通过两种关系实现,一是社会关系,试图利用共同价值与整合社会单元的方式重新粘合村民;二是经济因素的运用,利用农村集体产权性质,将组织转为政经合体的自治变体。在有机的自治体中,依据成文的自治规则,通过组织架构完善与组织程序运转实现自治有效。同时,自治过程需要对政府与市场环境系统进行适应与运用。因此,有效的自治模式是在组织与成员既定关系调适下和适应外部环境变革中,追寻特定具体目标塑造的结果。  相似文献   

8.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制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设计。学界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特别是破产问题争论激烈。地方立法已经围绕合并、分立等终止情形进行了实践探索。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制度对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完善和优化市场经济体制、激活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颇具实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特别性”集中体现为终止制度目标的多元性、终止事由的严苛性和终止规则的强制兼自治性。应当在充分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特别性”法理的基础上,围绕终止事由和类型设计、登记机构和程序选择、集体财产处置的程序规则等展开立法表达。  相似文献   

9.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农村社会治理虽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村民治理理念落后、妇女参加治理难度大、"四个民主"不协调、乡村关系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治理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提高农民治理的参与意识和技能,逐步扩大妇女参与治理的规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构建和谐"乡政村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相似文献   

10.
犯罪原因论是犯罪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犯罪原因的探讨也是犯罪学领域一直追寻答案的核心问题。犯罪现象的发生可以看作是社会信任机制缺失的极端状态,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正是行为人与他人、与社会、与制度的不合作。本文以信任与合作理论为视角探讨犯罪原因,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以期拓展研究思路,丰富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法律、政策及实践的角度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主体及实践载体进行了考察。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私有私用""私有公用""公有公用"和"公有私用"4个时期,不同时期土地产权的所有权、占有权、经营权、受益权及处置权的归属和配置不尽相同,产权的法律主体和实践载体也屡有变化。改革前的人民公社时期,基本核算单位及集体产权主体从公社所有到生产大队所有再到生产队所有不断下沉;在废除人民公社过程中,不同省市和地区在乡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的建置及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置方式上不尽相同,对原有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做出不尽相同的制度安排。但从法律、历史及实践来看,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本身并不是集体经济及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绝大多数地区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及其集体单位是集体土地产权的真正主体和载体。为此,当前必须正本清源,进一步清理、明晰和固化集体产权主体,推进村级"经社分开""村社分离",在确认和保障农民及农民集体完整的土地产权的同时,让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和资源真正流动起来,促进农村及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基于农户的小农经济特质,深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支持"三农"发展,应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入手,在明晰农村信用社产权结构基础上,完善产权保护机制,就能达到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依据滕尼斯的共同体理论,共同体内部因存在着共同地缘、共同血缘、共同文化和共同利益等有机的自治元素,从而起到维系共同体发展的作用。中国经由传统社会长期发展而成的自然村落,因同样具备上述因素而具有自治功能,可视做一种“自在型共同体”和“自治共同体”。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与社群自治的统一,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自治属性愈益萎缩、行政属性愈益扩张从而导致村民自治“悬空”的状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根源于“建构型共同体”---行政村这一村民自治单元与自治共同体基础的脱节。各地相继出现的地方性改革和实践,说明村民自治发展已进入探寻自治内在动力的第三阶段。其发展的理想标的应是自治功能与行政功能兼顾的模式。  相似文献   

14.
成德宁  侯伟丽 《南都学坛》2013,33(3):105-112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城乡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矛盾也不断显露出来,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了理论界讨论的热点问题。过去那种把改革重点放在农村土地所有制上(绝对公有或绝对私有)的传统思路很难使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走出困境。目前我国土地产权结构上主要存在三个问题:农村土地产权在政府、集体和农户之间分割配置不合理;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不明、产权关系界定不清晰;农村土地产权结构难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动态优化。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该根据现代产权经济学理论的新发展,从抽象地规定土地所有制转向具体地分割和配置农村土地产权,设计最优的产权结构,主要包括四个步骤:第一,实施农村土地的产权分割。即确立国家和农户作为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并在它们之间详细分割土地产权,明确"所有者保留的产权束"和"使用者可获得的产权束"。第二,实施农村土地的产权流转。即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停止农村土地不定期的行政性调整方式,建立起农户之间土地使用权市场化、常态化的流转制度和机制。第三,实施农村土地的产权交易。即在明确土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土地的总体规划和调控目标,实现城乡之间、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市场化的土地产权交易,消除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第四,促进农村土地的产权组合。即在明确农户土地产权和农户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土地产权的组合,重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户走合作化道路。  相似文献   

15.
林权客体的物权法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通过对森林资源物权属性的分析,认为森林资源具有特定性、可支配性和稀缺性,符合物的基本属性,可以作为林权的客体。同时,将森林资源作为林权的客体,突出体现了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林权人收益权的充分实现和森林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农民集体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近年来农村社区腐败不断侵蚀农民集体权益,与产权改革的目的呈现冲突。农村社区腐败治理问题需要放置于农村集体产权的改革与变迁中进行理解,特别是从基础性的产权治理入手来进行探究。当前,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因集体产权归属不清、责权不明和保护不严等,使得农村社区治理逐步陷入缺乏合理有效产权支撑的困境,突出表现为社区居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区“两委”与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利益分配与集体经济主体缺位之间的矛盾。下一步,伴随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推进,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成为农村社区矛盾解决的重点,农村社区腐败治理的关键,就是要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重点从明晰产权主体、实施政经分离、完善赋权增能等三个方面着手,通过采取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制、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参与机制等,有效建构起预防和治理农村社区腐败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7.
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进一步释放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的重要途径。以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数项改革内容的路径分析,揭示了改革目标与结果间存在的差距及其主要原因。改革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通过重新设定和细化阶段性目标,逐步显现改革成果。  相似文献   

18.
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核心。分析我国农村信用社现状及产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符合信用社合作制的原则等等,提出农村信用社应明晰公共积累、亏损社的产权,完善法人结构,减轻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改善金融环境。  相似文献   

19.
妇女权益法律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当前侵犯妇女合法权益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从法经济学的视角进行分析,认为侵犯妇女合法权益问题的经济性成因,微观方面在于"经济人"的本性,宏观方面在于法律制度失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核心.分析我国农村信用社现状及产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符合信用社合作制的原则等等,提出农村信用社应明晰公共积累、亏损社的产权,完善法人结构,减轻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改善金融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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