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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的选择是意思表示解释的基础性问题。拉伦茨法学方法论以价值为导向,克服了概念法学方法论形式逻辑的机械性。由于理论预设的理想化,该方法论可能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马克斯·韦伯提出的社会法学方法论更为理性,该方法论弥补了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不足。但马克斯·韦伯的社会法学方法论存在如何实现与具体问题结合的难题。因循不同的方法论将构建出不同的法律制度,创新法学理论的研究方法论,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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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语言学转向"及其对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的方法论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在时下西方法学界“法学的语言学转向”的思潮的学术背景下 ,以几例法学学术研究个案中语言学研究方法的运用为线索 ,结合我国目前法律语言学研究现状 ,探求其对我国法律语言学研究方法论创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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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发现"问题意识"在法学研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功能"。意识所具有的能动性作用是"问题意识"产生导向功能的根本原因和理论基础。"问题是一切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①,毋庸置疑,问题和问题意识必然亦是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研究路径是组织、引领法学研究的总体逻辑路径,发现真问题并通过分析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理论和现实路径及其方案是整个研究的核心任务和最终目的。问题意识的导向性功能具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控制、支配人们思维方向的作用,所以沿着"问题意识"所导向的研究进路和方向展开法学研究活动,便当然具有一定的方法论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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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的更新与中国法学的发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试图通过中国法学方法论二十年之演进和中国法学发展之间的关系这一视角,对中国法学走向成熟的路径作一分析。本文认为正是中国法学在文化论上或“温和”或“激进”的西化,促成了中国苏联化法学传统的重构与解构;并借此进而认为,中国法学除了应继续重视学习与引进西方法学的方法论之外,还应立足本国民族思维的特点通过法学方法论的更新来构建原创性的法学理论;并最终使中国法学的传统、重构、解构及建构工作能够整合起来,以使中国的法学理论能够进一步走向成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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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职业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法学教育的现代化、规范化对法律职业化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是实现法律职业化的基础和条件;法律职业化要求我们必须对法学教育进行彻底的改革,明确法学教育的目标,对法学教育进行科学分类,合理设置法学教育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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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为法学理论的重要分支,研究内容较为丰富,涵盖法学的基本内容、成文法之构成、事实判断、法律适用与解释、法律漏洞与法律续造等基本问题。根据目的之所需,良好的方法是获得科学知识的基础,对于法学的知识梳理与脉络认知,离不开法学方法论。鉴于学界对法学研究之中居于关键地位的法学方法论仅有感性上的认识,并未深入法律实践尤其是部门法实践之中,有必要回归法学方法论的基本文本,研究卡尔·拉伦茨的名著《法学方法论》一书,概要梳理法学方法论的基本知识,为法学研究尤其是法教义学研究提供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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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量法治是否成熟的两个重要指标,法学研究被历史地赋予了两大使命:良法的创制与善治.从三十年的法治实践来看,我国法学研究的第一个使命--参与良法的创制完成得不错;但仍需努力.第二个使命--参与善治,尚未引起制度层面足够的重视,需要法学研究者加快学术成果向法治实践的转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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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学科方法论角度,对整体论在人类学领域的研究进行了三个角度的线索分析和描述,试图通过这样的思路,理清人们对整体论意义理解上的模糊思路和误解,从而推进人类学学科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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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法学对美国法学教育的影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现实主义法学,是美国极其重要的法学理论,从它一诞生就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对美国的传统法学思想进行了犀利的批判,并提出了一套全新的法学思维范式:从关注“书本上的法”转向“现实中的法”;从关注法律规则的作用转向法官的司法活动。现实主义法学,对美国战后新法学思潮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美国的现代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至今,经济分析法学、批判主义法学、后现代法学和“新公法运动”都仍然闪烁着现实主义法学思想的火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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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不是一门科学的争论,实际上与科学本身的定位密切相关。作者分析了法学作为科学的4种存在形态,在此基础上指出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是法学作为科学的基础,并评析了法学研究方法的3个维度,即实证维度、人文维度和形式维度。最后作者强调法学研究应坚持科学精神,反对科学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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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内涵的把握,与对法学性质的理解具有密切的关系,对此做出不同的回答,直接决定于对于回答这个问题的基本立场。要实现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必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实现法学与司法的交流和对话;以维护现存法秩序为基本立场,通过循序渐进解释方法来证明法律解释的合理性;注重法律解释中的裁判理由,对法律解释进行可批判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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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的法律理论是其晚年才最后完成的,其标志性作品是《法律、立法和自由》。他提出法律是规则的语言化表述的理论等法律理论是其自发性理论的扩展,是一种从经济自发性到法律自发性的转移。他的这一跨越是通过论述自由——自发性——法律三者关系来实现的。在这三者中,“自发性”是理论根基,“法律”是论题,“自由”是探讨的主旨。哈耶克围绕法律对于自由的卫护这一核心理念来展开论述。正是对于自由的探讨,使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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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问题的法理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中国的法律职业开始走上了统一、规范和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同时也对中国的法学教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条件下,中国的法学教育从理念、方法、目标、层次等方面都要作相应的改变和调整。但是必须看到,中国目前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中国特殊的法治环境决定了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要独立于司法考试,不能蜕变为法律职业培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使两者相互促进,在矛盾中达到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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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传统因素导致法学教育目的异化,而游移不定的教育目的又导致法学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不确定。这两个因素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法学毕业生不能很快适应社会。因此,必须理清教育目的,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传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