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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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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立新 《河北学刊》2008,28(3):159-165
《侵权责任法》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问题,涉及到各界利益的平衡问题,起草工作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08年4月21日在人民大会堂宾馆召开了第一次侵权责任法专家讨论会,广泛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起草工作中的一些重大法律问题,如侵权责任法的性质问题、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问题、侵权行为的类型问题、侵权责任形态问题、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等。对于法学界重点关注的《侵权责任法》应当规定哪些突出的侵权行为,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应当是什么等问题,笔者根据与会专家所探讨的这五方面问题,分别做出评述。由于《侵权责任法》是一部人民性和科学性极强的民法部门法。只有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制定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科学的《侵权责任法》。  相似文献   

2.
刘凯  应魏 《南方论刊》2010,(9):54-56
《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正式出台,该法第七章专章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但新的规定改变了原来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本文以《侵权责任法》为背景,分析和讨论现行的医疗损害案件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尝试寻找出较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做出一点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3.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从性质上来说,既是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特殊类型,也属于产品责任的范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中第59条规制的适用范围包括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以及不合格的血液,但此适用范围应予以界定。在此界定内,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生产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才是《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从英美法系发展到大陆法系历经波折,争论不休,其本身的性质尚无定论。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出台,在产品责任上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这项大胆尝试是《侵权责任法法》最大的突破。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必须承认作为舶来品的惩罚性赔偿可以适应中国的立法环境,尤其在侵权法领域有特别的意义,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将体现此制度的最大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民事权益保障法。该法强调权利保护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责任承担意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完善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途径包括:完善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体系;贯彻全部赔偿、惩罚性赔偿、限定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6.
公平责任原则并不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归责原则,公平责任仅是适用过错归责原则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损害赔偿责任或者损失分担的特殊规则。公平责任的适用应有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31条、第33条、第87条是适用公平责任的具体规定。第32条第2款也可看做是公平责任的具体规定,但不是第24条规定的具体运用。没有法律规定,不能以双方都没有过错为由而适用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完善我国相关的侵权责任追究机制。该法对建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现实热点问题的回应,弥补了国家赔偿法中的缺陷,同时也明确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此情况下的主体责任,完善了建筑物倒塌损害责任主体的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区分不同建筑物倒塌的责任追究,完善责任主体的责任承担机制,以及健全配套的补偿机制,才能发挥该法的实效作用。同时,该规定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建筑物所有者和管理者,以及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等方面均带来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唐莉 《理论界》2011,(10):48-49
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出台实施。它的出台对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作用。无论在制度原则还是具体规则上,这部法律都突显出诸多法律亮点,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立法精神,是一部"以人为本"的民事权利宣言书。  相似文献   

9.
侵权责任法规范适用问题,涉及侵权责任法与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侵权特别法、侵权责任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等诸多方面。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规范适用之间的关系,可分为多种情形。不能仅机械依据侵权责任法第5条的规定,而要注意其与《立法法》第83条的配合运用。侵权责任法分则与总则的关系体现为涵盖、改变、细化、补充等多方面。  相似文献   

10.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关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自出台之后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一定争议,因此,对域外法的相关立法经验进行学习和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德国环境法在立法水平、体系建设方面居于世界领先地位,而1990年的《环境责任法》中设立了特殊的因果关系推定制度,并辅以责任保险制度、受害人咨询请求权制度等相关制度,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环境责任体系。其中关于因果关系的证明标准、适用范围、举证责任分配等规定较我国立法而言更加完善合理,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1.
在自然人劳务提供者自身遭受意外伤害时适用过错责任的规定忽视了不同劳务提供者所从事劳动的差异性。试图用民事平等法则裁判自然人之间所形成的雇佣关系恰恰是对公平价值的背离。在现行法律背景下,司法者应当秉承职业健康安全理念,细分自然人劳务关系类型,在充分考虑案件中劳务提供者所提供劳务的从属性因素、营利性因素和危险性因素基础上做出正确的裁判。《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雇佣关系的规定应视为《侵权责任法》第35条后句之特殊情形,雇主责任属于劳务接受者责任的特殊规定,对于具有从属性劳务关系的自然人劳务提供者在工作过程遭受意外伤害的,裁判者应回归《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由劳务接受者承担具有严格责任性质的雇主责任。  相似文献   

12.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除了发达的核工业国,很多发展中国家也在开发或扩大自己的核项目,特别是1974年印度的核爆炸试验使得国际民用核能向核武器化转向的形势更加严峻。卡特政府执政后,决定在福特政府努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国际核扩散。美国行政与立法部门通过出台1978年《核不扩散法案》,推出了更为严格的核不扩散政策,加强了对美国国际商业核能贸易安全保障的控制。根据法案要求,卡特政府寻求与印度谈判,旨在修改双方早在1963年达成的塔拉普核协议,并要求印度核项目接受全面的安全保障。坚持独立自主核开发权利的印度拒绝接受这一条件后,卡特政府一度决定终止塔拉普核供应。然而,在1979年底遭遇苏联入侵阿富汗的地缘政治变局之后,卡特政府为防止印苏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而不得不转向维持塔拉普核供应。这表明,在美苏冷战背景下,美国的核不扩散政策不得不服从和服务于遏制苏联的地缘政治目标。  相似文献   

13.
侵权责任法的体系设置需要考虑到侵权责任法的本身特性,也要结合侵权责任法典本身所具有的要求.以行为中心模式与诉因中心模式来主导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具有弊端,以损害中心模式体现了侵权责任法与侵权责任法典本身的特性.我国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的制定,需要合理区分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与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的适用,需要遵循满足层级性的要求.我国侵权责任法应该采用损害的一般规定、损害的救济、损害的抗辩、损害赔偿的逻辑来确定侵权法的逻辑结构.  相似文献   

14.
从《民法通则》第132条到《侵权责任法》第24条,再到《民法典》第1186条,围绕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争议形成了我国法学界的一段公案。从立法史考察,这一归责原则是《民法通则》立法主导的结果,经过了《侵权责任法》的调整,最终在《民法典》中做出了实质性的变革。公平责任原则不具备归责的正当性基础,缺乏司法适用的标准,侵蚀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通过对第1186条进行体系位置上的弱化、适用条件上的限制,并增加自甘风险规则,实现了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终结。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规定了制裁恶意产品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在讨论中,对此仍然有反对的意见.事实上,我国古代就有这样的规定,现行法律制度中也规定了违约责任中针对产品欺诈、服务欺诈的惩罚性赔偿.在<侵权责任法>中规定适当的惩罚性赔偿金,能够完善我国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制裁恶意产品侵权行为,警示社会,维护人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相似文献   

16.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补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有数处规定了有关当事人的"补偿"义务,本文对这些补偿条款的法律适用和法律性质予以探讨,并结合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梳理和抽象出补偿义务的一般规则,包括:补偿义务的法律性质、补偿义务的法律规范体系及适用、补偿义务的数额、追偿权等.  相似文献   

17.
李玉斌 《理论界》2012,(1):65-66
空间提供者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技术服务提供者中的一种类型,其应对网络用户发布的信息承担一般审查义务,并承担间接侵权责任。空间提供者与网络用户之间是真正的连带责任,在承担全部责任后,只能就自己超额赔偿的部分向网络用户进行追偿。  相似文献   

18.
张文胜 《江淮论坛》2010,(6):123-127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数人特殊侵权的一种责任形式。文章以解析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法律构造为路径,通过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上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梳理和阐释,明确其适用范围和构成要件,以期对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体系的构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龙卫球 《中国社会科学》2012,(12):103-122,208
2010年《侵权责任法》在价值定位上显现出"权利救济法"与过错责任、危险责任二元归责并立相结合的品格;在体系结构的外在方面,呈现出"分散式总则+混搭式分则"的特点,虽然与二元论内在体系并不协调,但相当程度包容了其复杂的外化要求,也较好发挥了整合不同背景、不同层次的立法和司法经验的作用。在保护范围、损害赔偿规则、多数人规则、责任承担方式、过错责任制度、危险责任制度以及对第三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制度等方面,《侵权责任法》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发展。但这部立法也存在一些不足,有进一步完善以及合理提升现代化水平的空间。  相似文献   

20.
《民法典》之"侵权责任编"对公平责任的修改主旨在于解决其在实践中被滥用的现象,做法是用"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得《民法典》第1186条不再具备独立适用功能。对此,在理论上需否定公平责任的归责原则地位,并在具体规范中明确其适用条件。《民法典》规定,仅在因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因监护人已尽监护职责以及行为人无过错丧失意识三种情形下致人损害的适当补偿,才属于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民法典》虽将《侵权责任法》第24条"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担损失的表述删除,但公平责任的适用除当事人无过错外,仍需"根据实际情况"在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分担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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