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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破产界限是破产法中最基本、最关键的核心问题之一。各国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的规定有列举主义、概括主义、折衷主义三种立法体例。我国破产法采用概括主义立法体例,符合现代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立法体例的主流趋势。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界限为支付不能并且债务超过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十分严格。这一规定摒弃了我国旧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规定的弊端,实现了不同所有制各类企业法人破产界限的统一;既借鉴了西方国家破产界限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概念,又创造性地突破了传统破产界限的立法规定,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了正确的立法价值取向,有利于协调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2.
港台与内地破产法在破产能力上的规定差异较大。内地破产法在破产能力上应采用一般破产主义的立法模式 ,赋予自然人、法人、合伙和遗产等商主体以破产能力  相似文献   

3.
我国合伙企业虽已取得破产能力,但有关合伙企业破产的诸多基本问题尚未有立法上的明确规定.结合相关立法、现代破产法理念及国外的有关制度规定,笔者就合伙企业破产的破产申请、破产原因及破产财产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4.
《企业破产法》第43条4款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该条规定使得破产程序的进行陷入了窘境。通过对破产法立法目标的分析得出结论:"无产可破"的案件继续破产程序是必要的,可以通过利害关系人垫付破产费用、建立破产基金的方法维持破产程序,以实现破产法维护多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日本近现代破产犯罪的早期规定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近代立法最重要的成果是在借鉴德国立法的基础上制定1922年《破产法》罚则,破产犯罪第一次完整、系统地被规定在破产法中。1922年《破产法》实施了八十多年,直到2004年日本才通过新《破产法》即现行《破产法》。现行《破产法》之破产犯罪立法对1922年规定进行大范围的修改,新增了法人犯罪处罚,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维持了客观处罚条件规定,涉及刑法总论的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6.
新颁布的《破产法》规定了三类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破产犯罪行为,而目前我国《刑法》对破产犯罪的规定明显滞后,我国应根据国情,借鉴国外立法,构建我国破产犯罪体系。在分析我国现行破产犯罪制度不足及国外相关立法的基础上,本文从立法论的角度对破产犯罪定义、构成、实施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对破产法与刑事立法的衔接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我国破产立法存在立法不统一、界限不明确和程序不科学的弊病。要完善我现行的破产法,就应探讨和解决几个立法问题:1.明确宗旨,制定统一的破产法;2.简化企业破产的条件;3.建立科学的破产程序;4.取消破产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破产原因相比,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既体现了破产原因立法的一般规律,又有其特殊性。在破产原因共性问题上借鉴这些国家(地区)的立法经验,同时牢牢把握住我国破产原因的特殊性,可以准确地解读新《企业破产法》的破产原因。  相似文献   

9.
本文尝试以历史分析的方法在综述世界各国破产法发展历史和趋势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破产立法的 历史发展和现状,阐释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破产立法确认非商人的破产能力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相似文献   

10.
破产免责是一般破产主义下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之一。建立破产免责制度不仅是现代破产法发展的趋势,也是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2004年《企业破产法(草案)》对破产免责进行了规定,但2006年正式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又删去了相关规定。考虑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实行一般破产主义是我国破产立法的必然选择。有鉴于此,笔者从比较法的角度出发,在分析比较各国或地区破产免责立法例的基础上,就如何构建我国的破产免责制度提出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11.
企业重整制度已成为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防止企业破产的重要法律制度, 而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提出可以整顿, 且整顿制度不够规范。本文从建立企业重整制度的必要性出发, 认为, 我国应制定一部完整的《企业重整法》,并着重论述建立企业重整制度的原则及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2.
立法目标决定法律制度的构成。现代破产立法目标强调的是个体和社会多元化利益的保护,在破产法律制度构成上必然考虑对多个破产利益主体的保护机制的平衡。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参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2004年6月通过的《破产法立法指南草案,》确定我国新的破产立法目标和制度构成,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现行破产立法中的种种缺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日益凸显出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人民法院不能准确、及时审理破产案件。我国在修改破产法时就破产申请而言,应该准确定位政府在破产过程中的角色,扩大破产申请权人的范围,采用以申请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破产分配中的顺位设计关系着具体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可能和程度。破产分配中顺位法定原则是法律的必然选择 ,它保证了破产制度中公平受偿权的实现。然而 ,我国法律规定的顺位 ,使一般破产债权人失去了参加破产程序的兴趣 ,影响了破产法功能的发挥。通过对现行顺位设计的完善 ,保证有担保债权的优先地位 ,限制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优先受偿 ,取消税收的优先权 ,规定特殊情况下债权及劣后债权的处理 ,是顺应市场经济对破产法要求的选择  相似文献   

15.
德国个人破产制度及其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破产法》针对个人破产程序的特点,对该程序作出了一些特别的规定,使得这一程序更加简化灵活,并降低了这一程序的运作成本。文章在对德国个人破产程序的适用前提、基本结构,自然人剩余债务的免除、简要介绍的基础上,对我国建立健全个人破产制度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破产法实行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制度。这一制度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 ,但从目前企业破产法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 ,这种破产制度有很大的局限性 ,造成该破不破、破产欺诈、债权人利益受损、国资流失等诸多负面后果。我国的破产法应对破产申请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逐步建立起债务人破产申请义务制度和强制破产制度 ,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我国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在程序设计上采取了与原来完全不同的设计思路,含有破产清算程序、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三个部分,三个部分有共同适用的内容,也有各自特别规定。这种程序制度设计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上不仅涉及破产程序理念的提升,而且涉及制度基础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2006年我国企业破产法正式出台,但自然人破产制度问题最终未被该法调整。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和调整的阶段,自然人大量举债的情况已不罕见,而民事司法程序并不能真正解决债务人的困境,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具有其现实基础。同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和我国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制定的规则也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可行性基础。  相似文献   

19.
破产会计的产生和发展依存于破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破产制度又依存于市场经济环境。因此,破产会计研究应结合社会经济制度、破产法律制度、文化传统习惯等,重视破产会计的相关比较研究、系统理论探索、实务规范分析、准则制度建设等,探讨破产会计这一边缘性会计学科的发展规律,为会计学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管理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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