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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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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商标权有关的在先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和姓名权、肖像权之类的人身权利,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当采用何种规则进行解决,各国均有不同的立法实例。本文从阐述在先权利的特征入手,对在先权利的概念和范围作出界定,并借鉴国际条约和其他国家相关立法中对在先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依托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对现有在先权利保护制度作出评价,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与商标权有关的在先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商标权有关的在先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和姓名权、肖像权之类的人身权利,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当采用何种规则进行解决,各国均有不同的立法实例。本文从阐述在先权利的特征入手,对在先权利的概念和范围作出界定,并借鉴国际条约和其他国家相关立法中对在先权利保护的法律规定,依托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对现有在先权利保护制度作出评价,并提出建...  相似文献   

3.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权利冲突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实践中发生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案例也越来越多。结合实践,分析了商标权与著作权权利冲突的构成,提出了解决商标权与著作权权利冲突的思路及应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为履行入世承诺,与WTO协议附件1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持一致,我国于2001年10月27日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扩大了商标保护的范围,完善了商标取得的程序;赋予商标持有人司法救济的权利,提高了商标权司法保护的水平;增加了商标行政管理机关的职权,使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更加科学、严密、完善,跻身于世界商标权保护先进水平。  相似文献   

5.
平行进口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支持或者反对平行进口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采取何种学说。世贸组织TRIPS协议将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问题留给各国自行处理。由于平行进口问题是相当复杂的一个问题,不同的知识产权领域有不同的权利穷竭原则。就注册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而言,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权利穷竭原则。中国加入WTO后,平行进口与商标权权利穷竭问题将显现出来,我国商标法对此未作出规定,需要我们对此进行多方面的研究,以作出相应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是近年知识产权保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对商标和商号分别予以保护,针对由此产生的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法律冲突现状,提出解决两权冲突的有效途径为统一我国商标与商号的法律规定,并将商号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在现阶段通过合理的法律解释,解决二者冲突。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商号权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实践中法律对商号权的保护常常与其他知识产权 (如商标权 )的保护发生冲突。商号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在我国对商号的保护仍以登记为条件。现行立法没有使用综合性的“商号”或“商业名称”的概念 ,由不同商事主体享有专用权的企业名称 ,从而造成事实上的只保护企业名称不保护商号的法律格局。但对商号权的保护力度明显低于对商标权的保护。在商号的确权环节上 ,行政法规没有规定与在先商标权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不得登记为企业名称。本文认为 ,解决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应以在后一方是否不正当地借用了他人商誉为标准 ,而不能单纯以是否“在先”为依据 ,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建议制订一部《商号登记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是预防与解决权利冲突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8.
长久以来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功能重合以及管理制度不协调导致两个权利之间矛盾重重,尤其是对商号的保护更是显得薄弱。广大学者们意图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均衡的保障两个权利,但是现阶段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情况来看,实现这个目标为时太早。本文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两种权利的平衡不可能一劳永逸,应分阶段进行,首先是将驰名商号纳入商标法保护。  相似文献   

9.
商标权和著作权都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两种知识产权。在现实生活中,商标权与著作权会发生碰撞,使人民法院的裁判处于既合法又违法的境地。商标权、著作权的取得条件、取得程序和保护程序的不同,是商标权与著作权碰撞的原因。正确理解并执行《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建立人民法院与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会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解决商标权与著作权碰撞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对照目前域名与注册商标权冲突的普遍性和多样性,首先通过对域名权的权利性质进行分析,得出域名权属于名称权的结论。其次,进一步分析名称权与商标权各自的权利范围,并结合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具体探讨了域名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1.
商标法在先权利保护的理论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是由许多子权利构成的权利体系 ,由于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权利客体的交叉重合、知识产权的分散立法模式等原因 ,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易于发生权利冲突。作为知识产权子权利之一种 ,注册商标专用权与著作权等其他在先知识产权和其他民事权利冲突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应当从在先权利与权利冲内涵入手 ,深入探讨有关知识产权的理论依据 ,寻求解决在先权利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2.
半导体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集成电路作为一种工业产品应当受到相关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是,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如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均难以给予其适当的保护。于是有国家提出了特别法保护的模式。本文具体论述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外观设计法等可能给集成电路提供的保护及这些保护方式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特别法保护模式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属性进行了具体分析,进而推定布图设计权在知识产权体系中的地位。布图设计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其专有效力居于专利权与著作权之间。  相似文献   

13.
文化创意产业的内在本质和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共同决定了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内容架构。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构,应该以版权法为核心,兼用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权法。充分获得并有效保护各种形态的知识产权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构的出发点和归宿。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创意企业应该各自发挥其职能,共同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科学建立和有效运作。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运用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提升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从知识产权角度分析,标志性建筑物本身可以作为著作权、商标权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因此,可以对标志性建筑物所涉及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多种知识产权加以充分利用以实现其最大使用价值。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与物权有着财产权的相同属性,法律对物的确权,即表现为物权;法律对知识产品的确权,即表现为知识产权。相对而言,物权对知识产权影响深远,乃知识产权的母性权利,但知识产权的原则也对物权有积极意义,权利穷竭原则在解决两种权利的冲突中扮演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建立在人们创造的一部分智力成果基础上,这部分智力成果又来源于人们付出的有效智力劳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就是为了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的控制权而建立起来的,目的在于促使人们创造出更多的智力成果,为人类谋福利。因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是有益于人类社会的。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经济性质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知识产品的具体形式,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资源,它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是经济、技术与法律的混合体,但其基本属性是经济性。知识产权与经济密不可分,其形成的基础、效用及商品与价值内涵,都折射出经济的本质。  相似文献   

18.
著作权商业维权案件近年来呈蜂拥之势,但著作权商业维权案件的商业逐利性,不仅偏离了知识产权的维权方向,对版权行业健康发展不利,也占用了有限的司法资源。著作权商业维权案件频发的诱因很多,版权交易平台的未能及时跟进是一重要因素。法院在审理著作权商业维权案件时,除了要积极妥善处理维权纷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还应意识到版权交易市场著作权的正常流转是从正面防范著作权商业维权案件频发的重要保障,应逐步完善《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细化版权交易各项制度,建立版权交易信息共享系统,以版权交易平台建构并不断发展的视角减少著作权商业维权案件的发生,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源于美国版权法的“通知与移除”规则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排除规则,具有免责功能、确定性功能和激励性功能。“通知与移除”规则适用于版权领域的重要理由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内容控制性较强,在其能力范围内具有初步核实的能力。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不同、保护范围差异大、侵权判断复杂程度不同,电子商务法将“通知与移除”规则扩展适用于商标、专利等互联网侵权领域,赋予了电商平台与其能力不相匹配的义务。移除措施引发了电商平台不合理的审查义务,不加区分统一适用导致利益失衡。电子商务法将“通知与移除”规则作为归责要件,偏离了规则的预设功能。因此,应根据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性、电商平台的角色定位及自身能力、技术可行性、电商产业发展的特点构建相应的制度。对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假冒商标和假冒专利的投诉,平台可以采取“通知与移除—反通知与恢复”处理模式;对于发明专利、疑难复杂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混淆性商标侵权投诉,平台可以采取“通知—转通知—反通知—依申请介入处理”的处理模式。同时明确通知与反通知的形式和内容,明晰必要措施的认定标准,增加“冻结网页”这一必要措施,规定虚假陈述赔偿责任制度,进而实现该规则设立的目的和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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