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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68 毫秒
1.
刑事自诉圈的建构总体上分为三种模式,即自诉独占模式、自诉与公诉并行模式、公诉垄断下的"类自诉"模式三种。自诉独占模式发端于初民社会的私力救济,如古罗马法、古日耳曼法以及英国1879年前的立法例。自诉与公诉并行模式是当今世界存在数量最多且情形最为复杂的模式。根据自诉与公诉的关系以及两者范围的消长,又可具体细分为德国的自诉不断扩张模式、俄罗斯的公诉扶助自诉模式、中国台湾的公诉自诉平分秋色模式、中国大陆的公诉自诉关系多元模式等几种亚模式。公诉垄断下的"类自诉"模式是指一国的刑事起诉权虽统一由国家行使,实行公诉垄断,但在诉讼制度中存在有制约公诉权并体现自诉功能和价值的相关制度的一种特殊模式。"类自诉"模式在不同国家样态各异,其中日本源于准起诉制度、法国源于民事原告人制度、意大利源于不告不理案件的存在。  相似文献   

2.
针对公民社会保险权的救济,我国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程序立法采"二元救济路径",兼有私法处理程序和公法处理程序。通过对现行立法进行梳理和解读发现:国家层面立法较为模糊,对具体社会保险争议类型适用何种程序采取"回避"态度;地方层面立法则采取诸多"土政策"以回应国家层面立法的不明确性,出现"多元立法"现象;我国该领域立法总体上呈现出体系不协调、规范相互矛盾、立法目的落空等困顿局面。这些困顿局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险权利救济路径与所救济权利的本质属性不符。未来我国该领域立法应回归社会法理念,当前则应明确规定和适度修正两级层面的立法。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某企业职工顾某,2007年8月25日晚下班时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其爱人回家,途中发生单方事故。顾某本人受伤,其爱人车祸死亡。9月17日,顾某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因需等待公安及司法部门的结论,劳动保障部门中止工伤认定程序。10月16日,交巡警支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顾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公安部门决定对顾某取保候审,在侦查终结后将此案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于2008年1月9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发后被捕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属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37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第142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顾某不起诉。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新的生活需求带来新的就业增长点,家政服务行业呈现春意盎然的景象。但由于立法相对滞后,导致家政服务关系中的很多法律关系不明确,家政工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因此,我国必须先从立法角度维护家政工人的权益,确认家政工人的法律地位,并完善市场监管、保险、诉讼等救济路径保障其权利。  相似文献   

5.
平等就业权是公民人格权和劳动权的重要内容,但平等就业权司法救济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权利保障举步维艰。通过对平等就业权案件进行实证考察,我国应当结合《就业促进法》的执行情况和司法实践,从新增"平等就业权纠纷"民事案由、完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和就业歧视责任体系、明确就业歧视的含义与范围、扩大平等就业权的主体等方面完善反就业歧视立法,加强平等就业执法工作,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相似文献   

6.
国家在追诉犯罪方面有不容弃置的职责,在司法资源非常有限且司法成本偏高的现状下,暂缓起诉制度在有效控制犯罪和缓解司法资源紧缺压力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因而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该制度.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试行暂缓起诉制度的司法现象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的先行呼吁立法的改革,我国构建暂缓起诉制度已经有现实的迫切需要,而实践的先行也为立法改革提供了可行性.  相似文献   

7.
国家在追诉犯罪方面有不容弃置的职责,在司法资源非常有限且司法成本偏高的现状下,暂缓起诉制度在有效控制犯罪和缓解司法资源紧缺压力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因而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该制度。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试行暂缓起诉制度的司法现象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的先行呼吁立法的改革,我国构建暂缓起诉制度已经有现实的迫切需要,而实践的先行也为立法改革提供了可行性。  相似文献   

8.
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由于贬值、转移等原因,使被害人往往不能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方式得到完全弥补.追缴或责令退赔不足时,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救济手段,但是相关立法含混不清,常导致法官以无法律依据为由驳回被害人的民事诉讼请求.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立法中应尽快明确.  相似文献   

9.
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质,加之现实条件的限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无法获得救济的情形普遍存在。本文选择在这个问题上展开论述,从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渊源、历史发展,以及与其他国家的立法状况的比较出发,论述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在切实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提高诉讼效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探讨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法理基础,期待能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最终确立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0.
杨薇 《劳动世界》2011,(18):72-73
随着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日益重视及对量刑程序的深入研究,赋予被害人量刑建议权势在必行,通过对英美国家的被害人影响陈述制度的考察,本文主张积极恢复被害人地位及诉讼权利,使司法公开透明,完善量刑程序,实现对法官刑法裁量权的监督和制约.  相似文献   

11.
社会保险权是社会保险争议法律救济制度的基础,保障公民的生存权是公民的基本社会权利,属于社会保障权的范畴。社会保险权在建立、实现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多争议,我国现行法律主要通过劳动争议处理和行政争议处理解决社会保险争议,这种二元化的处理模式实践中出现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法"私法化"、行政争议处理的契合性不足以及法律救济程序的"繁琐"等问题。本文结合社会保险争议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了确认公法属性,分离社会保险争议;完善行政处理机制,提升契合度;优化救济机制,高效处理争议等实践路径,切实维护社会保险权利人的权利和利益。  相似文献   

12.
杨薇 《劳动世界》2011,(9):72-73
随着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日益重视及对量刑程序的深入研究,赋予被害人量刑建议权势在必行,通过对英美国家的被害人影响陈述制度的考察,本文主张积极恢复被害人地位及诉讼权利,使司法公开透明,完善量刑程序,实现对法官刑法栽量权的监督和制约。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以国际立法为视角分析了就业歧视的定义和危害,通过与国际立法的比较找出了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与国际立法的差距,并提出了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设立专门机构、完善行政和法律救济机制以完善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制体系。  相似文献   

14.
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泛指劳动者因违反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属于其行使惩戒权的行为,不同于追究纯粹的民事赔偿责任。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责令赔偿权,我国劳动立法应细化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的归责要件并完善相关程序机制,以确保被惩戒劳动者的权利能获得法律救济。对于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的具体金额,则应通过适用"比例原则"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15.
中国的人口结构已经进入老年型。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对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应加强有关老年人的立法,完善对老年人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社区—个人"居家型"养老模式。  相似文献   

16.
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调查核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工伤认定的立法精神就是最大可能地保障劳动者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能获得医疗就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事工伤认定的人员在受理工伤认定过程中,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对千差万别的工伤情形作出综合判断。《条例》第19条  相似文献   

17.
违法解雇期间对遭遇违法解雇的劳动者,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复职"作为第一顺位的救济方式。然而,由于劳动关系人身依附性和持续性的特征,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复职制度在我国存在诸多困惑,复职裁判的执行也走入了困境。比较分析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的立法、司法实践,复职制度现存的问题需要通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重新界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考量范围,区分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等途径,使其成为真正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18.
司法救济是反对就业歧视、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最后屏障。司法救济程序大致可以分为案件受理、案件审理、案件裁判并执行等环节。针对案件受理,应从解释论角度对《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中的"劳动者"做扩张性解释,以扩大司法救济的保护范围;从立法论角度,应建立专门机构以推动公益诉讼。针对案件审理,未来立法应明确就业歧视的内涵,以便于法院审慎判断;举证分配方面则应适度加重被告举证责任。针对案件裁判,应建立较为全面的法律责任体系,尤其是完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和建立缔约过失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欧盟的法律中,关于就业、职业培训、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等领域都有非常详尽的规定,欧盟(国际)劳工标准被认为是实现公平的全球化的有力保障和基本要求。同时,欧盟的立法标准适当,司法救济渠道完善,其刚性规则与柔性规则间也取得了平衡,对我国清理和完善劳动立法具有很大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20.
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尹玉栋 《中国劳动》2003,(11):43-45
时效制度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是直接关系到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能否得到法律有效救济的制度,因而特别对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来讲,显得更为重要.《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对仲裁申诉时效规定的甚为简略,难以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实中,许多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其申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占尽了道理,却赢不了官司,为什么?只因时间的流失,其维权请求超出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而使自己得不到法律救济.此种现象与《劳动法》立法宗旨相矛盾,仲裁申诉时效制度反而成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羁绊.为此,笔者针对劳动仲裁申诉时效的起算点、中止、中断、延长制度等立法不足及完善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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