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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随着人类探索外空的活动不断深入,因航天发射而产生的损害也不可避免。本文对我国航天发射活动中相关部件或碎片坠落导致我国领土、领水及领海范围内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或利益遭到损害的侵权行为进行研究;认为应明确航天发射活动中的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赔偿,并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同时确认航天发射行为的组织方是侵权责任主体,以充分保护受害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民法典》对社区环境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绿化”,但物业公司违反环境管理义务的侵权责任制度仍有完善空间。物业公司违反环境管理义务,并致损害发生时应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的环境管理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违反环境管理义务,为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了得以顺利进行的机会,对损害发生有间接原因力。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与第三人侵权行为发生竞合,构成竞合侵权行为。第三人应对受害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不能承担侵权责任时,物业公司应在其能够预防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3.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控制股东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的性质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认为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关于控制股东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学界存在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观点。笔者认为,控制股东对债权人和其他中小股东的损害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产品侵权责任即产品责任是由于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建筑侵权责任是由于建筑质量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亦可称为"建筑质量侵权责任",简称建筑责任;服务侵权责任是由于服务质量缺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亦可称为"服务质量侵权责任",简称服务责任.产品责任、建筑责任、服务责任构成我国"三位一体"的质量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5.
专家责任既包括专家对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的责任,又包括与其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因信赖其专业知识而受到损害的第三人的责任。专家对第三人所负的责任主要是信息提供者的责任,将其对第三人责任定位于侵权责任更有利于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制定中对专家责任包括专家对第三人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是社会经济生活要求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6.
个人信息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可区分为侵权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侵权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两个层次。前一个层次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处理行为与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通过条件说加以判断。如果多个处理者从事共同处理活动或共享个人信息,在无法确定何人的处理活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时,可将该数个处理者作为整体看待。只要能够证明该整体的活动对于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存在高度可能性,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即可确定。后一个层次为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通过相当因果关系说加以判断。就第三人利用个人信息给信息主体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情形,处理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区分所处理的是敏感的还是非敏感的个人信息而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7.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明知他人享有债权,采取引诱、胁迫甚至伤害债务人、故意毁坏债务履行标的等方式阻止债务人履行债务并造成债权人损害.第三人能否在侵害债权,学说及司法实践上存在争议.认定第三人侵害债权要从当事人资格、主观方面、侵害对象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考虑,类型化的分析同样有助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认定.责任承担上主要以损害赔偿为主,兼顾其它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除一般侵权免责事由外,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以及职责上的需要得为第三人侵权的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8.
文章立足于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现状,从其理论来源、法理本质等方面着手,研究和归纳了当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构成要件与责任承担方式.并采用法理分析和立法比较的方法,对《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营者之补充赔偿责任予以探讨,提出了第三人侵权并不绝对中断安全保障义务人与被害人损害间的因果关系,损害赔偿应按份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不得事后再对第三人进行追偿等观点.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规定了两种不同类型的侵权责任。“造成他人损害”侵犯的客体是《侵权责任法》所调整的传统的人身或财产(私)权益,“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侵犯的客体则是未被现行《侵权责任法》所调整的生态环境(公)权益。由此,广义的环境侵权概念可分为侵犯私权益的普通环境侵权和侵犯公权益的生态环境侵权。无论普通环境侵权还是生态环境侵权,其行为都涉及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事实,因此在责任分担所考虑的因素、惩罚性赔偿等方面应适用形式上相同的规则。而由于普通环境侵权和生态环境侵权在侵犯的权益性质、原被告举证能力上存在不同,因此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第三人责任的规范上应体现出适用上的差异。为更合理地展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这种二元耦合结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七章的七个条文在排序和文字细节上尚有值得调整的空间。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规定了两种不同类型的侵权责任。“造成他人损害”侵犯的客体是《侵权责任法》所调整的传统的人身或财产(私)权益,“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侵犯的客体则是未被现行《侵权责任法》所调整的生态环境(公)权益。由此,广义的环境侵权概念可分为侵犯私权益的普通环境侵权和侵犯公权益的生态环境侵权。无论普通环境侵权还是生态环境侵权,其行为都涉及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事实,因此在责任分担所考虑的因素、惩罚性赔偿等方面应适用形式上相同的规则。而由于普通环境侵权和生态环境侵权在侵犯的权益性质、原被告举证能力上存在不同,因此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第三人责任的规范上应体现出适用上的差异。为更合理地展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这种二元耦合结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七章的七个条文在排序和文字细节上尚有值得调整的空间。  相似文献   

11.
专业人员的职业责任也可以发生在第三人与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之间。各国对专业人员第三人责任性质的认定主要有英美法系的侵权责任说、德国民法上的合同责任说和法国学者所主张的第三种责任说。我国应将专业人员对第三人的责任界定为侵权责任,并应在制订相关法律时对这一制度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2.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运营活动过程中,有可能被牵涉到网络交易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或直接侵犯用户或第三方的民事权利。因此,确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民事法律责任对规范和促进网络交易活动、保护平台用户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对其可能涉及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以及竞合责任进行了探讨,并对其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侵权行为中的次级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应为另一方的侵权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普通法中次级责任通常包括替代责任、共同责任、以及企业责任等。通过对普通法系侵权行为中的"次级责任"及英美国家中相关案例进行解读和分析能为明确中国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提供启示和帮助,促进中国法律的完善与适用。  相似文献   

14.
破产管理人违反勤勉义务致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受损的,应承担间接致损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可以以保护债务人财产为目的进行类型化分类。为吸引具备资格的管理人员担任破产管理人,有必要对破产管理人违反勤勉义务的侵权责任予以限制。  相似文献   

15.
企业会计涉假的根本动力在于追求不法而超额的收益,与此同时,会计涉假必然损害与其交易相对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涉假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这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而且也是法制健全的需要。企业会计涉假民事责任,在不同场合其性质不同,或缔约过失责任,或侵权责任,相应地其赔偿范围及其认定也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6.
婚内侵权因具有违法性,应在法律上予以禁止。夫妻一方因过错侵权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现行《婚姻法》针对夫妻侵权,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然而离婚这一高昂的代价使得很多受害配偶在主张自身权利时止步,单纯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夫妻侵权责任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有鉴于此,文章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婚姻领域的法制现状,从夫妻侵权责任的适用、夫妻侵权责任的承担等方面对其进行设计。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关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的制度安排经历了从“单一”到“分拆”再到“统一”的历史演进过程。《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统一式”的立法进路打破了所有制形式的限制,也顺应了国际发展潮流。然而,简单划一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主体模型呈现出复杂的责任样态,既不能在法律逻辑上周延自洽,又不符合民商法发展的现实需求,故应当将法人侵权责任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中分立出去,借鉴公司法中的先进制度,建构起新型的法人侵权责任。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并非基于传统的雇佣关系,而是两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与代表关系。在代理关系中,科层制的组织关系替代了雇佣关系和控制关系,成为了新的职务联结标准;在代表关系中,代表人的行为被视为公司行为,公司为此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8.
第三人在海上责任保险中的直接请求权的权利属性,一直是海商法学界争论的重大理论问题,它直接影响着海上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因此,应当根据自愿海上责任保险与强制海上责任保险的特点,将自愿海上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界定为法定转移的权利,而将强制海上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界定为法定独立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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