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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否允许“刑事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是涉及执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也是立法界、法学界的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拟限定“辩护人”为律师的前提下,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立法精神,律师辩护的作用与意义,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体系中的地位与任务,以及在侦查阶段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合法权益可能受到限制、剥夺与侵害的情况等几个方面,探讨“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辩护”的必要性,并进而对律师在这一诉讼阶段的辩护职责、权利与义务,工作内容与活动方式,提出若干原则设想,以考察律师在侦查阶段参加诉讼活动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正> 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为贯彻这一宪法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辩护权的内容,被告人行使这一权利的原则、方式、规则、程序,以及公安、司法机关对被告人辩护权的如何保障等一系列问题都作了较为科学、明确的规定,形成了具有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辩护制度。但也要看到,界定我国辩护制度内容的上述法律、法规都是十多年前颁布的,今日看来,尚有疏漏欠缺。为更好贯彻宪法规定的辩护原则,使立法跟上我国改革、开放后的时代步伐,本文拟就完善我国辩护制度中的几个问题谈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3.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是我国宪法的明文规定。由于对这条规定,国内学术界部分学者持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出现了与宪法、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相悖的决定。本文拟就被告人辩护权利的行使等有关问题,谈几点看法。一、辩护权与三天上诉期上诉期限由十日改为三日,这同宪法125条和刑事诉讼法第8条基本原则相抵触,它限制了被告人行使辩护的权利。众所周知,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处的法律地位是十分复杂的,一般地讲,它可能是科刑的对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由被告人转化为被害人。例  相似文献   

4.
目前正在酝酿的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将作出调整。因此,深入探讨律师对审判机关的制约作用,将为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一)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是我国宪法赋予刑事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被告人能否获得充分的辩护权利,是一个国家的民主生活是否充实,法制建设是否健全的标志之一。我国刑事讼诉法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委托律师,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以及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为他辩护。 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利,当然首先要依靠他自己,因为他对案情清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被告在起诉前已被羁押,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不可能亲自去搜集对自己有利的材料和证据,即使他未被羁押,由于他处于受审查的地位,也很难广泛地接触社会,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他存有戒心。有的被告人担心自行辩护可能被说成是“态度不老实”,招来加重惩罚。布的被告人,尤其是那些未成年被告人,由于对法律了解甚少,不知道应该怎样为自  相似文献   

5.
五届人大通过的新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一规定表明,实行辩护制度,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正>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辩护制度。据此,在相关的其他法律中对辩护人的范围、辩护权的内容和如何实现辩护权等又都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原则。正确实行辩护制度,不仅能有效地保护被告人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而且能协助法院提高办案质量,正确处理案件。由于犯罪现象错综复杂,往往是真假难分,轻重互见,容易使人被一些表面的假象所迷惑,而看不清案件的本质。因而在某些具体的案件中,控诉人将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搞混淆了的情况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在实践中也并不少见。遇到这种情况,  相似文献   

7.
律师辩护制度是否健全、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如何,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民主程度的标志之一。比较中外律师辩护制度,旨在博采众家之长而补己之不足。本文仅就笔者认为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有重要意义的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试提出一些建议和设想。一、律师辩护的基本原则律师活动的基本原则取决于法律对律师使命和基本任务的确定。律师的服务性职业特点又决定了各国律师责任的基本一致性。日本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多田武进一步解释到:“辩护人的地位首先是被告人的保护者,必须坚持使用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方法和法律知识,尽可能地把被告人的权益反映到诉讼中  相似文献   

8.
对律师以被告人“隐瞒事实”为由拒绝辩护的置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律师以被告人“隐瞒事实”为由拒绝辩护的置疑吕淮波(合肥高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肥230000)关键词隐瞒事实辩护权诉论角色错位律师拒绝为被告人(包括犯罪嫌疑人,下同)辩护,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因某种事由的出现,解除与被告人业已建立的辩护委托关...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辩护制度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避免或减少冤假错案的具体措施,也是人民法院实行正确审判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辩护制度经过二十余年的中断而恢复了。辩护制度的恢复是付出了血的代价的。早在土改的时候,《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就规定:“县(市)人民法庭及分庭审判时,应保障被告人有辩护及请人辩护的权利”。一九五四年颁布的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中.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程序正义理念下刑事被告人权利保护的问题。在程序正义理念的要求之下,刑事辩护制度的存在意味着被告人享有公平辩护的机会,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刑事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权是保障刑事被告人权利的核心,也正是基于这点,对该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1.
关于辩护制度,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我国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律师介入辩护时间过于滞后,因此1996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时间做了新的规定,即“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这样规定大大地延长了律师介入时间,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运用,给审判场域和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带来许多变化。卢米斯案折射出算法“黑箱”可能成为弱人工智能时代被告人质证权实现的新障碍;审判场域迁移并未给证人等出庭作证带来明显改观,反而影响庭审的交叉询问;“新案卷笔录移送制度”加剧控辩双方的不平等,而“新法定证据主义”导致被告人权利限缩。要消解人工智能时代被告人质证权实现中的隐忧,被告人的质证范围应扩大至证据和数据,明确司法人工智能的适用界限,证明标准应当将主观性与客观性相融合,并且强化律师的“智慧辩护”。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律对辩护人职责的定位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实践中刑事辩护成功率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辩护人职责的定位应坚持辩护人的特殊责任优于一般责任的原则,将辩护人的责任定位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运用法律允许的一切方法和手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或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获得充分且有效的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1996年《刑事诉讼法》在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以及辩护权行使方面限制较多,司法实践中律师辩护难的问题较为突出.2007年修改的《律师法》对律师辩护制度作了较大修改,但实践中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认了律师参与侦查程序的辩护人身份,拓展了法律援助辩护的范围,完善了辩护律师的职责及权利义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李庄案在二审阶段出现的被告人当庭认罪,辩护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的现象反映了被告人与律师辩护权冲突的现实问题。目前,我国尚未形成解决辩护权冲突问题的统一定论,综合分析现有的被告人中心主义模式和律师独立辩护模式,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律师独立辩护模式是我国应对被告人和律师辩护权冲突问题的最佳解决机制,具体实践中应通过律师与被告人的充分协商和明确律师独立辩护的限度,防止律师独立辩护模式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16.
一九七八年公布施行的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一九七九年公布施行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中都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建立律师制度对贯彻实行辩护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就这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辩护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体体现的一项制度,它与法律保障制度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辩护伴随着控诉而产生。所谓控诉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就案件事实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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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效辩护制度分为程序上的有效辩护和律师实质上的有效辩护,律师实质上的有效辩护其判断标准主要有辩护缺陷标准和损害结果标准。为了保证辩护质量和有效性,被告人可以提起无效辩护之 诉。被告人如果希望法院支持其提起的无效辩护之诉,需要证明律师在辩护方面存在不尽职的行为且还要证明这种辩护缺陷对诉讼结果产生了不利影响。律师的无效辩护一旦得到认定,即意味着原审法院的审判程序被宣告违反了宪法,侵犯了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原审法院的判决即告被推翻,案件将被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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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哲学对科学知识确定性的辩护及其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哲学是在接受科学知识具有确定性这一前提下寻求为科学知识确定性辩护的。经验论以感觉经验为原则并坚决地贯彻这一原则 ,不但没有达到辩护的目的 ,反而导致休谟的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 ;唯理论从理性的“自明”性和推理即理性自身寻求为科学知识确定性辩护 ,也遇到无法克服的困境 ;二者的发展 ,越到后来越对科学知识的确定性持更多的怀疑 ,更多地接受经验知识的偶然性。康德哲学的主题也是为科学知识的确实可靠性辩护 ,但他的辩护是牵强的并导致“物自体”的不可知和“二律背反”。黑格尔在批判经验论和先验论的基础上 ,第一次明确阐述了认识是主客体的双向互动的观点 ,为后来知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19.
刑事辩护率及其构成形态是反映特定国家或地区辩护权现代化程度的一个基本标志。以D县为例的考察发现,刑事审判中,自行辩护率很高,而律师辩护率相当低;律师辩护率中,委托辩护率略高于指定辩护率。更进一步,文化程度、籍贯、身份等个人因素,以及案件类型、指控严重性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辩护率构成。从辩护率形成机制看,被告人的需求程度不高很可能是导致律师辩护率低下的根由,而抑制这一需要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被告人经济贫困、案件事实清楚、案情较轻等;纯粹从指定辩护角度看,指定辩护范围过窄、法律援助权利的保障不充分很可能是导致指定辩护率不高的重要因素。进一步提高律师辩护率,降低自我辩护的比例,提高审判程序的对抗性和公正性,是我国刑事程序改革的一个基本向度。为此,近期可建立一种过渡性的法律援助模式,为经济贫困,但却迫切需要辩护的被告人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即"有限的普遍性援助"。  相似文献   

20.
无罪辩护相比较罪轻辩护而言,由于其直接关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个案中直接体现生命权、人身自由权是否将会被剥夺的问题,因而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无罪辩护还关系到律师"护法维权"群体形象的树立和我国的律师制度、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能否取信于民的大问题。法律赋予了辩护人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权利,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无罪辩护难"的观念在律师界和学术界却早已形成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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