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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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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经济“新常态”的提出,必将迎来环境立法新的活跃期。提高环境立法质量是实现环境法治的前提,因此,环境立法的科学性研究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实现环境科学立法首先要克服已有环境立法的弊端,完成环境立法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导的转变。其次,环境立法要避免盲目移植国外立法即“移植立法”。最后,不能忽视立法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要减少“突击立法”。环境立法的科学性意味着环境立法不再是以前被动的、填填补补的立法,而是一种主动的、有目的的、系统的、引导性的、具有适度超前性的立法。要克服已有立法的弊端,建立和强化环境科学立法,不仅要树立环境立法的时空观,注意环境立法的内部性协调和外部性协调,强化环境立法的协调观,还要重视环境立法技术。  相似文献   

2.
河北省地方环境立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地方特有的环境问题需要地方环境立法创制适合区域特点的环境保护措施,因此,对地方环境立法进行实证研究具有现实意义。目前,河北省地方环境立法数量超前、注重废改立并举、立法领域宽泛且不断前行,但存在诸如人大立法主导性被削弱、立法项目不均衡、公众参与有限等问题,建议界定地方立法权限、强化政府责任和公众权益、引导公众参与立法等,以促进河北省地方环境立法实践。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转变传统的经济立法观念势在必行。虽然这些传统立法观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我国的立法工作做出过巨大的贡献和成就。但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它们已经严重地不适应我国立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当转“经验立法”为“超前立法”;转“粗犷型立法”为“细密型立法”;转“按身份立法”为“平等立法”;转“按国情立法”为“按国际惯例立法”。只有立法观念转变了,才能使我国的立法实践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从而使法律真正成为经济运行的保护神。  相似文献   

4.
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现代社会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冲突和矛盾,如何发挥地方立法在和谐社会建构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实践的发展需要观念的转变,理念是立法的指南,科学的理念是地方立法和谐的基础和前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地方立法的发展必须要更新理念,地方立法观念伴随着地方立法权适度扩大、地方立法由重从属性向重自主性、重经济型立法向多样化立法转变而发生变迁。  相似文献   

5.
环境立法的数量在整个法制建设中是增加最快的,但现行环境法的有效性不足,其主要原因在于环境立法存在问题。环境立法存在的根本问题是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政府环境责任是指环境立法中所规定的政府在环境领域所承担的义务。政府环境责任不完善在环境立法中主要体现在:重政府环境职权轻政府环境职责,重政府环境管理轻政府环境服务,重行政相对人环境责任轻政府环境责任。要克服环境立法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必须通过拓展政府环境第一性义务和强化政府环境第二性义务,以完善政府环境责任。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地方环境立法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地方环境立法在我国的环境立法体系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正确认识和完善我国的地方环境立法,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体系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地方环境立法还存在很多问题,今后立法时,应该考虑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利益衡量理论和采取听证等措施来完善地方环境立法。  相似文献   

7.
2021年,中国环境立法在环境法体系化、法律制度建设、地方环境立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从环境立法历史发展过程来看,2021年出台的环境法律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推进了环境法的体系化,新出台的环境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二分的框架之下发展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层面的环境立法展现了环境法体系化发展的方向。2021年地方立法机关新制定各类环境法规249件,覆盖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其中污染防治、生态和自然资源保护仍是环境立法的重点领域,气候变化、人居环境保护等新领域环境立法也有不少成果。总体上,地方环境立法的定位和层级分工日渐明确,区域协同立法等也显示了立法机制的创新,但仍存在创新空间趋窄、立法同质化等问题。环境立法研究反映了环境立法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8.
历经40年的大量环境立法,促成了我国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框架的生成。然而,当前部门利益主导的分散式环境立法,造成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碎片化。为探究环境法体系化路径,借助实证分析和比较考察的方法,根据环境法规范的属性特征和环境法的生成演进历程,明确污染控制法、自然资源法和循环再利用法为环境法领域的主要范围。在此基础上,反思我国环境法立法体系的样态,检视与评价我国环境立法体系的实然构成,以找寻我国环境立法体系化进程中的结构性难题。参考域外环境立法模式与体系化趋势,为我国环境立法体系化的方向提供指引,认为环境法的体系化是一项阶段性的立法工程。具体而言,近期先以现行的污染控制法、自然资源法、循环再利用法为基础,理顺和完善相关环境法律规范;中期环境立法规划是制定环境法总则,最大限度地统合相关环境法律规范;最后以环境法的法典化作为终极环境立法目标,遵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循序渐进地完善环境法体系,以解决当前环境立法的重叠、冲突等不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经济立法正 在由口号变成现实,此际提出民族经济立法的质量问题,其直接含义无疑是指在注意立法数 量和速度的同时,也要注意立法的质量,力求达到数量和质量的较好统一。本文分析了民族 经济立法质量存在于立法观念、立法制度和立法运作技术方面的问题及应采取的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10.
关于完善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环境公害的日益严重,世界各国纷纷加强了环境立法和环境法制建设。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强化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工作,但不容忽视的是环境污染形势依然很严峻,造成这种境况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我国《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滞后、法律地位较低等问题越来越凸显.本文从确立环境权、立法基本原则、完善相关制度和理顺执法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法律思考,并对修改环境保护法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2022年中国环境立法发展的基本特征是体系化。环境法典编纂进入官方视野带来了环境法体系化研究的热潮,并且在实质上影响了环境立法的思路和内容。国家层面的环境立法呈现出明显的体系化特征,两部环境法律的制定、一部环境法律的修改从不同层次推进了环境法律的体系化发展,制度的体系化特征凸显;新出台的环境司法解释和环境类部门规章数量较多,对于环境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环境立法的新近经验可以为环境法典编纂提供参考,并反映出环境法典编纂中需要重点考虑的立法范围、立法权与司法权界分等问题。地方环境立法的活跃度相对于2021年有所下降,但立法类型、重点领域等基本保持不变,也出现了一些新领域、新制度的立法;同时地方环境立法中立法权限划分、立法主题选择、制度协同等问题值得重视,需要运用环境法体系化发展的思路逐步解决。2022年环境立法研究的关注重点也是环境法典编纂,并在体系化思路下对主要环境法律制度进行反思,关于环境立法本身的研究和分析也有不少成果。我国环境立法长期坚持的分散立法思路正在发生改变,环境法体系化发展的趋势已经明朗。  相似文献   

12.
立法方法论是立法法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增进立法过程的合理性程度、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立法方法论的理性建构应当在"立法的环境"下来把握,并以对立法的法律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准确分析为前提。"立法的环境"具有双维性:外在环境对应于法律行动者,即立法行动之成果所力图调整的对象;内在环境对应于政治行动者,即立法行动的实施者。完整的立法方法论应当是双维多层次的,既包括针对法律行动者的法律教义性维度,也包括针对政治行动者的政治性层面。立法方法论研究的开展对于型塑立法者职业共同体、约束政治立法者的恣意性、恢复立法的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指出了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必须从完善环境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司法,增强公众守法观念,强化法律监督方面进行环境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4.
江苏省地方环境立法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条例为中心的相对独立的地方环境立法体系。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日趋严重,完善地方环境立法,对于江苏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也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根据江苏省现行有效的环境法规规章,简要概括了现行环境立法的基本情况,分析其立法思路和当前环境立法的不足,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立法在法治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目前我国立法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便包括立法观念中存在的误区。对外国法制的盲目推崇、对习惯规则的轻视以及对法律功能局限性认识的不足都是其中的表现。因此,法治建设应更多注重我国法治本土资源的利用,立法者在立法时应给予人们的习惯规则以应有的重视,以促进先进的法制与中国法律文化的融合与协调。  相似文献   

16.
环境伦理促进了能源立法,并持续改变着能源立法的目的,还为实施和遵守能源法规提供必要的道德前提。在能源立法的调整对象、指导思想和立法目标等方面均与环境伦理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  相似文献   

17.
环境犯罪是二十世纪中后期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 ,采用何种立法形式和原则对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作出规定 ,一直是各国学者探讨的话题。我国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法也经历了由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过程 ,现行刑法虽然在强化环境保护方面功不可没 ,但在立法中仍存在着种种不足和尚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农村生态环境逐渐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我国广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在立法方面依然存在着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监督监管作用发挥不够、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着力增强农民环境污染治理主体意识;健全完善我国农村环境立法体系;不断强化有关部门监督监管职能;充分调动农民积极参与环境治理,不断加快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立法的进程。  相似文献   

19.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心基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然而,在当前国家粮食安全面临新挑战的情况下,中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环境立法保障在立法指导思想、立法保障体系、市场机制建构、立法保护力度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为保护涉粮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进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中国必须在可持续发展观与资源环境安全观的指导下,完善涉粮资源环境立法保障体系,积极建构涉粮资源环境市场机制,加强涉粮资源环境立法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20.
在环境法律实践的过程中,通过与污染受害者沟通和交流,发现许多问题都是根源于环境立法存在的问题。也就是,环境立法中的单向的立法理念,只注重至上而下的国家力量,这会导致法律与最初目的的偏离,从保护环境利益走向保护部门利益。因此,要寻求新的出路——发展双向融合的立法理念,即注重至上而下的政府主导与至下而上的公众参与有机结合,通过公众有效参与环境立法,发现环境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立法领域。从而在有效的互动中完善环境法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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