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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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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绍春 《社科纵横》2006,21(9):15-18
本文在对中西各国政治体制进行比较观察的基础上,指出中西各国政治体制具有多样性的特点,都是一种“历史生成”,都处于“基本适应,问题不少”的状态,中国不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应理直气壮地坚持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也要大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2.
肖军 《社科纵横》2008,23(3):90-92
晚清司法改革是在顶备立宪的大背景中进行的现代化转型,其间面临着立宪指导思想与司法独立理念的冲突、司法体制转型过程中的权力争夺、合格人才和合理经费的严重缺乏等诸多困难.它带给我们的启示有,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要注意对传统法文化观念的扬弃,要协调好改革中机构之间的关系,完善司法改革自身相关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3.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其产生的历史原因、社会原因和思想原因:它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吸收了巴黎公社和苏联1954年前的经验,又具有中国特点。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政治体制上竖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而要切实有效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就应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给其增添活力,把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纳入政治体制改革轨道,全面、客观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把这种宣传教育作为国情教育的一部分。只有坚定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康而顺利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在论述政治体制改革时则强调要建立中国特色的行政体制,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本文认为中国特色的城市体系与行政体系应该基本相配套,因此建设新型城市化,就必须加快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建构新型的城乡一体化地方行政体制.  相似文献   

5.
念富强 《社科纵横》2003,18(1):39-40
司法改革既是法律决定 ,更是政治决策 ,是政治决策和法律决定的结合。中国的司法改革因没有依循中国政治体制的传统和特点而导致了决策主体的缺位。这是造成目前我国司法改革难以有效推进的主体性因素。中国的司法改革必须在政治决策之后才能得到全面、有效的推进。  相似文献   

6.
中国司法制度由多方面的因素决定,其中社会主义的民主观和正义观尤为重要。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专政原则决定了中国司法的本质与使命,使司法成为实现政治目标的工具民主集中的原则应用到司法领域导致司法从产生到责任承担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结构中的依附地位和法院内部组织的官僚化;大众化制约了法院的审判程序和工作作风,甚至导致极端的程序虚无主义。这些影响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时过境迁,现在理当反思改革。对于时下的司法改革来说,以下几组关系需要重新认识:政治正确与程序正义;平等与职业化;民主责任与司法独立;民意与合法。只有从根本的观念和体制上进行变革,司法公正才是可以期望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作为一个追求司法的公正和现代化以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国家,司法独立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司法独立是克服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条件,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司法体制,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本文拟就如何构建我国司法独立的保障机制做一探讨。司法独立是?..  相似文献   

8.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同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必须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相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绝不是搞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而是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等职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新时期  相似文献   

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产生、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不断完善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国情出发,学习、继承、借鉴了古今中外人类司法文明的有益成果,具有公开的政治性、鲜明的人民性、内在的合法性、充分的科学性、积极的建设性、与时俱进的实践性等特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日渐显现.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叉司法制度成为必须给予认真思考的问题.要推进中国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深化司法改革,就应当进一步加强司法政治和思想建设、司法理论和文化建设、司法组织和队伍建设、司法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对司法的物质保障和民主监督.  相似文献   

10.
《探求》2017,(5)
城市软实力是一个由多种非物质要素组成的系统,并且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提升城市软实力,尤其像广州这样软实力本就较强的城市需要突破既有的城市软实力指标要素,从新的维度和角度寻求城市软实力的提升。在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法治化将成为我国新一轮城市软实力提升的关键。司法透明度指数作为司法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新突破口,将成为衡量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指标。从现有研究来看,将司法透明指数与城市软实力相结合完全具备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近代北京司法在建设初始即成为全国的典范,其发展历程是近代中国司法改革的缩影.从三级审检体系、虚三级审检体系、虚二级法院体系到一级法院体系,近代北京司法体系的发展跌宕起伏,更迭频繁.其背后的造因,除了经费和人才这两大硬性条件的限制外,更重要的是民意代表机关缺位,导致相关法律权威性不高,以及全国性法律调查阙如,造成司法体系无法真正做到因地制宜.  相似文献   

12.
试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韩旭 《学习与探索》2004,4(2):30-34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政治文明,应当吸收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尤其是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优秀的政治成果。这包括政治民意化(民益化)、政治民主化、政治参与化、政治公开化、政治商谈化、政治制约化、政治法治化(政治制度化、程序化等)、政治相对化。这八大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3.
邸乘光 《创新》2013,7(1):19-24,126
干部选拔路径是干部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我国干部制度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干部选拔路径已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从30多年干部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和具体实践来看,我国干部选拔路径的演变大体上经历了以下三大阶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三大:单一干部选拔路径——组织选拔;中共十三大至十六大:以组织选拔为主,探索多元干部选拔路径;中共十六大以来:公开选拔逐渐成为干部选拔制度化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4.
李招忠  石玉平 《唐都学刊》2006,22(4):113-116
辛亥革命前十年,知识界、思想界的先进分子对宪政表现出很大认同,认为宪政代替专制、人治是二十世纪时代发展潮流,也是中国走向富强的必由之路,必须尽快制定宪法,设立国会,建立分权制衡的国家权力体制,努力培养国民的权利意识,从而实现由君主专制政体向民主立宪政体制的根本转变;但一般民众当时尚不知宪政为何物,权利意识淡薄,只知有王法,不知有宪法,几乎处于无权利状态。因此,对辛亥革命前十年中国国民的宪政意识不能估价过高。国民宪政意识的薄弱,是清末直至近现代中国宪政屡次受挫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5.
中国目前基本的制度框架包括三个层次:宪法层次、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和规章层次。从制度本身的性质来说,对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政治行政制度和经济制度。中国的政治行政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与社会主义发展过程相始终的渐进过程,但在3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一些制度性问题,特别是社会转轨时期容易产生的"制度漏洞"问题则亟待通过制度安排认真解决。中国政治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依据宪法和社会发展现状有计划、有步骤和渐进式地进行。从整体上来看,中国的政治行政体制改革基本上分为三个层面:价值理念、政治制度和行政制度。中国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方向是建立"人民政府模式",强调"规模适度化政府",这是由中国社会现实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是提高政府效率的基本因素。我国社会主义公共机构的民主化制度建设将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的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明文确立了“公民动议司法解释立项”和“公开征求意见”的机制,从而在“民主化”的话语描述下,为其履行通过解释发展法律的政治功能建构了“表面上的民主合法性”,也使其能够在进行中国式司法解释(尤其是抽象司法解释)过程中广泛吸纳信息或知识。然而,“民主化”动向也给人留下最高人民法院无限贴近民意的印象,由此制造了使其很难在必要时进行独立、明智判断的困境。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解释,需要在顺应民意和距离民意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为此,不应再采取任何进一步“民主化”的措施。在有限范围内保留抽象司法解释,努力改革具体司法解释的内容、形式和相关制度,扩大具体司法解释适用的情形,让两种解释模式共存和竞争,以待未来的发展和选择,应是当前可取的策略。  相似文献   

17.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should correspon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s reform and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As a large economic country, China needs to draw on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s to guarantee its worldwide interests; and as a large country with the rule of law, it need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its judicial services and enhance the market attraction of its judicial system in global dispute resolution. Given that a country’s judicial system is an important element in measuring its comprehensive competitiveness,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of our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is one of the goals to be pursued in the reform of Chinese judicial system. In order to raise the level of Chinese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China should emphasize the idea of the judicial system of a large country and prioritize its competitiveness, service orientation and cooperative approach to dispute resolution. In addition, it should focus on the following reforms: firstly, establishing a specialized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civil jurisdiction, with an increase in matters for competitive jurisdiction; secondly, enhancing China’s specialist services capacity in international civil actions, highlighting the expedient protection given to the rights of the parties concerned and stressing th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judicial bodies in the commercial field; and thirdly, strengthening international judicial cooperation and facilitating the global movement of Chinese judgments.  相似文献   

18.
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建立、改革、发展经过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保障、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医疗保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的全民医疗保障。发展我国的医疗保障事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保障人民健康作为根本宗旨;医疗保障事业建设必须立足国情,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项医疗保障必须要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医疗保障与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必须要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9.
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政治稳定带来双重影响。中国参与全球化、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将有助于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 ;有助于深化改革 ,实现社会结构全面优化 ;有助于扩大开放 ,发挥后发优势 ,增强综合国力 ,从而对巩固发展中国政治稳定产生积极影响。同时 ,伴随中国参与全球化进程 ,中国国内经济、政治、思想文化领域的非稳定因素也将增多 ,不容忽视。中国参与全球化、全面推进现代化 ,保持政治稳定的战略对策是 :必须树立动态的政治稳定观 ,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加速政治民主化进程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等。  相似文献   

20.
司法哲学是法官涉及法律、司法和法治认知的一套综合性理念和思维,而决定法官司法哲学的是其司法权认知。传统的司法权认知主张法官无意志,是消极主义和保守主义司法哲学的理论基础和政制理念;现代司法权认知主张法官有意志,认为司法权系一种权力存在,积极主义和进步主义司法哲学就建立在此认知基础之上。司法哲学与司法价值中立之间存在紧张关系,法官应尽可能地适用消极主义和保守主义司法哲学,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当以克制适用积极主义和进步主义司法哲学为司法哲学之基本要义和最高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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