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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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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愿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重要的宪政价值,而请愿权在我国缺乏法律的规定,与请愿权相关的制度安排——信访制度也存在很大缺陷。因此,要构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请愿制度应做到三点:一是更新请愿观念;二是完善法律规定,包括将“请愿权”写入宪法和制定请愿法;三是建立专门的请愿受理机构。  相似文献   

2.
信访权的理论本质就是请愿权,信访制度的核心内容则是为了保障公民请愿权,以实现权利救济和参与国事的制度目的。从请愿权保障角度看,我国信访制度存在一定缺陷,须从三个方面重构信访制度:信访观念的更新;法律规定的完善;改革信访机构。  相似文献   

3.
论诉愿权     
诉愿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历来受到各个国家的重视.在我国,与诉愿权相对应的权利内容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内容主要有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以及取得赔偿请求权.目前,我国的诉愿权在立法方面、诉愿权的行使方面以及信访制度方面都存在诸多缺陷,必须加以改进.应将请愿权明确于宪法之中,制定专门的<请愿法>,健全相应的请愿受理机构.  相似文献   

4.
作为清季立宪运动中的风云人物,杨度逐渐形成了以舆论监督政府、以开国会广造舆论,以国会推动立宪的思想,成为清季倡言以开国会实现宪政的第一人。自从杨度首倡国会请愿之后,以“速开国会”为号召的国会请愿运动就成为清季最具影响力的政治活动,而且几乎所有关于请开国会的陈情和呼吁,都在延续着杨度所阐发的国会论述思路。杨度最早发起的国会请愿运动虽然未能达到速开国会的目标,但积极意义极大。请愿成为极有效的政治动员,扩大了宪政的政治基础。清政府虽然被迫缩短了预备立宪的年限,依靠政治强力压制了激进的请愿代表,但其合法性在这数次请愿运动中逐渐消耗殆尽。   相似文献   

5.
在中世纪后期,英格兰议会出现了一系列涉及大宪章的请愿活动,涵盖公共请愿与私人请愿。这些活动对于大宪章在议会乃至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有生动的揭示。事实上,大宪章是国王与臣民通过议会请愿实现政治沟通交流的重要媒介。这种沟通交流充满张力,体现了双方出于自身利益需要所进行的政治博弈。一方面,请愿者广泛地使用大宪章,并结合各种策略来强化诉求的合理性,以实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另一方面,君主对请愿诉求的回应并非消极被动,而是会根据自身的利益需要和具体情况加以处理,并表现出总体的支持态度。整体来说,大宪章请愿活动所展现的政治互动机制具有合作共赢的特点,体现了以议会和大宪章为代表的制度和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突出作用。此格局的出现是中世纪晚期英格兰国家从传统的封建君主制向集权君主制转变的历史需要。  相似文献   

6.
20世纪30年代,由于就业形势的严重恶化,中国相继爆发了两次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请愿运动。这两次求职请愿运动,与同一时期的爱国政治运动不同,主要是学生为了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而发起的。高校毕业生求职请愿运动的爆发,引起了社会对学生就业问题的广泛关注,政府也被迫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相似文献   

7.
论信访权利与信访制度——从比较法视角的一种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访是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悠久本土渊源的制度.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由于司法制度上的阙失,信访权利较之国外的请愿权而言,其法律权利的位阶及效力问题一向被边缘化,乃至隐身于非法律意义的层面.然而,<信访条例>中的规范语句还是为实务的发展预留了一定的空间,而且该制度在实际上起到了一种填补司法权利救济以及公民行使监督与制约政府的政治权利在事实上不足的作用.不过,就目前的情形来看,信访权利的具体内涵与边界尚无法借助司法审查制度在判决中所确立的审判标准得以明晰化,信访制度与国外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相比也缺乏以议会为主导的制度设计所具备的优点,其低效性更成为质疑的焦点.而这种"饮鸩止渴式的权利与制度安排"所呈现出的规范与事实上的各种问题,也正昭示了我国在走向法治国家的现阶段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困境中暗含的契机.  相似文献   

8.
在1908年的国会请愿中,国会期成会是极为重要的一极。该会由预备立宪公会等四大立宪团体联合发起成立,以作为各省国会请愿的总机构。其出现,标志着海内外重要的立宪势力自清季预备立宪以来首次实现大规模的合作。尽管最后迫使清廷宣布九年预备立宪,但是他们的政治目标远未实现,同时也付出惨重的代价。通过厘清国会期成会的前因后果,大体可以得出以下认识:作为国会期成会组织者的预备立宪公会等四团体在此次国会请愿中扮演组织领导的角色,可惜由于这些团体容易遭到打击摧残,从而致使整个国会请愿迅速土崩瓦解,为后来的请愿者留下深刻的经验教训。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立宪派与清廷之间矛盾演变过程的动态考察 ,认为立宪派对清廷经历了一个支持、失望到背弃的演变过程。由于双方在权力再分配问题上的尖锐矛盾 ,国会请愿前 ,立宪派已决定 ,只有速开国会 ,才能继续与清廷合作。第三次请愿失败 ,按照请愿前的方针 ,立宪派决定与清廷分道扬镳。其后“皇族内阁”的出台 ,只不过加速了清廷的灭亡  相似文献   

10.
中原士绅王锡彤是河南近代史上乃至中国近代经济史上颇具影响力的人物.伴随着近代社会的变迁,他由士而商,由商而士,由士复商,成为兼有趋新色彩的“学商”、“绅商”或者“职商”.武昌起义后,全国各省纷纷宣布独立,而河南却上演了“请愿共和不独立”的闹剧.文章试图追踪王锡彤的人生历程,考察其在辛亥革命时期,作为地方名流是如何参与并提出“请愿共和不独立”的方案,并作出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1.
公民检举权概念的界定首先要从“举报”的概念中剥离出“检举”的概念,从而区分宪法意义上的检举权和一般的举报权利,其次则要对比分析检举权概念的中西差异,从而明晰公民检举权概念的独特性.公民检举权的权利类型辨析则围绕“请愿权”说与“监督权”说之间的争论而展开阐述.无论是从权利的概念、内容、位阶还是从权利的历史演变所展现的权利谱系来看,包括检举权在内的宪法第41条所涉基本权利都不宜归为请愿权的范畴.使用“公民监督权”的概念则较为准确地反映了宪法第41条六项权利的意旨,且能从制度渊源的维度来揭示我国宪法第41条六项权利的由来及设置理由.  相似文献   

12.
20世纪初,张謇开始积极投身政治,主张君主立宪,并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宣传自己的主张;之后,他以江苏谘议局为依托积极参与清末立宪运动,推动地方自治,并规划领导全国性的国会请愿运动,斗争中表现出了极强的韧性精神.张謇为推进中国政治近代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3.
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后,归隐上海的郑孝胥在其老幕主岑春煊的支持下,与张謇、汤寿潜、刘厚生等人一起,在上海成立了当时国内影响力最大的立宪团体——预备立宪公会.在随后1907 1908年的国会请愿运动中,郑孝胥受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带领预备立宪公会的会员,设立国会研究会,向宪政编查馆上书,请求速开国会.通过收集19061908年间郑孝胥相关活动中的言论,了解清末预备立宪时期郑孝胥的宪政观.  相似文献   

14.
明代历史上,大臣为捍卫祖制伏阙争礼三次,最早始于成化年间的文华门哭谏。这次争礼因宪宗生母周太后在祔葬问题上与大臣的分歧引起,周太后的跋扈独断激起文武百官大规模请愿。文华门哭谏不仅引起皇室祔葬制度的重大变革,也是谏诤皇权不当行为而抗争请愿之开端。  相似文献   

15.
梓骅 《新天地》2011,(12):21
在1935年"一二·九"运动之前,日本人组织流氓地痞在北平游行请愿,为"华北自治"创造舆论氛围,而宋哲元态度暧昧,对中央政府阳奉阴违,对日本人若即若离。这年6月,蒋介石政权同日本签订卖国的"何梅协定",日本几乎不费一枪一弹就攫取了华北五省。这激怒了  相似文献   

16.
发送侵权警告函是专利权人维权的常用方式,也可能成为一些专利权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理邦案"和"双环案"等案件反映,我国关于专利侵权警告函的规范供给不足,司法机关的裁判不一致。这不利于合理界分正当维权与滥用权利。根据权利类型理论,结合美国规制"专利蟑螂"滥用侵权警告函的立法与适用诺尔-本灵顿原则的司法实践,侵权警告函在性质上是专利权人的第二权利即救济权或者请愿权的内涵,不是专有权行使行为,更不是要约。它具有节省维权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减轻司法负担的作用。发送侵权警告函应恪守权利的边界,不得滥用权利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我国宜选择在权利不得滥用的路径下,在专利法中具体设定侵权警告函的主体、对象、内容、证据及形式要求,作为指引发函行为及判定其正当性的依据。警告函的发送主体限于专利权人、独占许可人、排他许可人(专利权人不行使权利时)、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警告的对象限于非法实施专利的人,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的制造者、使用者、许诺销售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警告函的内容应包括专利权人名称、专利权人地址、警告事项、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及被控侵权产品、服务或者技术侵犯涉案专利具体权利要求的具体事实。警告事项包括停止侵权、支付许可费,或者赔偿损失。警告函的证据应包括权属证据、侵权证据和损失证据(如果要求赔偿)。警告函的形式应为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但不包括新闻媒体。专利法还应当从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规定滥发侵权警告函的判定标准,即以侵权警告函在客观上是虚假的为第一要件,以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第二要件。所谓客观虚假包括:(1)所主张的专利无效;(2)被警告人没有侵犯所主张专利的任何权利要求;(3)发函人不是专利权利人或者其他有独立救济权的主体。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表现为:(1)在主张侵权前没有检查收函人的产品;(2)在主张侵权前没有寻求专家建议或意见;(3)没有对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者主张侵权;(4)在主张侵权时有合理理由知道其专利是无效的;(5)谎称自己享有专利权;(6)其他故意或者极端疏忽、轻信的行为。除非具备以上二要件,发函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7.
证据失权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另方面可以损害实体正义。为了克服、减轻证据失权制度的消极影响,但凡采证据失权制度的国家,均规定了严格的失权保障措施。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了证据失权制度,也需建立完善的失权保障措施保证证据失权制度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18.
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重大举措。目前,国内外法学界对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制度、客体制度、分配制度、许可制度、监管制度、核证制度以及登记结算制度等碳交易要素方面。这些研究成果重复性研究较多,创新性研究比较鲜见;制度介绍性研究较多,系统深入研究少见;移植性研究较多,本土化研究不多。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深入性、创新性、本土化、拓展性研究是未来研究的趋势。  相似文献   

19.
合理的集体林权流转价格可以促进交易双方参与林权流转的积极性,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目前集体林权流转实践中,还存在集体林权流转价格过低、价格随意性大、价格透明度不够等问题。从制度层面考察,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法定标准缺失、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缺陷、集体林权流转价格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是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不仅需要健全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法律规范体系,还要重点从建立集体林权流转最低限价制度,完善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集体林权流转价格申报公示制度等几个方面完善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法律制度,以保障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20.
关于我国建立答辩失权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合理设定失权制度,对民事诉讼中答辩失权制度的充分了解不仅是合理设定失权制度的基础,也是建立相关法律制度的依据。文章结合审判实践及其相关原理,通过对答辩失权制度的内涵和属性的综合分析,从而揭示答辩失权制度蕴含的价值理念,并为我国建立这一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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