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试析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性质赵忠诚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举出证据于以证明的责任。所谓主张的事实,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据以提出要求的事实,法院予以认定的事实。包括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  相似文献   

2.
不动产委托公证也就是房产委托公证,也是公证机构常办的公证.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涉及不动产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们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委托公证也就是房产委托公证,也是公证机构常办的公证。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涉及不动产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们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4.
张玉清 《南都学坛》2002,22(1):98-10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案件事实负有对等的证明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主张或否认的事实都有责任向法院提供证据。本属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因某种原因或法律的规定可以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法院对举证人的举证依法定的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调查收集证据  相似文献   

5.
间接证据作为民事诉讼常见的一种证据形式,其依据经验法则和推理构成间接证明方式,该方式是民事诉讼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手段。间接证据因为证明对象多元化、证明力不确定和证明事实方式复杂化,使得法院对其采取了谨慎、怀疑甚至是排斥的态度,法院对其运用或是简单滥用证据排除规则、证明力较小规则将其排除,或是以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直接适用证明责任规则裁判定案,使得原本能够认定的事实得不到科学证明。因此,对于间接证据,首先应明确法院仅能依据宽松的证据能力制度对其作有限排除,同时应限制常识性的间接证据证明力较小和真实性规则滥用以及要求法院对矛盾间接证据证明力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更重要的是,在间接证明分为证据环、证据链等几种具体类型基础上,应明确间接证明对推定基础的经验法则之要求,确定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多样化模式,并且赋予间接证据在证明欺诈、胁迫等主观事实方面的重要作用。然后法院面对间接证据时才能依赖自由心证来认定事实,使民事裁判建立在规范、严谨的证据审查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6.
法院在审查婚姻登记行为的合法性时,应以认定事实错误或未对事实进行充分说明或调查等内容违法事实为依据,判断其行为本身是否违法。在认定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尽到审查义务方面,原则上应依据"行政程序中的职权调查主义",对作为其决定标准的事实,在职务上予以说明,如有必要,并应为充分的调查和提出证明。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如一方当事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致使另一方当事人及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考虑,登记机关应进行实质审查。对尚未尽到注意义务或仅实施形式审查的登记行为,应视为违反审查义务,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质疑时,由登记机关予以撤销。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基本概念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国内学者一般将证明妨碍定义得较为简单,而且,国内学者一般也不区分证明妨碍、证明妨害和举证妨碍,都是在同一语义上使用这些词汇。本文参照日本和我国多数学者的习惯用法,采用证明妨碍的用语。证明妨碍制度是指当事人因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诉讼中或诉讼外、故意或过失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自己的证明行为变得困难或不可能,从而法院在认定事实上作出对被妨碍的当事人有利调整的制度。  相似文献   

8.
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的现象频繁出现,其根源是中国法院在认定"外国法不能查明"问题上缺乏具体的标准。基于对75件涉外案件判决理由的探究,剖析了中国法院不当适用"外国法不能查明"的原因。目前学界对外国法性质的认识仍处于混乱的状态,法院应当从实用主义出发,将重心放在诉讼成本、查明效率、实践需求上,理性认定"外国法不能查明",并且应采用相对平衡的证明标准。根据当事人和法院两种查明模式,分别探究法院认定"外国法不能查明"所要考量的各项因素。当事人负责查明时,法院应考量"外国法内容""查明途径""合理期限";法院负责查明时,法院应考量"法院的充分努力原则""查明途径""合理期限"。  相似文献   

9.
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利益期待的集中体现,诉讼请求构成受诉法院审判的直接对象。与此同时,诉讼请求又与诉讼标的密切相关,但诉讼标的指涉的案件实体范畴要比诉讼请求更大,涵盖了事实争点、法律关系、诉讼理由等。它以诉讼请求作为首要的识别指引并预设着法院的审判范围。由于法院主导着纠纷事实的法律适用,当事人不负担提出“适法评价”诉讼请求之义务;法院应当在当事人诉讼请求“描绘”的事实背景及其诉讼目的范围内向其释明,引导当事人提出法律评价完整、适当的诉讼请求,以便确定案件的诉讼标的。法院释明失范时应当设置一定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0.
尽管"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不能解决所有诉讼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但具有根本意义。诉讼过程中,独立主张一旦出现,证明责任就相应产生,既不会发生"转移",也不会产生"分割"。推定的根本作用在于免除当事人一方对被推定事实的证明,相对方负担证明责任是因其为反驳推定事实而提出独立主张。同一诉讼过程主要表现为"诉讼请求主张"、"抗辩主张",前者对应的风险负担是"败诉风险",后者对应的风险负担是"事实不被采纳"。这些问题的明晰对解决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或控辩双方证明责任的承担及法院的正确、快速裁判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在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的实施中,由于“正当理由”含义的不确定、规范性文件识别标准及依据关系认定标准的过于严苛等原因,许多规范性文件没能进入合法性审查程序。由于审查标准不明确,进入审查程序的规范性文件很少被认定为违法。这些问题使得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几乎形同虚设,未能实现该制度建立的初衷。对此,应当从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司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的立场出发,进一步校正和完善一并审查制度。校正的路径包括:科以法院释明的义务,以解决“正当理由”的模糊性和解释的随意性问题;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识别,以防止将众多规范性文件排除在审查程序之外;以宽松的标准来认定规范性文件与所诉行政行为间的关联性;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标准作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以解决审查标准过于宽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随着各国以集中审理原则为目标所进行的民事案件审理制度改革的强化,相关理论的研究也不断深入。为实现集中审理,有必要课予当事人协力迅速进行诉讼之义务,促使当事人将其所掌握的事实、证据及相关诉讼资料,尽可能于诉讼程序较前阶段提出。我国对于当事人诉讼促进义务的分析和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在国内诸多民事诉讼相关著作与论述中,虽偶有涉及,却始终缺乏系统性阐述,文章将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有时会对民事行为据以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这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确定往往成为民事诉讼审理和裁决的先决条件。对于这一问题如何解决,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未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也众说纷纭。法院必须走出在民事诉讼中不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观念误区,并对民事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4.
不能正确说明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律与政策混同,这种现象在法学领域是"泛法律化",在政治学领域是"泛政策化",两者具有相同的问题属性。产生泛法律化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错误的政策观念,对我国执政党政策和国家法律之间的现实关系不能给予正确的解释,并且习惯于把政策策略化;一方面是不能从功能价值、工具属性和主体分析上将法律与政策区别开来,导致法律的矮化。法律规范在一定意义上构成政策空间的制度约束,政策空间即政策主体进行政策选择的自由度,在严格的法理逻辑上,行政机关为履行其行政职能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该属于政策的范畴。"行政法治"是指合法的行政,而不能解释成用行政法去行政。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应当改变原有的排除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规定,而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中。法院应当享有对部分行政法规及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原告和第三人既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请求;法院在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应当奉行合法性审查原则、附带性审查原则和拒绝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诉讼中应建立答辩失权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尚未确立答辩失权制度,而现行的答辩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如有违程序公正原则,降低庭审效率,不利于现行民事证据规则的推行。建立答辩失权制度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合理限制,有利于落实诉讼平等原则、避免举证混乱、提高诉讼效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国外答辩失权制度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制度合理性,因此我国应当借鉴英美法系以答辩期间作为答辩权行使的法定要件的立法模式,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制度,同时也应注意保护被告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7.
当事人对行政司法行为不服的诉讼救济选择之所以非常艰难,其实质在于行政与民事争议的竞合.当前司法实践存在几个突出的问题:行政判决与民事判决结果矛盾,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当事人与法院无所适从,导致争议的起诉与管辖不确定;单独的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既没有解决行政争议,也没有解决民事争议,出现反复诉讼.因此,必须正确认识行政司法是行政权扩张的结果,是现代积极行政的产物;是现代服务行政的特定现象,有行政与司法的双重性质.不服行政司法的诉讼外在表象主要是行政诉讼,实质是民事诉讼.其解决之道只有采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对应的实体法不仅有公法也有私法.行政司法的诉讼选择途径是惟一的,其适用范围也是特定的.因此,行政诉讼法时此应回应现实,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8.
法院的行政事务管理是任何国家的法院系统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审判工作与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是有着不同的规律性要求的,为保障法院的有效运行,各法治国家在不同司法体制和历史文化背景下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司法行政体制,主要有两类模式:一是完全独立于法院,由专门的司法行政机构进行管理;二是由法院主导下的相对独立机构对司法行政事务进行管理.而目前我国法院系统的行政事务管理则没有认识到其与审判工作的不同要求,需要作相应的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行政法院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法院制度起源于法国,随后在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等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推广,为推进这些国家的行政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我国现行行政审判体制存在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以及依法治国的需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院制度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行的。在该制度的构建中必须遵循司法独立、司法统一、审判专业化的原则,解决好基本模式、具体制度设计、相关制度的配套等关键问题,并且要妥善处理好行政法院与执政党、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立案审查是行政诉讼进行的第一个步骤,与行政相对人的起诉权关系密切.立案审查阶段应确定形式主义审查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受案范围,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作为界定原告资格的标准,起诉时法官对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予以必要的指导,依法衔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以保障公民权利的落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