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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属界定应遵循业主法定共有原则、开发商所有权、使用权保留原则以及权属约定原则。法定共有所有权内容和丌发商所有权、使用权内容保障权利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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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应江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1,(2):21-26
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在权属上有其特点。在讨论一方婚前按揭贷款后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问题时,应该避免认识误区。一方婚前按揭贷款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房屋所有权的价值,是由按揭贷款一方的婚前支付的首付款或者偿还的银行贷款的价值,以及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银行贷款的价值所构成,可以认为这种房屋的所有权是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混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条款可作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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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受人来说可能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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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涉及农村私有房屋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大多数涉及到农村私有房屋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如何规范农村私有房屋买卖行为以及农村私有房屋的登记和设定抵押等。为保护农民对个人财产行使完整处分权,在维护当事人意思自治和缔约自由的前提下,法律必须保护合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建立农村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和有条件抵押制度以保护各方利益。实际上,只要法律明确规定房屋购买人必须是自然人身份以及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那么农村私有房屋就不会因为所有者的身份变化而轻易引发土地所有权性质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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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尚忠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7)
除《合同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外,一房数卖的数个买卖合同都属于有效的债权债务合同,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出卖人可以选择其中某一买受人交付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移转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形选择请求撤销合同、请求出卖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或请求解除合同、赔偿信赖利益损失等。按信赖利益原则来赔偿买受人的损失,能较好地保护买受人的利益,抑制一房数卖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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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信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9(5):114-116
购买是我国城镇居民解决生活住房的主要手段,在买卖过程中,如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至关重要也易生纠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公信力以推定正确的效力重在保护善意交易人;在不存在善意第三人的条件下,真实所有人可以通过异议登记、更正登记取消房产证上登记房主的所有权,这在买卖共有房屋以及分期付款买房的交易中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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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凌珂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09-116
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分别以财产流转性收益和农村金融市场扩展为抵押主题,采取农民房屋所有权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间接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抵押两种模式,多种类型。试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存在抵押权合法性、抵押物处置效力的法律风险。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应遵循适合我国土地政策和农民利益需求的合理途径,完善抵押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适度市场化运作,其受让后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界定为30年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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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出让金: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土地出让金出现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土地产权不完善、财政体制不健全以及缺乏有效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努力:首先要对农村土地进行股份制改造,明确集体土地中农民的所有者身份,强化农民集体对所属土地的所有权,提高农民集体在农地征用中的谈判地位;其次要尽快开征保有环节房产税,缓解基层政府财政压力;最后要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提高出让金使用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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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凇纶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52(1):82-93
尽管具有一定保障性,但宅基地制度的首要目标在于经济管理,其表面上强调“户有所居”,实际是“户有定居”。宅基地上使用权所承载的管理性与农民自费建造农房所有权的私权性,存在内在的矛盾,不应适用房地一体规则,因为后者遵循着传统民法应对市场交易的基本逻辑。自然资源部所发布的文件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居民继承,内核乃是基于房地一体,以房屋所有权的可继承带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可继承,颇为冒进。宅基地上所有权与房屋使用权应当分离,这将为宅基地的流转与乡村振兴提供新的契机:农房的自由流转加上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保有,将最大限度地在现有阶段实现市场与制度的有机契合;对于取得农房的所有权人,在房地分离之下,可以借助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租赁来设计合理的权利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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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农民土地权益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从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征收制度等方面加强了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但仍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物权法》应当规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行使,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同时应制定《征收征用法》,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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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敏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76-84
为了实现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战略目标,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伴随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及户籍管理制度的产生而应运而生。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从其成立之日起,即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更新是其常态,利益安排是制度博弈的核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向宅基地使用权立法渗透并影响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发展。 相似文献
16.
西方国家公证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裴晓光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西方国家公证制度的典型是大陆法系的公证制度。大陆法系公证制度的核心和支柱为必须公证。在大陆法系国家 ,必须公证已经全方位、深层次地介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领域 ,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器。借鉴大陆法系公证制度 ,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以国家实体法为依托 ,以程序法为保障 ,以部门法律为规范的必须公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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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土地权属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长期以来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实践中纠纷迭起,理论上争论纷纭。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弱化是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对当前各种改革思路具体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摆脱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困境的根本出路:立法上明确规定以村为单位的农民集体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设立村集体财产管理委员会代表村民集体行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通过构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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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农家乐自产生之初就与农村宅基地结上不解之缘,也因此出现农家乐土地与农村宅基地混用的普遍现象,本文对于农家乐是占用还是利用农村宅基地,就其占用农村宅基地进行经营的现象是否合法等问题,从两种用地的区别研究中做出评析,得出农家乐利用农村宅基地发展合理不合法,将农家乐利用农村宅基地合法化并促进农家乐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完全符合我国"十一五"规划目标,笔者因此提出了区别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方韧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2):70-72
根据我国土地国有制的规定 ,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一方面虽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另一方面却受到包括土地使用期限、国家收回权、国家无偿取得等规定的制约 ,从而客观上限制了房屋所有权的完整性。要解决此问题 ,需要进一步协调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 ,通过修改有关合同条款、完善立法等渠道 ,制定出我国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