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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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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以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并规定了一系列诉讼权利,但总体看,被害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不仅与同为诉讼当事方的被告人相比显得薄弱,而且与其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匹配。被害人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当事人,不享有完整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2.
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权利作了重大修改和补充,将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由一般的诉讼参与人提升为当事人,相应地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被害人的司法主体性地位得到了法律的正式承认。由此,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被害人享有了与被告人基本对应的诉讼权利,使其在审判阶段可以方便地参与诉讼,使司法机关直接听取被害人对惩罚犯罪的愿望和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赋予被害人的那些诉讼权利并未真正保障被害人充分地参与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自己的诉讼请求。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完善被害人在庭审中的一些权利以更好地保障其诉求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实现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权利平衡是刑事诉讼演进的必然规律。在我国,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确立使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在法律上获得了平等的确认,从而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平衡奠定了基础。但在具体诉讼权利的保障方面,被告人与被害人权利失衡的现实困境依旧存在。被告人与被害人权利失衡之根源在于:价值目标的冲突,利益结果的冲突,权利保障与诉讼效益的冲突。为实现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平衡,应寻求平衡之法,达成动态中的稳定、适度平衡。  相似文献   

4.
新刑事诉讼将法被害人定位为当事人,赋予其许多诉讼权利,强化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但是,这一改革,尤其是第145条的规定,存在严重缺陷和无法克服的矛盾,不利于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公诉权,也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废除该145条规定  相似文献   

5.
实现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权利平衡是刑事诉讼演进的必然规律.在我国,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确立使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在法律上获得了平等的确认,从而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平衡奠定了基础.但在具体诉讼舷权利的保障方面,被告人与被害人权利失衡的现实困境依旧存在.被告人与被害人权利失衡之根源在于:价值目标的冲突,利益结果的冲突,权利保障与诉讼效益的冲突.为实现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平衡,应寻求平衡之法,达成动态中的稳定、适度平衡.  相似文献   

6.
保护刑事被害人,给予其恰当的诉讼权利是追求程序公正的重要环节。随着近年来各国对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日益重视,许多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已逐步发展到同时保护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了被害人当事人地位,但因相关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造成被害人权利的缺失,因而完善刑事被害人诉讼代理制度、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等措施亟待实施。  相似文献   

7.
刑事被害人诉权以刑事被害人“因何可以进行刑事诉讼”这一命题为研究对象,它是刑事被害人具体诉讼权利的基础和抽象概括。研究刑事被害人诉权的历史沿革,揭示其发展趋势,并从诉权角度对我国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当事人地位进行重新审视和对我国刑事被害人具体诉讼权利的配置提出独到的见解,使之更趋科学、合理。  相似文献   

8.
一段时期以来,维护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一直标领主流,被告人本位主宰着话语垄断地位.与此相反,刑事犯罪被害人(以下简称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却长期被大大地忽略了.被害人权利保障是刑事司法公正的应有之意,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明确将被害人定位于当事人,也赋予其一系列权利,但纵现我国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仍存在众多缺失.加强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应赋予被害人公诉案件上诉权,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请求国家补偿权,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选择权,被害自然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9.
诉讼参与权直接关系到被害人的权益保障程度.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以当事人的地位,使被害人享有较为广泛的诉讼权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要完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诉讼参与权,并为其诉讼参与权的实现提供切实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0.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在现行刑诉法中取得了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但被害人客体化倾向明显的现象难以说明被害人当事人的主体法律地位的确立,解决这一现实的矛盾必须赋予被害人包括上诉权在内的诉讼权利,确立被害人的共同原告地位,这是由被害人天然的当事人身份等因素所决定,也是解决矛盾,落实被害人当事人主体地位的保障。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确立为公诉案件当事人,被害人与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原告”履行控诉职能,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暴露出许多问题。德国附带诉讼制度允许被害人作为附带诉讼的原告人而非公诉案件本身的当事人参加公诉,具有合理性。借鉴德国的做法,我国应增设刑事第三人制度,让被害人作为刑事第三人参加诉讼,并赋予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从而有效解决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参诉问题。  相似文献   

12.
理论界对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被害人的性质、被害人的近亲属在什么情况下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与其诉讼代理人的关系、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是否有查证权等几个问题存在争论。作者认为我国刑诉法中的被害人是一个诉讼和实体主体结合的概念,其中只有诉讼主体类的被害人才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的近亲属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不以被害人是否死亡为条件;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来自法律授予,不是被害人的授权;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没有调查取证权。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实现国家的刑罚权和保障人权,国家在实现刑罚权时,要注重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 权利的平衡。被害人成为当事人,强调了被害人与控诉机关的平等地位与相对独立,增进了被害人与 被告人的诉讼地位的平衡,这样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正,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14.
我国1996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提高到当事人地位,这更好地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刑事诉讼法对人权保障的重视。但学术界对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有不同看法,有完全肯定的,有完全否定的,也有既肯定又否定的。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观点,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当事人地位,在法理上是合理且必要的,但我国刑诉法应该进一步完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使其当事人地位名实相符。  相似文献   

15.
被害人对抗性诉讼权利是被害人实体权利实现的重要保障,被害人的对抗性诉讼权利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确立是必要的.考察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权利状况,分析我国被害人对抗性诉讼权利的具体表现以及立法的缺陷,对被害人对抗性诉讼提出了建设性的立法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6.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将死亡赔偿金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中剥离出来,损害了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背离了我国的优良司法传统。借鉴我国元代烧埋银制度的实践经验,应将死亡赔偿金重新纳入赔付范围。设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专项基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当事人和公益组织之间的“双向互动”救助模式,激发公益组织参与救助的灵活性。发挥司法机关联接被害方与救助机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尽到告知权利、审查核准、代为传达等义务。设立全国性的被害人援助机构,帮助被害人参与诉讼、预防和减少犯罪,并对特殊的被害人群体给予重点保护。鼓励服刑人员以部分服刑期间的劳动所得履行赔偿被害方,最大限度实现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中叶以来,被害人在各国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各国越来越注重强化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保护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澳大利亚作为英美法系国家,传统上重视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但后来在保护被害人诉讼权利方面做出了重大变革,成为澳大利亚近时期刑事司法改革的特色.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存在不足,可以借鉴澳大利亚制度和学习澳大利亚注重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立法精神及制度安排,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中进一步完善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8.
现行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当事人制度不尽理想,与诉讼实践的需要不完全相适应,必须进一步完善当事人制度的立法,确立合理的民事诉讼结构,促进民事诉讼法的整体进步。民事诉讼法应当增加诉讼代位的明确规定,扩大诉讼当事人的范围,进一步完善诉讼权利承担的适应范围,明确诉讼权利承担与裁定终结诉讼之间的适用界限,完善诉讼权利承担人参加诉讼的程序规定;确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9.
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权利保障相对薄弱,尤其在与被害人权益紧密相关的不起诉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体现更为明显。随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障的进一步强化,与此对应的被害人权利保障问题不容忽视。应当从不起诉程序中被害人权利保障实质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予以充分关注以及提升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可履行性角度,更加重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助推刑事诉讼目的之实现。  相似文献   

20.
论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程序公正价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惩罚犯罪的制度诱因导致了被害人诉讼地位的低下 ,在提升被害人诉讼地位的世界潮流的推动下 ,我国赋予了被害人以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然而仍然有学者主张被害人的非当事人地位 ,导致这种认识的原因之一是对被害人诉讼地位价值认识的不到位。对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程序公正价值的研究应从程序中立性、程序平等性、程序参与性、程序公开性、程序对话性等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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