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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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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亲亲相隐”的合理性看现代中国证人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亲亲相隐原则的内涵及其发展 (一)亲亲相隐的内涵.亲亲相隐原则,又叫"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指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亲属间有相互作证的义务 ,其规定是否合理 ?我们可以从这个问题入手 ,通过对中国与外国“亲亲相隐”制度的考察 ,及“亲亲相隐”制度产生的根源及必要性分析 ,进而提出在我国应建立亲属作证特免制度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学领域对“亲亲相隐”持否定态度,但“亲亲相隐”精神并不必然与现代法治相违背。许多现代国家的刑法中存留有“亲亲相隐”的条文,一些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也有一些“亲亲相隐”的规定。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亲亲相隐”的有关理念引进现代法制体系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容隐权制度,有益于关照亲情,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相似文献   

4.
陈炜  周园 《湖南社会科学》2009,(2):58-61,69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刑事立法的重要观念,不管在我国近代刑事法律中,还是在西方的古代和现代法律中,都有肯定亲属之间相互容隐的规定."亲亲相隐"制度这一符合人性基础,符合大多数公众的道德价值观若能为我国目前刑法的量刑理论所接受,刑法对人的关怀就将又上一个台阶,因此,应当肯定亲隐制度作为量刑情节适用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再行探讨容隐权的设立、亲属的范围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刑法>对窝藏、包庇罪的规定否定"亲亲相隐"而主张大义灭亲,这有失司法正义.我国应当吸收"亲亲相隐"原则的合理精神,在窝藏、包庇罪立法中增设有关容隐权的规定,在一定的亲等范围内设置容隐权并把握好"度",设定相应的限制条件以避免亲情原则被无限制地滥用.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7,(12):199-206
证人具有社会个体人的属性,在市民社会中其作证行为应达到承担作证义务与享有证人权利的对等。作为社会家庭成员的构成主体,亲属在作证时面临维护社会伦理亲情和实现社会正义的选择,不可避免地发生两者价值的冲突。目前,我国确立了不得强迫被告人近亲属到庭的亲属拒证权条款,但这与亲属免证权所蕴含的"证言豁免"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诸多问题致使亲属免证权存在被架空的风险。因此,需要将亲属免证权的本质从法庭职权角度回归至亲属自行选择,将亲属免证权从基于行为的拒证扩展至基于豁免的免证,扩大近亲属免证权的主体范围,增设亲属免证权的告知程序,对例外规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的一项法律制度,它肯定了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罪行的正当性,符合中国古代礼法并用的律法特点。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权利的维护,法律成为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将“亲亲相隐”法制化,则意味着,在现代法律中血缘亲情将成为能够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如此一来,司法何以体现公正,如何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将“亲亲相隐”法制化的观念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8.
一、问题的提出“亲亲相隐”或“亲属容隐”制度,从先秦到民国,可以说是伴随中国传统法律发展的全过程。从先秦的“子为父隐”、汉代的“亲亲得相首匿”、南北朝的“父为子隐”以及隋唐的“同居相为隐”的详细规定,到《大清新刑律》和民国刑法保留的“为庇护亲属而藏匿...  相似文献   

9.
儒家思想为“亲亲相隐”制度提供了伦理上的正当性基础。“亲亲相隐”的原则和制度萌芽于春秋、秦、汉初时期,发展于唐、宋、元、明、清,在清末至民国时期实现了近代化转型。“文化大革命”以后,“大义灭亲”取代“亲亲相隐”制度。然而,《刑诉法修正案》的颁布改变了这一状况,使其精神如律。  相似文献   

10.
中西法律传统中的“亲亲相隐”   总被引:61,自引:0,他引:61  
本文认为,中国法史学界长期以来存在一个误解:亲亲相隐或亲属容隐,是中国传统法律特有的原则或制度。事实上,从古代到现代,从东方到西方,从奴隶制法、封建制法到资本主义法甚至社会主义法,都存在着“亲亲相隐”之类的规定。文章在对中西容隐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和阶段特征进行考察之后,主要就容隐制在中西法律传统中的相通与相异、在不同社会制度中的相近与相异、在不同法系中的相同与相异之处作了初步的分析与归纳。作者认为,关于如何认识和评判亲亲相隐这一法律—文化现象在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和价值,特别是它在当代社会中可能具有的功能和意义,是今后的研究所应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亲亲相隐”的观念是儒家亲情伦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古代至民国时期在量刑时予以减免的根据。此观念和法律规定在西方亦有体现。“亲亲相隐”体现的是人的天然本性,“大义灭亲”维护的则是法律的正义。国内学术界就此问题曾展开过针锋相对的论战:一说“亲亲相隐”虽然有违现行法律,但它符合和顺应人性的正当发展,现行法律应做适当修改;一说“亲亲相隐”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情与法历来就是困扰着人类的问题,但我们不仅在学理上更应该在实践中去寻找一条两者相融的道路。  相似文献   

12.
王剑虹 《天府新论》2008,(3):121-125
亲亲相隐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发端于春秋,确立于汉代,完善于唐代.亲亲相隐制度的产生也着多方面的原因.从文化角度看,儒家思想长期在中国历史上处于独尊的地位是亲亲相隐制度产生的文化原因;从社会角度看,家族至上的社会意识是亲亲相隐制度产生的社会原因;从政治上看,亲亲相隐制度之所以能得到汉代以后的各个封建王朝的认可,其原因在于这种制度有利于维护封建社会的专制统治.亲亲相隐制度虽然有一定的负面因素,但是其积极意义也是存在的.从现代社会考量,亲亲相隐制度具有尊重人性、促进社会和谐及提高法律之社会效益等多种价值内涵.  相似文献   

13.
从"不可坑人害人、应该爱人助人"的正当原则看,孔孟首倡的"父子相隐"、"窃负而逃"是一种不正当的观念,不仅会在"亲亲相隐"中导致为了偏袒自家亲属的不应得私利、不惜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损人利亲"后果,而且会在"官官相护"中导致为了偏袒君主官员及其亲属的不应得私利、不惜损害普通民众正当权益的"损民利君"后果,甚至还会在"大义灭亲"中导致为了维护统治集团的专制利益、不惜损害自家亲属正当权益的"损亲利君"后果.  相似文献   

14.
亲亲相隐制度的刑事立法设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悠久的历史渊源,但我国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典对此均未作规定.鉴于亲亲相隐制度深厚的人伦情感基础及其在国外现行刑法中仍多有体现的状况,我国未来立法应当重新考虑设立这一制度,对其适用范围、在刑法中的具体形式以及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5.
编者接:"亲亲相隐"的观念是儒家亲情伦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古代至民国时期在量刑时予以减免的根据.此观念和法律规定在西方亦有体现."亲亲相隐"体现的是人的天然本性,"大义灭亲"维护的则是法律的正义.国内学术界就此问题曾展开过针锋相对的论战:一说"亲亲相隐"虽然有违现行法律,但它符合和顺应人性的正当发展,现行法律应做适当修改:一说"亲亲相隐"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相似文献   

16.
《论语》中“直躬证父”的故事阐发了儒家伦理“亲亲相隐”的原则,揭示了儒家面对家庭与政治共同体之间的伦理冲突所作出的独特诠释。其中,“叶公之直”作为烘托儒家伦理要求的参照物,在现代性语境下十分呼应地描绘了现代西方社会的共同体模式。而黑格尔和施蒂纳对《安提戈涅》的解读为解析叶公“荆蛮之豪”的思想内涵提供了相当丰富的补充。黑格尔主张主体生存必须跨越家庭血亲达到国家公义的水平,施蒂纳则揭示了国家共同体的虚幻性与个人功利的真实性,二者的思想作为同一逻辑的不同环节展现了现代个人主义的虚无主义宿命。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和施蒂纳表达了他对消除异化、恢复人本真自由的“真实共同体”的理想追求,这一旨归构成了马克思对“亲亲相隐”难题的现代诠释。以“亲亲相隐”与《安提戈涅》为线索进行比较,可以揭示儒学与马克思思想在共同体理论方面的共通性,从而为我们理解中华文化在现代语境中的新境界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7.
虽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某些具有特定身份的证人免于强制出庭的义务,但我国并未因此而建立起证人拒证权制度。本文拟从“亲亲相隐”这一儒家传统礼法制度展开,认为无论是基于天理伦常的亲属拒证权,还是基于社会分工和职业伦理的职业拒证权,抑或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及公务秘密的公务拒证权,以及为了保护人权的不强迫自证其罪拒证权,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均具相应的伦理基础和现实意义。进而,本文从证人拒证权的主体、拒证权行使程序及拒证权之例外情形诸方面,尝试对证人拒证权进行制度建构,认为近亲属、享有保密义务的专业人士、持有公务机密的公职人员或曾经担任公职的人员及可能因为作证而受到刑事追诉或处罚者,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拒绝以任何方式作证;但是,在证人自愿放弃拒证权,以及在某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中,或因证人兼具被害人或共犯等其他身份时,亦须对证人拒证权进行必要限制。  相似文献   

18.
一场空火虚耗式的论战——评"亲亲相隐"之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张传文  黄邦汉 《学术界》2008,1(3):118-122
论战双方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邓晓芒、刘清平等先生认为,孔孟的"亲亲相隐",导致了专制集权,而专制集权导致了腐败,所以"亲亲相隐"的血缘伦理思想应对今日的腐败负责;而郭齐勇等先生认为"亲亲相隐"思想与今日的腐败无关,"亲亲相隐"思想是合理的,在当代仍有着无上的价值.争议双方都脱离了社会结构转型这一当代中国最基本的国情,因而双方都是在空发议论,并无多大现实意义.双方均不应纠缠于血缘亲情伦理,而应探求如何构建奠基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伦理秩序与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19.
在刑事诉讼中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在一定条件下的拒证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证据制度,也是立法对人权保障等法律多元价值的追求.现代法律的制定离不开社会的历史文化背景,鉴于我国存在"亲亲相隐"的立法传统和亲情伦理观,应在立法中明确规定近亲属拒证权.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重大利益的犯罪如恐怖犯罪、毒品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可以不适用近亲属拒证权制度.  相似文献   

20.
根据对传统刑法中"亲亲相隐"原则的产生、演变及其特点的考察,探寻其现实意义及对现行刑事法律的启示,为完善现行刑事法律提供借鉴,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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