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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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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发[2008]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务局:  相似文献   

2.
人社部发[2008]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周、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人事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务局:  相似文献   

4.
民发[2009]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  相似文献   

5.
人社部发[2009]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务局:现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6.
《中国劳动》2012,(4):56-57
人社部发〔201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认真  相似文献   

7.
财金[2008]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相似文献   

8.
《中国劳动》2006,(12):57-58
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局)、农业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外事办公室、公安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驻外使领馆、处、署: 为规范依照中国政府和外国政府签署双边协议在中国设立的外国文化中心(以下简称外国文化中心)外籍工作人员的管理,现就外国文化中心外籍工作人员的签证、就业和居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目前部分地区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甚至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  相似文献   

11.
残联〔2006〕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工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工委:为做好“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了《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  相似文献   

12.
人社部发[2009]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中小企业厅(局、办)、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联、共青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  相似文献   

13.
民发〔2011〕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  相似文献   

14.
人社厅发[2009]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共同制定了河道修防工等6个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相似文献   

15.
人社部发[2008]9号天津市、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新疆自治区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经国务院同意,天津市、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新疆自治区自2007年1月1日起将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例从3%提高到4%,中央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请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提高做实个人账户比例的相关工作。二○○八年四月八日  相似文献   

16.
正人社部发〔201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部属各高等学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  相似文献   

17.
劳社厅发[2007]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相似文献   

18.
人社部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积极应对当前企业劳动争议增多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切实维护当事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为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落实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全国就业信息联网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劳社部发[200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当前,由于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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