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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正>劳动者有身体健康权,亦有因病治疗和休息的权利,此为人之基本权,本是无可厚非的话题。但现实中也会存在因病假引发的各种奇葩和不诚信的现象,诸如闹情绪的请病假、小病大养、泡病假等。虽然用人单位也享有病假管理权,但面对上述情形让企业的HR管理者也确实头疼不已,处理稍有不慎,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都有可能导致败诉。作为司法实务部门的一员,笔者总结了六类病假被认定无效的情形。作为企业的H R管理者,对此应当知道,其中有些情  相似文献   

2.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4条概括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承继制度。为了缓解制度的刚性,将此项制度进行细化及完善,《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应明确现行立法中"等"的内涵及标准以及将用人单位发生部分变动列为前提之一。同时,在劳动合同的承继过程中进一步建立配套的劳动者异议权制度,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之权,并在劳动合同承继制度实施中,针对用人单位借机实施不利益变更劳动条件等行为以及不当解雇行为,建立适当的预防及补救措施,以保障劳动者之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泛指劳动者因违反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属于其行使惩戒权的行为,不同于追究纯粹的民事赔偿责任。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责令赔偿权,我国劳动立法应细化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的归责要件并完善相关程序机制,以确保被惩戒劳动者的权利能获得法律救济。对于劳动者违纪赔偿责任的具体金额,则应通过适用"比例原则"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4.
杨子 《劳动世界》2017,(13):50-51
未经批准、擅自休病假合法吗?医疗期满后擅自延长休假,用人单位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吗?职工上下班擅自改变交通工具受伤,擅自提前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当用人单位拿这些"擅自"行为说事时,劳动者切莫自认倒霉!  相似文献   

5.
咨询台:我单位一位老职工,工龄在二十年以上了。前年就因身体不适已连续向公司请了两年病假。现两年病假休完后,又继续向公司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假单再休病假1年。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想辞退这位职工,又担心违反法律引起纠纷。请问用人单位该怎么办?读者任明全  相似文献   

6.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无经济处罚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骋 《中国劳动》2001,(1):40-41
在劳动行政执法中,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罚,是经常碰到的难题.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对此似乎并无明确的规定.一些持肯定意见的学者认为,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罚是用人单位对企业经营管理权的一部分,其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82年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持否定意见的则认为,<劳动法>没有授予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特别是<行政处罚法>在1997年施行后,更确定了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经济处罚.对这一问题,笔者谈以下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7.
在从属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中,用人单位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险义务。我国现行法律将职工的社会保险权视为劳动权的组成部分,将用人单位定位于职工社会风险的承担者。这不仅在法理上存在诸多疑惑,而且导致保险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义性质和内容混乱不清。社会保险是通过"外化"方式解决劳动者社会风险的国家安全保障措施;用人单位是社会保险人的辅助义务人,其义务履行对象是社会保险人;义务的履行状况不能影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权;保费的追缴是保险人履行职责的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8.
江君清 《中国劳动》2006,(11):31-32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双重赔偿权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后,除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外,还可向侵害人要求赔偿.这里的侵害人包括用人单位及其雇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劳动者是否享有双重赔偿权与一国的工伤保险性质有着直接联系.唐明法官在文中已介绍了国外四种模式,而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在这一问题上是不明确的.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应肯定已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双重赔偿权.  相似文献   

9.
设立中企业,可以说是准企业,既不是通说中的合格用人单位,也不在不合格用人单位之列,其本身所处的特殊阶段,使得这种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有其特殊性。对设立中企业应采取不同于正式取得营业执照企业、不合格用人单位、非法用人单位的法律适用规则,特别是对最终未能成立的企业要设置与非法单位出资人不同的法律责任。准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从保护劳动者利益角度出发,应当按照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来处理。  相似文献   

10.
一、问题的提出 用人单位的终止是指用人单位因依法宣告破产、撤销、解散、经营协议期满及其他原因而不再存续,即用人单位不再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从社会上消失,不复存在.用人单位终止必然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承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劳动者(以下简称工伤职工)安排适当工作的责任.这要求用人单位始终要与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以及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保障.用人单位终止后,就无法履行这一义务,工伤职工将来的生活保障受到影响,工伤职工如不得不重新就业,也将面临着与正常劳动者不平等的就业竞争.  相似文献   

11.
广东省某市9名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得不到按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几经协商未果,于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者胜诉。该用人单位不服上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由于用人单位的积极安排,未造成劳动者失业,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败诉。9名劳动者旋即上诉到市中院。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不当之处,“应予以纠正”,也不提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维持原判,同时确认9名劳动者在新旧单位的连续工龄。在处理这宗劳动争议案中,仲裁庭裁决应予经济补偿;一审法院判决不予经济补偿,也不确认劳动者的连续工龄;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不予经济补偿,但确认劳动者在新旧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就这样一宗劳动争议案产生三种裁决结果,个中原因,特别是劳动仲裁与法院审判在适用法律上的差异,值得讨论。  相似文献   

12.
用人单位解雇行为是劳动法律基于用人单位自主经营权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解雇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定的实体条件,还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以规范用人单位的解雇权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解雇行为程序规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将解雇事由和内容及时通知劳动者本人和工会,确保劳动者陈述、辩解权利和工会的监督权及完善违反程序性规范解雇行为的法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3.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由于法律规定缺失、劳动者存在特殊情形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在到期终止时存在一些问题,如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劳动合同顺延导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但未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应签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这些问题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亦影响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权的正当有效行使。本文提出并分析了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相关的几个重要问题,并对如何有效解决该等问题阐述笔者的意见。  相似文献   

14.
政策问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15.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福建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力度,取得一定成效。加强分工协作,开展综合治理各地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建设、交通、水利、工商、公安、工会等14个部门及法院组成的“坚决纠正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小组”,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实行综合治理。法院对拖欠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  相似文献   

16.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用人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的关键和基础,也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事件频发。用工单位对于提供劳动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本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是我国《宪法》和劳动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一些个别的用人单位却以各种理由和方式逃避这一义务,不仅影响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也为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因此,今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表决,首次将“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行为纳入《刑法》规定。增加的这一规定,将成为劳动者得到劳动报酬的强有利保障,也将成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行政的有利保证。本文针对《刑法》修正案(八)欠薪罪实施中的界定和操作谈些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18.
咨询台:我两年前到现在这家科技公司工作,今年春节在家里不慎滑倒,导致腰椎严重损伤,医生建议在家卧床休养2—3个月。我将自己病情告知公司并申请休病假3个月得到了批准。不料两个月后我一查工资卡,发现月工资比上班时少了2000多元。我打电话询问病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公司人事部门回答说:员工病休医疗期间,奖金、补贴等福利都要扣除.另外社保费也要由员工自己负担。  相似文献   

19.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积极性,<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的新突破.  相似文献   

20.
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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