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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著作权法第33、34条对期刊出版社的权利确定为两项,其一为审稿权,其二为修改权。在实践中,这两项权利通常表现为期刊社的审稿权与作者发表权的冲突、期刊社修改权与作者许可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性权的冲突,以及期刊出版社声明的专有出版与作者法定的转载、摘编权之冲突。第33、34条在平衡这些冲突时有所偏颇或界限模糊,容易引起争议。  相似文献   

2.
著作权人的修改权在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经历了废存之变,反映出否定其独立价值的观点有一定市场。著作权法的定稿虽承认其独立价值,但对该权利定位的解读缺失,也没有具体的行使规则。我国修改权的独立价值,可以从修改权的立法本意和立法宗旨两方面来认识。其权利定位,重在维持“作者意思”与“作品意思”的同步性,权利正面为赋予作者修改作品的自由,权利反面为禁止妨碍作者的修改自由。在此基础上,再完善修改权立法及行使规则:一是完善其立法模式,在明晰修改权定位的基础上,对可能阻碍作者修改自由的情形提供保障,同时基于其他权利主体合法利益的考量设置限制;二是细化修改权的行使规则,在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之后、著作权许可或转让之后的两种情形下,调和作者修改权与第三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3.
《合同法》第51条的立法本旨是,通过赋予权利人对无权处分合同的追认权和否认权,救济和保护权利人之权利,从而达到保护财产静态安全的目的。于解释论而言,第51条中的处分应包括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即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一体把握。但是,一体把握与我国的交易实际不相符,同时也与我国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以及《物权法》确立的区分原则发生了冲突,结果使得第51条的立法目的落空。  相似文献   

4.
著作权的空洞化与一稿多投、一稿多用的解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对一稿多投行为实质上予以了禁止。由于该条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报社、期刊社在决定审稿期限问题上享有独断的权利。在投稿过程中,这一规定导致著作权人处在与报社、期刊社极不平等的缔约谈判劣势之中,存在著作权的空洞化问题。实际上,关于这个问题,国际立法惯例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最佳的解答。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与报社、期刊社投稿、回复的权利义务。阐释了第32条的立法含义,认为在现实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学术期刊社和其文章作者而言,该条文形同虚设,应予废止。主张通过立法方式或者确立学术规范的方式允许一稿多投,着力杜绝一稿多用。  相似文献   

6.
期刊社与作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具体体现为双方的合同关系,期刊社与作者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拥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只有在明确期刊社法律地位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保护期刊社和作者双方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公务员法》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公民担任公职的权利进行了限制。首先,这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与宪法保障公民参政权与平等权的精神冲突。其次,这种限制使服公职权与被选举权的权利主体在范围上出现不一致。最后,这种限制抵消了刑法附加刑中“剥夺政治权利”的实质功能。因此本文建议将第26条第1款改为“依据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使是否限制“服公职权”不再简单地以“受过刑事处罚”为依据进行抽象性评价,而由法院和法官在个案中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8.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学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这条规定从保护作者的创作权利出发,界定了报刊编者的活动范围,约束了编者的权利。对此,笔者提出一点质疑。一、文学作品中文字与内容具有不可分离性报纸、期刊是一种新闻和文化传播媒介,报刊中的作品是表达作者思想的,它是通过某种便于读者阅读和理解、易于激发读者思维的形式和逻辑结构,以文字为基本组成单元构成的。文章特定的文字组合表达着作品的特定内容,反映了作者对事物的一种特定的思想。把作品中的文字和内容作…  相似文献   

9.
学术论文的一稿多投是指作品尚未在任何期刊上发表前,作者将同一作品向不同的期刊社投稿的行为。一稿多投与一稿多发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禁止一稿多投是不合理的,对于作者和期刊社均无益处;而对于一稿多发,则应当予以禁止、规制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一稿多投的制度,既有利于保障作者权利,又有利于提高期刊社工作效率、质量。《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的存在没有实质意义,应当予以废止。  相似文献   

10.
我国《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关于委托人介入权的权利范围、行使条件和例外的规定比较粗糙。以比较法为视角特别是借鉴英美法系的经验,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的条件是,由于丧失偿债能力或由于第三方原因致使不能向委托人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为避免委托人滥用介入权,委托人只能行使代理人代表本人从第三方取得的权利。此外,如果介入权的行使与代理人与第三方所订契约中的明示或默示条款相抵触,或者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其他情形时,委托人不得行使介入权。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第176条对人保物保并存时担保权实现顺位、物上担保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内部关系的法律规则同样适用于各种担保形式并存的情形:共同担保人之间的法律问题约定优先;无约定情形下,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优先于第三人担保权实现;若担保权均由第三人提供则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得向其余担保人追偿,债权人放弃部分担保权也与其余担保人无关.《担保法》第12条共同保证制度中当事人无约定则推定保证人内部连带关系、肯定追偿等与《物权法》第176条立法精神相冲突的法律规则均不能再适用.  相似文献   

12.
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48条与仲裁法第26条存在冲突。适用意见第148条比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相对合理;但因没有赋予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仲裁的权利,适用意见第148条也有其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3.
《侵权责任法》第2条正式确立了隐私权的独立地位,婚内知情权与隐私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利,两权不可避免存在冲突,冲突主要表现在婚外恋、私房钱、婚前情感、身体健康等方面,在协调两权冲突时,应当坚持宽容协调原则、人格尊严原则、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原则。  相似文献   

14.
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版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者主要应享有发表权、表明作者身份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应引进集体管理制度、许可使用制度、合理使用制度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70条将保证金账户担保定性为非典型担保,同时又规定担保权人对账户内的资金享有优先受偿权,该规定与非典型担保为债权性质担保的属性相冲突,保证金账户担保实为典型担保中的权利质押。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方式,保证金账户质押应当满足质押客体特定化和质押账户外观化的要求。就特定化而言,账户内的保证金债权虽然可以浮动,但不得突破预先设定的最低限额,这是确保保证金账户担保客体特定化的当然要求。就外观化而言,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并加以明确标识,这一公示方法既符合账户质押的特点,也便于司法实务判断账户质押是否达到“合理识别”的标准。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第32条与第33条分别从不同的视角对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进行了规定:第32条第一款确立了判断侵权责任能力之有无的一般标准——民事行为能力标准,第32条第二款确立了有关损失的公平分担机制,其与监护人责任共同构成了克服侵权责任能力之局限性的法律手段;第33条第一款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暂时丧失意思能力时的侵权责任能力问题进行了规定,其适用范围具有特殊性.第32条与第33条在逻辑上是一种一般与例外、普遍与特殊的关系,而非并列关系.此外,《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对自然人侵权责任能力之有无的判断同时设立民事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的双重标准.  相似文献   

17.
现行合同法对房屋承租人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赋予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二是“买卖不破租赁”。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是一项法定权利,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条件和方式,在实践中往往缺乏操作性,并且现实中鲜有发生;《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已经能够有效保障承租人的权利。况且,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深入改革与房地产交易活动的频繁,这样的偏向性法律保护势必妨碍和限制私权,有悖于现代民法的精神。故笔者认为,在将来修改、完善法律时应当删除230条,从立法上取缔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58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存在冲突。从厘清“基本法律”与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的位阶问题、铁路交通事故中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等角度考量,《民法通则》第123条应当优先适用。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竞业禁止保护的利益是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公共利益和雇主的商业秘密权。法益冲突主要表现为平等就业权与商业秘密权的博弈和商业秘密权与公共利益以及平等就业权之间的相互冲突。其衡平原则主要包括:第一,基本生存权优位原则;第二,利益平衡原则;第三,合理限制原则;第四,限制权利负面外部效应原则;第五,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统一原则。  相似文献   

20.
近年,社会生活中针对言论权的名誉侵权之诉时有发生。言论权和名誉权是两种性质相异的权利。两种权利冲突在法律上表现为言论权在界限上的模糊性,以及缺少解决冲突的判断标准,其根源在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为此需要在法律上通过对言论权的界限加以确定,并确立合理的冲突解决规则,为二者之间冲突的解决提供一条可行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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