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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刑法规定的保险诈骗罪和保险法规定的不可抗辩条款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冲突,民事上合法的行为,在刑事上不可能是犯罪。不可抗辩条款限制了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维持了合同的效力,但并不具有赋予欺诈行为以合法性的法律效果,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保险合同,仍有存在保险诈骗罪的余地。刑法和保险法从不同角度均对保险秩序予以保护,刑法是对保险法的有益补充和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2.
不可抗辩条款之适用范围,应从保险合同的期限、保险合同解除后双方重新缔约选择权以及纠纷解决之程序正义这三方面加以考量。因此,不可抗辩条款应仅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和长期健康保险合同。但是,我国2009年修改后的《保险法》将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所有保险合同不合理,应做出相应的修改。  相似文献   

3.
论人身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人身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以及此条款在世界其他国家的应用情况,阐述了中国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的形势,提出了中国引用不可抗辩条款的必要性,分析了此条款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市场的影响,并预示了中国在这方面的发展前景。对推进中国加速引用不可抗辩条款有积极意义,对研究保险的学者也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4.
对人身保险不可抗辩条款的深层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人身保险不可抗辩条款的内涵、作用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指出我国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的不足 ,并提出了完善我国人身保险不可抗辩条款的建议 ;文章还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保险法规建设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5.
新修改的《保险法》引入了英美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旨在限制保险人滥用合同解除权,解决长期以来存在于保险市场的信任危机问题。但在我国现有的制度体系下,要想达到引入不可抗辩条款的初衷,尚有一定的制度性障碍。因为不可抗辩条款不是孤立适用的,其适用需要与众多相关制度相互协调配合,主要表现在保险人制度性的优势地位;核保机制;保险个人代理人的管理制度;个人信息管理制度;告知义务制度等。  相似文献   

6.
我国自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行业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格式合同,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公司与投保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案例层出不穷。毕竟,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是由最大利益方——保险机构事先拟定,投保人只能接受而无修改权。大量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存在使得传统的合同"契约自由"原则成为一种虚构,因而,如何加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制,维护契约之正义,已成为法律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健康保险合同中的等待期条款异化为确定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的条款,即保险人对于等待期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才承担保险责任,其背离等待期条款存在的价值目标,导致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利益失衡.因此,应当重构健康保险合同中等待期条款的适用条件,增强其正当性.  相似文献   

8.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是法律赋予保险人的一项正当权利,为防止保险人滥用此权利,法律还对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的效力做出了限制,要求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的义务,同时规定了免责条款法定无效的情形。如何准确理解免责条款的内涵与外延,准确适用法律,本文做了有益的探索与分析,总结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形式和实质要求,以期在保险司法实践中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适用与规制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9.
日本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并非法定义务,而是通过合同的格式条款加以规定.基于伤害保险的特征以及定额给付原则,构成复保险的可能性很大.保险人通过格式化条款规定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是为了使自己能够在保险合同订立阶段对是否存在道德危险进行判断,有机会拒绝恶意投保人的申请,防止投保人通过制造保险事故、伪造保险事故发生等而为不正当保险金的给付请求.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伤害保险合同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的价值已逐渐在近年来的学说和判例上得到肯定.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伴随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案件尤其是以保险免责条款为争议焦点的案件数量呈现连续增长态势.目前我国立法上缺乏专门规制保险免责条款的法律法规,导致司法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频繁运用,致使屡屡发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形.由此,分析和探索了保险免责条款的正当性以及域外的立法和实践,提出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完善立法,从源头上对保险免责条款加以规制;加强司法规制,从各个环节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规制,实现保险合同主体的双赢;加强行业自律,防止保险人滥用其独占地位等建议,旨在构建保险合同利益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11.
我国保险合同解释直接关系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真实意思之实现,在司法实务中,我们应该注意不利解释与保险人说明义务之间的关系,要同时适用其他解释法则丰富和充实不利解释的内容,而且还应以普通人的智识去理解保险合同疑义条款.  相似文献   

12.
新《保险法》增加的不可抗辩条款为投保人和保险行业带来的益处很多,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因此,应从立法的角度加强司法解释,将不可抗辩条款归入人身保险合同部分,适当延长可抗辩期间的长短,规定复效合同的适用以及规定适用例外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3.
保险中受益人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益人虽然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但在保险关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而且在保险实务中也出现了许多与之有关的问题.文章拟通过对受益人定义、其权利的得丧变更及行使中的一些细小问题的理论分析,以期达到完善我国保险法制、正确指导我国保险实践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网约车是互联网技术在出行领域的具体应用,投保人改变投保车辆的用途导致投保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人是否应该承担保险责任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上均存在不同的观点.投保人擅自改变投保车辆的用途,不仅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且也破坏了保险合同的对价平衡.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通知义务属于约定义务,投保人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通知保险人.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合同约定属于免除责任条款,保险人应该对此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将不产生法律效力.保险法在应对网约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应该引入比例原则进行调整.比例原则在网约车保险责任中适用的具体表现是比例赔付,不仅有效缓解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未通知不利后果的僵化,而且也是进一步对保险合同的对价平衡进行矫正,以保证保险合同各方的利益均衡.  相似文献   

15.
人寿保险现已成为人们的投资热点之一,但由于我国寿险法律规范不尽完善,寿险业发展也不成熟,尚有诸多法律问题有待解决。本文论及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保险合同的解释及强化保险代理人的管理,以期有助于完善相关规范和制度,并引发对寿险热的理智、冷静思考  相似文献   

16.
我国《保险法》第37条对保险风险增加的通知义务规定过于简单,操作性不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风险管理和评估能力不强,致使保险人利用该条款终止保险合同和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笔者在比较他国保险法基础上,对保险期间风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探析,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7.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告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告知包括如实告知和通知.告知的方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违反告知义务的成立条件有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保险人保险责任的免除应考虑未告知的事项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联系.同时,本文对<保险法>中有关告知的条款加以评论,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并对告知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核心,缺乏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本文对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利益的三个问题,即保险利益的主体、范围以及保险利益原则的存废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应增加受益人为保险利益的主体,同时对保险利益的范围应做扩大解释,并对保险利益原则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19.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也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合同解除的效力如何;各国规定不一。而在我国的《合同法》、《保险法》对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对保险合同的解除的不同理解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直接产生影响。从合同解除的法理基础出发,进而再对保险合同解除的效力进行综合分析,目的在于解决在保险实务中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适用中对平衡各方的利益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由于保险交易消费化特征突出,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交易能力相差甚远,投保人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主要依赖保险人提供的说明,加之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进行推诿欺诈的客观事实已经造成了公众对保险事业的信任危机。在此情形下,保险人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完善,可以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在缔结保险合同时降低信息收集和注意的风险,相应地提高保险人订约信息的收集与交流注意义务。所以完善保险人免责条款说明义务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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