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国际投资对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与国际贸易法相比,当今国际投资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缺乏统一的框架而零散地存在于单边、双边、区域和多边的专门或相关规范之中,这无疑是国际投资法律保障体系的一大欠缺。目前,在世界最大的国际经济组织WTO内进行多边投资立法尚存在障碍,将来制定多边投资规则必然要坚持投资保护、投资自由化和规制投资扭曲的原则,在双边和区域层面进行尝试的基础上,最终寻求在WTO层面解决多边投资协议问题。  相似文献   

2.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投资篇是美国致力于建立外国投资的国际规制体系并推行其强硬的投资保护政策的重要成果.近年来,由于订立多边投资协定谈判的失败以及WTO多哈谈判受挫,美国加快了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s)的步伐.然而,美国晚近签署的这些FTAs的投资条款相对于NAFFA的投资篇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作了较大调整.这些调整反映了美国投资政策的新发展,即力图在保护投资和维护国家对经济进行规制之权利之间寻求平衡.这种新发展将对美国海外投资、FTAs的投资条款和双边投资条约以及未来的多边投资立法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3.
关于建立多边投资框架的问题在历史上由来已久,但迄今国际社会仍未建立起一个全球性、综合性的多边投资公约。通过对建立多边投资公约的历史回顾以及可行性分析,可以看到多边投资框架制度的建立有经济上的合理性,但在现实和政治角度而言缺乏可行性;以WTO为视角,可以看到在WTO下建立多边投资公约所存在的障碍,一个全球性多边投资框架制度的建立尚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4.
<能源宪章条约>是一个在加强国际社会能源领域合作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多边协议.可持续发展是该条约的目标之一.该条约的投资规则着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有着潜在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为了确保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并吸引更多国家的加人,该条约应该进一步增进其透明度并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  相似文献   

5.
吴岚 《学术探索》2012,(6):80-83
双边协定缔结和实施实践中所暴露出的大量问题昭示依靠双边协定的办法无法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国际投资关系进行统一和规范的调整,国际投资关系必将进入由多边投资协定统一调整的新阶段,而WTO因为其在成员数量、组织机构和争端解决方面的显著优势成为谈判缔结多边投资协定的最佳平台。本文拟着力分析在WTO平台上进行多边投资协定谈判时,中国应该如何结合本国的国情、维护自身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推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国际投资仲裁监督机制改革的提出,是对晚近国际投资保护机制的一种批判性反思,是对国际投资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平衡问题的重新考量,是对国际投资仲裁监督制度价值目标的重新确认.美国所推动的双边层次上的改革,不能有效地解决国际投资法的碎片化问题.ICSID应当抓住这一契机,建立一个适用范围广泛的仲裁上诉机制.这是实现国际投资仲裁监督机制改革目标的最好选择.  相似文献   

7.
国际投资的双向流动缓释了资本输出国和输入国之间的矛盾,美欧投资制度的趋同及对发展中国家的持续影响减少了国际投资制度分歧,为国际投资协定多边谈判提供了驱动力,但南北国家投资保护理念仍有差异,加之国际社会逆全球化思潮兴起,导致多边投资协定谈判面临诸多障碍。基于对主要资本输出国和输入国国际投资协定的文本分析可见,未来国际投资协定多边谈判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投资准入、投资竞争、投资争议等条款。为减少谈判障碍,化解制度分歧,中国在推动多边投资协定谈判时,应选择能兼顾南北国家利益的谈判路径,以"共同发展"为导向,提供有助于提升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能力、可以兼容南北国家不同发展模式和发展阶段并能灵活应对南北国家制度分歧的谈判文本。  相似文献   

8.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一方面面临国内审批制度和国外投资经营壁垒的双重制约,另一方面又存在国内投资保证制度缺位,国际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等一系列法律问题,使得“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为此,必须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国际惯例,结合本国现实情况,不断完善境外直接投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完善贸易投资壁垒调查制度,同时运用好双边投资协定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以便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好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9.
《江西社会科学》2018,(4):161-168
投资条约特有的制度设计提供了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公平与公正待遇标准实现了知识产权执法由立法向司法的扩张,保护与安全标准实现了知识产权执法由合规性义务向勤勉义务的扩张。相比而言,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规则旨在治理国际知识产权执法秩序,投资条约确立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则旨在提供高水平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投资条约确立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标准,既不利于政府对外国投资的监管和规制,也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在缔约中应该尽可能弱化保护型标准的作用而发挥治理型规则的功能。  相似文献   

10.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有两年 ,作为世贸组织成员以及国际多边和双边协定的缔约方 ,越来越显现出中国内外资立法与国际多边和双边协定的紧密联系 ,同时也凸现了我国内外资立法和政策安排的滞后性和矛盾性。尤其在给予外资国民待遇的法律规制及利用外国投资实践中 ,显示出外资立法的结构性障碍 ,产生了内外资法之间的法律冲突及国内法和国际多边、双边协定的矛盾和冲突 ,而且在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准确的理解。如何统一我国内外资立法 ,并与相关的国际多边和双边协定规则相衔接和协调依然是一个亟待关注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1.
效率是国际投资仲裁追求的核心价值之一.国际社会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机制的移植和国际投资仲裁仲裁自足性的构建,以期实现国际投资仲裁效率的价值追求.但就实践效果而言,效率目标的实现状况并不理想,而且对效率的片面追求对程序正当性产生了负面影响.对国际投资仲裁效率的追求,未来应沿着并行不悖的两个方向推进:一方面通过程序的优化和各参与方的协作积极推进仲裁效率的维护和实现.另一方面防范相关措施矫枉过正的风险,致力于形成程序效率与程序正当性之间的良性平衡.效率导向下仲裁效率与程序正当性之间的平衡符合我国国际投资利益的整体保护需求,应在未来我国有关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谈判以及国内司法审查机制的构建中加以贯彻.  相似文献   

12.
战涛 《东南学术》2012,(4):155-163
为了在一体化区域内实现投资的自由化,促进投资的便利化,保证投资的规范化,越来越多的区域贸易协定将投资安排纳入到其调整的范围之内,而与投资密切相关的税收问题的解决对于促进区域投资自由化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区域贸易协定并不涉及与投资有关的区域内成员方的税收安排问题,国际双重征税、税收歧视、税收竞争等税收问题主要交由成员方之间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来解决。但是,双边税收协定在解决国际税收问题上却具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不彻底性和局限性。因此,要想实现投资的自由化,并以此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贸易协定的成员不仅需要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还需要在区域性多边税收安排的构建上作出进一步的努力。  相似文献   

13.
环境要素对国际投资具有较强的实际价值.国际投资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是当前国际投资自由化、全球化进程中一个不可小觑的问题.国际投资对东道国的生态环境破坏是发展中国家比较担心的,怎样提高外商投资的质量是很多国家考虑的问题.本文认为可以通过投资"环境准入"制度、变相的"国民待遇"、加强生态投资以及全球环境保护投资等措施,提高外商投资的质量,以实现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后TRIPS时期,以美欧为主的发达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立法趋于完善的背景下,开始“步步紧逼”知识产权执法措施。美国和欧盟不仅强化其国内知识产权执法措施,而且通过自由贸易协定、投资协定和知识产权协定,在双边层面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适用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发达国家的目标是将此种更高的知识产权标准纳入到多边协定中,作为“全球知识产权棘轮效应”的一部分以约束第三方国家。除WTO和WIPO外,发达国家还在世界海关组织(WCO)、万国邮政联盟(UPU)、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多边场所推行更高知识产权执法标准。这种在单边、双边和多边“多管齐下”同步推行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态势,对发展中国家构成了极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15.
论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投资规则与我国外资立法改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世界贸易组织 (WTO)所确立的法律体系对我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方面 ,世界贸易组织 (WTO)有关国际投资的规则将对我国外资立法产生重大影响。主动修改与完善我国现行外资立法 ,使之与世界贸易组织 (WTO)规则相符合 ,已成为我国外资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本文在介绍世界贸易组织 (WTO)国际投资规则的基础上 ,试图对照世界贸易组织 (WTO)规则对我国现行外资立法的缺陷进行剖析 ,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我国外资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开放的市场经济呼唤一部完善的投资法尽早出台。投资立法应遵循有利于鼓励投资 ,引进外资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原则进行。对于投资主体、投资责任、投资管理和程序制度方面应着重规范立法  相似文献   

17.
龚柏华  朱嘉程 《社会科学》2022,(10):182-192
中国境外投资法律制度还不成系统,无法适配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发展需求。中国要进行统一的境外投资立法,应明确贯穿该法的总体理念原则。立法原则选定须立足实际,并涵盖企业境外投资立法的各方面。促进与保护投资原则、国家安全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应当作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立法的基本原则。促进与保护投资原则平衡了中国作为资本输入和资本输出大国的立法需要,具有首要原则地位;国家安全原则反映了企业境外投资活动要兼顾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目标;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兼顾中国发展利益与人类共同体发展的共同利益。这三大原则互为补充构成有机整体,可通过指导具体法规规章的制定加以落实。  相似文献   

18.
GATS第一条对国际服务贸易作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定义,其内容包括过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其中,以“商业存在”的方式提供的服务,实际上就是通过外国直接投资而设立、收购或维持各种商业机构存在并提供相关服务,是国际投资在国际服务贸易关系上的具体表现。因此,服务贸易问题包含了服务业的国际投资问题,这意味着GATS的有关原则和规则适宜于成员方影响服务业国际投资的各种措施和立法。  相似文献   

19.
全球气候治理与投资治理既重叠又存在差异,导致国际投资协议未能充分发挥支持气候治理的潜力.在涉及气候治理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投资者经常援引以下条款: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公平和公正的待遇、全面的保护和安全、征收.这些条款都可能阻碍气候治理.开展以支持气候治理为导向的国际投资协议改革,一要在序言中加入气候治理内容;二要完善投资保护条款,包括将气候治理目标列入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应然考量因素,明言合法的气候治理措施不违反公平和公正的待遇、不构成征收,将全面的保护和安全限定为物理安全,协调ISDS机制与气候治理目标;三要扩大东道国的气候治理空间.  相似文献   

20.
跨国直接投资的特殊属性以及实现国家政策目标、保障FDI健康发展和防止FDI行为扭曲,是政府对FDI流出进行政策干预的充足理由。通过对FDI政策目标的解读,中国FDI政策应从单纯的激励政策向激励——抑制——中性三位一体政策体系转变。中国FDI政策规制应加以改进:逐步变审批制度为登记制度;以激励的政策开拓国际市场和利用境外资源;建立和完善对外直接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加速完善中国境外投资立法;利用财政金融手段调节企业跨国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