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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肖平飞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3,(4):13-16
美国宪法的创制与实施是建立在分权制衡原则之上的,这一原则在西方有着源远流长的理论传统,在实践上对于权力的约束亦有现实意义,对美国社会的稳定与持续发展更是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在全面理解分权制衡原则的基础之上,借鉴其在美国法治实践中的得失,推进我国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2.
康宁 《华北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28-35
分权制衡机制被学界公认为宪政国家的基本构件之一。威尼斯是中世纪城市共和宪政的代表,其政府由大议事会、元老院、谘议团、总督、执政团、四十人委员会以及十人委员会组成,呈多元块状分立结构。各个机构分别享有不同职权,相互制约与平衡。共和宪政制度使贵族和平民阶层得以共享国家统治权,避免了个人专制的发生,不仅给威尼斯带来了数百年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也预示着西方宪政历程由“阶级分立与制衡”向“职权分立与制衡”过渡的基本趋势。 相似文献
3.
立体的权力制衡机制——美国分权制衡五重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卫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4(4):56-59,80
美国的分权制衡体现在五个层面上: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分权制衡、三权分立制衡、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制衡、政党间的分权制衡、公民社会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分权制衡。这五个层次相互作用、相互补充,从而构成了一个立体的政治权力制衡机制。美国的权力制衡机制并非完美,我们应以辩证的观点看待。 相似文献
4.
王德新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54-59
陪审制是英美法系最为重要的司法制度之一,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政治文化基础,它是美国独立运动的精神财富。分权制衡的司法民主功能是陪审制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但从历史演进来看,美国的陪审团和专职法官的权力分工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呈现此消彼长的态势。美国陪审团与专职法官之间的权力分工的嬗变历程,对于中国当前的人民陪审制度改革极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黄一峰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93-96
很多思想家包括马克思和韦伯习惯于从目的理性来考察人类的自由。哈贝马斯作为后继者,是当代西方学术界最有影响力和最富盛名的破解现代性思想的大家。从交往理性和商谈论视角出发,他的宪法爱国主义理论得以清晰地展现,比如两个实现主体,三对张力关系,在宪法的框架下每个人应当得到三重承认的最佳状态。同时宪法爱国主义理论在实践中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和积极作用,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宋旭明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4):55-57
鉴于分权制衡理论的科学性和大众传媒在当代社会的崛起,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关系应当从分权制衡理论视野中得以考察。据此,二者之间存在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冲突的双重关系,并且这两种关系各具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应当构成我国进行相关司法改革的认识前提。 相似文献
7.
周瑞华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2(1):54-58
分权制衡原则在西方有渊远流长的理论传统 ,在实践上对于权力约束来说是利弊兼有 ,得失难分 ,其根源在于罗尔斯所揭示的形式正义必然包含实质非正义。这给中国权力监督制度的改革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制度监督必不可少 ,制度监督不是万能 ,法律与自律不可偏废 相似文献
8.
9.
针对独立战争后美国社会的派系(即利益集团)之争,麦迪逊主张无限分化利益集团和适度制衡政府权力。为此,他设计了代议制和分权制衡的政治机制(即分权制衡机制),鼓励以组织化的利益集团为单位进行政治参与,让它们在高度分化、多元竞争的过程中达到一种平衡与妥协,形成利益均势。然而,"利益集团之恶"却使得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张力在麦迪逊多元民主的政治现实中继续演绎,形成其多元民主理论的"不平等"困境。 相似文献
10.
分权制衡是西方政治学的重要理论,是“三权分立”思想的基础。分权制衡的思想在基督教义中就有体现,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提出的古代混合政体理论也提出了分权思想,并且出现了三权分立的雏形,而中世纪的最大贡献则是立法权从王权和教权中分立出来。分权制衡思想的成熟分为两个阶段:即侧重于理论的启蒙思想发展阶段和在美国建国实践中完善的阶段。分权制衡理论基于对人性的一种悲观评价,是对人民主权理论所带来的“多数人的暴政”的一种限制和预防,是法治对人治的驱逐。 相似文献
11.
李莉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5(3):82-87
后陈村首创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一项以分权制衡为取向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改革,实现了村级权力组织的重构和村级民主监督的创新。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村庄治理的良政化和社区的和谐发展,呈现出明显的治理绩效,但也存在着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工作越位和缺位、监督参与广度不足等问题,需要借助进一步的创新推动民主监督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崔慧姝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1):79-83
"分权"与"制衡"在整个分权与制衡原则的理论体系架构中有着不同的角色担当,"制衡"才是这一思想的目标指向与最终诉求所在。以对分权与制衡原则这一新的解读为逻辑起点,通过厘清"制衡"学说的历史脉络,并经过中国政治语境下的现实审视,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将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3.
王怡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101-106
古典混合政体思想强调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制约,现代分权制衡理论主张权力之间的分立制衡。无论是古典混合政体还是现代分权制衡,最终目的都在于实现权力的均衡。两者之分野仅在于,前者是古代政治思想家从实证的角度,从人与人之间、不同阶层之间真实的相互往来与影响的过程中发掘出的政治智慧,后者则是前者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经意识形态化后的哲学表述,旨在淡化人、阶级、阶层等实体形象,维护人民主权与社会契约的逻辑前提。美利坚合众国按照分权制衡理论构造出三权分立政体,追根溯源,本质上不过是古典混合政体的临摹,因而有别于民主政体。言民主必提美国,言美国必日民主,实则是对美国政体的一种误读。 相似文献
14.
刘晓洲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4(6):87-94
分权制衡是美国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防范政治暴虐、平衡多元利益、增强决策审慎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一制度安排需要付出牺牲决策效率的成本。近年来,由于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大政党的政治立场发生极化,且总统职位和国会两院常常由不同政党控制,政党对立的严重影响传导到政府机构层面,造成“否决政治”,美国政府分权制衡制度安排的收益下降,成本显著上升,使美国的民主运行和国家治理受到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解决这一问题,理论上可以采取减少政党对立但不触及分权制衡制度安排的思路,也可以采取调整参议院、众议院和总统三者之间的立法制衡关系或改行议会制等制度改革路径。现实当中,美国改变分权制衡制度安排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其制度成本上升至美国社会无法承受的程度。 相似文献
15.
国有股权的单一化和集中化是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极不规范和完善的深刻根源 ,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则又是其直接原因。国企公司化改造过程中首先必须调整国企的股权结构 ,平衡各股之间的利益关系 ,并确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实现产权主体的制衡 相似文献
16.
聂长建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73-78
对于司法判决的有效性问题,主要有三派理论:哈特的规则论将法律当做规则系统,强调司法判决的确定性;德沃金的原则论强调法律由规则和原则组成,寄托于超强的克拉赫勒斯式法官保证司法判决的正确性;哈贝马斯的商谈论则寄望于主体间的商谈程序保证司法判决的确定性和正确性。三派理论都片面地反映了司法判决的有效性,只有严密的规则体系、超强的法官能力和平等的商谈程序这三位一体才能保证司法判决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7.
杨翔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
现代法治建设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正当处理权力和权利的分配与制衡是现代法治的核心问题。从纵向角度来分析,两权的分配路径和制衡机制是依着在国际社会共同体—国家—社会—私人这一庞大的人类社会组织系统中完成的 相似文献
18.
苏凯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3):100-104
通说认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优于洛克的分权理论,该观点忽视了两种理论产生及历史意义的国别性。洛克的分权理论所体现的内容反映了英国的国情特征,并非不成熟的"分权"理论。其历史地位与历史意义均超越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是自然法哲学思想中的重要转折点,对自然法的历史演进起着关键性作用。分权理论的真正奠基人是洛克,而非孟德斯鸠。 相似文献
19.
通过宪法的权利保障来防止国家权力的恣意,以维护民众的切身利益,是宪法得以产生和维系的基础.随着行政国家时代的到来,行政对国家事务的参与力度与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与上户口相捆绑的做法在地方上普遍存在.从宪法的权利保障功能的角度探讨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相捆绑的过程中形成的国家权力配置问题,有助于反思政府行政管理上不足.在我国宪法对人民权利保障功能还需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功能还需强化的情况下,将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脱钩,加强对政府工作的宪法监督,从根本上实现人民的权利应成为首选途径.在此基础上,宪法才能真正成为人民权利的保障,拥有宪法的权威. 相似文献
20.
上官莉娜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
纵观我国分权改革历程,权力下放所释放的制度内能量与分权所激发的社会活力逐步契合融通。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必须合理分权,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放权和分权理应成为互相呼应、彼此促进的过程。解决中央与地方合理分权的问题,取决于其路径的选择,应由系统内分权向系统外分权发展;分权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均衡;由行政分权制向法律分权制模式转变;由重放权轻监督向分权与监督相结合转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