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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32 毫秒
1.
UPOV91文本与78文本的区别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特有形式,各国都在探讨更为行之有效的保护方式。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英文简称UPOV)1978年文本,但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已逐渐成为发展潮流。从国际植物保护联盟(UPOV)出发,比较UPOV公约1991文本-91978文本的主要区别,分析1991文本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积极和消极影响,提出我国应对1991文本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趋势及我国的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的利益诉求,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呈现出复杂的发展格局.一方面,发达国家借TRIPS协议极力推行主要强化商业育种者利益的UPOV公约;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受CBD理念的影响,正积极寻求一个UPOV公约框架之外的更适合本国农业发展水平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面对新的国际形势,我国应立足国情,在适当汲取UPOV公约1991年文本精华的同时,借鉴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引入CBD理念,不断提高国内育种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构建具有本国特色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3.
UPOV公约构成了国际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保护的基本框架。转基因技术的出现,对国际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作为UPOV公约成员国,中国必须应对挑战,在品种权的取得条件、权益分配以及“农民权”的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品种权保护制度,以加强转基因植物的保护,促进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4.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部专门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法规,该条例规定了品种权的归属、授予品种权的条件、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等八个部分的内容.此条例主要围绕保障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展开,给予育种者充分的权利.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阻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顺利地开展,也对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建议通过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健全相关的权利内容与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等措施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私权的本质和植物资源本身的特殊性使得植物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层面上与注重生物多样性、食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冲突,这也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同利益要求的冲突而在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内部,专利模式、UPOV模式和其他专门模式也是不同价值取句的反映.中国尽管参加了相关公约并完善了国内法律制度,但仍需在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中找到真正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基于2000—2009年我国种子出口面板数据,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分析我国主要种子出口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及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效果对其进口我国种子数额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种子进口国加入UPOV公约的1978Act和1991Act均对我国种子出口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但种子进口国拥有的有效力的品种权数量对我国种子出口的影响不显著;此外,我国拥有的有效力的品种权数量对种子出口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7.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的战略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 IPs协议")下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呈现多元保护模式。发达国家借TR IPs协议极力推行主要强化商业育种者利益的UPOV保护模式,一些发展中国家则正在寻求一个更适合本国农业和社会经济环境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典型的如印度、非洲统一组织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保护模式,由此形成了国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格局。通过对国际农业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格局的博弈分析,提出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发展的战略选择及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领域,是WTO《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中农业知识产权领域内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农业科学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的发展,农作物优良品种对促进农业生产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作物育种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中最活跃的因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竞争在国际农业竞争中已逐步取代农产品竞争,成为国际经济竞争的新焦点。文章全面分析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发展历程,以及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复杂的发展格局:发达国家借TRIPS协议极力推行主要强化商业育种者利益的TRIPS协定下的UPOV保护模式,但个别发达国家也主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商业育种者利益的弱化,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正在积极寻求一个更适合于本国农业和社会经济环境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典型的如印度、非洲统一组织以及粮农组织的保护模式;并对该保护格局进行了相关博弈分析,从而提出了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短短十余年间,我国陆续制定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1992年我国加入了《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已形...  相似文献   

10.
《专利法》第三次修订中的生物剽窃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遗传资源显示出巨大的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严重的生物剽窃问题。各国纷纷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湿地公约》等国际公约,同时积极进行国内立法活动。中国第三次修订《专利法》,对生物剽窃问题进行规定,在立法中首次明确提出遗传资源的来源披露制度,对遏止生物剽窃行为,保护中国遗传资源必将起到积极作用;但该法没有对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的基础即遗传资源国家主权原则进行确认,没有明确规定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的适用对象、审批机关、审查内容等基础性问题,也没有对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的目的惠宜分享制度进行规定。依照修订后的《专利法》条文仍然难以解决具体的生物剽窃问题。  相似文献   

11.
华沙公约体系特别规定了旅客运输延误责任限额,中国的航空法体系没有将其与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进行区分。中国航空法体系对赔偿责任限额的计算单位与具体国家货币换算所规定的折算方法与华沙公约体系不符,涉及折算货币的规定亦不适当。文章在分析中国航空法体系与国际华沙公约体系的有关规定基础上,对延误的赔偿责任限额制度的有关具体问题予以明晰,以期为中国修改航空法有关规定,实现与华沙公约体系无缝对接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2.
国际航空运输中的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华沙公约体系是通过实体规则进行国际法调整的成功典范。1929年《华沙公约》及嗣后历次 修订所构成的华沙公约体系试图协调国际航空运输中的各种矛盾冲突问题,建立一个为国际 社会所广泛承认的文件体系。华沙公约体系之下的国际航空运输损害赔偿问题涉及到了普通 法系国家(尤其是美国)的诉因之争。围绕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和惩罚性赔偿问题,在理论和 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较大分歧,构成华沙公约体系一体化和现代化改革的一条线索。  相似文献   

13.
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需要坚实的法律依据,而现存的海洋立法,如《生物多样性公约》仅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内的生物多样性养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仅针对矿产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在此背景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应运而生,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个执行协定备受国际关注,势必影响到今后国家管辖外海域的资源分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领头人也应当在此局势中承担大国责任,在保护海洋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的同时争取更多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14.
反腐败刑事司法协助是国际打击与惩罚腐败犯罪的重要制度之一.证人制度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刑事司法协助中的证人制度规定较为具体,如电视会议作证方式、污点证人作证、证人作证刑事责任豁免制度等.我国仅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普通刑事案件的证人制度,在刑事司法协助中的证人规定上存在明显不足.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梳理该公约对刑事司法协助证人制度的规定,指出我国制定《刑事司法协助法》、引入高科技作证方式、构建污点证人及证人作证刑事责任豁免制度等具有迫切的现实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附件6增设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设立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争端解决机制的一大创举,并且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和重要的地位。比如,它确认了争端当事方资格,克服了海洋法本身的缺陷,实施了强制性的管辖权等。目前,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实践中主要处理"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和"临时措施"等案件。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于中国也有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我国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做了很多履约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2011年,我国颁布并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对加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义重大。但分析我国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特别是传统中医药知识保护制度,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存在潜在的法律冲突、立法理念不足以及惠益分享机制缺乏。  相似文献   

17.
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了我国外贸代理制法律冲突的具体表现、法律适用和解决途径.其冲突主要表现为:<民法通则>与<暂行规定>的中突,<合同法>与<暂行规定>的冲突,<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冲突.在法律适用中,虽然可以通过法律选择的若干原则确定何者优先适用,使冲突暂得缓解,但这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我国应以入世为契机,实行外贸经营权的登记制;完善我国外贸代理立法,消除法律冲突,建立起既符合国际通行代理规则又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外贸代理法律制度;积极加入<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  相似文献   

18.
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中国依照公约规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刑事立法是应履行的国际义务.针对中国刑法中有关贪污受贿罪的规定与公约的规定存在诸多差异,从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修改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9.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它对证人制度进行了规定。而在这方面,我国刑事立法的规定有欠缺。为了加强对证人的保护力度及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必要参照《公约》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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