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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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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学作为一种精神存在方式,体现了对人的生存状态深刻的道德关注甚至终极关怀,优秀的文学作品常常包含了道德上的自省和反思,能够通过启迪和诱导人们的行为方式而发挥道德感化功能.文学中的道德判断是以情感判断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且是从主体出发,由情感而生判断,个人的价值观念和主观好恶免不了渗透其中.因而文学的道德评判是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局限性的,优秀的文学作品常常超越道德判断的层次,把人物或行为纳入多维价值系统进行立体的观照,从而做出更高的富于人生哲理意味的把握,因此,文学的道德诉求与道德超越是文学与道德关系的两面.  相似文献   

2.
彭卫丽 《社科纵横》2012,27(12):167-168
拥有较高文化修养的大学生和文化氛围浓厚的大学校园,是大学校园小成本道德事件存在的可能性条件.而小成本道德事件的“多”与“少”,不仅是人们判断大学生道德水准的重要标准,更是人们对大学校风、学风等品牌因素进行判断的重要依据.达至“多”的途径只能是提高小成本道德事件发生的频次,频次的提高则依赖于可能性条件的充分利用和优化.  相似文献   

3.
任何社会中司法权威的确立,总是要以良好的司法公信力为前提。司法公信力是民众对公正司法的一种内心确信和普遍感知,判决的可预测性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社会基础。在现代开放社会中,司法尤其是法院在应对充满太多不确定性的社会情境当中,努力通过增强判决的可预测性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无疑是从社会的"可感知"层面来建构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在判决可预测性要求的背后,意味着社会在"可感知"层面对公正司法的信任,以及社会在"行为可预测"层面对法治秩序的信仰。  相似文献   

4.
一、道德判断的内涵 1.判断是一定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凡是对事物的属性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都是判断。当某个人或群体的行为被赋予某种道德属(如善、恶、正义,非正义等)的时候,这个判断说是道德判断。用语言的形式表示出来说:A认为B的行为是善(恶)的。“A”是判断主体,“B”是行为主体,“B的行为”是判断客体,“善(恶)”是判断主体以某种道德属性对判断客体的肯定或否定。 2.道德判断是一种价值判断。价值是“指客体的存在。作用以及它们的变化对于一定主体的需要及其发展的某种适合,接近或一致。”“道德”表示行为合于理,利于人,内含一种价值上的肯定。作为道德判断的客体,  相似文献   

5.
司法实践中的判断类型包括案情认知中的事实判断、证据确认中的事实判断和判决中的价值判断。在案情认知和证据认定中,司法人员所作的事实判断都是"理想类型"的建构过程,它们之间既有优劣之分,也会受到司法人员价值因素的影响;在审判阶段,判决属于价值判断,法官对法律条文、证据的理解等因素会影响判决的解释力和说服力。这三种判断类型在案件的侦破、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可能会出现,但它们在不同阶段的类型化特征是一致的,借助于判断类型的分析,可以解释判决重要特征的同一性和差异性,使判决产生过程的真实性和丰富性得到呈现和揭示。  相似文献   

6.
社会舆论在调整人们的道德行为和道德评价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历史证明,不论社会形态多么不同,历来的统治阶级都十分重视社会舆论的作用。道德规范发生作用,是通过道德评价进行的。道德评价是人们在社会中依据一定阶级的道德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道德行为进行善恶判断.道德评价主要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的风俗习惯等手段进行。在诸种手段中,社会舆论尤为重要。为了有效地发挥社会舆论在道德评价中的作用,必须研究社会舆论的构成和特点。社会舆论是由自觉的舆论和自发的舆论两部分构成的.自觉形成的舆论,它是由党和国家机关(政党  相似文献   

7.
技术伦理的休谟难题解--走近马克思的技术伦理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三虎 《探求》2005,42(1):14-20
当代技术的迅速发展带来的非人文效应、生态危机等伦理问题,迫使人们重新提出事实判断与道德判断是否通约的休谟伦理难题.本文从马克思的技术伦理思想中寻找对休谟伦理难题的真正解答,希望能够对人们就当前技术发展的伦理问题做出诊断和为未来技术发展的伦理秩序建构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8.
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作为司法裁判的二元目标,是法律的规则性、规则的理性与限度之张力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在中国司法语境中,社会主义法治是“两个效果有机统一”政策的构成性前提,也是其实践的规定性组成部分.遮蔽于道德理由的规则之治,是一种具有明显优势的社会治理模式,但也有其限度和局限,这是“两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践行性前提.相应地,落实“法律效果”就是最大化规则之治的优点与功能,以维系秩序与保障权利;关切“社会效果”则是基于规则适用结果与最优道德判断的不一致性,要求适度返回法律背后的道德理由,平衡法律适用的社会效用.法律效果在法治国家司法中处于优先地位,对社会效果的考量,须设定各种制度与方法约束.唯此才能使司法裁判做到“规范上封闭和认知上开放”,真正实现“两个效果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9.
传统伦理学认为,康德在对行为的道德价值进行判断时,主要依据该行为的准则是否符合道德的最高原则,并且该行为是否是出于义务动机而做出的.这种观点会导致对“有爱好或欲望在场的行为”的道德价值问题的错误判断.当某人出于有效而主要的道德动机,即义务动机而行为时,该行为是可以得到道德辩护的,其行为者在道德上也是合格的.出于义务而行为的行为者不仅具有环境和需要的独立性,也体现着康德的“自由”理念.  相似文献   

10.
只有法官具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和威信,才能对引起当事人利益冲突的事实或法律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权威性的司法判断;只有司法裁判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才能使司法获得公众信任;只有社会公众认同司法的确定力,才能产生对司法过程及其结果的信任和尊重。因此,司法公信力是司法自治力、司法说服力和司法确定力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1.
张锐  张谨 《社科纵横》2010,(2):117-119
道德评价是道德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评价是根据一定的社会和阶级的道德规范准则体系,凭借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对社会中的个体或群体的道德活动作出善或恶、正义或邪恶、道德或不道德的价值判断,以达到道德约束的作用。道德评价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变化也相应的变化,分析现阶段不同的道德局面的新变化对于我们更好地运用道德的强大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俞燕宁 《社科纵横》2010,25(10):67-69
2008年11月4日,美国最高法院在其历史上首次审理反倾销案。本文对案件在审理和判决过程中所反映的包括反倾销法的适用范围、规避和保护主义倾向以及反倾销的司法审查等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剖析。该案的判决对国际贸易法律实践将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3.
高湘泽 《浙江学刊》2005,(6):196-198
道德责任意识,即道德主体对与自身特定的角色和权能相联系的自己在道德上的"份内应做之事"或"应当为没有做到份内应做之事所担当的道德过失"的自觉体认,它应当而且必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对自身所应担当的道德责任"是什么"的明确认知和判断,其二是对自身道德责任之"为什么"的深刻体认.加强道德责任意识建设,以道德责任意识的自觉来促成道德行为的自律,是当今中国公民权责关系状况、社会道德生活境况、道德推理方式特点和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现状条件下为更加富有成效地搞好公民道德建设所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好的一项突出任务.  相似文献   

14.
刘永安  周荣甲 《社科纵横》2012,27(12):101-102,110
在思考道德冷漠问题时,人们通常把目光聚焦于个体内在的心性品质,而很少去关注和研究个体的行为以及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这样的思考显然是片面的,它忽视了个体行为与外在社会环境的关系的研究,因此也就不能深入地揭示道德行为缺失的内在机制,这一不足正是我们在探讨道德冷漠问题时需要再思考的地方.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对行为科学的揭示和对“环境责任”的反思为我们思考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其理论启示我们在思考道德冷漠问题时,不仅要强调个体的自律和责任,社会也应该在遵循行为科学和道德规律的基础上,为引导人们做出善的行为创设良好的道德环境和提供外在的激励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5.
1.一个传统的价值评价框架见义勇为与临阵脱逃、大公无私与见利忘义、卑鄙与崇高、宽厚与偏狭、勤劳与懒惰、自信与自卑、开朗与阴沉等等,是行为或人格的两极。在道德评价中,人们通常用一个更为概括的字眼来表达这些意义:有德或者缺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模模糊糊地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非好即坏,不是有德就是缺德。不是善就是恶,不是崇高就是卑鄙,不是大公无私就是自私自利,这是人们在道德评价上习以为常的两分法。在理论上,两分法的后果是将道德理想与现实的道德规范混为一谈。在评价技术上,产生出非此即彼、非善即恶(或者非恶即善)的判断方式。比如跳迪斯科,早几年人们认为它与理想相去甚远,于是侧目而视,斥之为不正当,“好  相似文献   

16.
叶竹梅 《社科纵横》2007,22(12):61-63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国际私法上一项基本制度,它对维护一国的重大利益、法律、道德的基本准则有着积极意义。目前,我国内地与港澳台之间已就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问题达成一致,各承认与执行判决的《安排》中也无一例外地采纳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对于我国区际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无必要适用及如何适用公共秩序仍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荣辱观的伦理底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辱的根本观点和看法,是以善恶为标准对人的行为所作的道德评价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道德情感体验。从宏观上看,它在道德结构中居于支配地位:它既决定人的行为的基本德性,又是人们制定道德规范的尺度;从微观上看,它对个体道德的形成起价值导向作用,表面看来是社会对人们行为所做的褒奖或贬损,实际上是以一定的荣辱观作为社会道德评价尺度之一,是社会以一定的善恶标准引导人们确立所倡导的价值目标。因此,荣辱观是道德评价尺度之一。  相似文献   

18.
从法律规则运作的层面看 ,司法权威的结构主要是规则、司法主体和司法裁判等权威环节组成的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司法权威的结构性集中体现为法律规则及原则的权威由应然到实然的转化过程。其中程序权威、解释权威既是联结法律规则权威和司法判决权威的不可或缺的中介环节 ,又是司法主体和司法判决权威的表现形式 ;而程序权威又与裁判者的中立性和当事人的平等诉讼地位密切关联。应该按照司法权威的结构性要素改造我国的整体诉讼结构。  相似文献   

19.
荣、辱是一定社会整体或行为当事人,以某种赞赏性或贬低性的社会形式或心理形式,对一定行为所表示的肯定性或否定性的判断和态度。本文在论述荣、辱的道德蕴涵的基础上,对荣、辱当下的教育价值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20.
"找关系"是中国社会极具特色的现象之一,也是影响个体行为的重要规范形式,是指当人们处理事务特别是要获得某种利益,仅仅依靠自己现有的条件与资源或者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式难以实现时,人们会试图在现有的关系网络中寻找可以提供帮助的人,或者通过该关系网络再行建立新的关系以协助自己实现相应的利益追求.在司法活动中"找关系"会对司法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找关系"同个体"爱有差等"、社会交换和对司法公正的偏见等社会心理有很大关系."找关系"已演变为个体间社会交换的重要方式之一."找关系"因其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遵循的主要是民间交换规范."找关系"不应当作为一种主体实现其目的或利益需求的正常机制,因为这将给社会主体之间的交往以及整个社会机制的有效运转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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