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分析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协调能力是探讨政府应急能力的重要切入口,它着眼于政府与其他主体的互动关系及其行为所发挥的作用,包括政府制度协调能力、政府人员协调能力、政府信息协调能力、政府物资协调能力和政府资金协调能力等五个部分.目前,中国政府协调能力主要存在应急管理主体间的协调缺乏完善的制度框架、机构与人员整合有待加强、信息采集与辨识能力较弱、应急物资多种储备方式间整合不足、调度效率不高及风险和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亟须通过建立应急管理主体间合作协议框架、强化应急协调机构的枢纽作用、建立公开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和科学化的信息处理制度、整合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物资调度系统以及建立健全风险和成本分担机制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2.
立法法的再次修改进一步扩容了州市的立法权限,为青藏高原地区州市社会综合治理立法发挥创新治理和因地制宜能力提供了制度基础。梳理青藏高原地区州市现有立法现状并辨析其立法特征,归纳出促进型、专题型和民族型三种地方立法体系。扩容的地方立法权更适应青藏高原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契合州市社会综合治理“脉象”,并发挥州市区域协调发展的优势。但由于地方立法理念价值失位,立法机制运行和区域协同立法机制存在阻碍,导致地方立法质量无法提高且难以发挥法律实效。完善立法方法提高法律预期能力、以立法明确地方立法的积极价值、贯彻落实民主立法原则、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立法创新性和完善区域协同立法机制,发挥青藏高原地区州市社会综合治理立法最大效能。  相似文献   

3.
江婉 《求是学刊》2023,(6):135-144
央地立法关系尤其是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配置与运行是我国立法体制的主要内容,也是完善区域协调发展立法必须考虑的基本范畴。在“单一集权模式”的立法体制下,央地之间形成了“分工型”立法关系,分别对不同重要程度、性质、影响范围等的事务进行立法。区域分工与协作是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由此区域的划定、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调机制的制定以及跨界区域和区域性事务治理等构成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事项。这决定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立法体系的完善应重点发挥中央立法的统领与监督作用,同时允许和支持地方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立法。具体来说,中央层面主要通过制定“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法”、领域专门法和区域特别法等,规范区域规划、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调机制及保障国家战略区域、国家级区域功能性平台的发展,地方层面通过协同立法为区域性事务提供统一性规则。  相似文献   

4.
北京与周边地区基于环境保护的区域合作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域合作是推动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及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解决北京及周边地区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分析北京与周边地区的经济环境关系以及区域合作、特别是水资源合作的现状,发现了二者在生态环境与产业领域合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合作项目的前瞻性不足、缺乏统一规划、区域合作信息收集与服务水平较低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在分析其原因的基础上,构建了北京与周边地区区域合作机制的主体框架,并提出了解决前述问题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5.
海洋区域合作有其独特的内在机理,"海洋区域主义"是对之的归纳也是分析框架。海洋区域主义涵括全球性海洋法中区域合作的法律基础与具体区域性海洋合作机制两个层面,二者间的互动机理可概括为:全球性法规推动区域性海洋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发展,区域性海洋合作机制提出的区域性议题或采取的区域性措施也会推动全球性法规的发展;联合国专门机构则在这组互动关系中起到了枢纽作用。以《"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为线索,结合海洋区域主义的发展机理与趋势,本文为通过海洋区域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了建议:一是考虑批准1995年《鱼类种群协定》,发挥其作为区域合作法律基础的作用;二是重视联合国专门机构(特别是国际海事组织)的枢纽作用;三是在半闭海条款基础上构建南海区域合作;四是下沉式地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上的区域性海洋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6.
《社科纵横》2015,(2):77-82
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立法上的混乱和不统一导致法律适用规则选择混乱。当前,必须在国家统一立法的基础上,尽快明确综保区国家级统一监管主体,承担为国家立法提供助理服务、收归权限,协调部门间相关政策、设计特殊经济区的考核、评估和淘汰退出机制等功能;同时,在构建法治政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追求符合国际规则与国际惯例等发展目标下,构建微观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7.
在沿珠江流域九省及港、澳所共同组成的泛珠三角区域内合作发展,最初由广东提出,并已得到各方的积极响应。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运作施行,将对各合作成员以及区域整体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良好运行,需要科学的区域合作机制作为基础和保障。为此,必须找出构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创建一套科学的、本土化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8.
区域协调发展是一种强调坚持均衡发展与非均衡发展相结合的动态协调发展战略.它不能只是体现在规划和政策上,更应该通过法律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法律手段以其权威性和持久性具有其他行政手段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借鉴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协调发展立法的成功经验,将十分有利于加快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立法.这些经验和启示主要有:区域协调发展立法必须与国家总体发展规划相适应;必须有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加以推进;必须依法设立专门机构保障法律发挥效应;必须做到中央立法与区域间的协定和协议相结合;必须构筑完善的区域协调发展法律体系;必须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法律体系的基本骨架,并不断加以修正、补充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核心:利益选择与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利益的选择与协调是转型时期的中国立法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从法与利益关系的视角而言,立法是对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进行确认、选择和协调的利益综合过程.对农业保险主体间利益冲突的认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起点,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就是为了协调这种利益冲突而通过法律制度的供给对农业保险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即通过确认国家的政策性扶持和规范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作用来平衡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关系.从而实现农业保险主体在各自微观利益基础上的宏观整体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0.
依职权性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根据行政不作为中义务的产生条件不同,可以将行政不作为划分为依职权性行政不作为与依申请性行政不作为两类.对依职权性行政不作为的界定要以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负有特定的行政作为义务为前提条件,同时要结合有法定的事实发生之客观要件、行政主体具有作为的可能性之主观要件、行政主体没有履行其法定的行政作为义务之内容要件来加以分析判断.构成依职权性行政不作为之前提的行政作为义务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是法律规范的直接设定或间接体现,还来源于行政主体的先行行为、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设定.依职权性行政不作为具体表现为作为起因性不作为和纯粹不作为,是具有违法性的.  相似文献   

11.
与欧盟、北美自贸区相比,亚太地区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方面一直处于落后局面.本文尝试从大国竞争的角度提出一个解释区域合作制度安排形成、变迁的分析框架,并结合亚太区域的现有合作制度安排进行分析.大国不同于小国的偏好和能力使其成为区域合作制度安排的主要提供者,而大国竞争是构成区域合作制度变迁的动力.区域合作制度安排的不同功能,赋予了亚太地区多重合作制度安排并存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加强国际海洋资源环境管理已成为世界各国21世纪发展海洋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人类活动已致使海洋渔业资源濒临枯竭、海洋环境遭受重大破坏,国际海洋渔业资源捕捞面临“公地悲剧”、国际海洋环境容量过度使用陷入“囚徒困境”、国际海洋资源环境管理遭遇“集体行动悖论”.为了有效破解这一集体行动困境,国际社会应加强区域合作、构建区域合作机制; 强化“选择性诱因”激励机制; 积极培育利益共同体成员间的社会资本; 改革联合国海洋资源环境管理机构、强化机构间协调.  相似文献   

13.
海洋问题的重要性使欧盟开始关注海洋治理,并在实践中发展出特定的治理结构,囊括主体、客体、机制和目标四部分。欧盟海洋治理模式反映欧盟与治理主体的互动关系,受到治理区域、治理能力不对称程度和治理意愿强弱三个因素影响。在海洋治理域内,欧盟的海洋治理模式主要依据治理能力划分为竞争型和主导型,其中竞争型治理以制度竞争为主要手段,通过国际规则处理与全球其他行为体的互动关系,而主导型治理下欧盟发挥关键性作用,推广规范和标准。在海洋治理域外,欧盟的海洋治理模式依据治理能力和治理意愿划分为参与型和兼容型,在参与型治理下欧盟发挥辅助性作用,在兼容型治理下欧盟倾向于减少制度竞争,推动治理机制对接。欧盟海洋治理模式面临治理能力与意愿不匹配、成员国协调困境和主体地位弱化的局限性。未来欧盟将持续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在实践中完善和扩展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4.
区域创新网络中组织间学习机制研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在区域创新网络中,创新的主要特点体现为由组织间的知识互动所产生的网络式创新。创新网络中的行为主体是组织间学习的基本实体要素,它包括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政府、中介组织以及金融机构。组织间学习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可以划分为知识共享、知识吸收和知识创新三个过程,并且这三个过程是动态循环的,单个组织在这一系列过程中,都需要将知识信息反馈到网络知识库,以保证知识库的不断丰富和组织间学习层次的提升。组织间学习作为网络组织的一种社会行为,其动机受创新网络外在的经济技术环境和组织内部经济技术活动的双重驱动。因此,其动因可以归结为利益驱动、技术创新的复杂性以及对组织间学习的认同。虽然区域创新网络具有自组织功能,但仍然需要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环境营造、利益整合和意识培养三个维度构建创新网络中组织间学习的动力机制,进而使各学习主体进行互动和联系,保证组织间学习的高效有序。  相似文献   

15.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问题表现为行政监管组织法体系不健全、监管主体过多、行政监管权分配不合理以及对监管主体缺乏有力的责任约束机制。2009年2月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并没有改变分段监管的模式,食品安全委员会权限设置不明确,影响监管力度。结合我国国情,要完善安全监管行政组织法体系、推行渐进式统一模式,将各个环节的监管职权逐步整合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权,增强其协调权威性,并不断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行政和司法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16.
杨振华 《社科纵横》2004,19(5):97-98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以监事会为主体的内部监督机制。但这一制度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 ,中国证监会要求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试图通过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的监督机制相协调来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7.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一次复杂、深刻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不同于以往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特点,政府改革从减人、减事、合并机构的行政职能调整,开始扩展到"减少层级"的行政改革.此次改革涉及到利益和权力的重新调整,改革在实践中必然会遇到管理体制、既得利益、省级政府管理能力及人员安置等矛盾和新问题.要化解这些制约因素,其要点是:合理界定政府间的事权财权;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调整垂直管理体制;适当调整省级行政区划;建立区域合作与协调机制;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相似文献   

18.
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立法可以从法律制度层面确认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区域协调发展不能只是体现在规划和政策上,更应该通过法律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通过分析我国区域发展的总体格局和现状,可以找出我国区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判定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立法的目标.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立法应当重点关注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四个领域.  相似文献   

19.
长三角区域作为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区域内的生态治理问题日益凸显。区域内各政府间面临着生态治理合作理念淡薄、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政绩考核体系单一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区域内政府要更新思想观念,建立"双赢"的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以及通过完善政绩评估体系等途径来推动生态治理合作。  相似文献   

20.
新一轮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战略目标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利益基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作了深刻的剖析;从战略的高度审视了21世纪初长江三角洲区域进一步合作与发展的新机遇;研究了该区域新一轮合作与发展战略目标的选择与构建相应的协调机制的思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