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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文解字》:“弜,彊也。从二弓。其两切。”音义和现代汉字的“强”相同或近似。《康熙字典》引《说文》:“彊也,弓有力也。”《集韻》:“弓彊貌。”《华阳国志》“世号白虎复夷,一曰板楯蛮,今所谓‘弜头虎子’者也。”如果弜字从二弓会意,读为彊(强),“强头虎子”又是什么意思呢?实际是从《说文》以来弜字的音义已经伪误了,我们从甲骨文、金文的研究,可以发现它的形义来源,纠正历来字书关于弜字音义解释的错误。弜为比初文,比头虎子,犹双头老虎。  相似文献   

2.
1981年《武汉大学学报》第3期发表了我写的一篇论文《释弜》,对张宗骞的《卜辞弜弗通用考》进行了商榷,认为王国维、唐兰释“比”是正确的。1969年郭沫若院长在来信中说:“我同意你的意见,确是比字。”但至今在发表的甲骨文论文中,“释弗说”仍占绝对优势,先入为主的见解,为什么这样难以改变呢?究其原因是:<1>弜字的形义来源有二,弓秘,正弓器上缚一弓表意。两弓并比,引申出比近,比较、比赛等含义。《说文》误解作“疆也。从二弓。”注音其两切。<2>卜辞中的“习卜”,即卜了一次,再重卜一次或多次,在形式上与“正反的对贞”相似,从而造成某些类型的误解。例如:“元簋惠多尹飨?弱师飨?弱师飨?惠多尹飨?”(甲752)将“弜”误解为否定词,其实读“比”,代表“同上”即“元簋”。多尹和师是殷王宴飨的两类对象,并非一类对象的正反对贞。<3>另外一个原因是,甲骨文、金文都有“比”字,今释弜为比,就和《说文》的“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相矛盾了。其实早期金文和甲骨文中的“比”字实际是“从”字,以后才用“比”取代了“弜”字,弜字才趋于消亡。金文中人名的“(鬲中)攸比”和“(鬲中)攸从”是一人,卜辞“妇好比望乘伐邛方?”有的写作“从”,从“弜”字被“比”字取代、兼并的观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古文字学第五届年会发言中,一位专家谈到他论文中“之”字有关的金文形体说:象植物滋生之形。他的说法不但有金文形体为据,也和《说文解字》:“之,下基也,象草木出有址,故以之为足。”一致。古文字“之”和“止”原是一字。另有同志在发言中不同意上说,据甲骨文、金文“之”皆作脚趾形,提出异议。究竟谁是谁非?为什么产生这类分歧呢?引起了人们的思索。我在探索“弱”字的形义来源时,也曾遇到类似的困惑。王国维据两弓相比的形体释为弜是弓檠的柲的本字评既衔跛凳谴淼?指出殷代“图画文字”的弜,“都画两张弓,有的是很清楚的弛弓的样子,根本看不到弓柲、弓檠的形象?笨蠢础皬x”的古文字确有两支弓并列表示并比、比较、比赛的一种形义来源,和另一种缚弓于弓檠,代表正弓器的“柲”的  相似文献   

4.
1981年《武汉大学学报》第3期发表了我写的一篇论文《释(?)》,对张宗骞的《卜辞(?)弗通用考》进行了商榷,认为王国维、唐兰释“比”是正确的。1969年郭沫若院长在来信中说:“我同意你的意见,确是比字。”但至今在发表的甲骨文论文中,“释弗说”仍占绝对优势,先入为主的见解,为什么这样难以改变呢?究其原因是;<1>(?)字的形义来源有二,弓祕,正弓器上缚一弓表意。两弓并比,引申出比近,比较、比赛等含义。《说文》误解作“彊也。从二弓。”注音其两切。<2>卜辞中的“习卜”,即卜了一次,再重卜一次或多次,在形式上与“正反的对贞”相  相似文献   

5.
释自     
“自”是一个很古老的字,甲骨文作,或反向,金文将右边两曲画分开作(召尊);篆文作。其形义来源有十几说: (一) 小。《说文》:“,小也。象形。”是从两字形体相比较推出来的:三重者为大山,两重者便是小山了。王筠《说文句读》、孙海波《甲骨文录》、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按语从其说。 (二) 同堆。徐铉曰:“今俗作堆。”段玉裁从其说。郭沫若《殷契粹编》:“辞云:‘王作三右中左。’自乃古堆字。然多用为屯聚之也,此亦当以读屯为适,言作左中右之三营以屯聚三军也。”  相似文献   

6.
甲骨文有一字作等形,从自从鱼,应隶定作(自鱼)。自即鼻的象形初文,《说文》自下说“鼻也,象鼻形。”后世作鼻,从自畀声,变象形为形声字。自字本义古书中不见用,甲骨文中有“疾自”(乙26385)的用例,疾自即患鼻疾,可证《说文》对自的说解是正确的。王宇信等同志在《试论股墟五号墓的“妇好”》一文中,解释”已卯卜(?)贞:勿(自鱼)妇好□御□”这条甲骨文时说:“字旧无识。此字鼻下有鱼,当即腥字,《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曰‘鱼臭曰腥’”。说此字为鱼臭的会意字,这是很正确的。察《通俗文》“鱼臭曰  相似文献   

7.
一、“道德”诂义 道德一名,乃中国古代思想中一极重要之范畴。而考其初义,则皆与行路有关。《说文》:“道,所行道也。”《荀子·王霸》:“道,行也。”《尔雅释诂》:“道,直也。”综此,道之本义,道路也。引申之,顺路而行亦谓“道”,或称“得道”、“有道”(“有”初义训取,见《经义述闻》)。再引申之,万物生灭所循之抽象规律亦称“道”。故庄子言:“道,理也。”(《缮性》)老子言:“道者,物之所由也。”(并见《庄子·渔父》)韩子《解老》:“道者,万物之所然,万理之所稽也。”《释名》:“道,导也,所以通导万物也。”德之本字,在甲骨文中从直从行,与今之“循”字形近(容庚说),“示行而视之之意”(闻一多说)。《庄子·大宗师》:“以德为循”,尚存古义。但其后此字之形与义变异甚大。其字本义今存于晚出之“巡”字中(《说文》:巡,视行皃)。而其字形在西周金文中则演变为“德”,战国古文中演变为“惠”,其义亦大变。所最可注意者,是字中增入“心”符,为甲骨文中所不见也。《左传桓公二年》:“在心为德”。  相似文献   

8.
读了《四川大学学报》一九七八年第二期许肇鼎同志写的《我国历史上养猪情况简介》一文,我有以下几点补正意见: 1.甲骨文中,除了文章所说的“豕”字外,还有一个“豚”字(见《甲骨文编》九·一一)和一个“彘”字(见《甲骨文编》九·一一),可以说明当时猪的名称已经多样,养猪自然已经时间久、数量多了。 2.金文中,除了文章所说的“家”字外,还有一个圂字(见《甲骨文编》六·一六)。据《说文解字》卷六(下)说:“圂者,猪厕也。从口,象在口中也。会意。”《一切经音义》九引“苍颉篇”说:“圂,猪所居也。”这里的“厕”,既是猪舍,又是厕所。厕所家  相似文献   

9.
本文讨论《说文》中的指事字。讨论《说文》指事字,应以《说文》所列字头为对象,同时参照甲、金文。这是因为: (1)《说文》所列字头,绝大部分是小篆。它与隶变以后以基本笔画为构件的今汉字比较,结构上根本不同。与甲、金文比较,它虽然在本质上同它们一脉相承,保持着由象形构件组成的结构特点,但是并没有字字沿袭甲、金文的形体结构,有些字已经发生了变化。如“箕”宇,甲文作“(?)”,系象形字;小篆作“箕”,从竹其声,系形声字。 (2)小篆由于“引长书写”的原因,同甲、金文比较,有些字的结构并未发生变化,只是由于笔势变化较大而造字本意被湮没了。后人未见甲、金文,又据篆体臆说,难免错误。一、指事字的界说  相似文献   

10.
一、《说文略说》的启示由于甲骨文和金文的出土与研究,《说文解字》原有的价值似乎一落千丈,其中的说解似乎错误百出。如果有人抱着《说文》不放,而不以甲金文来说解汉字,似乎也会被有的人目之为迂腐陈旧。试问假如没有《说文》,甲金文的研究会达到目前的水平吗?不可能。甲骨文中的单字,如果《说文》中有,我们才能认识;如果没有,就有点近乎猜了,或者根本不能知其音义。尽管有人用甲金文来批驳《说文》,可是古文字学家谁能离开《说文》这一阶梯呢?《说文略说》是黄侃先生研究《说文》的一篇给人很多启示的著作。它是对前人研究  相似文献   

11.
释“女”     
女字,甲骨文写作,金文同。 《说文解字》:“女、妇人也,象形,王育说。”许慎是根据“王育说”确  相似文献   

12.
一《历史研究》一九七八年第三期刊张政烺同志《甲骨文“肖”和“肖田”》一文,对甲骨文“(?)”进行了考释。文章说旧版《甲骨文编》的编者不识“?弊?归进附录,新版《甲骨文编》收入了正编,释为“??并注明从人从少,《说文》所无,其义与少同,“丼辍奔础靶∮辍?张政烺同志不同忌上说,而“依形、音、义求之当即肖字”。我们把文章中说的理由归纳如下:一、因为“(?)”从人小声,“肖”从肉小声,声既相同,形亦近似,所以“肖”即由“(?)”(?)变而来。二:甲骨文“居”即《说文》“育”字,经前人考释,证据确凿。“(?)”变为“肖”,犹“居”变为“育”,其(?)化完全相同。三、《说文》训“肖”为“骨肉相似”,辞卜中(?)字凡数十,尚未见此义,然无不可以谐肖声之趙字释之。赵从走表示人行,犹是(?)字从人之忌。  相似文献   

13.
释“肱”     
“肱”字,在《尚书》、《易经》、《诗经》等先秦经籍中就已有用例。许慎《说文解字·又部》曰:“厷”臂上也。”“臂上”即指胳膊由肘至肩的部分。根据对肱字字形及其用例的分析,《说文》的这个解释恐非肱之本义。肱字尚未见于甲骨文和金文。《说文》对其形体说解为:“厷,臂上也,从又,从古文厷,厶,古文厷,象形。肱,左或从肉”。这里所收的古文厶,原作(?)形,为我们探求肱的本义提供了宝贵的资料。研究《说文》的学者,从来不曾怀疑过厶是肱的初文,即胳膊的象形字。章炳麟《文始》:“此初文纯象形也”,段玉裁注:  相似文献   

14.
“毓”、“后”语源及部分牙喉舌齿音声母通变关系合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拙作《甲金文“毓”“后”二字的用法及其关系》一文,曾从形义辞例入手,分别对“毓”、“后”两组字进行了辨析。古毓字从女(或从人)从例子作,本表生育之义,引申成为表君王义之专字,“毓”之异体后世分化出有“育”字。古后字从口从帚(古妇字)省,是表王配义之专字。随着“毓”、“后”二字音义的嬗变,晚周以后“后”字同  相似文献   

15.
1、引言电闪雷鸣,风狂雨急,大自然的这种震撼力量在原始先民的心灵中无疑印刻上了最强烈、最普遍的恐惧心理,这在古籍中是屡见不鲜的:“烨烨震电,不宁不令。”(《诗·小雅·十月之交》)“山下有雷,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易传·颐》)这种恐惧心理的形成,可以上溯到遥远的人类出现之时。2、雷和神、靈(灵)雷声和电光,是二而一的现象。电,甲骨文作(?),描绘出电光的曲折伸延状。雷,甲骨文在电的形状基础上加上表示雷声的符号:口或田。(因印刷原因,本文所引的甲骨文、金文大都略去。)《说文》:“申,神也。”(甲骨文“申、电”为一字。)又《说文》:“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神”的文字构造本身正  相似文献   

16.
补释二则     
拙作《释德》刊后(见本刊第四期):李泽厚研究员来函补充曰,“曾疑‘德’原指氏族习惯法规,今如加上共同遵循则豁然矣,‘循’——功能要求,转而为‘德’——名词实体。” 案,此说极确。据此似可解决“德”之古义这一难题矣。甲骨文及周初金文叶德字均书作“值”(参看郭沫若《文史论集·周初四德器》一文)。德乃“循”之本宁。所谓“德行”实即“循行”。循即顺(见《说文》),  相似文献   

17.
太阳之子     
流沙河 《社区》2013,(23):7-7
今称太阳古称日。古人说日是“太阳之精”。甲骨文日字不圆,弧线不好刻,多作方形、菱形甚至五角形。到金文始有圆日。日中有圆点,太阳黑子也,风沙天肉眼能看见,所以《汉书》记载日中“有黑气大如钱”。太阳与地平线结合,孳生出旦。金文旦字日下有大气折射形成的虚像,知先民观察之精细。  相似文献   

18.
一、对甲骨文“卯”字的诸种解释在甲骨文字未发现以前,人们对“卯”字本义的解释多从许慎于《说文》之说解,认为“卯”就是“冒”,是“二月万物冒地而出”之“冒”。其字形“象开门之形”(见《说文》冒字说)。唯朱骏声稍有异议,朱氏在其所著《说文通训定声》中云:“卯,两扉开也,从二户,象开门之形,门从二户相向。”而古文“卯,从二户相背”,且“象柴门桑门。”这便是古人对“卯”的本义的解释。其后,人们便将其引入一切重要字书之中,从来没有人对之加以怀疑。自从甲骨文被发现之后,因其“卯”之形体与小篆稍有差异,因而引…  相似文献   

19.
“省”字和“眚”字从秦代小篆起就是两个形体“■”“■”,汉代许慎《说文解字》根据小篆的形体训释说:“省,视也。从眉省从■”。“眚,目病生翳也。从目生声”到现代仍是两个不相干的字,但在古文字中它们却是一个形体。《甲骨文编》的编者就说道:“■,眚,卜辞用为省字。按眚省古通用”。金文中它的写法基本仍是那样,高明先生《古文字类编》和徐中舒先生主编的《汉语古文字字形表》都收在“省”字下。郭沫若先生在《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中认为是“眚”字借作“省”字。如《大盂鼎》铭文有这个字,写作“■”,郭老就隶定为“省”字,唐兰先生的《金文讲义》  相似文献   

20.
《说文》中戼丣为两个独立的声符,但清代即有学者认为二者实为一体,不必强作分別,今人根据甲骨文、金文资料,大多也认同戼丣同一。本文通过对段玉裁《<说文>劉字考》及清代大量相关资料的分析,同时结合甲骨文对用牲之法"卯"字的研究,提出以下两点:段玉裁坚持《说文》的戼丣之分,强调的是形声字的语音分化及谐声规律;段玉裁和清代其他学者对"劉鐂"等字的细致考证,也对确定甲骨文中用牲之"卯"的具体含义具有一定的启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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