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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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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族民间调解属于我国传统的制度文明和调解方式.这种具有鲜明的民族内蕴的调解制度对于解决回族内部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人民调解相比,回族民间调解具有民族性、宗教性和民间性.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回族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调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在实行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把这种宗教性质的调解与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进行更好的衔接和协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欠薪问题发生后,建立有效渠道促使当事人通过调解处理纷争,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具有重要价值。考察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比较我国台湾地区调解制度,可为完善我国调解制度提供有益素材。切实让当事人参与调解并尊重当事人的能动性,合理吸收强制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制度的功效,是我国调解制度改革完善的方向。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法院调解与域外的诉讼和解具有相同的本质,并不存在原则上的区别.对诉讼和解是否具有既判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存在差异.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只是肯定了法院调解的执行力,对法院调解是否具有既判力也是不明确的.在国外的民事诉讼理论中,对诉讼和解是否具有既判力的问题,学者们的认识并不相同.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来看,应当肯定法院调解具有既判力.与判决的既判力相比,法院调解仅具有既判力的消极作用而不具有既判力的积极作用,并且法院调解中理由的判断不能产生类似既判力的争点排除效力.  相似文献   

4.
韩国民事调停制度设计及其司法实践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保留庭审法官调解、扩大调解主体、调解程序前移、调解主体多元化与专业化、完善诉前申请调解制度等是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的必要路径,构建独立的调解法律体系则是改革的最终目标.韩国民事调停改革"降低调停的强制性"的改革方案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素材和新的思考路径.  相似文献   

5.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情不同,采用传统纠纷解决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面临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难题。调解制度具有独特的文化优势,是一种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方式。然而,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其执行力具有不确定性。在我国,经由商事调解机构的调解程序形成的和解协议并不具有执行力,其执行主要依靠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来保障,这不利于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我国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调解法",对包括民间调解组织在内的商事调解机构制作的和解协议的效力给予明确的法律保障。同时,要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制度,实现商事调解制度与信用惩戒制度的有机结合,推动有关各方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相似文献   

6.
高效、公正地解决证券纠纷,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证券市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调解已成为灵活迅速化解证券纠纷的重要途径.证券监管部门通常设有专门机构,为投资者和证券经营机构提供调解服务.调解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并已在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立法和实践中取得较大成果.但由于制度、机制等原因,目前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的应用仍然较为有限.为加强对证券专业调解制度的研究,促进我国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法律机制的建立,本文在对境外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组织机构、基本原则、程序设置、调解效力、服务收费等方面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证券纠纷调解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构想,建议由证券监管部门主导建立基本工作机制和平台,采取自愿管辖与强制管辖相结合的调解启动方式,建立专业的调解员队伍,摒弃除诉讼调解外调解无强制执行力的观念,明确调解协议或裁定的执行效力,使调解在证券纠纷解决领域发扬光大.  相似文献   

7.
法院调解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法院调解自身具有优势,加上重视非诉方式已成为世界的潮流,我国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法院调解也迎合了法官的心理和利益需求,当前法院调解处于繁荣景象。为使法院调解真正能发挥作用,我们应认识到法院调解与和谐社会不能画等号,去掉强调调解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法院调解制度本身。  相似文献   

8.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在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就已确立了法院调解的原则,并规定了法院调解的程序。虽然,在民事诉讼中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世界立法中并不少见,但像我国这样,将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在立法上加以规定的,遍寻难见。由此可见法院调解在我国民事审判中具有独特作用和不可或缺的功能,其所依据的价值理念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体系中也有鲜明的特色。一、法院调解的含义、价值理念和功能…  相似文献   

9.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了先行调解,这既是我国诉前调解司法政策演变的必然结果,也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先行调解与诉前调解是同一种制度的两个不同的称谓,是可以互换使用的同等级的概念。先行调解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法官主持或由法官与法官以外的人共同主持的先行调解,其调解协议应当具有法院调解的效力;二是由法官以外的人主持的先行调解,其调解协议应当具有合同或契约的效力。并且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的主持者应当与法官一道依职权进行司法确认,但当事人不同意的除外。  相似文献   

10.
关于行政诉讼应扩大有限调解范围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行政诉讼中涉及的调解有特定性,即只在国家行政赔偿时适用调解,这是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审理中通常所称的有限调解原则。我国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中大量规定的非羁束行政行为的适用是通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实现的,这说明现行法律允许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公权力有较灵活的选择性和处置性。法律也应授权人民法院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具有调解之权限和职能。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法院调解率呈现普遍的下降趋势,调解制度自身的优势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得到真正的发挥。各地法院纷纷针对现有制度弊端采取各种措施和创造性尝试,调解人在调解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和调解方式日益受到重视。调解人角色定位可以分为"促进者"和"评价者"两大类,二者有不同的调解方式和调解措施的选择,在调解过程中如何根据不同案件类型进行角色定位和变换从而促使调解的进行,是目前我国承担着民事调解职责的法官们共同面对的难题,也是我国民事调解制度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2.
调解制度论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制度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本文对调解制度的形式、调解制度的特点、调解制度的局限性等方面作了简要论述,以明了调解制度的利弊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利益格局处于急剧的调整之中,随之而来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处于高发阶段,而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纠纷解决能力方面不断下降,各种新型调解组织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浮现,调解工作室则是传统调解组织社会化的代表之一。调解工作室是以调解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工作室,作为新型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室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当前我国典型调解工作室的比较研究,分析典型调解工作室的运行模式和机制特点,从而探究我国调解工作室制度运行的社会结构,深化对我国新型调解组织在转型期社会的独特社会功能和价值,从而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4.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在经历过由热到冷的变化之后,即将迎来一个重兴的历史时期。这次法院调解的重兴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与历史必然性。同时,法院调解的重兴需要优化重构,而再构的法院调解制度应当注意处理好继承与创新、批判与吸收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院调解制度。本文将这次重兴放置于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观照,从而认为这次法院调解的重兴应以当事人主义为中心进行定位。文章认为,这次法院调解的重兴是我国调解的传统、全球司法改革的潮流、调解自身的比较优势与“大调解”格局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在法院调解的重兴与再构中,要正确、理性地看待本土资源与域外经验,切不可持机械主义与拿来主义的态度,从而进一步论证,法院调解的重兴与法制现代化建设并行不悖,重兴的法院调解制度必将对法制现代化建设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并成为法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5.
人民法院主持下的调解活动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认识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从理论和实践上不断探讨,不断总结,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程序和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法院调解是我国一项优秀的法律文化与司法传统,但目前法院调解工作中未能充分展现调解的价值所在.基于人大代表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中所具有的独特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协助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成为一种有益的司法尝试与探索.这不仅在我国宪法、民事诉讼法及代表法中能找到直接的法律依据,而且有利于提高纠纷的解决效率、拓展人大代表履职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以及推动民主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17.
行政调解对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当前行政调解工作存在调整范畴尚有局限、依法行政水平较低、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国行政调解进路的优化应多维度进行,包括:增强责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衔接机制,舍力化解矛盾等.  相似文献   

18.
中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和日本的民事调停制度是两国诉讼外调解制度中的典型代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民调解制度在性质上属于民间ADR的一种;而民事调停制度附属于法院,是一种具有广义上的司法性质的纠纷解决方式。此外,两种制度在调解组织的性质和权限、可调解的纠纷范围、调解中的强制性因素以及调解程序与司法权的关系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日本民事调停制度中司法权的有效利用可为我国诉讼外调解制度的发展提供某些启示。  相似文献   

19.
中国法律文本中的“行政调解”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范围、主体、程序及效力等四个维度检视我国目前有关行政调解的立法状况,可以梳理当下行政调解范围狭窄、主体非独立性、程序匮乏及效力模糊等突出问题。行政调解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灵活性等明显的比较优势,在未来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中能够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行政调解的统一立法应当坚持民事纠纷与行政争议调解的二元结构模式,并注意在三调联动中实现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无缝隙对接。  相似文献   

20.
吴道霞 《理论界》2014,(9):54-58
目前我国没有警察调解民事纠纷的法律制度,警察调解民事纠纷问题也很少有学者探讨。探讨警察调解民事纠纷对于未来构建警察化解民事纠纷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不仅从法学理论上进行了论证,还设计了问卷进行实证调查分析来论证警察调解民事纠纷的优越性,以期未来能够建立起警察化解民事纠纷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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