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李莉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58-62
设定和让与是登记公示型动产担保依照法律行为方式取得的两种主要方式,设定主要依照担保合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9编对担保权的设定标准与中国法有类似之处,均要求:债务人有处分权,被担保的债权有效;动产担保设立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无论登记的具体效力是决定动产担保是否生效抑或动产担保是否具有对抗效力;作为另外一种方式的让与,主债权的让与会导致担保物权的让与;应将让与时的登记定性为变更登记而非移转登记,并且,当事人均有办理变更登记的义务。登记型动产担保也可以担保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登记的实际效力自所附条件成就时产生,但起算时间从办理担保物权登记时起算。 相似文献
2.
从民法物权法的基本法理出发,通过研究世界发达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特点,结合中国现行立法实际,指出中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提出中国不动产登记法律统一化和登记机关一体化及采用以登记对抗主义为原则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例外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抵押权属于物权,抵押权的创设属于物权变动。而物权是对世权,物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因而物权变动不仅涉及权利人个人利益,而且,对于不特定的义务人也会发生权利义务变动的后果。因此,现代各国立法从直接保护变动物权的当事人、间接保护处于交易过程中的第三人的利益出发,强调物权变动必须采取一定的公示方式。一般来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登记的公示方式,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交付的公示方式。 相似文献
4.
邢培泉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6(6):93-96
各国建立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立法体例,主要有契据登记制、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三种登记制度的主要差别之一是登记的效力不同.通过对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和登记生效主义模式的价值取向、生成原因的比较,从必要性和可能性两个方面得出我国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应采用登记生效主义. 相似文献
5.
船舶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在船舶融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船舶抵押权的登记效力具有两种不同模式,《海商法》和《担保法》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规定。《物权法》进一步明确船舶抵押权的设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商事登记中不实登记效力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丹丹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4):41-43
不实登记的效力 ,指商事登记中登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下登记事项是否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普遍效力 ;属于登记效力层次中的一般效力。不实登记有别于虚假登记。各国立法对不实登记的效力均遵循商事行为外观主义与公示主义这一最主要的法理基础 ,其例外则体现出对安全价值和效率价值的取舍。我国不实登记效力制度方面的立法还不完善 ,有必要明确相关概念制度 ,并区分登记效力和公告效力。 相似文献
7.
重复抵押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形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完全禁止重复抵押不仅与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悖,而且也远远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对重复抵押也不能完全放任,而应按照一物一权原则进行严格的规范,同时完善抵押权登记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加强对后序抵押权人的保护,最大可能地避免重复抵押的弊端。 相似文献
8.
林丹红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0(1)
我国法学界对抵押权的物权性已有充分认识,但现行立法的规定却比较模糊,没有真正体现抵押权的物权性,这直接影响到抵押权各项法律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影响到抵押权担保功能的发挥.建立和完善抵押权公示制度、登记制度及善意取得制度是完善抵押权物权性立法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9.
重复抵押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形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完全禁止重复抵押不仅与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悖,而且也远远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另一方面,对重复抵押也不能完全放任,而应按照一物一权原则进行严格的规范,同时完善抵押权登记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加强对后序抵押权人的保护,最大可能地避免重复抵押的弊端。 相似文献
10.
张靖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3):99-101
自1995年《担保法》颁行以来,我国就开始实行抵押权登记制度。这一制度在我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以及提高交易效率的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但这一制度尚不完备。本文试图通过一起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纠纷,结合国际上抵押权登记的立法体例分析讨论现行的中国关于抵押权登记的效力问题,希望能以此促进抵押权登记制度以及物权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当代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的困境及政策选择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根据当代中国户籍制度变革试验性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引述公共物品理论相关内容的基础上 ,评述了目前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两种主要政策模式———集权式改革与分权式改革 ,并通过剖析这两种政策模式的具体内容及实际效果 ,提出了调整和完善改革政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刘星球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0(3):153-156
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在同一抵押权上允许多个抵押权的存在,在这个情况下就涉及到抵押权顺位的问题。顺位固定主义与升进主义对于如果次序在先的抵押权因实行以外的原因而消失时,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是否可依次升进而相应变更抵押权人的次序权的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这其中有对一般债务人,其他抵押权人以及抵押人等各方因素的考虑。在抵押权顺位上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变动问题,有让与、变更以及抵押权顺位的抛弃等,它们在内容上在法律效果上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并且对现实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论二元户籍制度在中国的生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仁方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4(6)
我国二元户籍制度的构建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制度初建阶段、法制建设阶段和制度完善阶段。大量研究成果表明,二元户籍制度在中国的生成是经济、社会、政治及意识形态等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其中政府最高决策层在制度选择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并深刻影响了近三十年来的户籍制度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14.
我国特别再犯制度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彭峰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3(2):178-181
特别再犯是我国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之一,体现了当代并合主义刑罚理念。正确认识特别再犯的构成条件,科学处理其与一般累犯、数罪的竞合问题,对于有效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刑法规范的可操作性、协调性以及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上看,我国特别再犯制度仍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15.
商事登记程序作为商事登记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商事登记制度的核心。本文在梳理商事登记程序制度功能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商事登记程序立法的现存问题,重点探讨了我国商事登记程序立法的完善思路,具体包括改革前置审批程序,试行后置审批制度;确立形式审查原则;建立注册官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登记管理网络化;构建登记公示制度;建立瑕疵登记的补救机制;明确登记行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王洪江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6)
现实中可作为质押标的的股票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和不为法律所禁止。股票的质押只能以股权中的财产权为内容,而不是股权的所有权。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在乎的是股票本身所具有的经济内容与价值,即股票的财产性权利,而股权的所有者仍然是出质人。就质权的效力来看,出质人受限制的多是与清偿相关的权利,而非全部权能。我国股票市场只有记名股票,而无无记名股票,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遍应用,使记名股票更多以电子记名股票形式出现,股票质押更具有了新的内容,进一步证明了股票的质押只是股权中的财产权的质押。 相似文献
17.
浅析《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唐勇 《广东培正学院学报》2007,(2)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这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具有重要作用。经预告登记后的这种物权变动请求权不是一种物权,仍属于一种特殊的债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