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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是民法基础理论问题。我国现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存在等级划分不合理;划分标准缺乏准确性;对行为能力欠缺者过于保护;相关配套制度不合理、不完善等诸多问题。针对于此,现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应重新构建,应依照新的划分标准将其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两个等级,建立并完善宣告、亲权和监护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2.
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广义上包括撤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在此是从广义上加以论述的。 导致民事行为缺少有效要件,造成行为人的内在意思与外部表示不一致的原因很复杂,民事违法情形和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所以,我国《民法通则》把复杂多样的民事行为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划分,将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确定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而打破了传统民法的规定,为受害人恢复其合法权益或免于损失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3.
医疗实践中,医方往往以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来对患者同意能力进行评估,此种将民事行为能力与同意能力混同的作法应当受到质疑。事实上,患者对于特定医疗服务之同意行为并非属于民事行为,且其同意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之间更不能划上等号。将患者同意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区别开来,不但有利于医疗领域患者知情同意制度的完善,更可使患者的权利得到切实的维护,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 ,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 ,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笔者认为 ,上述规定存在若干缺陷 ,应当在我国制定民法典时予以完善。一、立法缺陷1、民事责任主体的赔偿责任的转移。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相似文献   

5.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诉讼权利的代理问题体现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告的情况;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原告的情况。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应诉的权利,大都持支持的态度。而对于无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时,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得提起离婚诉讼的问题,文章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6.
传统民法理论将民事主体资格分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将民事责任能力寄存于民事行为能力之中,否定其独立地位,造成理论上与实践中的缺陷。通过民事责任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辨析,从而对民事责任能力进行概念界定和分类,有助于解决现有理论学说难以解答的民事活动特殊现象,为民法总论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7.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发展和价值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是随着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发展逐步显现的。历史条件的变化造成了权利能力制度的虚化和功能变换,行为能力制度成为现代民法主体制度的核心。在现代民法主体制度中,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界定主体属性功能日益强化,控制行为效力功能也逐步扩张。在民法典中,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应当采取总分则结合的体例安排,应当并存于财产法和人身法部分,应该通过一般条款和其他原则性规定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功能的发挥留有余地。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体系价值首先在于其在民事能力构造中的独特作用,其次应该在民法理论中合理建构法律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理论疆域。  相似文献   

8.
对我国高等院校在校生的年龄段及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进行了划分和分析,论述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提出了将年满16 岁不满18 岁的大学生确定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立法建议;论证了在高校内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件的种类及责任承担原则  相似文献   

9.
监护是民事主体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通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来保护他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建国以来我国民法理论一直承认监护制度,但直到民法通则颁布,才使这一制度初步确立。监护制度的确立,解决了监护领域无法可依的状态,这对于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得到良好的教育和照顾,维护社会秩序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车站、码头、街道等公共场所,无人照管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随时  相似文献   

10.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未成年人知情同意权问题并未作出规定,卫生部所颁布的《病例书写基本规范》则将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评断患者同意能力的唯一标准.现行规定之下,未成年患者一律不具有知情同意能力.此种民事行为能力和同意能力不分之规定欠缺合理性,不利于未成年人医疗利益之保护.将未成年人同意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在理论中区别开,尽快建立一套符合未成年人心智成熟程度的多元模式,乃是构建知情同意制度之必要一环.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贯彻刑事优先原则,混淆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方面的差别,以刑事诉讼程序取代了民事诉讼程序,异化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不利于维护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违背了程序正义的要求。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与身俱来的、不可克服的内在制度性缺陷,无法通过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来彻底消除其弊端,最终应将该制度取消。在此之前,应以司法解释的方法,克服其技术性缺陷。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与诉权保障密切相关,科学合理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应以诉权保障为本位,兼顾审判权的行使。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诉权保障功效的发挥,不能脱离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其他社会条件。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主要是适应计划经济的产物,对诉权保障的不足日益显现。以诉权保障为视角,对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予以革新,是民事诉讼制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体现和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3.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必要性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提出的同时,其司法实践的尝试却遇到诸如管辖、法庭调查、举证、辩论、裁判等方面的困难;对产生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行政机关裁决民事争议制度,立法在减少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放弃这类职权;反观其理论本身就具有缺陷,未考虑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差异而进行简单的借鉴,导致诉讼过程中参与各方利益关系失衡.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实无存在之必要.  相似文献   

14.
在现有的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理念应进一步的转变;赔偿的主体及范围还没有理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还不能很好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等.本文认为,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处理好社会、国家、被告人以及被害人之间的利益辩证关系,进一步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法律行为的调整方法是民法的基本调整方法,一项具体的法律行为会对民事主体双方产生拘束的效力,并且往往这种拘束力是在自觉自愿之中实现的。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一项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对行为之当事人产生拘束力?是当事人双方之意志?是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还是社会公众的一般信赖使然?本文在分析阐述已有理论的基础上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还不允许证券民事赔偿采取集团诉讼的形式,但是集团诉讼较传统共同诉讼有其特有的制度价值和优势。研究集团诉讼在我国证券民事赔偿的可采性的同时,嵌入一个法社会学的视角,深入挖掘证券集团诉讼的法社会学动因,以期有利于我国对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方式的调整和突破。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是其实现的过程却是主观的.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仍然以客观真实作为证明标准,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民事证明标准的改革方向应为法律真实下的高度盖然性,但在实际操作中仍要遵循相关的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18.
作为协调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的一种可行方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行政登记案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明确了在审理行政登记案件时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合法性。深入分析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有关问题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行政登记的概念和特征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何种行政登记案件可以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其适用程序展开分析,对理论和实践都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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