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新确立了污染环境罪,但并未明确其罪行形式,因此,理论上便存在“双重罪行说”和“过失说”之争.本文认为,这两种观点均不可采信,一方面,如果缺乏法律文理根据,则既不能认为某种犯罪同时包括故意与过失,也不能认为该罪属于过失犯;另一方面,既然成立本罪不以侵害他人生命、身体为必要,也就表明将其理解为过失犯的实质根据并不存在.此外,倘若将本罪理解为过失犯,便会导致过失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成立犯罪而部分故意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却只能宣告无罪的现象,这显然有悖于责任主义原理.质言之,本罪应属故意犯罪. 相似文献
2.
略论责任事故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责任事故犯罪是指行为人在从事生产、作业、运输或管理的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或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因主观上的过失而导致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危害结果,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责任事故犯罪具有过失性、复杂性、起伏性、严重性等几个基本特征.具体而言:(1)责任事故犯罪行为人对责任事故的发生主观上只能出于过失;(2)责任事故犯罪案件的案情以及因果关系比较复杂,此外区分这类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有时也相当复杂;(3)与责任事故有起有伏的发展态势相一致,责任事故犯罪的发展趋势也呈现出鲜明的起伏性;(4)责任事故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比较严重. 相似文献
3.
金融诈骗罪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所有权。其犯罪构成与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样,必须同时具备犯罪客体、客观、主体、主观四个要件。金融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以及金融诈骗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认定此类犯罪必须正确把握的问题。“非法占有目的”是所有金融诈骗罪必备的主观要件,而不是选择要件。金融诈骗罪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不能是过失,也不能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4.
环境污染问题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刻不容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现行刑法所规定的一项非常典型的环境犯罪。《刑法修正案(八)》对原《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做了较大修改。新修改后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降低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犯罪客观方面的标准,即只要求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物质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就构成本罪。在实践中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投毒罪有相似之处,但主要区别在于犯罪行为人的心态是故意还是过失。《刑法修正案(八)》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而其罪名并没有调整,由于社会发展,新的情况不断产生,其也罪名应该予以及时变更。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高空抛物罪的增设,其目的在于强化对公共场所秩序法益的保护,以弥合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人身财产犯罪罪群体系上的处罚罅隙.高空抛物行为及其发生的场域复杂多样,应采取具体危险犯的判定模式,"情节严重"之标准要求足以引起公共场所周边不特定公众的紧张与恐慌,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高空抛物罪的主观罪过仅限于故意,排除过失形式.在主观认识要素上要求行为人对抛掷物品的材质、密度等物理特性以及抛物之时空环境具有认识或认识可能性.为了避免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高空抛物罪的规制范围不宜过于扩张.高空抛物罪的增设势必会对刑法体系中的其他罪名产生竞合或交叉,有必要从解释论上予以衔接、融贯,构建高空抛物行为司法应对的系统方案,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6.
"勿损人"是社会的最基本伦理底线,是社会的核心规范.社会的其他规范--宗教规范、道德规范、法律规范,都以"勿损人"规范为基础.伦理规范违反意志就是"损人"的意志,它直接违反了"勿损人"规范.在刑法领域,伦理规范违反意志有两个派生类型:一是故意要件,二是过失要件.故意要件表现的是用直接方式损人的意志,过失要件表现的是用间接方式损人的意志,两者只有量的等差,没有质的区别.所以,无论是故意要件还是过失要件,都是主观恶的具体价值标准,而伦理规范违反意志则是主观恶的最高价值标准. 相似文献
7.
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我国刑法第219条的立法疏漏。但侵犯商业秘密的过失行为入罪并不妨碍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与刑事处罚的谦抑性原则不相抵触;不会造成我国刑法关于经济犯罪基本上限于故意犯罪的立法格局失衡,且不与我国刑法奉行的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的精神相背离;国际立法例也不否认侵犯商业秘密的过失行为可入罪。因此,可增设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罪以弥补我国刑事立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8.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认定本罪主观故意方面的认识内容.也即本罪故意中"明知"的内容是认定本罪的构成与否的前提.在实践中发生的某些"不明知"情况下行为该如何定性? 这都有待于对本罪"明知"的认定. 相似文献
9.
所谓过错行为是指学生违反道德要求的行为。它在小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中通常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是学习上表现为:课堂上不专心听讲,做小动作,有的故意捣乱,不完成作业,书写潦草等。 相似文献
一是学习上表现为:课堂上不专心听讲,做小动作,有的故意捣乱,不完成作业,书写潦草等。 相似文献
10.
危险犯除传统分类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外,依据严重危害结果是否发生,可分为非实害危险犯和实害危险犯。依据主观罪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故意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与危险犯相对应的实害犯不是结果加重犯,而是危险犯。应承认过失危险犯的存在。非实害危险犯不属于犯罪既遂,而是属于犯罪未遂。确立非实害危险犯未遂说使危险犯成立中止有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1.
法律规定,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对这一立法精神没有争议。但是,由于刑法分则没有防卫过当罪的条款,那么对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应定何种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认识不一。大体有以下三种意见。一是定故意伤害(致死)罪;二是定故意杀人罪;三是一般应定过失杀人罪。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那么,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是故意伤害致死呢,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呢?笔者认为是后者。因为。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范畴,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是防卫人出于防卫的目的,为了制止其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手段,只是在造成后果上超过了必要限度。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从其合法性上来看,应该肯定 相似文献
12.
大量事例表明,模仿是违法现象得以扩展甚至蔓 延的重要促成因素。为了正确估计和认识这种违法模 仿现象,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时此作一简要探讨。一 所谓违法模仿是指行为人按照其他违法者 的行为方式或者在其他违法者行为的启发和影 响下去实施违反法律的行为过程。在这里,“行 为人”即是违法模仿人,“其他违法者的行为”一般被称 为模仿对象或模仿源,行为人因模仿实施的违法行为 即是违法模仿行为。 违法模仿一般具有三个特征:第一.违法模仿只发 生在故意违法的各种行为中,过失违法中不会发生模 仿现象。这是因为,违法模仿人对其模仿行为… 相似文献
13.
14.
众所周知,近来在同违法进行斗争方面的立法规定了对某些涉及责任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法,这些法令旨在使刑法进一步人道主义化,用其他的责任形式来代替因轻微犯罪而造成的刑事治罪。因此我们认为,医学活动领域中一些没有造成社会危险的轻微犯罪可以被看成是导致行政责任和纪律责任的过失。在我们看来,赞成这种意见的充足的论据是,目前对某些与医学工作者执行本身职责有关的违法行为的各种评价见之于一些加盟共和国的刑法典中。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章第128条:医务人员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给病人进行治疗(按照法律或专门规章应当给予治疗),这一事实本身被认为是犯罪。这一条没有把医学工作者的这种行为同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长期以来,我国哲学界在论述真理发展规律的时候,往往只讲一条规律,即真理是在同谬误的斗争中发展的。我们认为,这条规律固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它并非是真理发展的全部规律。人类的认识发展史表明,真理不仅是在同谬误的斗争中发展的,而且是在其自身的相互融合与拓展中发展的。因此,真理颗粒的相互融合与拓展也应当是真理发展的规律。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认识,是处于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诸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中,主体能动地反映客体的一种活动。它既表现为一种静态的认识结果,也表现为一种动态的认识过程。而所谓真理与谬误的斗争规律,正是从人类认识运动的范畴内,揭示 相似文献
19.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特征关于撤销权的概念,理论界观点基本一致,即《合同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笔者认为,《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概念,可以理解为撤销权具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无偿处分财产行为,即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第二种有偿处分财产行为,即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上述两种情形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0.
人们普遍认为,现象是客观事物的外部联系和外部表现,因而是纯客观的。本文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现象以客观物质为实体,但又具有认识主体的特性。在哲学史上,许多哲学家都论述过现象的两重性;科学技术的发展,揭示了现象的本质;在认识发展的过程中,现象随着认识层次的深入而具有更明显的主体性。研究现象的主体性,目的在于要对现象作出科学的分析,区分主体行为对客体的“干扰”作用和客体特性本身,以便客观地揭示客体的性质和规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