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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自诉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民事诉讼的特点,当事人可以撤诉,也可以和解,能从根本上解决轻微刑事案件,进而实现和平、秩序的实体价值;自诉程序在程序的设计上以当事人自主选择为主,体现了自诉尊重当事人诉权的程序价值;自诉程序省去了司法机关的侦查阶段,从而节约了诉讼资源。当自诉的上述三个价值发生冲突时,应以实体正义为基础,兼顾程序正义和诉讼效益。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英等西方国家产生以来,已经形成了平衡、叙说和恢复正义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国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有着传统文化、刑事政策、人本主义和现代法治等基础。在分析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隐忧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对象与范围、适用条件、专门的机构、特别程序以及法律监督等模式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可以更好地平衡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刑事和解制度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削弱刑罚的报应预防功能,会破坏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甚至会导致司法权力的滥用。因此,司法模式下的刑事和解是相对合理化的选择。  相似文献   

4.
刑事抗诉的现实困境及其本质属性思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传统的重要法律监督形式,刑事抗诉被寄予厚望:维护刑事审判的公正。然而司法实践中不尽如人意的刑事抗诉效果却使这种监督处于次要地位,过高的期盼与过低的作用表明刑事抗诉面临着现实困境。导致刑事抗诉陷入困境的原因既在于刑事立法本身的缺陷,又在于行政化色彩浓厚的案件裁判机制、法外因素等刑事司法现实。与其一味地强调刑事抗诉的法律监督属性,不如使其回归刑事诉权的本原,将刑事抗诉权与被告人的上诉权、申诉权平等看待,从而使其符合控辩均衡、程序正义的刑事诉讼法理。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实践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西方发达国家,刑事和解制度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恢复、加害人回归社会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司法机制。刑事和解以恢复正义为核心,在刑事案件中力图达到多元价值的平衡。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刑事和解理论体系,这为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我国部分基层司法机关就刑事和解进行了初步探索,收到了良好效果。如何借鉴西方法制理论,发挥刑事和解制度的应有功能,是修改我国刑事诉讼法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6.
西方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相对来说比较成熟,对西方刑事和解理论的探索和借鉴能够促进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发展。平衡理论、叙说理论、恢复正义理论是西方刑事和解制度的主要理论基础。平衡理论和叙说理论不能成为刑事和解制度化的充分理由。恢复正义理论建立在平衡加害人、被害人和社会之间的利益观点之上,是刑事和解制度构建的核心理论。  相似文献   

7.
恢复正义与报应正义、个人本位与国家本位、刑事纠纷的传统公力解决与刑事和解私力解决之间的矛盾,在刑事和解制度和传统的刑事诉讼之间有所体现.但是,我国深厚的"和舍"文化根基、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有效解决刑事纠纷的司法实践,都是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生根发芽的法理基础.在构建上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定,并规定严密的程序,目的都在于防范刑事和解制度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8.
在刑事司法过程中,人工智能会面临不被信任的现实困境。目前,公众对司法人工智能的质疑主要集中于违背“同案同判”原则的“算法歧视”。然而,“歧视”并非人工智能所特有,它往往从过往决策者(法官)裁判中继承而来。在完成诸多特定任务时,人工智能往往比人类法官表现更优,在决策的准确性、检偏去偏以及不同目标权衡上具有巨大潜力。面对刑事司法中人工智能不被信任的困境时,我们更应关注感知层面的公正匮乏问题。究其根源,导致人们对司法人工智能不信任的因素主要有:司法大数据导致的“不公”易于识别、人工智能缺乏权威合法性和程序中缺乏感知正义。因此,为提升公众对司法人工智能的信任,应坚持具有权威合法性的法官的决策主体地位,同时采用人工智能增强法官能力,提高司法人工智能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趋于成熟。“平衡理论”、“叙说理论”和“恢复正义理论”是其理论基石。该制度对于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既有传统文化基础,又有现实的社会基础,还有刑事政策基础及司法实践基础。因此,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不起诉制度构建刑事和解制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0.
从“罪犯也是公民”的第一腔到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我国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历经三十年的路程,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无罪推定原则、罪行法定原则的确定,死刑适用上的限制等措施都彰显了我国在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方面取得的成就。但同时我国的刑事司法人权保障还存在众多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了解我国的实际,另一方面要理清思路,提出的措施做到既合乎逻辑又切合实际。从理清思路的角度,就是要树立人权观念与程序正义观念,认清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中国正式批准<反腐败公约>后,即应当按照公约资产追回机制的要求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进行缺席审判还存在一些质疑,但经过评析以后发现,只要在刑事诉讼程序上加以精心安排,建立这种制度利大于弊,并且不致损害被告人的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的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基于其特殊的价值,我国检察机关开始进行试点与探索,而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的应用并没有推开.自诉案件和刑附民案件程序的启动本身就决定于被害人,这类案件的和解并非普遍意义上的刑事和解.就刑事和解在审判阶段应用的价值、程序设置的主要问题进行评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程序设置的完善提出建议,以适用于审判实践.认为审判阶段进行刑事和解不仅提升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刑事审判的功能发生变化,与过去靠"打"来稳定社会治安的作用完全不一样,能使司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从有害正义到无害正义的进步,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构建.  相似文献   

13.
曲晟 《江淮论坛》2012,(2):144-148
法律正义是基本正义,社会正义是更高标准的正义,两者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碰撞、矛盾时有发生,给刑事司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影响,这种现象除了是由法律正义本身的局限性决定的以外,还归咎于社会公众基础法律意识的缺失。本文致力于寻求融通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之径向,包括提高社会公众于法律正义的接受限度;理性对待公众舆论,合理引导民意走向;适度考量公众舆论,保障司法独立;确保司法透明、信息公开、判决说理等方面。  相似文献   

14.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背景下,西藏地区刑事纠纷——作为社会矛盾最激烈的表现形式,呈现出新动态、新规律.而传统的用藏族习惯法解决刑事纠纷这一巨大的历史惯性,与国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存在不可回避的冲突和矛盾.将国家法中的刑事和解制度引入西藏刑事司法中,规范和引导藏族习惯法中“民间调解、经济赔偿解决刑事纠纷”的做法,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解,减少社会对抗,促进西藏长治久安建设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5.
构建刑事和解制度若干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宇宙 《理论界》2009,(3):116-117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和整个刑事法领域的一体化进程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以恢复性司法为诉求的刑事和解,兼具程序与实体的特性,应贯穿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并在不同阶段有不同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6.
刑事和解的核心价值与和谐社会理念的一致性决定了其作为一种制度建构的可能。在设计刑事和解制度时不应该人为地限制和解案件的范围,对于达成和解的案件应有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17.
汝绪华  汪怀君 《理论界》2005,(11):151-151
规制与解除规制是西方诸国政府管理改革的热点。本文试通过对规制与解除规制的分析梳理以及中西方政治现状的介绍对比,明晰概念,厘清适用,以期既要认清当前中国的情势,事实求是,又要积极借鉴西方各国改革中的新方法、新理念来加速和完善中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18.
吴林生 《理论界》2010,(1):101-102
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司法理念和刑事司法制度,刑事和解要想被现行制度接受并贯彻执行,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基础。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有着坚实的政治基础,主要体现为刑事和解与我国政府和执政党的政治目标、政治理念和我国的政治体制的契合性。  相似文献   

19.
白彦 《社会科学家》2007,(3):97-101
刑事再审程序作为法律救济的特别程序,其设计是否科学,直接关系着国家刑罚权实施的公正性以及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保护。然而,司法实践中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实施效果却未尽如人意,究其理论根源还在于其诉讼价值理念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本文着重从理论上阐明了再审程序与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的关系,具体分析了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价值理念之不足,进而提出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兼顾公正与效率,在公正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的诉讼效益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中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且很不完善,我们仍有必要进行创新和探索。刑事和解程序因强调保护、恢复和教育刑罚观念,与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确立的特殊保护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相一致,为增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功能和效用,增加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处理程序和刑事处遏的多样化,以四川省检察系统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引入刑事和解处理未成年犯罪问题为例证,探析刑事和解程序引入适用于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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