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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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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阻却违法事由和非罪化理论两方面来说明安乐死的出罪问题,其中阻却违法事由是介于非罪与违法之间的一条界线,目的说和优越利益性是其免除非法性的两个理由,非犯罪化代表了刑事立法政策的一个方向——缩小刑法的干预范围。文章以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论的阻却违法事由及非罪化理论为依据,论述安乐死行为的出罪问题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期待可能性在德、日刑法理论中被认为是阻却、减轻责任事由 ,起源和完成于德国 ,随后流传至日本并得到发展。这一问题在犯罪论体系中从来被认为属于责任论的领域 ,但在责任论中其位置如何 ,意见还不一致。期待不可能性作为法规上的阻却、减轻责任事由 ,为德、日学者所共同承认 ,但作为超法规的阻却、减轻责任事由 ,日本虽然理论上承认 ,但司法实践持慎重态度。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以行为人标准说为可取。关于期待可能性 ,基于不可避免的错误而欠缺时 ,应当阻却责任 ;由于过失陷于错误 ,应以过失犯论处  相似文献   

3.
期待可能性在德、日刑法理论中被认为是阻却、减轻责任事由、起源和完成于德国,随后流传至日本并得到发展。这一问题在犯罪论体系中从来被认为属于责任论的领域,但在责任论中其位置如何,意见还不一致。期待不可能性作为法规上的阻却、减轻责任事由,为德、日学者所共同承认,但作为超法规的阻却、减轻责任事由,日本虽然理论上承认,但司法实践持慎重态度。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以行为人标准说为可取。关于期待可能性,但司法实践持慎重态度。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以行为人标准说为可取。关于期待可能性,基于不可避免的错误而欠缺时,应当阻却责任;由于过失陷于错误,应以过失犯论处。  相似文献   

4.
为了实质公正地处理刑事案件,必须把违法阻却事由分成三类:一是法定违法阻却事由,二是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三是非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非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是指形式上符合犯罪客观要件且侵害了刑法法益的行为,由于保护或促进了当地社区绝大多数人的现实生产、生活利益,当地群众普遍认为不违法,所以虽然不符合法定违法阻却事由和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的条件,但根据利益权衡仍能阻却刑事违法的情况。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承认和采纳非典型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具有合理性,但必须严格掌握它的构成要件,深刻理解其阻却违法的根据仍在于利益权衡。  相似文献   

5.
行为动机的进程与划分以界定刑法中行为动机的内涵为前提,刑法中行为动机与通常意义行为动机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与犯罪意图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于期待可能性的实质之争,学界有责任的要素、人格责任、情节等几种观点,相比较而言,情节说较为可取。通过对行为动机的形成过程、类型与期待可能性的实质的分析,可以发现行为动机与期待可能性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即各类行为动机以期待可能性为桥梁,影响着行为的定罪与量刑。行为动机原则上属于刑罚减免情节,例外的可作为出罪情节。  相似文献   

6.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学说,在责任阻却事由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以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发展史为导索,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范围和认定标准进行论证,进而阐述期待可能性理论引入我国刑法体系的必要性,以此合法、合理地运用期待可能性理论,使之对我国刑法产生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王存光 《南都学坛》2009,29(5):91-92
不法性系指无阻却违法之事由而言,有结果不法说和行为不法说,现在世界各国多采用结果不法说,其侵权责任判断,应以法益衡量原则、比例原则为准。其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实施某种致人损害行为后,其行为须具备违法、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且主观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不法性在侵权归责发展过程中历经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三个阶段,凸显其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被害人承诺在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通常作为损害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之一,它因法益的欠缺而使其获得了存在的根据.近年来,将被害人承诺的效力从阻却违法层次提前到阻却构成要件该当层次的“一元论”在大陆法系国家盛行.从中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犯罪构成和刑法分则三个角度考察,被害人承诺在中国刑法中难以找到存在的根据.对此,应当在体系性评价的基础上,改良或变革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9.
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是指存在紧急避险之客观情状,但行为人主观上却存有利用此情状以达犯罪目的之意思的情形。以“类电车难题”为例,根据行为无价值的立场得出无罪结论,根据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导出有罪结论。违法性的判断,结果无价值更具优势。据此,紧急避险阻却犯罪或者是因为行为的违法性阻却或者是行为人的责任阻却,而偶然避险阻却犯罪只能是行为的违法性阻却;在符合紧急避险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造成了生命法益侵犯的后果,并不阻却违法,而且行为人有犯罪故意,则成立故意犯罪;如果行为本身没有造成生命法益侵犯的后果,只是造成财产法益或身体法益的侵害,在仍然满足优势利益的条件下,则阻却违法性。行为人故意引起危险,以紧急避险为借口侵犯他人法益的事例,其违法性的认定在于法益侵犯事实可以归属于前行为,此认定思路与利用紧急避险侵害他人法益的情形又略有不同。  相似文献   

10.
期待可能性错误是指行为人实施与犯罪相关的行为时,对期待可能性事由的认识或者对自己行为的法律评价与现实不一致。期待可能性错误属于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相竞合的错误形态,分为误有为无的错误和误无为有的错误两种类型。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应慎重适用期待可能性错误理论。  相似文献   

11.
安乐死是一个在医学、社会学及法学等领域都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在法学界 ,安乐死立法的呼声似乎越来越高。但安乐死涉及的不仅是当事人的生与死 ,还涉及到社会的整体秩序、伦理道德及国家所倡导的价值取向。法律不应是纯理想的规则 ,而应是可行的制度。安乐死根本就不应当是一种私法上的权利。面对中国的现状 ,当公正与秩序冲突时 ,中国的安乐死立法还为时尚早。  相似文献   

12.
安乐死涉及医学、法律、哲学等多种领域,对于安乐死问题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文章结合法理分析了"安乐死"的概念及其相关问题,从法的价值、生命权、违法性阻却事由和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来说明安乐死的合法性,证明实施安乐死的合理性,并提出了对这一问题的建议和设想,为我国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做应有的努力。  相似文献   

13.
“共享发展”是当前中国的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它在当前的社会历史发展背景下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历史价值,即具有独特的正当性。“共享发展”的正当性可以运用“人性—风险”的理论框架进行证明。自利的人性及其生成的世俗性社会使个体具有潜在的威胁。道德的软约束乏力以及法律与制度的硬约束缺位使得个体所具有的潜在威胁很容易爆发出来,进而生成让每一个个体都避免不了的整体性风险。对于整体性风险,必须通过与自利的人性不相冲突的互利的合作及其实现的普惠性增长加以解决。通过建立在自利的人性基础之上的互利的合作及其实现的普惠性增长,化解因自利的人性及其生成的世俗性社会而产生的个体的威胁及其生成的整体性风险,便是“共享发展”的正当性之所在。  相似文献   

14.
严格意义上的"安乐死"即法律上应予以合法化的"安乐死",是指在医疗领域发生的,由医护人员来实施的,由疾病患者所要求并且由疾病患者来承担的,旨在无痛苦地解除患者痛苦并且该目的之实现在技术和操作上是可行的一种人为致人死亡的死亡实施或死亡过程."安乐死"之所以为社会所广泛关注和争议,除了"安乐死"在具体实施方面的有关困难和风险之外,就是因为它必然地涉及各种尖锐复杂的伦理关系,并深刻地蕴含着来自人类若干普遍性道德原则的价值冲突.  相似文献   

15.
关于安乐死问题学者多是从哲学、宗教、伦理、医学等方面进行研究,而较少从民法基本理论角度进行分析.本文拟尝试以法益分析的方法从民法学之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角度对安乐死做一初步考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选择安乐死是自然人的一项天然权利,应给安乐死合法地位.  相似文献   

16.
体育竞技伤害行为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竞技伤害行为是体育竞技活动中最常见和多发的冲突类型.由于体育竞技领域素来有“行业自治”的传统,因此对该领域的法律介入,特别是刑事法律的介入存在很大的现实困境.因此对体育竞技伤害行为性质的认定,对于刑法介入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体育竞技伤害犯罪可以包括故意型和过失型,具有与普通伤害罪相比较为显著的特征.对于造成一定危害结果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的伤害行为,根据正当化行为理论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7.
安乐死的法律与伦理学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安乐死是当前法学、伦理学界的共同难题.作者从三维取向的生物-心理-社会现代医学模式出发,探讨了安乐死的法律与伦理学问题,认为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不可能导致安乐死的合法化,只有生物-心理-社会现代医学模式才可能指导和推动安乐死合法化进程.安乐死特别是被动安乐死以隐秘或半公开方式而存在,针对这一客观事实,依据现代医学模式,在实施安乐死过程中应遵循有利原则、自主原则、合法原则和公开原则等道德原则.  相似文献   

18.
安乐死可以分成很多种类,每一种类在学理和伦理上的可责难性是不同的。在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是绝症病人因无法忍受痛苦而主动要求对自己实施的安乐死,即主动安乐死和自愿安乐死。界定含义后的安乐死,体现了尊重人性、维护生命尊严的人道主义关怀,在维护病人利益的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可,因而不具社会危害性。最后,安乐死的实体立法可通过在刑法中增加新的正当行为条款来实现,程序法规制方面,可以通过单独立法的形式规范其申请、审查、批准、执行、备案等适用程序。  相似文献   

19.
阐明了安乐死的内涵及其本质,论述了在我国进行安乐死立法的必要性,并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安乐死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是对传统医学、传统伦理、传统法律的一种挑战。笔者认为,安乐死是医疗服务的一部分;医疗权就是处理人体与生命的权利,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在有利期望的前提下进行;安乐死法律关系区别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在于:通常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指物、行为和智力成果;安乐死的法律关系的客体却是特指患者的生命或健康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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