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单身女性冻卵作为新社会背景下的权利现象逐渐形成。中国宪法、法律并未限制单身女性应用辅助生殖技术,但下位法设定“已婚”为技术应用条件,构成对其冻卵权的实质剥夺。单身女性冻卵已具有充分的权利基础:允许单身男性出于“生殖保险”目的冻精而限制单身女性冻卵未通过平等原则审查,构成对单身女性平等权的侵犯;卵子作为女性身体组成部分,受身体权“行动自由”权能所涵射;单身女性确享有辅助生育权,冻卵属于辅助生育选择权与辅助生育保障权的权利内容。为落实现代社会单身女性冻卵的利益诉求,当以尊重生育自主决定权为立法价值取向,并基于社会伦理、健康风险设定冻卵权的合理限制。建立卵子库以作为制度规范的现实基础,配套其保险制度、报备制度与卵子处置规则。此外,冻卵技术提供主体应严格限定于公立医疗机构,禁止商业性冻卵服务,以防止单身女性受到父权主义下的“社会控制”。  相似文献   

2.
单身女性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由于地方政策的限制和司法实践的否认,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存疑,也不符合社会现状和生育政策导向。结合社会生育观念转变、结婚率下降和人口安全等因素,单身女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已具备社会基础。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根据“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并没有限制单身女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也就此作出政策调整,取消限制性规定。生育权是一项人格权,为解绑生育与婚姻的错误勾连提供理论基石。同时,生育保险具有国家人口调控、公民生育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三重功能,允许单身女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生育保险的功能定位。当然,单身女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需适当限制,排除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代孕行为的单身女性申领生育保险。  相似文献   

3.
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社会性居住权,居住关系由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现行的社会性居住权立法模式缺乏社会性别意识。以社会性别平等的视角,重新审视社会性居住权立法模式,阐述社会性居住权立法目的和功能,并进行社会性居住权制度的理论构造和制度设计,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国单身人口比例的上升,单身人群特别是单身女性群体受到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目前国内对单身女性的研究主要通过深度访谈来探讨单身未婚女性的身心和生活状态,缺乏系统的理论观照,且访谈样本又大都局限于大城市的中产阶层单身未婚女性,因而限制了研究成果的代表性。从交叉性理论出发,分析中国单身女性面临的宏观(儒家文化和人口调控压力)、中观(媒体的形象控制和代际压力)和微观(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和单身歧视)的多元交叉压力和歧视,厘清目前单身女性所受到的压力和歧视,从不同阶层单身女性的需求出发,才能为她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并有助于解决目前我国单身人口比例上升的问题,缓解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相似文献   

5.
“虚拟经济”在中国经济学界已经是人们广为接受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与实体经济相对的以金融证券市场为核心的经济形态。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虚拟经济开始滋生并渐趋发达。然而,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考察,中国虚拟经济既往的制度(包括法律制度)供给模式是“以国家主义为中心、以行政控制为主导的强制性供给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这种模式的弊端日益明显。今后中国虚拟经济的制度供给,必须向“多元、开放和法治的制度供给模式”移转。而实现这种移转的关键,在于如何削弱目前政府对虚拟经济的过度控制与干预,弱化政策的功能,建立真正符合市场自身逻辑的法律制度,并实现市场治理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6.
西方发达国家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普遍采取弹性开放师范教育制度。师资由“分离培养”向“统合培养”转化,师范院校也逐步超于综合化。这是世界师范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师范教育也必然向这一方向演进。  相似文献   

7.
我国女性“法律失语”现象严重,诸如:男女两性权利表达标准失衡、反性骚扰立法疲软、刑法对妻子性权利保护的忽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对女性权利保护不足、彩礼返还之规定对女性有差别对待之嫌等。文章从社会性别这一视角透视女性“法律失语”现象,解构并归结成因为:法律中的“男性”立场、法律传统中“女性话语权”的缺失、女性对自己权利认知“集体无意识”。  相似文献   

8.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北京30至50岁单身人数约在10万人左右;2002年,北京、上海等地这个年龄段的单身人数分别达到约50万人,其中女性超过六成;而到了2009年,北京“剩女”已突破了50万。  相似文献   

9.
杨红兵 《金陵瞭望》2010,(20):12-12
在平时的生活中,“运动场所少。运动成本高”是老百姓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想健身却无处可去成了很多人的苦恼。去年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中。第十二条特别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国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相似文献   

10.
涤影 《女人世界》2006,(10):20-22
当都市里一些白领女性还在为不知该嫁谁而犹豫,当“不婚族”还在成为白领美女热议的话题时,那些已婚女性却悄悄将婚姻当作秘密隐藏起来在公众场合.她们刻意省略掉自己的婚姻状况,而以“单身”、”无婚史”的身份示人,其中的“冤假错案”让人啼笑皆非。  相似文献   

11.
农村女性人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尤其在男性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转移的地区.更是成为支撑农村经济建设的“半边天”。文章以浙江省为例,通过调研和分析统计数据的方法,分析了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并针对目前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有效建议,以促进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善意取得制度作为动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一种重要方式,应体现并规定在物权法中,现行《民法通则》虽未确认善意取得制度,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善意取得是得到承认的。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审议稿中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理论界已有深入探讨,本文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对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探讨分析,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英国“半边天”流行单身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红 《21世纪》2001,(6):44-45
“新单身”一词在英国白领女性阶层中越来越流行。她们结婚的越来越少,离婚的越来越多,结果就形成了新单身一族。 她们不愿成为“我们”的一员,而是希望成为单个的我。  相似文献   

14.
新《民事诉讼法》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得以明文规定。但是对于公益诉讼具体的原告资格、应由哪个法院受理、对于什么人生效以及执行回来的财产如何分配等问题并没有进一步规定。而对作为起诉条件的“原告资格”问题,即到底哪些机关和组织享有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是应该首先进行理论探讨的。  相似文献   

15.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生殖技术的代孕已成为社会上的一种新兴产物。一直以来,女性的子宫就不是一种中立的道德价值存在,胎儿也不能是商品,女性也不可能成为商品被挑选。当人的身体被客体化和工具化时,它给现代社会关系带来伦理道德和法律的风险。我国卫生部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及伦理原则》中都是明令禁止代孕的,严禁任何以交易为目的谋取利益的代孕行为,但是其他法律法规的空白状态引发了代孕严重的伦理问题和法律规制问题。我国应利用法律手段来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提高阶级立法规制,提供代孕不合法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16.
从1999年到2005年,话题作文呈现从传统话题形式向多样化形式转变的趋势,高考作文命题在坚持开放性的大前提下,寻求“开放”与“限制”的最佳交叉点,既给考生以充分的写作空间,又设定一个合理的规定维度。在后话题作文时代,兼顾“限制”与“开放”的新命题形式,亟需我们的关注和研究,今年南通市四县联考的作文题目就是这种题型。南通四县市2006届高三联考作文题目:  相似文献   

17.
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我见金飞芳,程昀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指出:“我们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从而巩固和发展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经济建设和开放的顺利进行”。因此,在不断深化经济、政...  相似文献   

18.
代孕是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我国现有的语境下,代孕并不为立法允许.表面上看,禁止代孕是出于维护女性利益考虑,但由于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运用存在着性别差异,因而禁止代孕从本质而言是性别偏见的产物,其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还使不孕女性和代孕女性的权益裸露在立法的保护范围之外,间接上也造成了地下代孕市场的畸形繁荣.在女性主义运动蓬勃发展和女性地位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禁止代孕无疑与主流发展趋势相违背,其使女性遭受不可预料的伤害.因此,立法者必须立足于实际情况,以女性主义法学为视角,对禁止代孕的规定进行重新审视,并从女性利益立场出发,在性别平等理论的指导下重构代孕的规则体系,具体而言,应在允许妊娠型代孕的同时禁止基因型代孕与捐胚型代孕.  相似文献   

19.
目前学界对情事变更的论述主要是解决我国合同法是否应该规定以及如何规定的问题,作者认为只要准确定位制度的立法价值,如何规定就是一个立法技术的问题,与其设想将来的法条如何规定,不如在对制度重新澄清的基础上研究情事变更原则的价值。讨论情事变更原则不是老生常谈,而是要通过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讨论来正确把握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平衡。从“契约恪守”到情事变更原则是正义内涵的发展和转变的一种体现。在审视德国的交易基础障碍制度的前提下,梳理情事变更原则存在于我国合同法的可能性。而当明确了民法制度的价值理性后,如何规定就是民法制度的形式理性问题,法律技术上的处理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相似文献   

20.
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值班律师制度的确立为我国律师辩护全覆盖迎来契机。但囿于“法律帮助”的有限性,应警惕以“法律帮助”取代“辩护”。有必要在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中重新审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结合域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经验,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进行科学设计。原则上应当以经济困难作为适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标准,合理界定强制性指定辩护的范围,充分发挥值班律师的作用,积极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结构性改革,着力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