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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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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履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司法实践中忽视了这一规则的运用,使许多正当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被当作违约对待。在实践中如何正确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对于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效力及适用范围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因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对不同违约形态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问题作出较全面而周详的说明,再加上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缺陷,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正确适用相关法律带来了困难和疑问。故必须分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和违约行为之根本区别,以及如何在不同违约形态下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相似文献   

3.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确立的一项全新的合同履行制度,这里在分析不安抗辩权法律渊源的基础上,就不安抗辩权的四大主要构件进行了阐释,并结合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就不安抗辩权行使中的多重法律效力和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不安抗辩权应注意的问题,诸如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时的证据收集、注意"合理期限"的界定与适用、注意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竞合,以及注意区分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合法与违约不法行为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4.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确立的一项全新的合同履行制度,这里在分析不安抗辩权法律渊源的基础上.就不安抗辨权的四大主要构件进行了阐释,并结合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就不安抗辩权行使中的多重法律效力和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不安抗辨权应注意的问题.诸如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时的证据收集、注意“合理期限”的界定与适用、注意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竞合,以及注意区分行使不安抗辨权的合法与违约不法行为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5.
我国统一合同法对不安抗辩制度的确立对于维护交易安全,规定的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根据扩大为包括丧失商业信誉在内的所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并通过例举的方式规定,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律又为先履行一方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规定了通知和在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的恢复履行的义务。先履行一方在履行了上述两项义务后,享有在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在既吸收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又继承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但其规范存在很多歧义,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进行研究。不安抗辩权具有暂时性,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中,其抗辩事由具有法定性,其行使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应该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不安事由"的举证程度以及中止履行的范围三个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合同法》有关规定的称谓应规范化 ;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不可混淆 ,不宜称不安抗辩权 ;先期违约不可等同于预期违约 ;附随义务与 (先 )后合同义务、从给付义务、减损义务应加以区分 ;可追认合同还有第四种情形。  相似文献   

8.
合同履行中遇到对方违约,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当事人可采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行使抗辩权、行使债的保全、解除合同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合同法》制定之时有意识地引入英美预期违约制度,但引入之后其便与履行抗辩权制度纠缠不清,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之难题。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和履行抗辩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相对应,二者之间存在着实质的一致,因而完全可以将现行相关规定纳入大陆法系相应制度之中。鉴于我国系大陆法系的法律模式,宜将《合同法》第108条、94条第2款定位于大陆法系的拒绝履行制度,使其与第68、69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一起,共同应对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所欲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不安抗辩权在民事诉讼中是一种很重要的权利,但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一方当事人有先履行合同债务的义务;(2)先履行合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后履行合同债务的一方将来不能履行合同债务;(3)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已届履行期.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时间和经营状况恶化程度,履行债务的先后顺序,以及提供担保的方式和限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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