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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由于传统的中华法系无法为清政府“工商立国”提供制度、文化上的支持,于是,晚清新政开始了最具历史意义的修律运动——移植西方现代法律制度.在晚清“挽回利权”、“先定商律”思想的指导下,1904年《公司律》出台.虽然这部中国立法史上的首部公司法“顾草创之始,难语完备”,但作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开篇之作,它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尤其是它的颁行,标志着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在中国的第一次确立,推动了中国民族工商业者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的形成.  相似文献   

2.
随着西方列强经济侵略不断加深,晚清社会经济"外耗"愈益增大,导致清政府财政拮据,国力衰弱.为了遏制垄断资本的经济渗透和掠夺,晚清政府发起旨在"自强"、"求富"的洋务运动.由于国内资本短缺,而海外华侨资本增长较快,晚清政府企图以华侨资本替代和抵制西方垄断资本,制定了一系列吸引侨资的政策,鼓励华侨商人回国投资,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民族经济独立,推动了中国近代化的历史进程.  相似文献   

3.
19世纪后半期,东北亚局势变得更加复杂,成为列强妥协斗争的场所.晚清政府在维护自身利益及处理双边和多边关系的过程中多次运用了以夷制夷策略,先后经历了在处理朝鲜问题上联合列强制衡日本,甲午战争后联合俄国对抗日本,义和团运动后又联合日本牵制俄国,以及在晚清末期联合美英平衡日俄势力.以夷制夷作为一种外交策略,本质是一种均势战略,其实施的前提是国家的实力.晚清政府分化瓦解、相互制衡的以夷制夷策略不仅不能真正地维护自身的根本利益,反而促使列强的妥协与联合,使得晚清政府更深地陷入到列强的包围之中.晚清政府"制夷"的目的没有达到,反而更大程度地为"夷"所制.  相似文献   

4.
晚清版权保护政策的形成过程中,清政府处于双重两难选择的窘境.按理当保,而势又难保;从国内义利角度考量当保,而视国际环境又不能保.<大清著作权律>的出台和颁布,与中日、中美商约谈判以及由此延伸的政治、外交胁迫有着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5.
郭渊 《中州学刊》2008,(1):201-205
清朝末年,东西方列强频频非法勘测中国南海诸岛,侵扰中国海疆国土.在维护海权的斗争中,晚清政府多次进行主权宣示,收回东沙岛主权,并提出"水界"区、海洋渔业区等观念,为维护海洋国土主权做出一定程度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魏淑君 《江淮论坛》2009,(3):97-103
在中国近代史上,商事立法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起点,晚清《公司律》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开篇之作。从《公司律》到南京国民政府《公司法》,移植西方国家法律制度是近代中国公司立法的主要途径。但回顾近代中国公司立法史,我们发现:近代中国公司立法为适应各时期工商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不缺少在移植基础上的大胆创新。近代中国公司法一贯采用的集诸多公司类型于一体的单行法模式,对世界公司立法也是具有贡献意义的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7.
宁全红 《兰州学刊》2006,20(11):44-46,105
本文简要回顾了晚清时期中国引进西方公司制度的历程。一些资料表明,作为一种有效筹集资本,极大的促进西方近代生产力发展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制在引入中国后即被“扭曲”。在近代中国各种条件的“滋润”下,一些企业中贪污腐化严重,阻碍了对于清政府命运至关重要的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因而,本文呼吁大力开展西方公司制度的中国“语境”研究。  相似文献   

8.
根据1902年的中英商约和1903年中关、中日商约规定,清政府于1904颁行<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对各国商标进行立法保护.但各国表示不满意,向清政府和民国政府不断提出交涉,要求修改.1923年5月3日中华民国政府颁行<商标法>,各国起初仍不满意,经过与民国政府多次交涉,各方均做出一定让步,至1926年底各国最终承认<商标法>.中国<商标法>的颁行是中国与列强长达20余年的斗争和妥协的结果,其中也交织着列强各国之间的矛盾冲突.列强各国承认<商标法>,使中国政府对中外商人的商标进行保护有了法律依据,便于解决各国之间和中外之间的商标纠纷,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190 4年 ,清政府颁布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公司律》 ,后修订颁布了《公司条例》 ,公司作为近代中国新兴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得到了国家法律的认可。在近代中国公司的发展过程中 ,股权限制思想和家族公司思想值得重视和借鉴  相似文献   

10.
1903年发生的苏报案激化了朝野矛盾、中外矛盾以及清政府内部强硬派和温和派之间的矛盾.这三对矛盾纠结在一起,影响了苏报案的进程和处理结果.革命者借助上海租界挑战清政府,为维护政府权威,朝廷一意镇压,下旨严惩.负责处理的官员却各怀心思,导致朝廷旨意执行效率不高.章太炎等人被捕后,清政府又与列强交涉,要求交犯,出于维护既得利益和西方价值,列强以尊重已达成的程序为由拒绝清政府的请求.苏报案的发生和交涉反映出晚清政府应对政治危机的无能.  相似文献   

11.
应对气候变化的能源立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各国都十分注重加强能源立法以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在出台专门的"气候变化法"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况下,构建和完善以正在制定中的<能源法>为核心的能源法律体系,成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制度路径.作为能源领域的基本法,<能源法>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能源法律体系中具有引领和主导、衔接和协调的制度功能.在<能源法>中,我们应当坚持"能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设计安排能源环境保护的制度内容,体现和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2.
中国<公司法>借鉴了企业法的原有规定,采用了公司"民主管理"的表述."民主管理"曾具有产权代表功能,现已发展为重要的公司职工保护制度.公司民主以公司成员的同质性为前提,以公司成员协商一致或按照多数决定原则决定公司事务为内容,包括股东内部民主、董事会内部民主及职工内部民主等形式.职工有权以依法选举董事或者监事的方式参与公司事务,但必须尊重公司集中管理的价值,不能代替公司股东和董事发挥作用.公司职工参与和公司民主管理是不同概念,应当限缩解释公司民主管理的含义或者废止公司民主管理的提法.在法律适用中,也可以从职工参与角度解读中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民主管理.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一人公司制度.一人公司的特征表现为股东的单一性、法人资格的独立性、组织机构设置的特殊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和资本制度的特殊性.这些也正是一人公司风险存在的根源,应通过制度设计予以防范.我国现行<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立法存在资本制度的内外冲突和组织制度安排的冲突等问题,应通过立法使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14.
吕铁贞 《中州学刊》2014,(5):127-133
晚清海关外籍总税务司由海关主管部门遵从皇帝谕旨任命,由英国人担任。他们是同时处在多元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对清政府而言,他们是清政府的雇员,代表清政府从事诸多外事活动,同时也是清政府内政外交的顾问。对英国而言,他们是英国的臣民,维护、践行英国在华利益,同时,他们还要维护列强在华总体利益。在多元利益主体的博弈中,总税务司致力于平衡中西方之间的利益诉求,并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近代中国西方列强的海上入侵使得中西海洋观念第一次真正产生了激烈的碰撞,清政府对于海权也随之有了感性的觉醒.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晚清有识之士极力发展海上运输、加强海上防御、建立强大的海军等一系列的自强举措表征了近代国人对海权的强烈追求.然而,救亡图存的时代主题使得清政府最多只能发展海上力量加强边防以自强御侮,很难让多数人认识到海权的战略意义和真正价值.  相似文献   

16.
陈策 《理论界》2009,(1):127-128
洋务运动时期,随着<万国公法>的传入,清政府肯定其在办理外交上的价值.清政府出使西方的外交官以<万国公法>为指南展开与西方的外交活动.洋务思想家们对<万国公法>亦进行了深入研究,看到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对其进行批判.这些都反映了洋务时期国人对国际法认知水平.  相似文献   

17.
西方列强对西沙群岛的侵略与晚清政府的主权维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渊 《学术论坛》2005,(2):166-170
晚清时期,西沙群岛的丰富自然资源、重要的交通地理位置,以及军事上的战略枢纽地位,引起了西方列强的觊觎,此时西沙群岛的主权问题已经较为明显地凸现出来。晚清政府围绕西沙群岛主权问题与西方列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西沙群岛的开发建设,以维护我国的海洋国土主权。  相似文献   

18.
担保制度为融资提供保障,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于开始实施后,其对以<担保法>为主体的我国担保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改进和完善,这必将深刻影响担保公司在我国的经营方式.因此,有必要研究物权法对担保行业的影响、如何为担保公司的经营策略改进提出法律上需要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在沿用以往对基督教的宽容政策的基础上,以"辑和民教"为基本出发点,对基督教政策作了部分调整.这些政策变通多少弥补了传统基督教政策的不足,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由于西方列强的侵略本质和清政府的妥协态度,这种修修补补的应对之策不可能给清政府带来真正的"辑和"效果.  相似文献   

20.
从传统海关制度到新式海关制度的海关制度变迁历程,既是清政府与列强、中外商人的利益博弈,也是东西方的意识形态和海关制度绩效的竞争.以任用外籍人员为表象的中国海关制度变迁是清政府稳健式增量改革的成果,是一种以强制性开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这种强制性体现于西方列强对地方政府的胁迫和不平等条约,造成海关制度变迁的殖民特征,使得新式海关制度长期履行异化的海关职能,代表着嵌入式内部规则的外国商人成为海关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而中国商人却处于失语状态.不过,中国政府在重新确定海关职能后,也积极改革海关,具有主导权.只有当中国政府完全认知现代海关职能并夺回海关制度制定权力之后,近代复杂的海关制度变迁才算告一段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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