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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是汉代著名的儒家学者,长期被历史学家称为“醇儒”,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一直受到儒家学者之推崇。但细检董仲舒之思想,虽有对孔孟儒学之继承,但更有对齐文化中各种思想之吸收,董仲舒的思想绝非对孔孟儒学的简单继承,而是将鲁文化之儒学与齐文化之公羊学、阴阳家思想融合为一的结果,也可以说,董仲舒完成了对儒学的齐学化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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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思想是齐学化的鲁学刘宗贤,蔡德贵荀子是儒学大师,他的思想继承孔子、孟子而又与孔孟有所不同,融百家之学而别成儒学中的荀派。但对于荀子为什么出于儒而又不局限于儒,而能独树一帜的原因,至今学者还较少谈到。本文想从齐学与鲁学融合的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兼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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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学、鲁学与稷下学宫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春秋末年至战国时期,适应“时君世主,好恶殊方”的政治形势,诸子“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汉书·艺文志》),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齐学与鲁学之间,包罗众多学派,互相争鸣,互相影响,互相交融,至齐国稷下学宫,一个新的文化系统,齐学化的鲁学便开始形成了。这是我国思想史上各种思想通过对立斗争而趋向融合统一的典型一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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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思想是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枝奇葩,产生于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代,儒、道、法等流派相互影响,各自形成了对无讼的认识。无讼思想有独特的表现形式,并且其是经济、政治、社会和思想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无讼法律思想的当代价值包括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建构有中国特色的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防止法律万能主义和有助于保障社会顺利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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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者,道之动,武帝酷吏政治是汉初黄老无为的反向运动,儒法合流则是酷吏政治的反向运动,儒、道、法三家思想的激荡、融合构成汉代法律思想演变的主线。法家思想先是蛰伏于道家黄老,随后勃兴,进而又受制于儒学,终汉之世被笼括于一个更高层面的价值体系之内,宽猛相济,应世而变。酷吏是汉代法律文化的承担与创造主体之一,其盛衰变化与汉代法律思想的演进有着密切关联。因此,以酷吏为视角考察汉代法律思想的流变能够动态地阐明正统法律思想形成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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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诸侯割据争霸的时代,也是言论自由,文化繁荣的时期.当时,各种学说纷纷兴起,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他们对治国之道各述己见,特别是其中的儒、法、道家更是各执一词,互相指摘,其不同的法律思想观点的斗争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至今在人们思想上仍有这类“斗争”的痕迹.本文就儒法道三家法律思想进行一番比较,以加深对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特别是对曾对中国和世界历史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的儒家思想的了解.(一)儒家,是以孔丘(约前551一前479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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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末期,墨家创始人墨子及其后传弟子提出了"推类"思想.这一带有方法论性质的理论对当时儒、法两家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由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浓厚的儒、法烙印,我们认为,墨家思想在方法论层面上,通过作用于儒、法两大流派这一间接途径对中国传统法文化产生了影响,其对于传统法文化的塑造、产生、发展功不可没.本文力图通过"推类"思想的提出、"推类"思想对先秦儒、法两家的影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例证三部分的论述,对上述观点予以学理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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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二年末,文痞姚文元控制下的《红旗》杂志刊出广东那位思想史教授的《春秋战国时期思想领域内两条路线的斗争》一文。文章虽然加上一道“从儒法论争看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的副题,实质上是用“儒法论争”作代表的“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斗争”去概括当时整个思想领域的斗争,对“百家争鸣”的历史进行一次“新概括”。从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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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九流十家,纵横家为其一。较之儒、墨、道、法,其思想文化建树固所不及,但在那个政治上礼崩乐坏、王钢解纽,学术上处士横议、百家争鸣的时代,其现实参与程度却有过之,对后世的影响也未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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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法律思想是一种以儒法思想为基础的融合了诸子百家精华模式的思想。在融合过程中,只求发明传统经典本义与真相,会通求于一是。朱熹法律思想创新具有采撷精华、不惟圣贤,只见其因袭、不见其创造,力图使其成为尽善之境的致治准绳的特色,体现了最能守传统与最能创新义的完美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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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春秋战国时期儒、道、墨、法四家散文,可见儒家思想趋居“正宗”,道家思想功过参半,墨家思想盛衰幻忽,法家思想兼蓄实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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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一生深受儒、释、道思想的影响,而以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这在学术界几乎没有分歧,笔者也无异议。但学术界还普遍认为,苏轼对儒、释、道的态度,前后期各不相同:前期(指贬官黄州以前)主异,认为儒与释、道是对立的;后期(从贬官黄州到去世)主同,融合儒、释、道。这一观点,南宋江应辰就已提出:“东坡初年力辟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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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孟子、荀子:早期儒家三大师思想之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德贵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文章分析了早期儒学从孔子的单一性鲁学到荀子的齐学化鲁学的演变,对现代的儒学复兴论和全盘西化也提出了批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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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法律史知识体系的背景下,瞿同祖用法律儒家化对中国刑律的发展趋势做了描述,所解释的是始自汉代但是兴于魏晋的引礼入法现象,具体就是用礼来修改刑律。法律儒家化的解释前提是春秋战国以来的礼、刑分离,当德、礼、政、刑从周礼中分化后,礼融入法才有基本前提。法律儒家化能够准确解释西汉中期以后刑律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其内含与君权的冲突,这是法律儒家化的解释限度。从刑律及其实践来看,刑律文本的儒家化程度最高,司法实践次之,司法制度在经历儒家化后又呈现回溯法家的趋势。即使儒家化程度最高的刑律文本也包容了很多法家理念,这种现象可以用儒法融合或礼法融合来描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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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商虽然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但是直到明代中后期才出现意义与之相当的"儒贾(商)"和"(儒)士商"概念。儒商是以儒家思想作为经营管理准则和生活指导,有良好品德和专业知识,并在商业经营上取得成就的商人。中国古代儒商和儒商文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春秋战国时期儒商初步形成,儒商文化随之出现;宋代儒商得到新生,儒商文化开始复兴;明清时期儒商发展走向兴盛,儒商文化成为主流商业文化。传统儒商文化是中国古代儒商把儒家思想与商品经济法则相整合所形成的经营理念、管理思想、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传统儒商文化为当代儒商文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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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在泾渭流域发祥,受商朝策封,自称"西土之人",称商王畿为"中国".武王灭纣后,饼商王畿入周王畿,称关中-洛邑-朝歌一线为"中国",在"中国"之内分封采邑,承认周边氏族势力为诸侯,"中国"词称具有了明确的地域、民族、文化和主权归属意义.成王与周公东征,巩固了王畿,并灭掉周边旧氏族,分封鲁、齐、燕、晋等诸侯,致周文化与各地文化逐渐融合,周民族与各地民族逐渐融合,至春秋战国时王畿与诸侯国差异消失,中原各国与秦楚吴越的差异消失,九州认同为"中国","中国"词称的地域、民族、文化和主权归属意义再次发生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