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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行政伦理以研究行政道德为主要内容,具体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与行政客体的相互关系,以实现行政价值为目的的一系列行政行为的应然性道德规范和准则。行政伦理与行政道德分属于行政领域的不同研究层面,行政伦理高于行政道德;行政责任是行政学和法学的交叉研究,是一种包括行政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的一种广义责任,行政责任伦理是行政责任与行政伦理的共同研究领域;政治伦理是政治学与伦理学的交叉研究,追求政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以解决政治权力中的道德问题为目标,而行政伦理是工具性价值和公共性价值的统一,以实现行政价值为目标。  相似文献   

2.
任何形式的法律体系都包含着对违反规范的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机制,一般而言,追究法律责任必须以法律义务的明确界定为前提,而法律义务的设定又必须以行为能力的假定作为最为重要的基础。立法者之所以不能承担法律责任是因为:界定立法者立法能力的不可能性与认定立法者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可能性。《立法法》上的义务性规范对于约束立法行为依然是有意义的,它们是对立法行为进行职业道德评价或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3.
行政责任内涵多样化和边界不清是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因素之一,从责任追究的视角对其进行逆向综合探索较少.理论界对行政责任内涵的阐释主要是源自法学界与行政学界,从各自的学界范畴和视角出发,对行政责任内涵进行不同演绎.不同学科的以自我为中心、为界限的理论阐释,无形中造成行政责任内涵的局限和不足.在法学领域,法律责任的普遍性和差异性导致行政责任与其他责任的混淆与交错,主要表现为:法学界与行政学界的行政责任混淆;法学中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交错.须对行政主体行政责任内涵作进一步澄清与把握.  相似文献   

4.
公共管理责任义务体系包括行政责任义务、法律责任义务和道德责任义务。由于我国社会历史演进的特殊性,致使当前我国公共管理责任义务体系呈现出行政责任义务发展成熟,法律责任义务发展滞后,道德责任义务十分匮乏等特征,由此带来公共管理者缺乏有效监督,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公共管理者缺乏内在动力等痼疾。为此,应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义务,建立健全道德责任义务,进而建立起完善的公共管理责任义务体系。  相似文献   

5.
强化行政主体的积极义务是当代行政法治的基本格局。行政主体的积极义务是行政主体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没有严格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履行的、严格遵守法定行政程序的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的义务。其主要类型包括积极实现宪法基本原则的义务、促进社会福利的义务、改善社会环境的义务等七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的提出对于更新我国的行政法治观念和行政立法格局、促进服务型政府建立都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6.
论国家对基本权利的双重义务——以生命权为例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公民基本权利所对应的主要不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而是国家的义务.国家不仅仅对自由权负有消极义务,也不只对社会权负有积极义务,国家对每项基本权利的义务都具有复合性,负有消极尊重与积极保护的双重义务.以基本权利中最重要的生命权为例,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国家机关对公民的生命权不仅要消极尊重自己不去侵犯,而且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积极保护.国家对基本权利应当在消极尊重与积极保护之间取得恰到好处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政府能力是政府自身素质的综合体现,对于一个社会和国家的经济、政治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我国传统行政文化中,既包含着如“官本位”等对政府能力提升起消极作用的观念,也包含着如“和为贵”等积极思想; 在提升政府能力过程中,要吸取精华,去其糟粕,发挥传统行政文化内生价值机制的作用,构建现代行政文化。  相似文献   

8.
规范法学对于法律实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规范法学研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研究对象是政府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其未适当履行义务时否定性后果的实现方式。政府的法律义务可类型化为给付义务、合作保障义务、管制义务和自制义务;未适当履行法律义务时,通过能动司法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实施行政问责制,政府承担否定性后果。  相似文献   

9.
行政决策失误的法律责任一直晦暗不明。实际上,主权在民论、权责一致论、权力制衡论等早已为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的追究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而法律责任自身的比较优势及构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现实诉求更为追究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做了充分铺垫。因此,逐步剔除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缺失的弊病,构建行政决策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已然具有理论与现实之双重要义。  相似文献   

10.
法律责任是整个法律制度的核心构件 ,举证责任则是诉讼法律制度的核心构件。法律责任分为一般法律责任和特殊法律责任 ,同时法律义务也分为一般法律义务和特殊法律义务 ;一般法律责任就是特殊法律义务 ,而特殊法律责任就是一般法律义务。举证责任是法律责任 ,是一种特殊法律责任 ,因而又是一种一般法律义务。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问责制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周仲秋 《社会科学家》2004,36(3):128-130
针对我国行政责任制度不完备,普遍存在重权力轻责任的弊端,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行政权力实际上处于无责任、无风险运行的状态,一些地方政府先后出台、实施行政问责制。行政问责制突出了行政管理中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一致的原则,是政府实现其行政责任的一种自律或自我控制,其实质在于防止和阻止行政官员“滥用或误用公共权力”的失职行为,也将着力强化“无功便是过”的新为官之道。实施行政问责制是我国干部制度改革和行政体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必将大大拉近市民与政府之间的距离,大大提升政府形象,加快推进塑造出一个高效政府、诚信政府和责任政府。  相似文献   

12.
行政决策失误的法律责任一直晦暗不明。实际上,主权在民论、权责一致论、权力制衡论等早已为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的追究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而法律责任自身的比较优势及构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现实诉求更为追究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做了充分铺垫。因此,逐步剔除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缺失的弊病,构建行政决策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已然具有理论与现实之双重要义。  相似文献   

13.
我国传统的法律义务定义观事实上已成为人们理解法律义务的樊篱,特别是权利附带定义观将义务概念的阐释附着于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义务研究的滞后,造成权利义务研究的失衡。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一对基本范畴,两者相辅相成,不存在主次关系,重权利,轻义务研究,权利只能是空壳。对法律义务定义观进行反思,建立独立分析框架,厘清义务概念定义中似是而非的问题,才能给出相对科学合理的定义,有利于法律义务研究的深化,法学及法制实践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行政问责法治化是建设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对推进行政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行政问责法治存在着行政责任不够清晰、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行政伦理建设不足、配套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我国必须进一步明确政府官员的行政责任、加快完善行政问责法律体系、大力加强政府官员行政伦理建设和行政问责配套法律制度建设,以使我们的政府真正成为具有强大公信力和执行力、令人民满意的责任政府。  相似文献   

15.
行政不作为的理论界定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从理论上科学地界定行政不作为概念是研究行政不作为理论的前提。目前,关于 行政不作为的界定存在诸种不同的学说,本文在辨析这些学说的基础上对行政不作为这一概念进 行了重新界定.并就行政不作为与不作为义务、否定性行为、不正确作为责任、默示行为等相关范 畴之间的界限.以及行政不作为的特征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16.
论公共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研究责任和义务的问题是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项重要任务 ,也是现代社会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必要理论前提。公共管理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包含着行政的、法律的、道德的三重责任和义务 ,是由这三重责任和义务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整体。行政的、法律的、道德的责任和义务的根据不同 ,因而在性质上也是不同的。对于公共管理活动而言 ,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和义务都需要转化为道德的责任和义务。公共管理者对道德责任和义务的承当 ,是其政治运行低成本、高效率以及获得普遍信任的基础。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中介组织的行政法律责任是社会中介组织作为行政主体行使公共权力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是追究社会中介组织行政法律责任的重要理论依据,行政调解、行政裁判和行政诉讼是追究社会中介组织行政法律责任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8.
公共行政体系结构的哲学解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体系是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存在和发展的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行政体系的系统结构包括:(一)由行政体制、行政组织、行政机构、行政人事资源等要素构成的客观结构系统;(二)由行政权力、行政法律、行政政策、行政管理方法等要素构成的主观结构系统;(三)由行政意志、行政义务、行政责任、行政人格等要素构成的价值结构系统。这三个子系统在总体上的动态平衡是行政体系系统结构的总体  相似文献   

19.
行政程序立法在我国尚处于薄弱环节,但是行政行为违反行政程序法律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需要完善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机制。在对行政程序违法的主体和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的行政程序法律规定和责任判定进行分析,认为我国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机制存在责任规定缺失、责任规定有失规范、责任形式不完善等问题。为了完善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机制,首先要健全无效、撤销、补正等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其次应完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追究机制,保障行政权力行使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相似文献   

20.
法律设定非诉行政执行期限的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非诉执行期限属于义务型期限,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是行政机关丧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权利,逾期提出申请属于程序违法。程序违法的性质和非诉行政执行中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不一致,决定了行政机关不因逾期申请而免除执行生效行政决定的法律义务。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所指向的客体是公共利益,将"不予受理"作为行政机关逾期申请的法律后果,不仅没有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机关起到任何惩罚效果,反而进一步损害了公共利益。为兼顾公共利益和惩罚行政机关程序违法行为,法院可以在受理行政机关逾期提出申请的同时,采取将行政机关逾期情况予以公告、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等措施,构建将行政机关责任作为不利法律后果客体的制度设计,还能够一并解决行政机关在非诉行政执行期限届满后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不作为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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