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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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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构建和谐社会,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坚持国家权力在纠纷解决领域中有进有退;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大力支持和引导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健康发展;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  相似文献   

2.
与传统的乡土社会相比,当前农村社会的纠纷变得复杂与多样化,与之相对应的纠纷解决机制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如何建立一个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以诉讼为基础、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共同发挥作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解决具体农村纠纷,最终构建法治农村的重要课题.为此,着眼实际,针对目前农村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面临的困境,采取原理阐释的方法揭示原因,为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构建提供学理建议.  相似文献   

3.
纠纷是人类社会的必然产物.和谐社会并非是指一个没有任何纠纷的理想"桃花源",而是指一个纠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社会.因此,及时、有效、妥善地解决不断出现的社会纠纷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基本要求.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同样也是一个矛盾纠纷不断涌现的过程.当下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更为激化,有些矛盾纠纷最终演变为非理性的暴力冲突,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与和谐.本文基于对和谐社会内涵和构建思路的理解以及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关系的分析,就建构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了阐发.  相似文献   

4.
纠纷解决机制是法治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要素,法治社会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纠纷解决机制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同时实现诉讼内外的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互济、有机衔接与整合,将成为稳定社会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一个理性社会,会让纠纷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按照自身利益的需求选择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关键是要建立系统的理念、和谐社会的理念、多元化理念和效益理念。  相似文献   

5.
纠纷的合理解决是和谐社会的表现之一,引发社会纠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也应是多方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在以司法诉讼程序为中心的同时,发挥各种非诉讼程序灵活解决纠纷、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作用,使各种纠纷解决方法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我国已拥有以法院调解、仲裁等为主的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是这些非诉讼程序本身也存在着不足和滞后,因此,对我国现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利弊作出客观评价,在尊重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的具体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和谐社会秩序构建的促进功能。  相似文献   

6.
我国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反思与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我国群体性纠纷日益增多,建立完善的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但当前我国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存在整体结构设置不合理、相关制度设计存在缺憾、与外部机制脱节等问题,因此,应当以司法最终解决原则、效率原则、弱势群体保护原则等为基点,从改革诉讼制度、完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配套机制等方面入手对其进行改革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评析与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家庭争议解决机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其纠纷解决类型都呈现多样性与广泛性的特点。本文对我国目前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从功能与价值上阐述了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独特化、非诉化、多元化的特点,最后对如何建立与完善多元化家事纠纷机制提出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着成本高、效率低以及纠纷解决方式彼此之间不配套的缺陷。树立纠纷解决的多元化理念,强化法院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仅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还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9.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我国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在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存在并发展,因其有着重要的现实基础。目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各纠纷解决机制关系和功能发挥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在农村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在坚持多元化与利益协调理念相统一、人本与保护农民权益理念相统一、法治和自治理念相统一的前提下,从不同的方面对我国现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加快,乡村社会纠纷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传统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难以适应新型农村纠纷的需求,这迫切需要我们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乡村社会多元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既要注重完善已有的农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也要尝试创建一些新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同时还要确保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能实现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1.
后危机时代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突显,如何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灵活多元的救济途径是理论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早对金融消费者替代性纠纷处理机制进行了探索,形成了许多有益经验,相比之下,我国金融消费者纠纷处理机制单一,缺乏灵活性和实效性。在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有必要借鉴他国经验,将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金融监管的首要基础价值,建立统一的金融纠纷处理中心,整合现有的资源,制定严格和完善的纠纷解决程序,实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监管目标。  相似文献   

12.
恢复性司法是刑事法学界的热门话题,但鲜有学者将其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恢复性司法实质上是解决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间因为犯罪引起的纠纷的过程/程序.通过对世界范围内恢复性司法形式的考察发现,不同解纷主体解纷运作的权威性不同,执法机关调解是典型的权威模式,非执法机关协商则趋向于协作模式.在对中国恢复性司法解纷运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现实语境下要拓展并协调各种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恢复性司法形式,可能的进路是在不同的刑事案件和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适用不同的解纷机制.  相似文献   

13.
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的核心在于应将当事人作为程序适用的主体而非客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处分权,为证券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构建奠定理论基础。目前,诉讼是解决证券纠纷的主要方式,但其面临着诸多困境,而非诉讼机制在证券纠纷领域的具体应用不足,难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基于“有限司法”理念、证券纠纷的专业性以及非诉讼解纷机制的高效性、灵活性、保密性等优势,应立足于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和意思自治原则,着重完善仲裁和调解等非诉讼机制,使之成为与诉讼机制并存、协调衔接的证券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4.
人民调解制度在诉讼时代面临着挑战,行政调解被司法机关漠视,调解与审判的结构关系未能理顺,现行的各种调解制度“各自为战”,尚未形成合力。法院应设置专门的调解机构,建立对法院外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实现法院调解与法院外调解的有效互动和有机衔接,同时,应尽快出台《民事调解法》。  相似文献   

15.
为了研究和借鉴德国能源立法的纠纷解决机制,比较了德国《联邦矿产法》《核能法》《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优先法》中特有的纠纷解决制度,认为德国能源立法中的相邻权纠纷解决制度、司法审查制度和能源损害赔偿责任区分制度等具有立法的先进性。借鉴德国能源法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中国正在进行的能源立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6.
ADR作为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灵活性、易执行的特点,与诉讼方式并行不悖.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ADR机制有助于实现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与经济法纠纷的复合性、新型性、技术性等特征契合,弥补了司法诉讼途径解决经济纠纷的不足,对于完善经济法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实践中,仍需解决ADR机制在经济法纠纷解决中的有效性和规范化问题,实现与国家司法权的协调互动.  相似文献   

17.
论清朝多元化的商事纠纷处理机制及其弊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清朝的商事纠纷处理机制及其存在的弊端,并以此为基础比较清末商会商事纠纷理处权优势,结果表明:清末商会成立以前,清朝商事纠纷的处理已经形成了国家司法审判和民间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但是国家司法审判机制中存在着诉讼成本高、商人易受人格侮辱等弊端,民间调解也存在着自发性和不规范性等不足。1904年商会成立以后,政府赋予商会商事纠纷理案权,是清末政府改善商事纠纷处理机制最迅速而有效的方法之一。  相似文献   

18.
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在藏族习惯法中占有突出地位,并有其自身特点.藏族习惯法偏爱调解并优先适用自有原因.对此进行客观分析、理性评价,既有利于维护藏族社会的稳定、推动藏族社会的法治进程,也有利于构建和谐藏族社会.  相似文献   

19.
提高基层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基层政府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机制存在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机制不配套、人员素质不高、动力不强、基础工作不牢等诸多问题.基于这些问题,基层政府必须采取如下对策: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合理分类,提高化解质量;健全机制,扩大化解效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化解水平;普及法律教育,夯实化解基础;健全制度,提升化解效率.  相似文献   

20.
根据中国公司内部监督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的实际情况,通过研究和对比中德日的公司内部监督制度的异同和发挥作用的程度不同,提出了第三条改革之路:即不完全照搬德国,也不抄袭日本的做法,而是选择在保持二元并列结构的同时,进一步地改革监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并力图使它们完美结合起来。在完成这一系列改革后,移植机关争端解决机制,促使我国真正建立起公司监督体系法律制度并使其正常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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