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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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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明清时期西南地区土司土兵优抚内容包括现役将士优待和伤亡将士及家属抚恤。优抚政策主要由兵部、户部和礼部协同执行。这些优抚政策的施行,有着严格的程序,包括优给优养、亡故将士抚恤以及优抚待遇与时限等。优抚政策的执行,对明清两朝土司土兵战斗力的增强、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明代西南地区各地土司兵参加中央王朝组织的军事战争活动,不仅维护了封建中央王朝的统治,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政治的稳定,而且促进了西南地区经济文化方面的发展。但在政治制度、财政经济、社会危害等方面的消极影响严重影响了西南地区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民族关系。  相似文献   

4.
乌江流域曾有多家族属不同的土司,传承极为悠久,朝廷任授、归顺内附和战功授职是其主要来源.乌江流域众多的土司在发展生产充实国家府库、平定叛乱维护统一和兴办文教开化民众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5.
乌江流域土司时期文人诗歌展示了独特的民风民俗、雄奇秀美的山川风光和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具有突出的认识价值;体现出鲜明的自然美和强烈的人性美,具有突出的审美价值;饱含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充沛的家庭使命感,具有强烈的教化价值.  相似文献   

6.
在土司制度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土司学”庞大而专门的概念体系。这些概念术语有力支撑着“土司学”的学科构架,是“土司学”得以逐步形成和确立的重要基石。梳理土司相关术语,大致包括制度层面、土司群体与土司人物、土司时期的相关事件、土司地理、土司地区的社会生活、土司文献、土司文物与土司遗址等七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土司制度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官”与“土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官”一词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词语,宋代开始成为统治少数民族的官职、官员的称呼。“土司”一词的原意是指统治少数民族的官府衙门,明代嘉靖年间开始出现。“土司”分为文武两个系统。明代中叶以后“土官”与“土司”被混同了起来。土司制度是以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行政机关——土司为中心而实施间接统治的政治体制,因此它不应称为“土官制度”,而应称为“土司制度”。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土司研究中的“碎片化”倾向已经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对于“碎片化”概念内涵的澄清,有助于土司“碎片化”实质的认识。已有土司研究中,确实存在着断代性土司研究缺乏“长时段”、民族性土司研究缺乏“贯通性”、区域性土司研究缺乏“整体性”等“碎片化”倾向与表现,应引起土司学界的警觉。只要研究者立足于“总体史”,重视研究内容之间关联性探究,注重史学本位之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就可以跳出“碎片化”的窠臼。  相似文献   

9.
土司问题研究正成为史学研究的热点,构建土司学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当前土司问题研究应强调历史大视野,因为土司制度的推行、改土归流的实施都是在极具中国特色的历史大背景下的历史现象和历史存在。同时,研究土司制度也要有历代边疆治理的大视野,毕竟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朝治理边疆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治理模式。土司问题研究也要力戒泛化,要努力追求研究的深化与创新。在此基础上,加快推动土司学构建的进程。另外,要重视开展土司学构建的理论研究,要注意土司研究社会基本功能的发挥,而尽快组织力量,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启动《中国土司学概论》的研究与撰写则是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土司学的构建,并不是土司问题研究的终结,而是一个新起点。  相似文献   

10.
土家族巫歌是土家族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共同创作和传承的带有巫术性质的民间歌谣。乌江流域土家族巫歌不仅是一种最原始音乐的象征,而且对土家族文化具有一定的习惯法功能,其中所包含的敬神祭祖的传统习惯法规则、和谐自然的生态意识和诚实守信的公平观念是值得传承和发扬的,但也要摒弃民族宗法的陈规陋习等不良风俗习惯。  相似文献   

11.
唐宋时期,澧水流域活动着向姓、覃姓土著“首长”。元明清时期,朝廷在澧水流域设置几个土司机构。统治各族百姓。  相似文献   

12.
主持人语     
土司研究经过长期的学术积淀,目前已进入到快速发展的阶段。特别是2015年中国的三处土司遗址成功申遗之后,土司研究更是备受瞩目。作为土司研究的重镇,吉首大学的研究一直是走在最前列的。2004年,他们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土司历史文化研究中心;2009年,他们首次提出“土司学”概念,并为其理论架构的搭建进行了不懈努力;2013年,为给土司遗址申遗提供学术支撑,他们组织全校力量,编写了《中国土司文化丛书》(共十一册)。今天,为适应土司研究发展形势的新需要,吉首大学决定在《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开辟“土司文化研究”专栏,为海内外学者提供一个研究、讨论的学术平台。这无疑是一个有前瞻性的决策,我们衷心祝愿这个栏目能够长期坚持,办出特色,最终将其打造成一个精品学术专栏。 本期组织的三篇文章,均涉及土司文化研究基本的理论方法问题,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其中,有两篇文章专门探讨土司制度的终结时间。杨庭硕《对土司制度终结的再认识》指出,土司制度的终结时间,应以专制度政体的结束时间为参照,中国土司制度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已经宣告终结,“土司残留”并不代表土司制度没有终结。李良品《土司制度终结的三个标志》认为,“辛亥革命”推翻清朝专制统治以后,我国国家政治体制发生更替,民国政府解除了土司的义务,各地土司的政治、经济、司法特权完全丧失,这些均标志着土司制度的终结。还有尚晴的一篇题名为《历史记忆与家族建构——以湘西田氏土司后裔为中心的考察》的文章,利用新的方法论,专门讨论土司后裔在土司制度终结以后,为唤醒家族记忆,重续家族“传统”而做的种种努力。 本期的三位作者,既有资深的学者,也有在校的研究生。我们的栏目,不强调作者的资历,而看重文章的质量。欢迎海内外学者奉献佳作,共同把“土司文化研究”专栏办好。  相似文献   

13.
“土司学”作为研究土司制度及其相关土司问题的一门专学,因其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广博性、现实性,成为称“学”的基础。而土司制度存在时间的长期性与实施地域的广阔性,以及研究领域的宽泛性、资料的丰富性、学科与方法的多元性,共同体现了“土司学”的广博性。正是缘于“土司学”的广博性,促使土司研究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同时又使之成为一个新起点。  相似文献   

14.
“土司学”的提出以及推进的速度和力度需要总体考察与评估。“土司学”最初只是明清时期学校教育实体的名称,自从作为一个专门学科概念被阐发以后,引起了政界和学界的重视,并取得类似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扶植、土司遗产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等良好的社会效益。然而,“土司学”推进的力度仍然有限,这需要在重视土司资料发掘整理和研究内容视野拓展、加强土司学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两个着力点上取得突破。  相似文献   

15.
乌江流域土家族地区土司时期的经济发展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乌江流域土家族地区土司时期经济发展与唐宋时期和改土归流以后相比。其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工矿生产的缓慢发展和商业贸易的适度发展。该地区当时经济发展的成因在于地理环境、政策措施、移民屯垦、推广技术和改善交通。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乌江流域土家族地区土司时期经济发展留给我们有四点启示:一是人居环境破坏问题,二是发展经济的主体问题,三是发展经济的政策问题,四是发展经济的人才问题。本文就乌江流域土家族地区土司时期的经济发展特征、成因及启示予以探讨,以期使人们对该地区土司时期的经济发展有较为明确的认识,并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切实改变其落后面貌。  相似文献   

16.
乌江流域民族地区是我国历代学校教育较为落后、科举人才较为匮乏的地区之一。该地区科举人才的分布呈现出整体落后、区域差距、阶段起伏、科举家族涌现等特点。宋、明、清三代,科举人才的地理分布形成“点线面”的格局,其成因有六:一是政治因素;二是经济因素;三是教育因素;四是考试政策因素;五是文化因素;六是交通因素。民族地区科举人才的生成,不仅受制于多种政治因素,而且也受制于当时当地的经济、教育、考试政策、文化和交通等因素。  相似文献   

17.
土司分袭制度是土司承袭的补充和完善,正式确立于清代的雍正时期。 土司的承袭直接关系土司的废立。 土司分袭 制有悠久的理论渊源和丰富的实践基础,是对土司承袭制度、职衔管理制度、边疆地区治理体制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是历史发 展的必然,也是土司制度的变化使清朝统治者不得不做出的正确选择。 它不仅满足了土司家族的庶支、旁支获得了承袭土司 职衔的机会和愿望,而且平息了土司家族内部的纷争,也达到了朝廷削弱土司势力、分而治之的目的,最终为改土归流铺平了 道路。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土司研究中的“碎片化”倾向已经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对于“碎片化”概念内涵的澄清,有助于土司“碎片化”实质的认识。已有土司研究中,确实存在着断代性土司研究缺乏“长时段”、民族性土司研究缺乏“贯通性”、区域性土司研究缺乏“整体性”等“碎片化”倾向与表现,应引起土司学界的警觉。只要研究者立足于“总体史”,重视研究内容之间关联性探究,注重史学本位之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就可以跳出“碎片化”的窠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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